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说,那孩子写完检查后,就管他叫大哥,说要和他交朋友。最后的结果用j的话来说,他们玩了。但是j说,这孩子一点也不无辜。虽然不是同性恋者,但是有很多同性恋经历。据他自己交待,每次都是他和别人玩了以后才翻脸——他很能欣赏同性恋行为。那孩子,坏着哪。
了结了这位冒充警察者的事,j又回到体育场里,把从他手里要回的手表和钱还给了受害者。那座城市很小,同性恋者没有地方可去,每天都要到这里来,所以找到那些受害者并不难。j马上成了英雄。这时j发现,那个和他在排球场后面谈过话的中年人(那位黑夜里的呻吟者),居然也是受害者之一。他对该呻吟者说:你这么大的人,被个十几岁的孩子抢了,羞也不羞?大点声吼一吼,就把他吓跑了!
那人说:你看我这个样子——我敢吗?
j对我说,我们这些人都是这样,干着这种事,难免胆小,见人矮三分,所以会被外人所诈。这回出去,像这样的事听说了不少。以前我听到别人被讹诈,总觉得问题出在被诈者身上——谁让你那么胆小。我是满不在乎的。被诈了一次,总算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被诈的滋味。假如有个人说,自己是个警察,叫你跟他走,你心里马上想到:我完了……所有的人都会知道我是同性恋……身败名裂……家庭,单位,所有的人……那一瞬间,真想死掉。尤其是中年人,肯定会精神崩溃。
那你怎么没被吓住呢?
也算事有凑巧,我是光棍一条。最近单位不如意,正在调动。崩是崩了崩,溃的不厉害。所以有胆子和他周旋。他碰上我,也算命里该着罢。第二天,那个戴xx就辞了工,回家去了。
j说,他老惦记着那位让人去干他老婆的家伙。那天晚上,他又遇上了曾在体育场门口叫他大姐的河南人。那人马上把他缠住,要他带他上北京。此人简直是个花痴。j对该花痴没兴趣,对他的同伴有兴趣。所以他找到那个小x,两人做了爱,又聊起来。这位小x虽然不是本地人,对这里的事却全知道。问起有个男人请他去干女人的事,小x说:
这人我知道,是近郊的农民。他也是同性恋。请人去干的女人,就是他老婆。
这件事的原委是这样的:那位农民大概在结婚时,还有能力满足老婆,后来越来越不成。该老婆知道了他为什么不成后大怒,打得天翻地复。最后的结果是:你要出去搞同性恋,我在家里也不能闲着,你给我找人罢。这家已有两个孩子了,光景也不错,所以不想离婚。j说:这当然是混帐胡来,但也不失为平等。据说那位老婆性欲强烈,该小x上次去时,几乎死在那里。
j说,第二天,他就由小x带路,去找那位农民。走到村口遇上了。当时是大白天,那位农民见两条大汉找上门来,就有点怕事,说今天丈母娘来了,改天罢。正在聊天,该农民的老婆从村里撵了出来,看见了j,眼睛里冒出鬼火一样的光芒,就要请j到家里去。农民居中劝解,乱成了一团糟。j对女人的兴趣原本不大,这一趟本意是看看热闹。见到这种场面,居然心里一慌,拔腿跑掉了。
j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当天下午他乘火车回到了北京,结束了两月有余的游历。我们远没有把他说的每件事写出来。有的事情虽然有趣,但不是社会学关心的事。有一些事和我们已记述的很相似。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j的游记,在两方面值得重视:
首先,它说明了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同性恋社群,有很活跃的活动。不但大城市里有,中小城市里也有。j告诉我们,有很多同性恋者经常旅行,有一些人从事像采购员、推销员一类的职业,而同性恋者对外地来的人有很大的好奇心。所以同性恋的交流,不仅存在,而且有相当规模。
其次,仅就他说到的情形,他在这一次旅行中,起码和四个非同性恋人士发生过性关系。这四个人全是农村来的民工。这些人都很年轻,大多数是在挣钱准备结婚。我们认为,在同性恋形成过程中,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都起作用。随着农村婚姻支付的增长,有很多青年难以结婚,所以存在产生境遇型同性恋的土壤。又有很多青年流入城市做工,与同性恋社群接触。所以说,农村里的同性恋一旦出现,比城市还容易蔓延。现在已经知道,有些住在小城市近郊的农民参与城里的同性恋活动。将来会不会在农村集市一类的地方出现同性恋社群,或是现在已有这样的社群存在,还是未定之天。我们身为社会学工作者,常常深感内疚:一方面,有些同仁嘲笑我们,只能搞这类小题目,实在是鼠肚鸡肠。另一方面,我们因为缺少财力人力,连这样的小题目也搞不周全。但是这类小题目,实在是社会学存在的基础。别人对实际存在的社会一无所知倒也罢了,连我们都不知道,所司何事?简直是失职。
第四节鱼场亲历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