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疲倦地笑了笑。“我是十八岁。”他重复道。
注册登记员指着门,厉声大吼。“滚出去,”他说,“滚出我们学校,滚出这镇子。你这个危险的疯子。”
“我是十八岁。”
哈特先生打开门,“太可笑了!”他吼道,“你这种岁数的人跑到这儿来当新生。十八岁……是吗?好吧,我给你十八分钟滚出这个镇子。”
本杰明·巴顿带着尊严,昂然走出了注册办公室。等候在大厅的五六个大学生齐齐用惊奇的眼光目送着他。他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来,对仍站在门口、怒气冲天的注册登记员,用坚定的语气重复道:“我就是十八岁。”
在那帮学生们的哧哧笑声中,本杰明转身离去。
但命中注定,他不能这么轻易地逃走。在垂头丧气去往火车站的路上,他发现有几个大学生在后头跟着他,后来跟着的人还越来越多——从三五变成一群,由一群变成密密麻麻一大片。消息已经传开了,说有个疯子通过了耶鲁的入学试,还试图冒充十八岁的小年轻。整个大学校园都充斥着一种亢奋的情绪。男人们不戴帽子就冲出教室;橄榄球队的队员们停下训练也加入了人群;连教授夫人们的帽子在人潮中也挤歪了,裙撑也跑偏了,她们一边喊叫,一边跟在队伍后奔跑。人群中发出一串串品头论足的闲话,句句直捣本杰明·巴顿脆弱的神经。
“他一定是那个四处流浪的犹太人!”
“他这样的年纪应该上预科!”
“瞧这神童!”
“他以为这是老年之家吧。”
“上哈佛去吧!”
本杰明加快了脚步,最后索性跑起来。他要让他们看看!他会去哈佛,他们会为自己那些不负责任的奚落后悔的!
安全登上了开往巴尔的摩的火车,他把头伸出窗外。“你们就等着后悔吧!”他大喊道。
“哈哈!”大学生们哄笑起来,“哈哈哈!”那是耶鲁学院有史以来犯下的最大的错误。
五
1880年,本杰明·巴顿二十岁。为庆祝这个生日,他开始到他父亲的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工作。也在同一年,他进入了社交界——父亲坚持带他参加了几回时尚舞会。罗杰·巴顿现年五十,他越来越喜欢跟儿子一块儿待着了——讲老实话,由于本杰明停止了染发(照旧是灰色的),可他们看起来年龄相当接近,完全可以冒充两兄弟。
八月里的一个晚上,他们身着礼服坐上敞篷马车,前往巴尔的摩郊外的谢夫林乡村别墅参加舞会。那是一个让人沉醉的夜晚。乡间小路上遍是一轮满月洒下的柔软的银色月光;迟放的花朵在夜晚宁静的空气中飘散出阵阵诱人的芳香,宛若轻巧却清晰可辨的浅笑。广褒原野上铺满了成片成片亮澄澄的麦子,像白昼一般地透亮。此时此刻,人们几乎不可能不被天空的美所迷醉——几乎。
“纺织品行业前景极为广阔。”罗杰·巴顿说。他不是个有精神追求的男人,其审美也只能算是入门水平。
“像我这样的老家伙是不能学什么新东西了,”他语带深意地说,“了不起的未来是属于你们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的。”
道路远端的尽头,已看得到谢夫林乡村舞厅闪耀的灯光;如梦似幻的声响不绝于耳——是小提琴的哀怨倾诉?抑或是月光下银色麦浪摇曳的沙沙作响?
他们在一辆漂亮神气的马车后停了下来,上面的乘客正在下车。先下来的是位女士,然后是一位年老的绅士,接着,又是一位年轻小姐。本杰明蓦地呆住了,像是有某种化学变化熔断又重组了他体内所有的元素。他浑身僵硬,血往头上涌,面红耳赤,阵阵轰鸣在他耳中回响,这就是初恋的滋味!
