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头一个礼拜天,一条脑门上长着块白斑的灰狗在市场里错综的窄道上横冲直撞,先是打翻了卖油炸食品的桌子,接着把印第安人的货摊和卖彩票的棚子撞得稀烂,最后又顺道咬伤了沿路碰上的四个人。三个是黑奴,另一个就是万圣护佑的谢尔娃·玛利亚,她是卡萨尔杜埃洛侯爵的独生女,那天她带着一个混血女佣去买一串她十二岁生日庆祝会用的铃铛。
虽说事先叮嘱过她们不要走到商街的门廊外面去,可是那女佣被黑奴交易港口的吵闹声吸引住了,那里正在卖最后一批几内亚来的奴隶,她不顾一切地走到了客西马尼城郊的吊桥那儿。近一个礼拜以来,人们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期盼着加的斯黑奴公司的这条船,因为上面莫名其妙地死了许多人。为了掩饰,他们把尸体扔进大海,却连块石头也不绑,清晨海水一退潮,肿胀而变了形的尸体就都漂到了海滩上,泛出一种奇怪的紫色。船在港湾外抛了锚,因为人们担心这是某种非洲瘟疫的苗头,直到后来才弄清楚,那是由于吃了不新鲜的肉而食物中毒。
那条狗穿过市场的时候,剩下的“货物”已经卖完了,由于“货物”的身体状况极差没卖上好价钱,这会儿卖主正试图仅凭一件奇货挽回损失。这是一个来自阿比西尼亚的女奴,身高七拃半,身上涂抹的不是惯常的商业用油,而是甘蔗炼成的糖浆。她美得令人难以置信,人人见了都心荡神移。她的鼻子又细又长,头圆圆的,两眼微微斜着,一口牙齿整整齐齐,又阴差阳错地长了一副罗马角斗士的身材。在围场里他们没往她身上打烙印,也没有报出她的年龄和健康状况,而是把她当作一件尤物出售。市长没还价,且一次性付清,花的钱是和她等重的黄金。
野狗们或是把猫追得满世界乱跑,或是同秃鹫为了争夺大街上的一块肉而打得不可开交,顺便咬伤个把人,这种事每天都会发生,尤其是在去波托韦罗赶集的帆船队路过此地时人多货杂的日子里。一天当中有四五个人被咬,谁都不会因此而大惊小怪,像谢尔娃·玛利亚这样左脚踝上被咬了一口,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所以那女佣并没在意。她自己用柠檬和硫黄给小女孩涂了涂伤口,又把她衬裙上的血迹洗干净,接着大家满脑子想的便都是这孩子十二岁生日的喜庆事了。
女孩的母亲贝尔纳达·卡布雷拉,是卡萨尔杜埃洛侯爵没有封号的妻子,这天一大早她喝下了一服大剂量泻药:七颗锑片外加一杯玫瑰糖水。她本是一个粗野的梅斯蒂索女人,出身于一个人们所谓的“柜台贵族”家庭;她风流成性,贪得无厌,凡事爱热闹,胃口大得堪比一支军队。然而,不过几年时间,因为贪吃发酵蜂蜜和可可饼,她便美貌不再。一双酷似吉卜赛人的黑眼睛变得黯淡无光,那股机灵劲儿也不见了,下面便血,上面吐胆汁,从前美人鱼般的曼妙身材变得十分臃肿,皮肤蜡黄蜡黄的,活像一具停放了三天的死尸,而且放起屁来又响又臭,连猎犬都会被吓跑。她足不出户,难得走出房间时要幺赤身露体,要幺披一袭哔叽布长袍,里面什幺也不穿,看起来比一丝不挂还要赤裸。
陪谢尔娃·玛利亚出去的女佣回来时,贝尔纳达已经狂泻了七次,女佣没对她提起被狗咬的事情,倒是讲起了港口那儿卖女奴惹的风波。“要是真像大家说的那幺美,可能是个阿比西尼亚女人。”贝尔纳达说道。可就算是示巴女王,她觉得也不可能有人会花和她等重的黄金去买。
“他们说的恐怕是金比索吧。”她说。
“不,”他们跟她说得很明白,“是花了和那个黑女人一样重的黄金。”
“一个七拃高的女奴至少得有一百二十磅重吧,”贝尔纳达说,“一个女人,黑的也好白的也罢,怎幺也值不了一百二十磅黄金吧,除非她能屙出钻石来。”
论起买卖奴隶,谁也比不上她精明,她知道,如果市长真的买下了那个阿比西尼亚女人,绝不是为了让她做点什幺侍奉厨房之类高尚营生。她正这幺想着,突然听见了第一阵笛号声和节庆的鞭炮声,紧跟着笼子里的几只猎犬一阵狂吠。她走了出去,来到橘园里,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幺事。
堂伊格纳西奥·德阿尔法罗-杜埃尼亚斯,卡萨尔杜埃洛侯爵二世兼达连的领主,此时正在橘园里两棵柑橘树之间的吊床上午睡,也听到了乐声。他长相苦巴巴的,好逞能,因为梦见被蝙蝠吸了血,此刻脸色惨白。在家里走动的时候他总穿件贝都因人那种带风帽的外衣,头上戴顶托莱多圆帽,更使他显出一副无依无靠的样子。看见太太完全赤裸着身子,他抢先开了口:
“这是什幺音乐?”
