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快过去时,菲尔莫尔邀我住到他那儿去。他在迪普莱广场附近有一套俯瞰骑兵营的工作室兼公寓,是套间。自从上次去勒阿弗尔游玩后,我们经常见面。若不是有菲尔莫尔,我真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哪里,很可能早就死掉了。
“都是那个小婊子雅姬,”他说,“要不我早就邀你来了。我没法甩掉她。”
我只能笑笑。菲尔莫尔总是这样,他有勾引无家可归的婊子的天赋,最后雅姬总算自动走人啦。
多雨的季节已来临,这是一个令你沮丧,心情不愉快,漫长而又沉闷地长膘、起雾、阴雨连绵的季节。冬天的巴黎真是一个可恶的地方!这种天气侵蚀你的灵魂,使你变得像拉布拉多海岸那样光秃秃的。我不无焦虑地注意到,唯一的取暖设备是工作间里的小炉子。不过这儿还算舒服,工作间窗外能看到极美的景致。
早上菲尔莫尔粗暴地摇醒我,在我的枕头上留下一张十法郎的票子。等他一出门我便又躺下睡回笼觉,有时一直躺到中午才起来。没有什么急着要做的事,除了这本有待写完的书,而且这也不太叫我伤脑筋,我早就知道,反正谁也不会接受它的。但是菲尔莫尔却被它深深打动,每天晚上他胳膊底下夹着一瓶酒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到桌前,看我又写了多少页。起初我挺欣赏他的热情,后来再也没有什么好写的,看到他乱翻,看我又写了些什么,我便非常不安。他还以为我能像水龙头流水一样流出东西来呢。没有东西拿给他看的时候,我的感觉正与受他庇护的婊子一模一样。我记得他常常谈起雅姬:“只要她随时给我脱光就行。”如果我是女人我倒是很乐意为他脱光衣服,那样总比供给他稿子看来得容易些。
不过他努力要叫我过得舒服,食物和酒总是有的,他还不时执意要我陪他去跳舞。他很喜欢去奥德萨街一个黑鬼们聚会的场所,那儿有一个好看的黑白混血妞儿,她偶尔会跟我们一起回家。使他不快的是找不到一个爱喝酒的法国姑娘,她们都太清醒,无法使他满意。他喜欢带一个女人回工作室来,先同她痛饮一番再干正事。他还喜欢叫女人以为他是艺术家,他租的房子原是一位画家的,要造成这样一种气氛倒也不难。我们在大柜子里找到的油画很快便挂得到处皆是,一幅尚未完成的画引人注目地绷在画架上。遗憾的是,这些画全是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它们给人造成的印象通常都不大好。讲到欣赏绘画,一个妓女、一个看门人和一个内阁部长的艺术趣味没有多大差异。后来马克·斯威夫特开始定期拜访我们,旨在替我画像,这件事使菲尔莫尔颇为高兴。菲尔莫尔极其崇拜斯威夫特,说他是天才,他亲手绘的画没有一件不带点儿残忍的味道,可是至少他笔下的人或物还能使你认出他画的究竟是什么。
应斯威夫特的要求,我留起胡子,他说我脑袋的形状需要留胡子。我必须坐在窗前,背后就是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他还要把打字机也画上。在此期间,克吕热也养成来串门的习惯,他坚持认为斯威夫特根本不懂得绘画。看到画上的物体不成比例,他极为恼怒,他毫无保留地信奉自然法则。斯威夫特却根本不理会自然,他只是画出脑子里想到的东西。不管怎样,现在斯威夫特把我的画像绷在画架上。尽管样样都不成比例,甚至一位内阁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颗留着胡子的人的脑袋,看门人却真的对这幅画产生很大兴趣。她认为画得像我,惊人地像,也赞赏在背景中画出埃菲尔铁塔的主意。这种宁静的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对邻近区域很感兴趣,尤其是在觉察出夜里它的极度污秽和悲哀以后。朦胧中那么迷人、那么静谧的小广场在黑暗降临后竟会显出最阴沉、最险恶的特性。那边是围住兵营一侧的又长又高的墙,常有一对恋人靠着墙偷偷拥抱,常常是在雨中。看到一对恋人靠着一座监狱的高墙,在昏暗的街灯下拥抱真叫人觉得压抑,仿佛他们已被人逼到绝境。兵营院墙里的情况同样叫人丧气,下雨天我常站在窗前看底下的活动,那简直就像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无法理解,他们居然根据作息时间表做每一件事,可是这个时间表准是由一个疯子制定的。他们在泥泞中挣扎,军号吹响,战马在冲锋陷阵。这一切都在四堵大墙之内进行,这是模拟的战斗,参加者是一大群玩具士兵,他们对学习如何杀人、擦靴子和用马梳梳理马鬃一点儿兴趣都没有。整个过程十分荒谬,不过只是谋划中的事情的一部分罢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们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他们搔痒,手插在口袋里走来走去,抬起头来看天。每当一个军官走过来,他们就啪地碰碰脚跟敬礼。我看这儿是一座疯人院,连马匹也有几分傻气。有时他们把大炮拖出来喀嚓喀嚓地在街上游行,人们驻足呆呆地望着他们,称赞他们的漂亮军衣。我却总觉得他们像一支正在撤退的军队,他们身上有股寒酸气,衣着邋遢,垂头丧气,军衣穿在身上太肥大。每个人原有的惊人的敏捷灵活气息也从他们身上一扫而光。
