只有极少数人敢说亲眼见过周夫人,但卡拉告诉我,对于许多去过“皇宫”的人来说,周夫人才是吸引他们前去的主要原因。她的客户全是有钱人:企业高级主管、政治人物、帮派分子。“皇宫”提供他们外籍女郎(清一色外籍,因为从没有印度女孩在那里工作),还提供他们解放最狂野性幻想的精巧设施。那些古怪至极的非法欢愉,由周夫人亲自设计,早已暗暗传遍全城,令闻者震惊、瞠目结舌。但靠着有力人脉和巨额贿赂,“皇宫”从未遭警方查抄,甚至未遭严密监控。孟买还有其他地方提供同样安全、尽兴的享受,但人气都不如“皇宫”,因为那些地方没有周夫人这号人物。归根究底,男人之所以愿意一再光临“皇宫”,不是因为他们能在那里亵玩的女人本事好、漂亮,而是因为他们无法亵玩的那个女人透着神秘,因为周夫人不可见的美。
据说她是俄罗斯人,但她的详细身世,就像有关她私生活的其他说法,似乎都无法证实。卡拉说,大家接受这说法,纯粹因为那是流传最久的传闻。可以确定的是,她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来到新德里,而在那个年代,这城市就像西方大部分的首都一样狂野奔放。当时,德里新城正欢庆建城三十周年,旧德里则欢庆建城三百周年。大部分消息人士一致认为,周夫人当时二十九岁。据说她曾是苏联某kgb情报官员的情妇,该官员利用她倾国倾城的美色拉拢印度国大党的要员。那几年,国大党统治印度,势力正盛,每次全国性大选几乎都是压倒性大胜。许多该党的忠实支持者,甚至该党的敌人,都认为国大党会统治印度一百年。因此,驾驭了国大党的男人,就等于是驾驭了印度。
有关她在德里那几年的活动,众说纷纭,从丑闻、自杀到政治谋杀都有。卡拉说她从形形色色的人那里听到许多不同版本的说法,她因而开始觉得,不管真相是什么,对那些人而言,其实都不重要。周夫人已成为某种合成人物:每个人把自己执迷的细节塞进她的生平事迹。有人说她手上握有大量的宝石,藏在一只大麻布袋里;有人以权威口吻说她迷上数种毒品,吸毒成瘾;还有人说她举行可怕的仪式,吃人肉。
“外头传了许多有关她的古怪事情,我想其中有一些根本是胡说八道。但最重要的是,她是个危险人物,”卡拉说,“阴险、危险。”
“嗯哼。”
“我不是开玩笑,别低估她。六年前她从德里搬到孟买时,有场凶杀案审判,她是那案子的主角。两名有头有脸的男子死在她的德里‘皇宫’,两个人都被割喉,其中一人恰好是警方巡官。后来,一名不利于她的证人失踪,另一名证人被发现吊死在自家门口,这案子便办不下去了。她离开德里,到孟买开店,不到六个月,又发生凶杀案,案发地点和‘皇宫’只隔一个街区,有些人将她和这案子扯上关系。但是她有很多人的把柄,包括高层,他们不敢动她。她可以为所欲为,因为她知道不会出事。如果你不想蹚浑水,现在抽腿还来得及。”
我们坐在大黄蜂出租车里,往南穿过钢铁市集。大黄蜂是到处可见的菲亚特出租车,车身为黑色和黄色。交通拥挤。数百辆木质手推车,由赤脚的搬运工推着,在巴士和卡车之间慢慢前行。每辆手推车都有六个男人推,满载东西后比轿车还长还高还宽。钢铁市集的几条主要街道两旁,挤满形形色色的中小型店铺,贩卖从煤油炉到不锈钢洗涤槽等各类金属家用器皿,以及建筑工人、店铺装配工、装潢工所需要的大部分铸铁制品及铁皮制品。这些店铺本身以发亮的金属器皿装饰店面,悬挂的金属器皿擦得锃亮,琳琅满目,店内布置又富巧思,时常吸引观光游客前来猎取镜头。然而在这些光鲜亮丽而热闹的街道后方,却是隐曲幽秘的小巷。以几美分而非几美元计算工资的男子,在小巷里黑黝黝的火炉边干活,造就那些店铺的耀眼魅力。
出租车窗户开着,却没有一丝风吹进来。缓如牛步的混乱车阵里,热而无风。途中,我们在卡拉的公寓楼下暂停,卡拉让我上去脱下t恤、牛仔裤和靴子,换上正式场合穿的鞋子、剪裁保守的黑色长裤、浆硬的白衬衫与领带。
“眼前我想摆脱的,就是这身打扮。”我埋怨道。
