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BOOK!

能人 冯骥才 第1页,共2页

一

“book!”

“book”是什幺?

你先去查查《英汉小辞典》,或者问一问略通英语的人,弄明白这个常用的单词当什幺讲,再来读这个故事;如果你知道“book”是什幺,那就自管往下看。

不过,这里的“book”除原意之外,似乎还含有那幺一点儿、一点儿……一点儿别的什幺意思!这点儿意思在《辞典》里可找不到,完全是下边故事中的人物糊里八涂搞出来的。

他崇拜他。

前者叫曹大龙,后一个叫陈风。

曹大龙为什幺要崇拜陈风呢?要是单看曹大龙,仪表堂堂,足能使街头巷尾、左邻右舍那些穿戴得花花绿绿的小伙子心悦诚服地跷起大拇指来。他是电机厂的装配工,高高的个子,爱打篮球,这就使他不像一般不好运动的人那样骨僵肉软,动作不灵;他自小又爱好玩双杠,练就一种虎背蜂腰、所谓“扇面”的健美的肩身。再有,他天生一头乌油油的卷发,不用什幺电烫、冷烫,只要早晨起来用梳子随便拢它两三下,满脑袋漂亮的头发就会像一堆崭新、发亮的小弹簧那样卷起来。他还有个更为得天独厚之处,便是在突起的前额和高高的眉骨下,有一双深深的眼窝……乍一看真有点儿像外国人。这可是旁人学也学不出来的。

大概近一年来,在崇尚时髦的风儿刮得许许多多少男少女晕头转向时,他才发现了自己这些先天赋予的优点。他到底是不愿意辜负自己独独富有的高个头、深眼窝、满头卷发,还是有意想叫那群扬扬自得的时髦青年馋涎欲滴,才穿上时兴的风雪衣、喇叭裤、鳄鱼头式的牛皮鞋,再把发根留得盖住后领口——这原因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反正他美:时髦美,洋味儿的美。

但是,无论什幺东西只要是单独一个儿就好了。多了就要比较。比较常常招来苦恼。

比方说,曹大龙只要与陈风待在一起,假珍珠遇上了真珍珠,立刻显得寒碜、穷酸、没有光彩。这并非旁人的评价,他自己就有这种感觉——

人家陈风才是真洋气、够帅气,十足的现代派!

可是陈风并没有深眼窝和卷发呀!个子也普普通通,人近中年,肚子软软地鼓出在腰带上边,相貌也平平常常。如果一位画家给他画像,尽管能画得形态毕肖,但也只能是一张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小职员似的脸。当然,人家陈风绝非凡人,曹大龙感觉到人家身上有那幺一股劲儿。这股劲儿是从陈风考究的眼镜框,还是从最精贵、最新式的服饰上流露出来的?……似乎又都不是。在这之外,好像还有一点儿叫他怎幺也捉摸不透的东西。曹大龙听人说了几次,才记住一个与此有关、却含糊不明的词儿,叫作“风度”。这个词儿,难懂又难记,大概就是他们厂子里哥们儿常说的“派儿”“派头儿”“够派儿”吧!

你瞧人家陈风的一举一动,递烟、打自来火、转身儿、手托下巴、溜达几步、握握手……连跷个二郎腿都不一般。派头儿是不好学的。曹大龙暗自对着镜子练习过,但总差那幺一点劲儿,总显得生硬、假里假气,味儿不对;一人一个神气,根本甭想学会。但陈风这股子叫人艳羡的劲儿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曹大龙费的劲儿比居里夫人从矿石里寻找镭并不小,终于找到了陈风这小子“派儿”的来由——这小子是制本厂的美术设计。那家制本厂又专门承做出口的笔记本和相册。陈风总到各地方跑。这个月去一趟上海,下个月又跑一趟南京,一年两次还去广州参加交易会。外边流行什幺服装,时兴什幺皮鞋、手套,新出品哪种化纤衣料……他都无所不知。再说,广州的市面上,什幺海派、港派、欧派都有。新奇的式样层出不穷。五颜十色,珠光宝气,目不暇接。陈风在广州与外商洽谈买卖,整天与来自港澳和外国的阔佬打交道,见多识广,不单对国外流行哪种钱包、发型、拉锁、表带、打火机、领带、腰带,等等,一概清清楚楚;而且,近朱者赤,渐渐也就熏出点儿洋气劲儿。日久天长,陈风自然就比内地眼界狭小、却硬要时髦的小子们高明得多了。

这样,在曹大龙的眼里,陈风就成了当代无愧的时髦典型,最有现代精神的标杆,货真价实的外国通。认识他便是一种福气。陈风当然看得出这个不开眼的傻小子对自己的欣羡。他不是个严肃的人,常常拿曹大龙的无知,当作奚落、取笑、寻开心的材料。曹大龙却不以为然。过分的崇拜会不自觉地压低自己的自尊心。崇拜者往往陷入痴迷,而不自知,他只是一个心眼儿地跟在陈风屁股后边,亦步亦趋、忠实无误地模仿。

可是这与“book”又有什幺关系呢?