那个女孩身材苗条孱弱,月光掩映下的头发是灰白的,可在门廊上挂着的噼啪作响的煤气灯映照中却又显出蜜汁黄来。肩上围的是缀着黑蝴蝶的柔黄色西班牙披肩,撑开的裙裾边上镶嵌着闪闪发光的纽扣。
罗杰·巴顿凑到儿子跟前。“那姑娘,”他说,“是年轻的希尔特加·蒙克里夫。蒙克里夫将军的千金。”
本杰明冷冷地点点头。“小美人。”他满不在乎地说。但当黑人童仆把马车带走后,他却又加了一句:“父亲,或许您可以给我们介绍介绍。”
他们加入了人群,蒙克里夫小姐无疑是人群的中心,被簇拥其间。在旧传统的环境中长大的她,对本杰明行了一个深深的屈膝礼。是的,他可以请她跳舞。他答谢了她,然后走开了——踉踉跄跄地走开的。
和她共舞的时间还没到来,冗长的等待显得没完没了。他伫立于墙边,默默地,谜一样地,眼含凶光地看着那些年轻的巴尔的摩浪荡子。他们围绕着希尔特加·蒙克里夫,那一张张倾慕热烈的脸膛啊!本杰明厌恶极了,他们让他无法忍受,简直忍无可忍——他们唇边两抹弯曲的棕色小胡子着实让他恶心。
可是,当他自己的机会到来,当他和她滑步进入刚从巴黎传来的最新的华尔兹舞曲时,那如同白雪覆盖于心的嫉妒和焦虑都随之消融殆尽。目眩神迷之际,他感觉生活这才刚刚开始。
“你和你的兄弟跟我们同时到的,是不是?”希尔特加用她那湛蓝的珐琅般的眼睛望着他。
本杰明犹豫了。要是她也错把他当作父亲的兄弟,应不应该向她道破实情?他想起了在耶鲁的经历,决定还是不说为好,什么也不说。顶撞一位女士是很不礼貌的唐突,再让他的荒唐身世破坏这美妙的盛会则更是犯了罪。也许,以后吧。他点点头,微笑着,倾听着,心情十分愉悦。
“我喜欢你这岁数的男人,”希尔特加对他说,“年轻的男孩子都傻里傻气的。他们只会告诉我,在学校喝了多少多少香槟,打牌输了多少多少钱……像你这个年龄的男人才知道如何欣赏女人。”
本杰明简直想立刻向她求婚——拼了命,他忍住了这个冲动。“你正处在浪漫阶段,”她接着说,“五十岁……二十五岁的男人,过于钻营世故;三十岁的男人大都劳累过度而面色惨白;四十岁的男人,往往会花上抽一整支雪茄的时间来讲一个故事;六十岁……噢……六十岁太接近七十了;只有五十岁是成熟稳重的年龄。我喜欢五十岁。”
对本杰明来说,五十岁,也貌似一个很光荣的年龄。他热切地期盼着自己的五十岁。
“我常常说的是,”希尔特加继续说,“与其嫁个三十岁的男人去照顾他,不如嫁个五十岁的男人去被他照顾。”
那天夜晚余下的时光,本杰明都浸淫于蜜雾里。希尔特加与他多跳了两支舞。两人发觉他们对所有问题的看法都惊人地一致。下个礼拜天她要和他一起出去兜兜风,以便他们对这些问题进行更为深入的讨论。
本杰明和父亲在黎明前坐着马车回家,晨起的蜜蜂正嗡嗡低回,月色在冰凉的晨露中闪烁再慢慢消失。本杰明隐约感觉到父亲在和他谈什么五金器材的批发。
“……你认为在锤子和钉子之后,什么东西最值得我们关注呢?”老巴顿说。
“爱情。”本杰明心不在焉地回答。
“把手?”罗杰叫着,“我刚刚已经说过把手了。”
本杰明茫然地望着他。东方的天空突然露出一缕曙光,苏醒的树林中传来一只黄莺尖利的啼鸣。
六
半年之后,当希尔特加·蒙克里夫小姐与本杰明·巴顿先生订婚的消息被公开的时候(我用“被公开”这三个字,是源于蒙克里夫将军的声明:宁可戳死在自己的佩剑上也不会宣布这个消息),在巴尔的摩社交界引起的骚动已经达到了一种癫狂的程度。本杰明几近被遗忘的身世丑闻又再次给翻了出来,被人们当作匪夷所思的传奇冒险,添油加酱地炸开了锅。有说本杰明实际上是罗杰·巴顿的父亲,也有说他是罗杰·巴顿在牢里待了四十年的兄弟,还有说他是改头换面的约翰·威尔克斯·布斯sup/sup,最后,甚至有人说他脑袋上长了两只锥形的尖角。
纽约的好几份报纸的星期天副刊版面也趁机大肆炒作。各式各样的有趣漫画都把本杰明·巴顿的头安在不同的东西上:人首鱼身,人首蛇身,最后还有一张人首黄铜身的。他在报刊上被称为“马里兰的神秘人物”。但,和以前一样,其真实身世却鲜少被提及。
然而,每个人都同意蒙克里夫将军的观点:一个可爱的姑娘本可以嫁给巴尔的摩任何—个富家子,谁承想这姑娘却投入了一个半百老男人的怀抱,这分明是在“犯罪”。罗杰·巴顿先生把儿子的出生纸用大号字体公示在《巴尔的摩烈焰报》上,但这一举动纯属徒劳,没人相信它。人们只需亲眼看一眼本杰明就明了了。