“这身打扮有什么不对?”她问,眼里闪现淘气的神情。
“又痒又不舒服。”
“过一会儿就好了。”
“希望不会有什么意外,我可不想穿着这身衣物被杀掉。”
“其实很适合你。”
“唉,鬼扯,拿我开心。”
“嘿,别这样!”她斥责道,噘起嘴,露出讨人喜欢的得意的笑。她的腔调,说起每个字都珠圆玉润,听得我通体舒畅。我已喜欢上这腔调,觉得这是世上最有趣的腔调。那腔调的抑扬顿挫是意大利式的,形状是德国式的,诙谐和态度是美国式的,颜色是印度式的。“像你这么执意随兴穿着,是浮夸,也是自大。”
“我才没有,我只是讨厌衣服。”
“你并不是讨厌,你喜欢衣服。”
“怎么会?我只有一双靴子、一条牛仔裤、一件衬衫、两件t恤、两件缠腰布,这就是我全部的衣服。不穿的时候,就挂在我小屋的钉子上。”
“这就对了。你很爱衣服,因此只穿你觉得恰当的少数几件,受不了穿其他衣服。”
我摆弄刺痒的衬衫领子。
“啊,卡拉,这些衣服实在不对劲。你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男人的衣服?你的男装比我的还多!”
“跟我住的最后两个男人,走得很匆促。”
“匆促到连衣服都没带走?”
“对。”
“为什么?”
“其中一个……很忙。”她轻声说。
“忙什么?”
“他犯了许多法,大概不希望我谈。”
“你把他赶出去?”
“不是。”
她语气平淡,但明显带着懊悔,我也就不再追问。
“那……另一个呢?”
“你不必知道。”
我很想知道,但她别过头,凝视着窗外,那动作在斩钉截铁地警告我——别再追问。我听人说过卡拉曾跟一个名叫阿曼的阿富汗人同居。有关那件事的传闻不多,我一直以为他们几年前就分手了。我认识她那一年,她已经一个人住在公寓,而直到这一刻,我才理解到,她如何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我对她的个性和她生活方式的看法。她虽然说她不喜欢独处,但我原本一直认为她是那种从未和人同居的人,是那种顶多只让人登门拜访乃至一夜春风的人。
望着她的后脑勺,她的侧脸,她绿披巾底下近乎平坦的胸部,她大腿上握成祈祷手势的细长手指,我无法想象她和别人同居的景象。早餐和不戴保险套做爱、浴室哗啦水声和发脾气、家居生活和半婚姻关系——我无法想象她过起那样的生活。我觉得去想象阿曼,那个我从未见过的阿富汗同居人,比把她想象成一点也不独来独往……不独立自主的人,更教我觉得自在,阿q式的自在。
我们坐着不讲话,长达五分钟,出租车跳表装置的缓慢节拍器嘀嗒着在提醒我们的沉默。仪表板上垂下的橘色横布条,表明这位司机和孟买其他许多司机一样,来自北方邦这个印度东北部广土众民的大邦。车子塞在车阵里,行进缓慢,让他有充裕的时间透过后视镜仔细打量我们。他兴致高昂,先前卡拉已用流利的印地语跟他交谈,清楚告诉他该走哪几条街、该在哪里转弯,以到达“皇宫”。我们是外国人,行为举止却像本地人。他决心测试我们。
“他妈的烂交通!”他以粗俗的印地语小声说,仿佛在喃喃自语,但视线一直没离开后视镜,“这个鬼城市今天便秘了。”
“二十卢比小费或许可以好好通一通,”卡拉用印地语回击,“你在干什么,以钟点计算这出租车钱?往前吧,老哥!”
“是,小姐!”司机用英语回答,高兴地大笑,更卖力地在车阵里横冲直撞。
“他是怎么了?”我问她。
“哪个他?”
“跟你同居的另一个男人,没有犯一堆法的那个。”
“死了,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话。”她说,紧咬着牙。
“那……他是怎么死的?”
“据说是服毒自杀。”
“据说?”
“对。”她叹口气,别过头去,看着街上来往的行人。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我受不了,又开口。
“我身上穿的这套衣服……是哪个人的?犯法的那个,还是死掉的那个?”