太阳出来后,情况便全然不同。他们的眼神里有了一线希望,走路更有精神,还表现出一点儿热情。接着景物的色彩变得鲜艳了,他们又摆出法国人特有的小题大做、无事生非的派头。他们在街角的小酒馆里愉快地边喝酒边聊天,军官们也显得更有人味,也许应该说更有法国味。太阳一出来,巴黎处处都很漂亮。若是一家小酒馆放下遮太阳的篷布,在人行道上摆好几张桌子,在酒杯里倒上颜色鲜亮的饮料,那么人们的人情味就很浓了。太阳普照时,他们就是人,天下最好的人!他们那么聪明,懒洋洋的,无忧无虑!把这样一个民族赶进军营里去,叫他们一遍遍操练,封他们为列兵、中士、上校及诸如此类的事真是造孽。
正如我说过的,日子过得很顺心。卡尔不时带一件活儿来叫我干,通常是他自己不愿写的游记,每篇只得五十法郎。不过这类文章好写,我只要查查以前的报纸,把从前的旧文改头换面抛出就行。人们只是上厕所或在候诊室里消磨时间的时候才看这类玩意儿,关键是要把文章中的形容词重新换过,其余不过是些日期和统计数字而已。如果这是一篇重要文章,这个部门的头头便会署上他的大名。他是一个傻瓜,哪一种语言也说不好,可是会挑别人的毛病。假如他看到一段他以为写得不错的文字便说:“我就是要你这样写嘛!写得漂亮。我准许你把它写进你的书里去。”有时这些漂亮的段落是我们从百科全书或旧导游手册上抄来的,卡尔真把其中一些搬进他的书里,因为这些段落有点儿超现实主义的味道。
一天晚上,我散步回来,一推开门便有一个女人从卧室里跳出来。她立即嚷道:“你就是那个作家吧!”她打量一下我的胡子以加深印象,又说:“多么可怕的胡子!我看你们这些人待在这儿准是疯啦。”菲尔莫尔手里拿着一条毯子,跟在她身后。“她是一位公主。”他说,一面还咂咂嘴唇,好像刚刚品尝过某种珍贵的鱼子酱。他俩都穿着出门的衣服,我弄不明白他们拿着睡觉用的被褥打算干什么。后来我马上想到,准是菲尔莫尔把她强拉进卧室看他的洗衣袋去了。每一回有新的女人上门,他都要来这一手,尤其是法国女人。洗衣袋上缀着“凭票取衣”,不知为什么菲尔莫尔已养成向每一位来访的女客讲解这句话的癖好。可是这位女人不是法国人,这一点他当即对我说明。她是俄国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
他激动地高声嚷嚷,像一个刚刚发现一件新玩具的孩子。“她会讲五种语言!”他说,显然为这样一种才能所倾倒。
“不。四种!”她马上纠正道。
“好,就算四种吧……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你该听听她讲话。”
公主有些不安,她不断抓挠自己的大腿,揉鼻子。她突兀地问我:“他为什么要现在铺床?他以为那样就能得到我吗?他是个大孩子,他的举动太丢人啦。我带他去一家俄国餐馆,他跳起舞来活像一个黑鬼。”她扭扭屁股,演示菲尔莫尔是怎样跳的,又说:“他说得太多,嗓门太大。他说的全是废话。”她在屋里急速转来转去,察看画儿和书籍。她始终高昂着头,偶尔也在自己身上抓搔。她不时像军舰那样转身,把舷侧朝向我们。菲尔莫尔跟着她到处走,一手提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她嚷道:“别这样跟着我!除了这个,你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喝?你就不能弄一瓶香槟来?我一定要喝点儿香槟。我的神经!我的神经啊!”
菲尔莫尔瞅了一个空子在我耳边低声说:“是个演员……电影明星……有个家伙抛弃了她,她总是不能忘掉……我一定要把她灌醉……”
“那么我就走开。”我正说着,公主大叫大嚷着打断我们。“你们为什么要咬耳朵?”她跺着脚喊道:“难道你们不知道这样做是不礼貌的吗?你,我记得你是要带我出去的,不是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早就对你说过。”
菲尔莫尔说:“是啊,是啊。咱们马上就走。我只是想再喝一杯。”
她吼道:“你是一头猪,不过你也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你说话声音太大,不懂礼貌。”她又转向我:“我能指望他规矩一点儿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可不想叫他给我丢人。以后我还会来这儿的,我想跟你谈谈,你显得更聪明一些。”
临出门,公主友好地跟我握握手,她答应哪一天晚上再来吃饭。她说:“等我清醒的时候。”
我答道:“好极了!再带上一位公主,至少带一位伯爵夫人一同来。我们每星期六都换床单。”
大约凌晨三点,菲尔莫尔蹒跚而入……就他一个人。脸红得像一艘灯火通明的远洋轮。他像瞎子用裂开的手杖探路,敲得乱响。嗒,嗒,嗒,他一路敲着走过疲倦的小巷……经过我身边时他说:“我这就要去睡了,明天再跟你细说。”他闯进里屋,扯下床罩,我听见他在叹息:“这样一个女人!这样一个女人!”不到一秒钟,他又跑出来,戴着帽子,手里提着裂缝的手杖。“我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的。她疯了!”