尽管外面风言风语,可两个当事人却丝毫不为所动。关于未婚夫的传言太多了,以至于希尔特加连真实情况到底怎样也都不相信了。蒙克里夫将军语重心长地劝说女儿,指出五十岁的男人——或者起码看上去有五十岁的男人的死亡率居高不下——可这也是徒劳,完全没有任何效果;对她讲五金批发业务的前景如何不稳定,还是徒劳!希尔特加铁了心要嫁给“成熟”,于是她就这么嫁了。
七
希尔特加的朋友们至少在一件事情上是看走了眼的:五金批发业出人意料地兴隆蓬勃。自本杰明1880年结婚,至他父亲退休的1895年这十五年间,这个家庭的财富翻了一倍——这,主要得归功于公司的这位年轻成员。
不用说,巴尔的摩最终还是敞开怀抱接受了这对夫妻。就连老蒙克里夫也与女婿和解了,毕竟是本杰明出资出版他曾被九家知名出版商退稿的二十卷《南北战争史》。
十五年的时光也在本杰明身上留下了痕迹。他似乎感到自己血管里的血液涌出了新的活力。每日清晨起床,精神饱满地走在人来人往、阳光照耀的大街上,不知疲倦地为他的锤子发货、为钉子装船,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成了快乐的事情。就在1890年,他发起并实施了一场著名的商业革命:他提出动议——所有运钉箱上的钉子都应算在收货方接纳货物总量之内。此动议经大法官福索尔批准,成了一条法令,借此,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每年节省的钉子超过了六百颗。
此外,本杰明还发现他越发被生活积极快乐的一面所吸引,他成了巴尔的摩头一位拥有并驾驶汽车的人,这正是他日渐膨胀的享受欲的一种典型表现。与他同辈之人在街上遇到他,无不为他所展现的极富活力的健康身影投去嫉妒的目光。
“他好像一年比一年年轻了。”他们都这么说。如果现年六十五的老罗杰·巴顿在最开始并没对儿子的出生给予应有的热烈欢迎的话,他最终也用近乎谄媚的殷勤做了弥补。
眼下,我们即将遇到一个不甚愉快的话题——这话题还是尽快一笔带过为好——只有一个事儿,让本杰明·巴顿很是担忧:他妻子对他的吸引力已丧失殆尽。
当时,希尔特加是位三十五岁的妇人,他们还有个十四岁的儿子,叫罗斯科。新婚不久的一段时间里,本杰明曾对她万般爱慕。但白驹过隙、时光流逝,她蜜黄色的头发已变成了毫无刺激的棕色;珐琅般的碧蓝眼睛也显露出廉价陶器的质感——还有,最最糟糕的是,她变得太安于现状,太过平淡,太过自我满足,太缺乏激情,品位也太过素净。新婚燕尔时,是她“拽”着本杰明去赴一场又一场的舞会和晚宴——如今,一切都反过来了。她会陪他出没于各种社交活动,但却意兴阑珊。她的热情已被永恒的惰性给吞没了——这种惰性每个人都有,且一旦进入我们的生活就会伴着我们,直到生命的尽头。
本杰明的不满日益滋长,越来越强烈。1898年西班牙战争爆发时,家庭生活全无任何值得依恋的地方,于是他决定参军入伍。鉴于其在商界之影响力,本杰明被任命为上尉,然后又因其工作干得游刃有余,晋升为了少校,最后更被提升为中校——此时刚好爆发了著名的圣胡安山激战sup/sup,他参战并在战斗中受了点轻伤,因此获授奖章一枚。
本杰明已经相当迷恋有活力且又充满刺激的军旅生涯,对退伍这个决定他很是感到惋惜。不过,生意还是需要人打理的,因为这个,他辞去军职解甲归田。回乡之际,一整支铜管乐队在车站迎接他,并且一路簇拥着护送他回家。
八
希尔特加在门廊上舞着一面巨大的丝质锦旗恭候他。即使在吻她时,他的心情也异常沉重——三年的时光刻下了烙印——她现在是个四十岁的妇人,隐约掺杂着白发。此情此景让他很沮丧。
在楼上房间里,在那面熟悉的镜中又看见自己的身影——离镜子更近一些,他焦虑地审视着自己的脸,过一会儿,又和战前身着军服的照片进行比对。
“天啊!”他大喊。毫无疑问,那个“过程”还在继续。可不么——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个三十岁的男人。可他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不但高兴不起来,相反地,他感到不安、心神不宁——他越来越年轻了。时至今日,他一直希望自己的身体年龄和实际年龄相符,一旦这样,他出生时发生的那些奇怪现象就会停止运作。想到这儿他不禁打了个寒战,觉得自己的命运似乎非常可怕,非常不可思议。
