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很漂亮的妓女,”普拉巴克恳求道,“她很肥,而且肥在最重要、最要紧的部位。不管抓哪里,都可以让你满满握在手里。你会很兴奋,会沉溺其中难以自拔!”
“很让人心动,普拉布,”我答,尽量忍住笑意,“但我实在没兴趣。我们昨天才离开村子,我的心仍在那里……我实在……没那个心情。”
“心情没问题,巴巴。只要搞起来,你的坏心情很快就会变好,futt-a-futt(真的快)!”
“你说的或许没错,但我想到时候心情还是会一样。”
“但她很有经验!”他哀求道,“那些人告诉我,光是在这个饭店,她就服务过上百个客人!我见过她,我直视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床上功夫一流。”
“我不想找妓女,普拉布,不管她功夫多一流。”
“但只要看到她,你就会迷上她。”
“对不起,普拉布。”
“但我跟他们说……你会去看她。只看就好,看又不会少块肉,林巴巴。”
“不要。”
“但是……你如果不去看她,我就拿不回订金。”
“你付了订金?”
“是啊,林。”
“你付订金,让我跟女人在这饭店上床?”
“没错,林。”他叹口气,举起双手,随即垂落至身体两侧,一副无奈的样子,“你在村子里待了六个月,六个月没有女人,我想你一定很需要。如果你连偷偷看她一眼都不愿意,我的订金就泡汤了。”
“好吧!”我叹了口气,学他做出无奈的动作,“就去看一眼,让你保住订金。”
我拉上饭店房门,锁上,跟他一起走上宽阔的走廊。位于孟买北部奥兰加巴德的艾普萨拉饭店,已有百余年历史,是为服务另一个更辉煌的时代而建的。饭店房间挑高且宽敞,附设面朝热闹街道的露天阳台,房间的楣梁和天花板圆形花饰有着精致的细部。但家具的质量却很低劣,胡乱搭配,没有整体规划,走廊的地毯也已磨出许多起毛球的破洞。墙面油漆剥落,有污渍,房价便宜。普拉巴克告诉我,回孟买的路上,就只有这地方可让我们快活一晚。
我们在这楼层另一头的某个房间门外停下。普拉巴克兴奋得发抖,眼睛睁大得让人担心。
我敲门。几乎同时,门打开。一名五十多岁的妇人站在门口,她身穿红黄纱丽,恶狠狠地瞪着我们。她身后的房间里有几个男人,那些人身扎多蒂腰布,头戴白帽,打扮类似普拉巴克村子里的农民,坐在地板上用餐,吃着木豆、米饭和拉饼,分量很多。
那女人走进走廊,把门反扣上,定定地看着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比她矮了整整一个头,不及她肩膀。面对她恶狠狠的瞪视,他回以学校恶霸小跟班那种乖乖听命的表情。
“看到了吧,林?”他小声说,眼睛仍看着她,“我跟你说的没错吧?”
我看到的是个长得普普通通的女人,她有个球状鼻,大脸,嘴唇薄且不屑地噘起,让她的嘴活像个被插进棒子的蛤蜊。脸上和脖子上的粉厚得跟日本艺伎一样,她那绷紧着脸的表情让她看起来活像个恶棍。
普拉巴克用马拉地语跟那女人讲话。
“露给他瞧瞧!”
她随即将纱丽往上拉,露出一大圈肥肥的肚子。她用她又短又粗的手指捏起一两磅肉,再用力捏了捏,一边眉毛扬起,看着我,想得到我的赞美。
普拉巴克发出轻轻一声呻吟,眼睛睁得老大。
然后那女人突然一脸怒容,往走廊左右瞧了瞧,接着把上衣撩起几厘米,露出又长又细的下垂奶子。她抓住奶子,朝我上下甩了好几次,同时向我眨眼,露出让人不解的奇怪表情。我毫无根据地猜测,那很可能是不怀好意、轻蔑的嘲笑。
普拉巴克的眼睛睁得更大,张大嘴巴,开始喘息。
那女人掩住奶子,急急左右摆头,把她编成辫子的黑色长发甩到胸前。她双手抓住辫子,手指开始往辫子下头捏去,好似把那辫子当成用了一半的牙膏。随着捏挤,她手指上积了厚厚一层椰子油,从发辫末梢滴到磨烂发白的地毯上。
“你知道的,林,”普拉巴克含混地说,目瞪口呆地看着滴下的油,神情饥渴又近乎恐惧,他的右脚甚至开始轻跺地毯,“如果你不想跟这女人上床……如果……如果你真的不想……那……我可以自己用掉那订金。”
“回头房间见,普拉布。”我说,朝那女人客气地微笑。我向她微微鞠了躬,带着她轻蔑的低吼回到房间。
我想正可利用这空当,更新我的马拉地语字典。清单中列出的日常用字已有约六百个。在桑德村时,我把村民跟我讲的单词和短语记在纸片上,再转抄到结实的日志上,以供日后查阅。我把最近抄的几张纸片摊在写字台上,正要开始转抄到日志上。就在这时,门猛然打开,普拉巴克大摇大摆走进房间。他走过我身旁,不发一语,往后朝床上一躺。从我离开那妓女房间到现在,才过了大概九分钟。
“哇,林!”他开心呻吟,对着天花板咧嘴而笑,“我说的没错,她是个经验老到的女人。”
我盯着他,一脸茫然。
“真的!”他一脸陶醉,从床上坐起,前后荡着他的两条短腿,“她给了我物超所值的服务,而我也让她非常、非常爽。来!咱们出门去!去吃点东西,喝点酒,庆祝一下!”