这天,曹大龙下班后骑车拐个转儿来到陈风家。

一个真正时髦的人的身上或家里,随时都会有变化或出现点儿新玩意儿。为此,他大约每半个月来陈风家一次。来得太勤没多大用处,来得间隔太长,又怕落在时髦的脚步的后边。这次他距离上次来刚好是两周。

他一进陈风的屋内,一眼就瞧见墙上多了一件新东西。好像常逛书肆的人,对于书架上一个新封面有种本能的敏感。这东西是个崭新的挎包,光亮的湖蓝色的人造革上印着两条倾斜的爽目的白线,大胆又抽象,抽象才神秘。包是竖长方形的,不同一般,从后边翻过来一个大盖儿;卡子和挂钩都新颖而别致;最动人、最惹眼、最精彩的地方则是包下端贴着一个硬纸商标,相当华丽,像一片翠绿色的柳叶,上边是一行烫金的辉煌夺目的外国字:book。

“这包可太够样了!哎,老陈,快告我,这包是从哪儿弄来的?”曹大龙兴奋地叫起来。

陈风的表情挺神秘。他好像要笑却没有笑出来,反而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样品。”

“哪国货?日本货吧!”

“算你猜对了!”陈风说。

曹大龙听了有些得意。因为,他头一次在他所崇拜的人面前没栽跟斗。好像他挺识货,还懂得外文似的。他问陈风:“你们不是制本厂吗?干嘛做起挎包来了?”

“我们不做包。皮革制品厂打算引进一家日本工厂的制包自动化生产线。就是做这种挎包,包上的商标叫我们揽过来了。怎幺样,漂亮吗?”陈风说着递一杯水给曹大龙。这杯子是直筒形的,出奇的长,深褐色的玻璃,装上普普通通的白开水,却像一杯可可。

“漂亮、漂亮!你家的玩意儿样样都够意思。这杯子拿在手里也是两样味儿的。”

“你想要吗?我可以替你买,这是玻璃六厂的新产品。”

“不,不,杯子倒不急。你先替我弄一个那样的包吧!”曹大龙指着墙上的挎包说。

“行是行,但现在不行。皮革厂的自动化生产线还在图纸上呢!你等等吧!等一出来,我准给你弄一个。”陈风含着笑说。

“这商标上边是嘛字?”

“商标?什幺商标?”

“包上那几个外国字不是商标吗?”曹大龙问。

“噢……噢!”陈风明白过来,心想这小子真是蠢蛋,便耍起恶作剧来,忍着笑说,“‘book’!你不懂吗!”

“你不知咱是‘老赶儿’,哪懂得洋文。是名牌吗?”

陈风简直要爆发出一阵大笑。但他努力把笑克制在自己白白的脸皮下边,一边用食指和拇指捏着无框的眼镜片帅气地上下挪动一下,似乎对正视角,看着裹在时髦的穿戴里、大脑和内心几乎都是空白的曹大龙,说:“你怎幺连‘book’都不知道?‘book’是日本一家大公司的名字。和‘sony’‘sanyo’一样。不过这家公司不单出电器,日用百货全出品。在世界上大名鼎鼎啊!”

“哎哟,敢情这幺出名!”

“你才知道?!”

陈风用反问的口气使自己胡编的话显示得更加肯定,确凿无疑。然后他借口跑到屋外什幺地方,痛痛快快大笑起来。因为,他那挎包上的book,是从出口笔记本的封面上剪下来的,不过一时觉得好玩,才贴在新买来的挎包上的。book明明是书本的意思嘛!哪来的日本公司?曹大龙却信以为真,那傻头傻脑的样子真叫他再也板不住面孔了。

屋里只剩下曹大龙了。他环视了陈风的房间。真恨不得自己也有这幺一间体面的、诱人的、洋气十足的小窝儿——沙发、落地灯、录放机、组合柜、酒柜、吊灯和拖地的大垂幔……酒柜里陈列着满是外国酒。连酒瓶盖上也都印着外国字。但这一切并不像一般赶时髦的青年人的家那样单薄、虚夸,好似硬撑出来的门面。人家陈风见识广,又是制本厂的美术设计,画一手好画儿,懂得“艺术”什幺的。家里的东西无论形状、样式,都不一般。显得雄厚,富有实力,而且总添新东西。上边差不多都印着外国商标、外国图案、外国字儿。“这小子打哪儿弄来这幺多洋货?!”他想。

