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回归线 亨利•米勒 第2页,共2页

我曾跟自己订立过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绝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会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于是,在同一介质中,我们有两类完美。然而凡·高在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那就是记录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中的各种元素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似乎只有杀手从生活中提取一些令人满足的方案,而他们也正投入进去。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能得到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在一代人的空间里,我们要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

电话铃声打断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博尔盖塞别墅的生活就要结束。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啦。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它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挠了又挠,直到挠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挠死。

我甚至没有时间记下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被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到了。他们谈话时,我上楼去躺下。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去,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指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事情,那便是当一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生活在恐惧中,怕有朝一日破产,或许是3月18日,准确日子却是5月25日。他喝咖啡不放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喝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他藏在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即使如此,我本来也不会很在乎,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堵塞的下水道啦。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散发出一股臭味,除非刚刚喷过古龙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有双重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是一个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只要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就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想法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把又重又钝的刀剑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楼,以便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论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是关于一匹跛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当然是。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发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试图讲一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艰涩难懂。他常常要花去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而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作家,可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他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不过只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烈性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来时酒劲儿便发作了,我早拟好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讲话。刚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

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从八角窗外溅进屋里来。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意儿现在全混杂在一起。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全吐露出来。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来巴黎时挨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突然又全部浮现在眼前: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擦亮我鞋子的王子,辉煌影院(我曾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窗子上的格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一顿的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常饿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譬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是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走进她家门。我穿着灯心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颗扣子都不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身边闯进屋子里去。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尊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摆放着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股同性恋的气氛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享受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肚里灌浓汁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之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踵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觍着脸当着别人的面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忍着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里花园,瞧着那粗笨的塑像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为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小巷里的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蓝色的弧光在闪烁。贫民区堆满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宁静而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一把散架的雨伞、戴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自己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还有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单调的隆隆响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热尔梅娜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介入到我和热尔梅娜、柏油本身和大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之间。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大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厌倦了整天坐着,厌倦了红色壁纸,厌倦了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这间卧室和箱子总开着,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我的套鞋和手杖都放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场、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1928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那就是乘船启程去美国前的那一夜。那是一个少有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娘儿们说的。早晨就走!我就这样对那个有一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颗插上翅膀的铅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这时两个娘儿们溜进来了,是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那玩意儿,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我正在走廊里系上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娘儿们在等她的朋友从厕所里出来。音乐仍在奏响,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金柄手杖走过来,可眼下我在这女人的怀抱里,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里,我让她双手扶墙、弯腰撅起屁股。我试着把那东西从后面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成功。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那东西,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可是没有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音乐仍在奏响,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搂抱着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在厕所里跳舞似的折腾时,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礼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般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大家都同意。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有吐出的东西。

几个月后,仍是在同一家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亚历克,一位活泼的小伙子,整天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提前讲述此事。莫娜一直不在家,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塞进两根栅栏之间站着等莫娜,可是没见着她。我又看一遍电报,仍然没能看出什么蹊跷,于是我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天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底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一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怒视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怀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地说,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寻找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从前我常常在这儿看火车驶出。不知她他妈的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令人心醉神迷。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感觉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于是我站住,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在渴求我……

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里。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不唱啦,箱子开着,莫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得到处都是。她和衣躺在床上。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就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还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别说啦,莫娜!看着我……别说啦!”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2月从码头启程的,那天正在下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紧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男人是一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浮肿,披头散发。忽而我们又置身于一间阴沉沉的卧室里,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的两腿间渗出液体,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含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嘴对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身子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去想这件事儿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喘气儿、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微微抖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列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挠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一片奶白色的晨曦,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际,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这儿。残垣断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里用舌头舔自己的小胡子。窗子推上去时铿锵作响,街上的水沟里流水潺潺。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出的amerpicon。呈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要走?往哪儿走?去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薄。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都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一杯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替对方摘出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发脾气。非要洗澡,非要这样,非要那样。非要、非要……

“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我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待我们起身,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发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名牌雪茄的胎儿。我们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不再有臭虫。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注释】

原著分为十五个部分,但是没有明确标示章节。译文由译者加上章节标题。——译者注,下同。

雷·德·古尔蒙(1858——1915):法国小说家、诗人、批评家。

位于纽约布鲁克林区南端,是美国最早的大型游乐城。

此处大概是指《圣经》中耶稣降生。据《路加福音》,圣母马利亚生下耶稣后用布包好放在马棚里。此外,亦有耶稣出生在马棚里之说。《圣经》中这类故事常常成为奇迹剧的题材。

乔治·摩尔(1852——1933):爱尔兰小说家、批评家,著有《巴黎,巴黎》等作品。

此处大约是指西班牙独裁者弗朗西斯科·佛朗哥(1892——1975),他在1939至1975年间统治西班牙,以狡诈多变著称。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1880——1936):德国哲学家,在其著作《西方的没落》中预言西方文明即将衰落。

指米其林轮胎。米其林集团是全球轮胎科技的领导者,19世纪建立于法国。

原文是法文,可能由法国诗人、小说家、艺术家让·谷克多(1889——1963,全名jeanmauriceeugèneclémentcocteau)的一行诗繁衍而来。

贝内迪特·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一部中篇小说。

阿纳托尔·法朗士(1844——1924):法国作家,1921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亚玛·匹康必打士酒,一种带苦味的法国开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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