下楼时,希尔特加正等着他呢,她看上去有些恼怒。但他也无从知道她是否察觉出哪里不对劲了。为了缓解两人之间紧绷的情绪,晚餐时,他用自认为非常审慎且安全的方式提起了这个话题。
“你看,”他轻描淡写道,“大家都说我看起来比以前更年轻了。”
希尔特加嗤之以鼻,轻蔑地瞟了他一眼:“你以为那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儿么?”
“我没吹啊。”他加重语气,有些不安。她再度嗤之以鼻。“这种念头啊,”片刻停顿之后,“我以为你有足够的自尊来阻止它。”
“我能有什么法子?”他问道。
“我不会和你争这个的,”她反驳说,“可……做事总有对和错的分别。如果你打定主意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想我也阻止不了,但我真的认为这么做欠考虑。”
“可是,希尔特加,我也没办法呀!”
“你还是有办法的,你只是太顽固。你就想跟别人不一样……你以前就总这样,以后还会这样……但你想想吧,每个人要是都像你一样考虑问题,会是什么情况……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儿?”
听着这空洞且没法回应的话,本杰明没有作答。从那一刻起,两人间的裂痕就越来越大了。有时候他甚至还会纳闷儿,当初她是施了什么魔法,让他着了她的道儿一般如此着迷。
雪上加霜的是,随着新世纪向前推移,他发现自己对欢乐的渴望愈加强烈了。巴尔的摩大大小小的派对上都会看到他的身影。他和最美的少妇跳舞,和社交界最受欢迎的社交名媛聊天,沉迷并享受她们的陪伴。而他的妻子——一个已显出不祥之兆的老贵妇——坐在一帮上了岁数的女伴中间,满脸的傲慢挑剔,严厉、迷惑和谴责的目光牢牢追锁着他。
“看嘛!”人们会这么说,“要多可惜有多可惜。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跟个四十五岁的女人捆在一起。他肯定得比他妻子小上二十岁。”他们忘了——人们难免都会忘记——早在1880年,他们的父母也曾对这对儿不般配的夫妻做过相似的评论。
本杰明在家里的不快日益增长,而新添的爱好正好适时地给予了补偿。他开始打高尔夫球,还打得相当有模有样。他也沉迷于舞蹈:1906年,他是“波士顿舞”的专家;1908年成为“玛嬉喜舞”高手;1909年,他跳的“卡斯尔慢步舞”招来城里所有年轻男性的羡慕与妒忌。
当然,他的社交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影响了他的生意。但那时,他已经苦心经营五金批发业务二十五个年头,也差不多很快就能把生意交给罗斯科打理了——他那才从哈佛大学毕业的儿子。
事实上,人们经常将他和他儿子搞混。这让本杰明感到开心——他很快就忘掉了从西班牙战争回来后,那潜伏在心中的恐惧,并对自己的外貌生发出一种天真的沾沾自喜。当然,唯有一件事情美中不足——他讨厌再跟妻子一起出现在公共场合。希尔特加年届五十了,一看到她,他就觉得荒唐可笑。
九
1910年9月的某一天——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交给年轻的罗斯科·巴顿经营数年之后——一个看上去大约二十岁的男子,以一名一年级新生的身份入读剑桥市的哈佛大学。他没有重复以前的错误,愚蠢地说自己已经经历过五十岁,也没提及自己儿子早在十年前正是从这所学校毕业的。
他获批入学,几乎立刻在班里占据了不容小觑的重要地位,部分是缘于他似乎比其他平均年龄十八的新生显得成熟一些。
然而他的成功主要还得归功于他在与耶鲁的橄榄球比赛中的惊艳表现。他在球场上坚定、冷酷、横冲直撞,为哈佛夺得七次达阵得分,以及十四次射门得分的佳绩——并且还有的一次是让耶鲁队共十一名球员依次不省人事地被抬出赛场。他是校园内最有名的风云人物。