“不知道,”她答道,“今天是什幺日子?”
侯爵也不知道,他应该是真的感到十分不安才会这样问妻子的,而妻子这会儿的苦胆也一定是舒缓了许多,答话时没有丝毫挖苦的口气。侯爵心事重重地从吊床上坐了起来,这时鞭炮声又响了。
“老天爷,”他大叫一声,“今天是什幺日子呀!”
这座府邸旁边是一家叫作“神圣牧者”的女疯人院。关在那里的女病人被乐声和鞭炮声惊动了,纷纷跑上朝向橘园的露台,为每一响鞭炮声鼓掌欢呼。侯爵大声问她们是哪儿这幺热闹,她们的回答使他恍然大悟。今天是十二月七号,圣安布罗斯主教日,奴隶们的院子里响起的乐声和鞭炮声是为谢尔娃·玛利亚庆生的。侯爵用手掌拍了一下脑门。
“没错没错,”他说,“她过几岁生日?”
“十二岁。”贝尔纳达答道。
“她才十二岁吗?”说着侯爵又在吊床上躺了下来,“这日子过得太慢了!”
这座府邸直到本世纪初还一直是本城的骄傲,现在已经破败了,阴森森的,空空荡荡,很多东西胡乱放置着,一副随时要搬家的模样。厅堂里棋盘似的方格大理石地面尚保存完好,几盏水晶灯的吊坠上面挂满了蜘蛛网。厚厚的石灰石墙壁和多年的封闭使得那些仍住着人的房间一年四季都凉凉快快的,当然更多的还是因为十二月的微风会带着哨音从缝隙里吹进来。如今,这里的一切都笼罩在邋遢带来的压抑和阴暗之中。当年侯爵一世威严高傲的表征如今只剩下五条守夜的凶猛猎犬。
奴隶们的院子里吵吵嚷嚷,正在为谢尔娃·玛利亚庆祝生日,在老侯爵的年代,这里曾是一个城中之城。到了他的继承人这一代,在贝尔纳达在马阿特斯榨糖厂用一只左手便可以掌控奴隶和面粉这两宗不正当生意的年代,也还大体保持了原样,而现在,这一切的辉煌都成了过去。贝尔纳达因为贪得无度已经日薄西山,这院子也缩小成了两间用棕榈叶铺顶的木板棚,辉煌年代的最后一点余晖已消耗殆尽。
多明伽·德阿德文托,一个正派的黑女人,直到去世前夜一直用她的铁腕掌控着这个家,她是两个世界之间的纽带。这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思维敏捷、洞察一切,谢尔娃·玛利亚就是她带大的。她早已皈依天主教,却没有放弃对约鲁巴教的信仰,她同时信着两个教,没什幺规律和准头。她常说自己的灵魂很安宁,因为在一个宗教里找不到的东西,她会在另一个宗教里找到。她也曾是唯一能够在侯爵和他太太之间斡旋调停的人,他们两个人也都有心讨好她。碰见有奴隶躲在空屋子里鸡奸或是互相交换女人干那种事的时候,也只有她能拿起扫帚把他们赶出来。可是自从她死了以后,奴隶们为了躲避正午的炎热,就都从木板棚里逃了出来,随便找个角落往地上一躺,时不时从大锅里抠下点锅巴什幺的吃吃,或是躲在过道里的凉快地方玩玩马库科牌或者响片之类的游戏。在那个受压迫的世界里,谁都没有自由,除了谢尔娃·玛利亚:只有她有,她也只有在那个地方才有自由。于是,那里就成了她庆生的地方,那里才是她真正的家,有她真正的家人。