他在厨房里翻腾一阵,带着一瓶安茹葡萄酒回到工作室,我只好坐起来和他干一杯。
我把他的故事串接起来,这件事情源于香榭丽舍大街的圆形广场。有一回,他在回家的路上在那儿下车喝一杯。同平时一样,露天咖啡座里坐满秃鹰般觊觎男人钱包的婊子,这一位正坐在靠近通道的座位上,面前摊着一摞小碟子。菲尔莫尔走过来,凑巧同她视线相遇。当时她正在独自一人喝闷酒,已经快喝醉了。她格格笑着说:“我喝醉啦。你不坐下来吗?”后来,仿佛这是天下最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她马上开始讲述那位电影导演的事,讲那个人如何不再理睬她,她如何跳进塞纳河中,等等,等等。她已不记得当时是从哪一座桥上跳下去的,只记得他们把她捞起来以后,身边围了一群人。再说,她不明白从哪座桥上跳下去又有什么分别。他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呢?对此她歇斯底里地大笑一阵,突然又想走,想去跳舞。看到菲尔莫尔有点儿犹豫不决,她冲动地打开手提包,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钞票。紧接着,她又认为一百法郎花不了多久。她问:“你一点儿钱也没有?”没有,他身上没有多少钱,不过家里有支票簿。于是他俩跑回来取支票簿,这时我碰巧进来,正赶上他在向她解释“凭票取衣”这一套把戏。
回家的路上,他们在“金鱼”餐馆停下来吃点儿东西,她是用几杯伏特加把食物送下去的。她在那儿如鱼得水,十分得意,人人都亲吻她的手,轻声公主长公主短地叫她。尽管喝醉了,她仍努力保住尊严。跳舞时她不断告诫菲尔莫尔:“别那样扭屁股!”
把公主带回公寓后,菲尔莫尔打算同她待在家里。既然她是一个聪明姑娘,又十分反复无常,他决定忍受她的古怪想法,推延那个关键时刻的到来。他还设想可能会遇到另一位公主,能把她俩都带回来。因此与她出门共度良宵时他心情很愉快,做好一旦有必要就在她身上花几百法郎的思想准备。毕竟,一个人不会每天都遇到一位公主。
这回她把他拉到另一个地方去。据她讲,那儿的人比较熟悉她,用支票付账不会有问题。那儿人人都穿着晚礼服,侍者带领他们走向一张桌子时,向她深度鞠躬、吻她手这类无聊的人更多。
一场舞刚跳到一半,她突然走出舞场,眼泪涌出来。菲尔莫尔说:“怎么回事?这一回我又怎么啦?”出于本能,他马上把手放在背后,好像屁股仍在扭动似的。她说:“没什么,你什么也没干。好了,你是个好孩子。”说完,她把他拉回舞场上,开始狂舞。菲尔莫尔小声问:“可你究竟怎么啦?”她答道:“没有什么。我看到一个人。仅此而已。”接着她猛然发脾气道:“你干吗要把我灌醉?难道你不知道喝醉以后我是会发疯的吗?”
“你有支票吗?”她说,“我们一定得离开这儿。”她把侍者叫过来,同他用俄语耳语几句。侍者走开后她问:“支票是真的吧?”接着,她又冲动地吩咐:“在楼下衣帽间等我。我得给人打个电话。”
侍者送来找回的零钱后,菲尔莫尔悠闲自在地信步下楼来到衣帽间等她。他来回走动,轻声哼曲子,吹口哨,咂嘴预想就要品尝到的鱼子酱的滋味。五分钟过去,十分钟过去,他仍在轻声吹口哨。二十分钟过去,公主仍未露面,这时菲尔莫尔不免萌生疑惑。衣帽间的侍者说她早已离开。他冲出门,门口站着一个穿制服的黑鬼,咧着大嘴笑。他问黑鬼是否知道她跑到哪儿去了?黑鬼咧着嘴笑,说:“我只听见说库波勒饭店,没听见别的,先生!”
在库波勒饭店一楼,他看到公主坐在那儿,面前摆着一杯鸡尾酒,脸上一副想入非非、恍恍惚惚的表情。看到他,她微笑起来。
他说:“你这样跑掉像话吗?你可以告诉我,说你根本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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