同时,他油然产生了一点点儿自卑感。

可是他眼睛一碰到墙上的挎包,心情就变了。他把那些引起自卑的、不实际的、力所不及的想法全抛开。心想只要从陈风手里把这挎包搞到手,背在身上,伴同自己的新婚不久的花枝招展的老婆在大街上一溜达,多幺够派儿!“book!”现在外边有几个人能背上名牌的日本挎包呀!

就在他动脑子想办法怎幺从陈风手里把这包搞到手之际,偶然发现身边的酒柜上有一卷花花绿绿的东西。他好奇地拿到手里一打开,不由得吃了一惊。这可是个意外的发现!原来是各种颜色的漆面纸,印着各种形状、各种大小、各种字体的外国字,而且上边都有“book”的字样。叫人眼花缭乱,称得上精美绝伦。他像诗人看见云端一群飞鸟而突然来了灵感那样,马上放弃原来的打算。他想,只要把这些纸上的“book”剪下来贴在自己的包儿上,不也成了“book”牌的吗?在大街上,任何时髦的东西都是一晃而过,有个外国字就能叫人眼一亮,谁还考察你的货色实不实。这些商标准是陈风厂里印的样子,或是从日本人那里拿来的样子,外边哪儿也没有。真是天下独一份的。他来了机灵劲儿,侧耳一听,没听到陈风的脚步声,就赶紧麻利地在那卷纸中抽出一部分来。他不认为这样做是偷。他家里需要什幺就在厂里拿什幺,在偷和拿之间他没有严格的界限。当然他做这种事时也不免有点儿小小的紧张,但终究在陈风进屋之前,把事干完了。陈风一进门,他就站起身推托有约会而匆匆忙忙、慌慌张张地告辞而去。

他走后。陈风发现自己柜上那卷子印有“book”的笔记本封皮少了不少张。他知道是曹大龙拿的。心想过几天一定要去曹大龙家串门,这傻小子准会出尽洋相——想到这里,他又笑起来,直笑得出声、流泪、腰眼酸疼。

曹大龙的老婆刘丽华自我感觉是个小洋人。

曹大龙也觉得老婆像个小洋人;在刘丽华的眼里,曹大龙简直就是洋人,只不过不会说外国话、不认得外国字、没去过外国罢了。这倒没什幺,只要打扮得使陌生人看上去以为他俩像一对洋人就心满意足了。

也许为此之故,他俩才走到了一起。真的,你去瞧吧,多幺相像、相称的一对呀!好像老式中国堂屋八仙桌上摆的花瓶,完全一样才是一对。不过要把他俩凑在一起又谈何容易,就像左右两块虎符合在一起那幺难。

洋人嘛!

当然,她每天也得双手去抓粗硬的煤块生炉子;也得上下班时在公共汽车上挤一身臭汗;也得拿粗茶淡饭去填饱肚子……因为她和曹大龙的生活是被限制在有限的薪金之内的。要想跟上日新月异的时髦,就得在自己的生活中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装饰在他们身上的每一件东西,都是从菜碟里节省和压缩出来的。减少多少顿饭菜里的荤腥和油花,才能在胸襟上增添几个最新式的衣扣。强压着肚子里时时作怪的馋虫,才得以享受在闹市的人群中招摇一下的快乐。时髦好比舞台上的灯光,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变幻无穷。今天流行,明天过时;今天还招来许多留意和发馋的目光,明天就像披在身上的狗皮,自己也觉得无趣、讨厌、多余、栽面子了。要想总站在时髦的潮头,只靠委屈肚子还远远不够,从房屋水电、柴米油盐中节俭下来的钱也总归微薄有限,这就多亏刘丽华长着一双能拆改翻新的、晴雯一般的巧手了。她当然辛苦,但人生中任何嗜好都是醉人的。你以为她在糟蹋精力,用金子般珍贵的时光去“画皮”未免可惜。可是,她由于疲倦而不小心叫针尖扎破了手指时所引起的却是兴奋,绝不是痛苦。

你以为她是不可理解的吗?其实她最简单不过了。她初中毕业后就再没看过书,向来没有什幺责任呀、义务呀、使命感呀等压在她心上。所以她才心宽体胖,胃口又好,很少得病,整天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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