“死掉的那个。”
“噢……是哦。”
“我买来给他下葬穿的。”
“该死!”
“该死……什么?”她质问,转头面向我,眉头紧蹙。
“该死……没什么……但这让我想知道你是送到哪家店干洗的。”
“没穿到。他们埋他时,让他……穿的另一套衣服。我买的这一套,最后没派上用场。”
“我知道了……”
“我就说你不必知道。”
“不,不,没事。”我小声而含糊地说,其实心里很歹毒,隐约感到宽慰,宽慰她的前任情人已死,没有人跟我竞争。那时候我太年轻,不知道死去的情人才是最难对付的情敌。“卡拉,我无意找碴,但你不得不承认这有点叫人毛骨悚然。我们要去执行危险任务,而现在我穿着死人的寿衣坐在这里。”
“你太迷信。”
“我才没有。”
“你就是。”
“我才不迷信。”
“你就是。”
“我没有。”
“你有!”她说,对我微笑,那是坐上出租车后她头一次真正微笑,“这世上每个人都迷信。”
“我不想跟你争这个,那可能不是好兆头。”
“别担心,”她大笑,“我们会没事的。喏,你的名片。周夫人喜欢收集名片,她会跟你要。她会留着以备不时之需,但真到那一天,她会发现你早已离开大使馆。”
名片用带纹理的珍珠白亚麻纸制成,字体是优美的黑色斜体浮雕字,上面写着吉尔伯特·帕克,美国大使馆副领事。
“吉尔伯特?”我喃喃说道。
“怎样?”
“所以,万一这出租车撞车,有人把我拖出撞烂的车子,我穿着这身衣服,他们会把我当作是吉尔伯特。卡拉,我不得不说,我实在不喜欢这样。”
“唉,眼前你只得委屈一下当吉尔伯特。使馆里的确有个叫吉尔伯特·帕克的人,他派驻孟买的任期今天结束,这是我们挑上他的原因,而他今晚就要回美国,因此万无一失。我想她不会大费周章去查核你的身份,或许会打通电话问问,但她可能连这都不会做。如果她想找你,会通过我。她去年惹上英国大使馆,让她损失了不少钱。几个月前,有个德国外交官在‘皇宫’惹上大麻烦,她付了一些钱打点才摆平。使馆人员是唯一能伤到她的人,所以她不会太过分。只要跟她讲话时客气、坚定就可以了。秀几句印地语,她会认为你应该会几句,这样可以解决你口音的问题。这是我找你帮忙的原因之一,知道吗?你来这里才一年,就学会了不少印地语。”
“是十四个月。”我纠正她,觉得她不够看重我,竟然少算了我来这里的时间,“我初到孟买,待了两个月,在普拉巴克的村子待了六个月,现在在贫民窟待了将近六个月。一共是十四个月。”
“好……好……是……十四个月。”
“我原以为没有人能见到这个周夫人,”我说,希望化解她脸上那满是困惑、不安的皱眉,“你说她很神秘,从不跟人说话。”
“话是没错,但事情没这么单纯。”卡拉说,语气柔和。她的眼神一度陷入回忆,但不久即回过神来,回得明显吃力。“她住在顶楼,需要的东西全叫人送上去,从不出门。她有两个仆人,负责把吃、穿等用品送上去给她。因为大楼里有秘密走道和楼梯,所以即使她在大楼里四处走动,也不会被人看到。她能透过单面透明玻璃镜或金属通风口观察大部分的房间。她喜欢看,有时她隔着屏风跟人讲话。你看不到她,但她看得到你。”
“那别人怎么知道她的长相?”
“看她的照片。”
“她的什么?”
“她叫人替她拍照。每隔约一个月就拍一张,然后发送给她较中意的客户。”
“真怪!”我嘀咕着,其实对周夫人没兴趣,只是想让卡拉继续讲下去。她讲话时我一直看着她的粉红色嘴唇,几天前吻过的嘴唇。那两片完美的嘴唇,说话时一开一合,真是无懈可击。即使她念着一个月前的旧报纸,我还是一样乐于欣赏她说话时的脸庞、眼睛和嘴唇。“她为什么要那样?”
“哪样?”她问,眼睛因这一问眯了起来。
“她为什么要那么神秘兮兮?”