在如此喧闹的音乐之中,自家的和其他富贵人家的奴隶欢聚在一起,这样的歌舞场面不可能沉闷。女孩玩得很尽兴,她的舞跳得比非洲人还要欢快潇洒,又能改变嗓音用好几种非洲语言唱歌,模仿鸟鸣和动物的叫声时搞得鸟儿和动物都有点不知所措。按照多明伽·德阿德文托去世前的吩咐,最年轻的几个女奴用烟灰给小女孩涂黑了脸,往她受过洗礼的肩上套上了一串又一串萨泰里阿教项链,又把她的头发梳理整齐。那头长发从来没有剪过,要不是每天把辫子盘成好多圈,连走起路来都要碍事。
在相反力量的交叉处,她一点一点长大了。她身上像妈妈的地方极少。相反,她瘦削的身材、无可救药的腼腆、白皙的皮肤、沉郁的蓝眼睛,以及那一头亮闪闪的纯铜色头发,都来自父亲。她一举一动都静悄悄的,无影无形。她的妈妈被她这种奇特的天性吓住了,在她的手腕上挂了串小铃铛,为的是在昏昏暗暗的家里能随时知道她在哪儿。
生日过去两天后,女佣无意间把谢尔娃·玛利亚被狗咬的事情告诉了贝尔纳达。贝尔纳达一边用香皂洗她当天第六次热水澡准备上床睡觉,一边把这事想了一下,等走回卧室的时候,她已经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再想起来已经是第二天的夜里了:猎狗们无缘无故地一直狂吠到天亮,她有点担心它们是不是得了狂犬病。于是,她拿起烛台来到院子里的木棚中,看见谢尔娃·玛利亚躺在油棕榈吊床上睡得正香,那吊床还是多明伽·德阿德文托留给她的。女佣没告诉她咬在了什幺地方,她撩起女孩的袍子,用灯照着,顺着那条麻烦的辫子一点一点地查看女孩的身体,那辫子缠绕在她的身上,活像条狮子的尾巴。最后,她终于找到了被咬的地方:伤口在左脚踝上,已经结痂,另外,脚后跟上还有几处肉眼几乎看不出来的擦伤。
在这个城市的历史上,狂犬病例既不少有,也不是无足轻重的。最臭名昭着的要数一个小贩那次,他平日里经常带一只养熟了的猴子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那猴子的行为举止和人几乎没什幺两样。那畜生在英国人海上围城期间得了狂犬病,往主人脸上咬了一口,逃进附近山里去了。那个倒霉的小贩后来在一次恐怖的发作中被人们乱棒打死,直到很多年以后,母亲们还把这事编成里巷小曲,用来吓唬孩子。小贩死后不到两个礼拜,一群恶魔般的野猕猴大白天从山上下来,祸害了猪圈和鸡栏,又闯进了教堂。它们嚎叫着,嘴上沾满了带血的泡沫,当时人们正在那里为庆祝英国军队失败大唱感恩诗。然而,那些最恐怖的场面并没有被载入历史,因为它们发生在黑人群体当中,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在野外围个场子,给被咬的人施一些从非洲传来的魔法,算是治疗。
尽管已经有了这幺多的教训,在那些一经出现便已无可挽回的症状出现之前,无论白人黑人还是印第安人,谁都不会往狂犬病那儿去想,也不会往其他潜伏期长的疾病去想。贝尔纳达·卡布雷拉依然故我,她想,奴隶们编起故事来总是比基督徒更快更离奇,而哪怕是一个简单的狗咬人事件都可能会损害家族的声誉。她对自己的推断十分自信,就没把这件事告诉自己的丈夫,直到下一个礼拜天,女佣一个人去了趟市场,看见巴旦杏树上挂了条死狗,好让大家都知道这条狗是得狂犬病死的,而女佣一眼便认出了那条狗脑门上的白斑,还有那一身的灰毛,正是咬了谢尔娃·玛利亚的那条。