可是说起来奇怪,到大学三年级时,他几乎无法入选橄榄球队。教练说他体重下滑;而在一些观察力敏锐的人眼里,其身高也缩水了。他没有再得过达阵得分——事实上,他被留在队里的主要原因是想凭着他的赫赫大名,让耶鲁队自乱阵脚,士气瓦解。
到了四年级,他再也没办法入选球队。他变得非常瘦小,非常孱弱。有一天还被几个二年级生当成了新生——这事让他倍感羞辱。人们把他看作神童——一个绝对不到十六岁的大学四年级生。他常常为班上其他一些同学的老于世故感到震惊。课程呢,对他来说似乎也难了一些——门门都太高深了。他曾听同学谈到过圣·米达思学校——那是一所有名的预科学校——他们中许多人以前都在那里接受过大学入学前的预科培训。他决定在大学毕业后到圣·米达思去,藏在一帮身材相仿的男孩儿当中的生活,对他来说也许更为意气相投。
1914年大学毕业,他怀揣着哈佛大学的毕业证书回到巴尔的摩家中。希尔特加已经搬去意大利定居,因此本杰明便与儿子罗斯科同住。虽然大体上,每个人都欢迎他回家,但罗斯科对他明显热情寥寥——甚至当本杰明像个无所事事的青少年在屋里闲晃时,他可以看得出儿子在嫌他妨碍了自己的生活。罗斯科已经结婚了,在巴尔的摩社交界中也算有头有脸。他可不希望和什么丑闻扯上干系。
本杰明已不再是社交新媛和年轻大学生中的讨喜人物。他觉得除了与三四个十五岁的邻家男孩相伴以外,其他也再没什么可做的。所以去圣·米达思学校读书的念头又再冒了出来。
“是这么回事,”一天他对罗斯科说,“我跟你提过好几遍了,我想去上预科学校。”
“那就去吧。”罗斯科简短地回答。这件事使他莫名厌烦,很希望能够避而不谈。
“我一个人去不了啊,”本杰明无助地,“你得帮我申请,还得把我带过去。”
“我没时间,罗斯科一口拒绝,眼睛眯缝着,不安地看着他父亲。“事实上,”他接着说,“你最好别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最好马上停下来。你最好……你最好……”他顿了顿,苦于寻找合适词语不得而面孔涨得通红——“你最好马上调转头往另一个方向走。这个玩笑已经开得太大了,再也不好笑啦。你……你得注意注意!”
本杰明看着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还有一件事儿,”罗斯科继续说,“家里来客人时,你要叫我‘叔叔’……不是‘罗斯科’,是‘叔叔’,你听明白了吗?一个十五岁的小孩直呼我的名字也太荒唐了。要不然……你就一直叫我‘叔叔’得了,这样你才会习惯。”
罗斯科严厉地瞪了他父亲一眼,转身离去。
十
此番谈话结束之后,本杰明在楼上凄凄冷冷地踱着步,端详着镜中的自己,很是沮丧。他已经三个月没刮胡子了,但脸十分干净,除了一根压根儿不必打理的细白绒毛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当初刚从哈佛返家时,罗斯科还找他商量过,建议他戴上眼镜,再粘上假胡子,于是有一段时间,他早年经历的那些闹剧似乎又重新上演了。可胡子让他痒痒,也让他羞愧。所以他哭了,这一哭,罗斯科才勉勉强强地动了动怜悯之心。
本杰明翻开一本儿童故事书《比米尼湾的童子军》,并开始阅读,但脑子里老想着战争。美国已在上个月加入了协约国。本杰明也想入伍,可是,唉,入伍的年龄下限是十六,他看起来却没有那么大。可不管怎么说吧,即便按他的实际年龄,五十七岁,也同样不具资格。
有人在敲门。管家拿着一封信,信封一角印着官方大印,收件人是本杰明先生。本杰明迫不及待将信拆开,一路兴奋地读起来。附件上写着,诸多参加过美西战争的后备军官都要被召回部队担任更高的军职。信里还附有任命他为美国陆军准将的委任状,以及即刻前往报道的召集令。
本杰明一跃而起,激动得浑身发抖。这正是他一直想要的。他抓起帽子,十分钟以后,他已经来到了查尔斯街的一间大型成衣店,用尖细的、含糊的声调要求量身定做军装。
“你要扮士兵吗,小弟弟?”一个店员随口一问。
本杰明脸都红了。“嘿!你管我要干什么!”他生气地回嘴,“我是巴顿,住在佛农山广场,现在你知道我付得起钱了吧?!”