“如果你确定还有体力的话。”我低声说。
“噢,巴巴,那里用不着什么体力,我要带你去的地方非常棒,棒到甚至可以坐着喝。”
照他所说的,我跟着他走了约一个小时,经过最后一个巴士站牌,来到该镇郊外的一间简陋小屋。我们请客,要老板送酒吧里的客人每人一杯酒,借此打进挤坐在狭长石凳上的酒客,一身脏兮兮而无酒不欢的酒客。这里是澳大利亚人所谓的无营业执照的酒吧,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供应超过标准酒精浓度的烈酒。
我们打进的那群客人,有工人、农民,还有一群普通混混。他们全带着愠怒、受压抑的表情。话不多,或根本不讲话。喝下口感极差的私酿酒时,剧烈扭曲的脸形使他们更难看。他们每喝完一杯,就发出各种呼噜声、痛苦呻吟声和呕吐声。普拉巴克和我加入他们时,我们捏着鼻子,仰起头,把那难喝的农业化工液体倒进嘴巴,一口气喝完。靠着一股强烈的决心,我们才有勇气把那毒液喝进肚里。神志够清醒后,我们极勉强地再叫了一杯,把那穿肠毒酒再灌进肚里。
那酒实在是太难喝,每个人都是一脸使劲苦撑的样子。有些人实在受不了,偷偷溜走,败下阵来;有些人意志动摇,但受了身旁酒友一脸痛苦的鼓励,死命硬撑。普拉巴克拿着他的第五杯烈酒,迟疑许久。我想他就要承认不行,不料最后他吸一口气,咕噜咕噜把那杯喝光。接着,有个男子把酒杯丢到一旁,站起来,走到这破烂小房间的中央,大声唱起跑调的歌。我们每个人都激动地大声叫好,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已经喝醉了。
我们一个接一个上场唱歌。先是让人感动落泪的印度国歌,继之以宗教礼拜歌。有人唱起曲调重复、容易朗朗上口的印地语情歌,搭配令人伤感的嘎札尔诗(gazals)。两名魁梧的侍者看出现场气氛已由微醺变成陶醉,便把酒盘和酒杯搁下,在门口两侧的凳子上坐下。他们开心地笑着,点头,左右摆头,将又长又粗的木棍深情地抱在他们粗壮的臂弯里。当每个人唱歌时,大家都拍手、喝彩,轮到我时,我不知怎的,唱起奇想乐队的老歌《你真的迷住我了》(youreallygotme):
小姐,你真的迷住我了,
我被你迷到睡不着觉……
我醉到教起普拉巴克,而他也醉到学起这曲子:
真的,老天做证,你是个好姑娘!
而你真的、真的迷住我了,就是这样。
走在回镇上那条漆黑、荒凉的路上时,我们仍然在唱歌。一辆白色“大使”缓缓驶过我们身边,掉头,我们还在唱。车子再开过我们身边,再掉头,停在路肩,堵住我们的时候,我们仍然在唱歌。车上下来四名男子,一人留在驾驶座。最高的男人抓住我的衬衫,用马拉地语的命令语气,向我吼叫。
“干什么?”我用马拉地语醉醺醺地回他。
另一个男人从旁边跨进来,伸出短短的右手,朝我出拳,打得我的头猛然往后仰。很快,我的嘴巴、鼻子又各挨了一拳。我踉踉跄跄往后退,有只脚没站稳。我倒在地上,同时看见普拉巴克张开双臂,向那四个人猛扑过去,试图挡住他们。我惊醒过来,振作精神冲过去。很幸运,我使出右勾拳和由上往下的右肘(任何街头混战里最厉害的两招)都重重打到对方。在我旁边,普拉巴克一度倒下,而后立刻跃起,却招来一阵猛拳,打得他眼冒金星,整个人趴在地上。我试图站在他附近,用腿保护他,结果重心不稳,踉跄倒下。拳打脚踢如雨点落下,我掩住头和肚子,听到脑子里有股微弱的声音在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几名男子把我按在地上,其中一人搜我的口袋,手法非常熟练。我喝醉又受伤,只隐隐觉得那些黑压压的身形压制着我,然后我听到另一个声音,是普拉巴克的声音,我听出他恳求的一些话,还有他轻蔑的咒骂。他痛斥这群人殴打、洗劫外国人,一个来到他们国家、完全没伤害他们的外国人,真是丢了国家的脸,丢了印度人的脸。他骂得慷慨激昂,骂他们是孬种,咒骂圣雄甘地、佛陀、印度教神克里希纳、特蕾莎修女、宝莱坞电影明星阿米特巴·巴强都是孬种。结果竟然骂出了效果。这群人的头头走过来,在我旁边蹲下。醉醺醺的我试图站起来再打,但其他人把我压下,按在地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人俯身凝视我的眼睛,表情冷酷、冷漠,和我很像。他打开我被扯破的衬衫,塞进东西:我的护照和手表。
他们站着,恶狠狠地瞪了普拉巴克最后一眼,那眼神里带着令人摸不透的恨,然后爬进车里。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子急速驶离,扬起的沙土和小石子落在我们身上。
普拉巴克确认我伤得不重后,开始哀号、哭诉,难过得不得了。他一再痛骂自己,竟把我带到这偏远的酒吧,而且让自己和我喝得烂醉。他十足真心地说,如果可以,他想把我的伤都转移到他身上。他对自己是孟买最优秀的街头导游相当自豪,如今这招牌却给砸了。他毫无保留地热爱他的国家,bharatmataji(母亲印度),如今这热爱却受到比任何肉体所能承受的还更严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