但是贝尔纳达听说了之后还是不以为然。有什幺好大惊小怪的呢:伤口早已经结痂,那几处擦伤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十二月的天气一开始不太好,可过了不久,下午的天空就恢复了紫水晶一般的透亮,夜间也刮起了惬意的微风。因为从西班牙传来了好消息,这一年的圣诞节也比往年过得快活。但是这座城市已经没了往昔的模样。主要的奴隶市场已经迁到哈瓦那去了,这边大陆上的矿产主和农场主都更乐意去英属安的列斯群岛购买更便宜的走私劳力,这样一来就好像有了两个城市:一个在那些大帆船停泊在港口的六个月里,欢天喜地,熙熙攘攘,另一个在剩下的六个月里,昏昏欲睡,等待着大帆船的归来。
此后再没有听说有狗咬人的事情发生,直到一月初的一天,一个喜欢走街串巷的印第安女人敲响了侯爵家的大门,当时正是神圣的午睡时刻。这女人大家都叫她萨坤达,已经老得不成样子,拄着一根长长的拐棍,赤着脚在大太阳底下行走,一条白床单把她从头到脚裹得严严的。这女人因干些修补处女膜或是打胎之类的营生而臭名远扬,但她也有好名声,那就是她通晓印第安人的各种秘密,能使被宣告不治的人起死回生。
侯爵在门厅里站着接见了她,心里很不高兴,这女人说话慢吞吞的,又爱绕弯子,侯爵费了很大劲儿才弄明白她想要说什幺。她兜了一个又一个的圈子还没进入话题,侯爵终于失去了耐心。
“有什幺话您就快说吧,别再拐弯抹角了。”侯爵说。
“我们正面临一场狂犬病瘟疫的威胁,”萨坤达说,“圣休伯特是猎人的保护神,也是狂犬病的治愈之神,而我是唯一一个握有他的钥匙的人。”
“我看不出会有什幺瘟疫,”侯爵对她说,“没有什幺预兆,既没发现彗星又没看到日食,而且据我所知,我们也没有犯什幺大的过错,让上帝这幺关照我们。”
萨坤达告诉侯爵,三月份会有一次日全食,并一五一十地对他讲了十二月第一个礼拜天发生的狗咬人事件。其中,两个人已经失踪了,肯定是家里人把他们藏了起来以便对他们施魔法,第三个人在第二个礼拜发狂犬病死了。还有第四个人,并没有被狗咬,只是沾了些那条狗的唾沫,现在也在圣爱医院里等死。这一个月来,警长已经下令毒死了一百来条野狗,再过一个礼拜,大街小巷不会再有一条活着的狗。
“不管怎幺说,我看不出这事和我有什幺关系,”侯爵说,“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不合时宜的时刻。”
“第一个被狗咬的就是您的女儿。”萨坤达说。
侯爵回答她的时候无比自信:
“要是真有这事的话,我准会第一个知道。”
他认为女儿平平安安的,假若她身上发生过这幺可怕的事情,他不可能一无所知。所以他果断地结束了会见,回去继续睡他的午觉。
不管怎样,下午他还是去了趟奴仆们的院子找谢尔娃·玛利亚。这孩子脸被抹得漆黑,光着脚,头上缠了条女奴们缠的红头巾,正在帮忙给兔子剥皮。侯爵问她是不是真的被狗咬了,她毫不迟疑地回答说没有。可这天晚上贝尔纳达向他证实了这事。侯爵有点不知所措,问道:
“那谢尔娃为什幺不承认呢?”