“这……”店员犹豫着说,“就算你付不起,我想你爸爸也付得起……就这样吧。”
裁缝给本杰明量了尺寸,过了一周,军装就做好了。但他在选用合适的将军徽章时遭遇到了困难:店主坚持认为,一个漂亮的a基督教女青年徽章看起来会同样带劲,而且会更好玩。
没跟罗斯科报备,一天晚上,他便离家搭上火车去了南卡罗来纳的摩斯比军营,在那里他将指挥一个步兵旅。那个闷热的四月天,他到了军营入口,付掉把他从车站送过来的出租车车费后,便转身走向值班中的卫兵。
“叫个人给我提行李!”他精神抖擞地说。
卫兵以责备的眼神看着他。“小弟弟,”他说,“你穿着这么神气的将军制服要上哪儿去呀?”
本杰明——美西战争的老兵,两眼冒着火朝卫兵冲了过去。可是,唉,脱口而出的声音还是变了调的尖锐童声。
“立正!”他试着怒喝一声,然后停下来,喘了一口气——只见卫兵突然两个脚跟一磕,把枪抬握在胸前行礼。本杰明收敛着满意的微笑。但当他环顾四周,笑容便立时隐去了——这个卫兵服从的对象并不是他,而是一位骑着马缓缓正向他们靠近,威风凛凛的炮兵上校。
“上校!”本杰明尖声大叫。
上校走上前来,勒马,冷峻地俯瞰着他,眼中闪烁着光芒。“这是谁家的孩子?”他的声音非常和蔼。
“我他妈很快就会让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本杰明恶恨恨道,“从马上给我滚下来!”
上校哈哈大笑。
“你想骑它吗?将军?”
“这里,”本杰明不顾一切地大叫,“读一下。”他把委任状塞到上校手里。上校阅毕,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你从哪儿搞到的这个?”他问道,并把这份文件塞进自己口袋。
“政府发给我的,你很快就可以搞清楚!”
“跟我来,”上校满脸古怪的神情,“我们到司令部去好好谈一谈。来吧……”
上校转过身,牵着马朝司令部走去。束手无策,本杰明只好跟着他,尽全力维持着自己不失尊严的样子——同时暗忖着一定得狠狠地报复他一把。而报复并未得以实施。两天后,他的儿子罗斯科倒是现了身,风尘仆仆、气急败坏地从巴尔的摩赶过来,把这位被扒了军装、眼泪汪汪的将军领回了家。
十一
1920年,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而在随之而来的一连串庆典活动中,没有一个人提到“这件事”:那个看起来大约十岁,正在屋里玩铅制士兵和迷你马戏团模型的邋遢小男孩是这个新生儿的祖父。
没谁讨厌这个稚嫩爽朗、脸上却挂着一丝淡淡忧伤的小男孩。但对罗斯科·巴顿而言,他的存在恰恰是苦恼的根源。按照罗斯科他们这代人的习惯用语来说,他不认为“这件事”是“有效率”的。在他看来,他这位拒绝看上去像六十岁的父亲,行为举止不像个“铮铮铁汉”——这是罗斯科最喜欢使的词儿——以一种奇怪、乖戾的方式。是的啊,但凡把这件事放在脑子中琢磨上半个钟头,就会让他走到精神崩溃的边缘。罗斯科相信人们应该保持“龙精虎猛”的年轻心态,但把事情做到这个份儿上是不是就是……就是……就是没效率。然后,罗斯科就不想再想下去了。
五年后,罗斯科的小男孩已经长大了,可以和小本杰明在同一个保姆的照看下一起玩儿童游戏。罗斯科在同一天带他们两个去上幼儿园。本杰明觉得玩彩色纸条、纸垫子和纸项链,以及画些美丽新奇的小图画是世界上顶顶好玩的趣事。有一次,他因为行为不端还被叫去在角落里罚站——于是他哭了——而多数时候,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贝莱小姐慈爱的手会不时地轻轻抚摸他乱蓬蓬的头发,他是快乐的。