“我想没有人知道。”她拿出两根手工线扎烟卷,点燃,给我一根。她的双手似乎在抖:“就像我先前说过的,有太多关于她的古怪传闻。我听人说她发生过车祸,严重毁容,因此不让人看到脸。有人说那些照片经过修改,修掉她的伤疤。有人说她有麻风病或其他病。我一个朋友说根本没有这个人。他说那是骗人的,是个阴谋,以掩护那个真正经营这地方的人和那里的情况。”
“你觉得呢?”
“我……我曾经隔着屏风跟她讲过话。我想她对自己的外貌太自负,病态的自负,因此有点痛恨自己变老。我想她无法忍受一丁点不完美。有些人说她很美。真的,会让你惊艳的美。很多人这么说。从照片看来,她不到二十七或三十,脸上完全没有皱纹,眼下没有黑眼圈,每根乌黑的发丝都很柔顺。我想她太迷恋自己的美,因而绝不愿让人看到她真实的样貌。我想她……有可能自恋得无法自拔。即使她活到九十岁,我想那些每月一拍的照片仍会是那个三十岁的模样。”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她的事?”我问,“你怎么认识她的?”
“我帮人解决问题,那是我的工作之一。”
“这答案不够充分。”
“你到底需要知道多少?”
这问题很简单,答案也很简单——我爱你,我想知道全部——但她语气尖刻,眼神透着冷淡,我冷了下来。
“卡拉,我无意窥探你的隐私,我不知道这会让你那么敏感。我认识你已经一年多了……没错,我不是每天都见到你,就连每个月见到你也谈不上,但我从没问过你在做什么或如何赚钱维生。我不想让你因此把我想成是爱听八卦的人。”
“我撮合人见面,”她说,神情轻松了些,“我让他们有足够的乐子,以便谈成交易。我拿报酬,替人营造达成交易的气氛,给他们想要的东西。其中有些人,其实是许多人,想到周夫人的‘皇宫’玩玩。真正叫人费解的是为什么他们那么迷她。她很危险。我想她根本是疯了。但为了见她,他们几乎什么都肯做。”
“你觉得呢?”
她叹口气,一脸恼怒。
“我不能告诉你,那不只是为了玩女人。没错,孟买最漂亮的外籍女郎替她工作,她培养她们一些非常古怪的本事,但即使那里没有性感美女,他们还是会去那里。我搞不懂。我照客户的要求办事,带他们去‘皇宫’。有些人甚至像我一样隔着屏风见到她,但我一直搞不清楚,他们离开‘皇宫’时,那神情就像是谒见过圣女贞德一样,很兴奋。但我没有,她叫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一直都是这样。”
“你不是很喜欢她,是不是?”
“不止如此,我很讨厌她,林。我很讨厌她,真希望她死掉。”
这次换我退却了。我用沉默裹住自己,像用披巾裹住身子,视线越过她柔美的侧影,望向不时出现的美丽街景。事实上,周夫人的神秘与我何干。那时候,我只关心卡拉交代的任务,对周夫人毫无兴趣。我爱上出租车内坐在我旁边的这位瑞士美女,她就够神秘了。我想了解她,想知道她如何来到孟买落脚,她与古怪的周夫人有何关系,为何从不谈自己。但再怎么想知道她的……一切,我都不能逼她说。我没有权利再追问,因为我也瞒着她,没告诉她我所有的秘密。我骗她,说我来自新西兰,说我没有妻小,甚至没告诉她我的真名。我爱她,因此不得不扯这些谎。她吻了我,那很棒,真的很棒。但我不知道那一吻是代表我们的开始,还是结束。我最盼望的就是这趟任务会让我们成为恋人,希望那足以打破我们各自用秘密和谎言筑起的心墙。
我并未低估她所交付的任务。我知道可能会出差错,说不定得动粗,才能将莉萨救出“皇宫”。我早有准备。我在衬衫下的腰带里塞了一把皮鞘小刀,刀身又长又粗又利。我知道我可以靠一把好刀撂倒两名汉子。过去在狱中,我拿小刀跟人格斗过。小刀虽是古老的武器,但在善使小刀且不怕把刀戳进别人身体的人手中,仍是仅次于枪的厉害武器。坐在出租车里,我不再言语,一动也不动,准备好迎接战斗。那场即将到来的杀戮,在我脑海里预演。到时我要空出左手,把莉萨和卡拉带出或拉出“皇宫”;右手则要撂倒敌人,杀出生路。我不害怕。我知道,如果真要打斗,一旦开始,我会大开杀戒,又砍又戳。
出租车靠着虚张声势,终于冲出堵塞的车阵,在陡斜的高架桥附近较宽阔的街道上加速前行。难得的清风让我们凉快,汗湿而黏垂的头发干爽了几秒钟。卡拉坐立不安,把小烟卷丢出窗外,在她的名牌漆皮侧背包里急切翻找。她拿出一个香烟盒,里面有卷好的大麻烟卷。大麻烟卷颇粗,且往两端愈捻愈细。她点了一根。
“我需要一支更来劲的。”她说,用力吸了一口,大麻的花叶香弥漫出租车内。她抽了几口,然后把大麻烟卷递过来。
“有帮助吗?”