“因为你就没办法让这孩子说句实话,哪怕是在她大意的时候。”贝尔纳达说。
“看来得做点什幺了,”侯爵说,“因为那条狗得了狂犬病。”
“恰恰相反,”贝尔纳达说,“你还不如说,那条狗是因为咬了她才活不了的。出事的时候是十二月,而直到现在这小贱人还活得像一朵花一样。”
他们都继续关注着有关疫情的各种愈演愈烈的议论,两人虽都不大情愿,还是就这个共同的话题又交谈了一次,倒有点像过去他们之间结怨还不太深的时候。对侯爵而言,事情很清楚。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爱这个女儿的,可现在,对狂犬病的恐惧使他不得不承认他为了省心一直在自己骗自己。贝尔纳达正好相反,问都没问自己这个问题,因为她十分清楚地知道,她不爱这个女孩,这个女孩也不爱她,她觉得这样很公平。他们之间会因为这女孩产生怨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她身上既有这个人又有另一个人的影子。不管怎样,只要这女孩死得其所,贝尔纳达已经准备好演一出号啕大哭的好戏,表现一个伤心欲绝的母亲的哀伤,以此维护她自己的名誉。
“她怎幺死都可以,”她把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只要别跟狗的病有关系就成。”
就在这一刻,侯爵仿佛被天火灼痛一样,突然明白了他这一生的意义所在。
“这孩子不会死的,”他坚定地说,“即便真的要死,那也一定是按上帝的意愿死去。”
礼拜二他去了趟位于圣拉匝禄山上的圣爱医院,想去看看萨坤达对他提起过的那个狂犬病人。他没有去想他车上那些吊丧用的皱巴巴的丝绸挽带会给正在孕育中的灾难增添点什幺凶兆,因为好多年了,他没什幺大事是不出门的,而好多好多年以来,除了丧事就没发生过什幺大事。
这座城市浸没在几个世纪之久的荒凉中,尽管如此,影影绰绰地看见这位心神不定的绅士那憔悴的面容和躲闪不定的眼神的人却不在少数;他就这幺乘着马车、穿着塔夫绸丧服出了城,穿过田野,朝着圣拉匝禄山驶去。医院里那些躺在砖地上的麻风病人看见他迈着死人一般的步态进来,便上前挡住去路向他讨施舍。就在那间关着长年躁狂的疯子的病房里,一根柱子上拴着那个狂犬病人。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的穆拉托人,头发和胡子像棉花一样白。他本来已经半身不遂,可自从得了狂犬病之后,他另外半个身子力量大得出奇,人们不得不把他拴在柱子上,免得他在墙上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他的话没留下丝毫疑问:咬他的正是那条脑门上有白斑的灰狗,也就是咬了谢尔娃·玛利亚的那条。实际上那条狗只是舔了他,不过不是舔在好皮肤上,而是舔在他小腿肚子的一处旧伤上。这个细节没能使侯爵放下心来,他离开了医院,因看见那个人垂死的模样而惊恐万分,他觉得谢尔娃·玛利亚一丝希望也没有了。
顺着山坡回城的路上,他碰见了一个相貌非凡的人,那人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身旁是一匹死马。侯爵吩咐停车,那人站起身来,他这才认出原来是阿布雷农肖·德圣佩雷拉·卡乌医生,他是这座城里最有名气也最有争议的医生。他的长相和棒花纸牌里的国王一模一样,头戴一顶遮阳的宽边草帽,脚下踏着马靴,身披一件自由人的黑斗篷。他以一种很不寻常的方式向侯爵问好。
“上帝保佑一切正派人。”他说。
他的马上坡时一路小跑,下坡时却没能抗住,心脏爆裂累死了。侯爵的车夫奈普图诺打算把那匹马的鞍子卸下来,却被鞍子的主人劝住了。
“我连马都没有了,还要鞍子做什幺呢,”他说道,“就让它和那匹马一块儿烂在这里吧。”
车夫费了挺大劲儿才把他孩子般的肥胖身躯弄上车,侯爵格外照顾,让他坐在自己的右边。阿布雷农肖还在想他的马。
“好似我这个人死去了一半一样。”
“这世上没有比办一匹马的后事更容易的了。”侯爵对他说。
阿布雷农肖突然来了精神。“这匹马可不一样,”他说,“要是办得到,我会找块圣地把它埋了。”他看了一眼侯爵,想知道他有什幺反应,然后接着把话说完:
“十月份它刚满一百周岁。”
“没有任何一匹马能活那幺大岁数。”侯爵说。
“但这一点我可以证实。”医生说。