一年后,罗斯科的儿子升到了一年级,可本杰明仍然留在幼儿园。他非常快乐。只在有些时候——当别的小孩谈起长大后要做什么的时候——他的小脸上会掠过一丝阴影。似乎在懵懵懂懂之间,他那孩子气的脑袋瓜已经意识到,他们谈的都是一些他永远不能分享的事。
日复一日,日子在单调中流逝。他在幼儿园已经待了三年了。可他还是太小太小,已经无法理解那些亮闪闪的纸条是用来做什么的。别的小朋友比他都要高大,这让他很害怕,怕得哭哭啼啼。当老师跟他说话时,虽然他努力去理解,可还是一句都听不懂。
他从幼儿园被接了回来。穿着浆过的方格裙的保姆娜娜,成了他小小宇宙的中心。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们会到公园去散步,娜娜会指着一只巨大的灰色庞然大物说“大象”,本杰明就跟着娜娜说。而夜里当娜娜为他脱衣服睡觉时,他会一遍又一遍,大声地对她说“大象、大象、大象”。有时,娜娜会允许他在床上蹦蹦跳跳——这太好玩了。因为蹦跳之后,假如屁股落下的时机正好,就会自然而然地再一次弹起来,双脚站定;要是跳的时候嘴里一直发出“啊”的声音,还可以听到一种断断续续破音颤抖的声音,真是惹人欢喜啊。
他喜欢从衣帽架上取下一根手杖,拿它四处敲打桌椅,一边敲一边说“冲啊,冲啊,冲啊”。有客人来访时,老年妇女都会发出“咯咯咯”的声音逗他,这让他觉得很有意思;而那些年轻的女士则会尝试着亲他,他只好略带嫌弃地屈从并接受。漫长的白昼过去,下午五时,娜娜就会带他上楼,用汤匙给他喂燕麦粥和糯软可口的糊糊餐。
在他稚气的睡梦中,没有恼人的记忆。大学时代那些勇猛时光,那些让许多女孩心荡神怡的燃情岁月,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印象。眼前他所拥有的只有围着牢固白色围栏的婴儿床、娜娜、一个偶尔前来探望的男人和一只巨大的橘色圆球。每当他在黄昏就寝前,娜娜就会指着这个橘色大球,说“太阳”。夕阳西下,他就双目微翕,昏昏欲睡。他没有梦,再也没有梦来惊扰他了。
往事:带领士兵们英勇冲杀,攻占圣·胡安山顶;婚后头几年繁忙的夏天,为了他深爱的姑娘、年轻的希尔特加工作忙碌到夜幕低垂;还有,那更久远的时候,与他祖父在蒙罗大街阴暗的巴顿老宅中,坐着抽烟到深夜——这一切皆如幻的梦境,渐渐从他心底消退干净了,似乎,凡此种种从来未曾发生过。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记不得最后一口牛奶是热的还是凉的,也不记得日子是怎么过去的。只记得他的摇篮和娜娜熟悉的身影。接着,连这一些也不记得了。他饿了就哭,就是这样,如此而已。从早到晚,他只是呼吸着。周围和上方传来一些轻轻的呢喃及低语,这些他几乎都听不到了。剩下的只有模糊难辨的各种气味,还有光明和黑暗。
然后一切归于黑暗。他白色的儿童床,在他头上晃动的模糊面庞,温暖甜美的牛奶香……所有这一切一并从他的神志中退去了。
巴顿(button)为纽扣的意思,故cuff在此译作“袖口”。
玛土撒拉是圣经旧约里提到的族长,据传活了969岁,是世界上有记录以来最长寿的人。
儿童手摇铃玩具(rattle)。
约翰·威尔克斯·布斯(johnwilkesbooth,1838—1865)是美国戏剧演员,他于1865年4月14日,刺杀了林肯总统。
圣胡安山战役(1898年7月1日),也被称为圣胡安的山峰争夺战,是美西战争中一场决定性的战役。
作者“果麦”的其他小说
《推理要在本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