“大概没有。”
那是浓烈的克什米尔大麻。麻醉效力发威,一时之间,我感到胃、颈、肩部肌肉松弛。司机夸张地出声闻嗅,调整后视镜,好把后座看得更清楚。我把大麻烟卷递给卡拉,她再吸了几口,递给司机。
“charraspitta(你抽大麻)?”她问。
“ha,munta(对啊)!”他说,大笑,开心接下。他把烟抽到一半,递还给我们。“achaacharras(上等货)!我有美国音乐,迪斯科音乐,最好的美国迪斯科音乐。你们喜欢听。”
他把卡带咔嚓塞进播放器,把音量开到最大。不一会儿,斯莱兹姐妹组合的歌曲《我们是一家》(wearefamily),从我们脑袋后方的喇叭中轰轰传出,震耳欲聋。卡拉大声叫好。司机把音量调到最小,问我们喜不喜欢。卡拉再度高声大叫,把大麻烟卷递给他。他再次将音量转到最大。我们抽大麻,一路唱歌。车外有坐在牛车上的赤脚农村男孩,也有购买计算机的生意人,我们仿佛穿过千年时空。
“皇宫”映入眼帘时,司机靠边,把车停在一间露天饮茶店旁。他挥动拇指指着那方向,告诉卡拉他会在那里等她回来。我认识不少出租车司机,也坐过不少孟买出租车,知道司机主动表示愿意等客人,乃是关心其安危的善意表示,并不只是为了多赚点钱或小费或其他企图。他喜欢她。司机不由自主迷上她,这种怪事不是第一次发生。卡拉年轻貌美,毋庸置疑,但司机这样的反应,多半是被她说起他母语的流利,以及她用那语言跟他打交道的方式给感动。德国出租车司机得知外国人会讲德语,或许很高兴,甚至可能会跟你讲他很高兴,或者一声不吭;法国、美国、澳大利亚的出租车司机可能也是这样。但印度出租车司机要是喜欢上你的别的东西:你的眼睛、笑容或你对车窗边乞丐的反应,他当下会高兴到与你情同莫逆。他会乐于替你办事,不怕麻烦,不惜让自己身陷危险,甚至为你做危险或非法的事。如果你要他载你去的地方是他不喜欢的地方,例如“皇宫”,他会在外头等你,只为确认你平安无事。你可以一小时后出来,完全不理会他,而他会对你笑笑,把车开走,为你平安无事而高兴。这种事,我在孟买碰到过许多次,但在其他城市从没碰到过。那是印度人叫我喜欢的五百个特点之一:他们如果喜欢你,很快就会喜欢,毫不忸怩。卡拉付了车资和讲好的小费,告诉他不必等。但我们都知道他会。
“皇宫”是栋大建筑,有三重正面,三层楼高,临街的窗子都装饰了茛苕叶状的锻花铁窗。这栋建筑比同一条街上其他建筑都要古老,修复过,但未翻新,仍妥善保存旧貌,厚实的石质窗楣和楣梁雕成星形的皇冠状。过去,如此精细的工艺普见于孟买,如今几已失传。建筑的右侧有条小巷,石匠在隅石上尽情发挥手艺,从屋檐到墙底的第二颗隅石,都雕琢得像宝石一样。三楼的阳台用玻璃围住,横跨整个立面,里面的房间用竹帘遮住。建筑的外墙是灰色,门是黑色。叫我意外的是,卡拉伸手碰门,门即打开,我们随即进入。
我们走在一条凉爽的长廊上,比阳光下的街道暗,百合花状的玻璃灯深处,映射出柔和的光线。墙上贴了壁纸,这在潮湿的孟买很罕见,上头重复出现的橄榄绿与肉粉红康普顿图案,出自威廉·莫里斯之手。长廊里弥漫着焚香和花香,四周紧闭的房间,隔音垫隔出的沉默,透着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