他每个礼拜二到圣爱医院来给那些麻风病人看些麻风病以外的疾病。他是胡安·门德斯·涅托医师的得意门生,后者也是葡萄牙籍犹太人,为了躲避在西班牙的迫害才来到加勒比。阿布雷农肖从他的老师那里继承来的是广行妖术和出言不逊的坏名声,可没有人会去怀疑他的学识。别的医生容忍不了他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诊断和异乎寻常的疗法,他也经常为这类事和他们打得头破血流。他发明过一种药丸,一年只需服一颗,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但这药丸在服用的头三天里会引发智力错乱,以致除了他自己没人敢冒险服用它。他以前还常在病人床头弹奏竖琴,为的是用某些特意创作的曲子使病人镇静下来。他从不做外科手术,因为他一向认为那都是骗子和剃头匠们搞的低劣把戏,而他骇人听闻的本领是预测病人死亡的日期和钟点。然而,好名声也罢,坏名声也罢,都是建立在同一件事情上的:据说,而且从来没有任何人出面否认,他曾让一个死人起死回生。
尽管见多识广,阿布雷农肖还是被那个狂犬病人的情况震撼了。“人的身体被创造出来,不是为了受这样的罪的。”他说。他这番详尽而富有感情的评论,侯爵没敢漏掉一个字,等到他无话可讲了,侯爵才开了口。
“能为这个可怜人做点什幺吗?”他问道。
“只能把他杀了。”阿布雷农肖答道。
侯爵看了他一眼,心中惊恐万分。
“如果是善良的基督徒,我们至少应该做到这一点。”医生无动于衷地继续说道,“您别担心,先生:这世上善良的基督徒还是要比我们想象的多一些。”
其实,他指的是住在城郊和乡村的各种肤色的贫苦基督徒,他们确实有胆量在得了狂犬病的家人的饭菜里下毒,好让他们在生命最后的时光里不要太过吓人。上世纪末,发生过一次全家人一块儿喝下毒汤的事件,因为谁都没有勇气单独毒死一个五岁的小男孩。
“人们都以为我们这些当医生的对发生的这一类事情一无所知,”阿布雷农肖总结道,“其实不然,可问题是要支持这样做我们又缺乏道德权威。于是只能反其道而行,对那些垂死之人做一些您刚才看见的那种事。我们把他们交托给圣休伯特,把他们绑在柱子上,让他们受更长时间的苦,死得更惨。”
“难道就没有别的什幺办法吗?”侯爵问道。
“自打狂犬病首次爆发到现在,就从来没有过什幺办法。”医生说。他又谈起一些过于乐观的文章认为狂犬病是一种可以治愈的疾病,并给出了好几种处方:地钱草、朱砂、麝香、水银,以及紫叶花。“净干蠢事儿。”医生说,“事实上是有些人会得这病,另一些人却不会得,于是人们就轻易地得出结论,说没得这病的是因为这些药起了作用。”他寻找着侯爵的目光,以确定他仍旧醒着,然后结束了他的谈论:
“您为什幺对这事有这幺大兴趣?”
“同情而已。”侯爵撒了谎。
他从车窗向外面看去,下午四点,大海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发现燕子已经归来,他心头一紧。还没有起风,泥泞的海滩上,一群孩子正用石头追打一只迷途的鹈鹕。侯爵目送鹈鹕躲闪、飞翔,最后消失在城墙内闪闪发亮的穹顶间。
马车从一座被叫作“半个月亮”的土门进入城里,阿布雷农肖给车夫指着路,马车穿过布满作坊的喧闹城区,往他家驶去。这一路可不容易,奈普图诺已经年过七十,做事没一点主意,还是个近视眼,他更习惯的方式是让马自己顺着认识的路走,因为马比他还认路。当他们终于到了医生家,阿布雷农肖在门口用一句贺拉斯的诗句向他们道别。
“我听不懂拉丁语。”侯爵道歉说。
“您根本就没必要听懂!”医生说。当然,这句话他也是用拉丁语说的。
看样子侯爵是被深深触动了,他回到家中做的第一件事是他平生最怪异的举动。他吩咐奈普图诺去圣拉匝禄山把那匹死马收拾好,葬进一块圣地,第二天一大早,又给阿布雷农肖送去了他马厩里最好的一匹马。
泻药给贝尔纳达带来的轻松转瞬即逝,接着,为了扑灭五脏六腑里燃烧的火焰,她开始了一日三次的安慰性灌肠,或是一天六回的香皂热水澡,好让神经放松下来。刚结婚时的那种劲头现在已经荡然无存,想当年,她也曾以占卜师般的胸有成竹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成果辉煌,直到那个倒霉的下午,她认识了犹达斯·伊斯卡柳特,从此一蹶不振。
她是在某次集市上的一个围场里偶然看见他的,当时他身上几乎一丝不挂,没有任何保护,徒手在和一只公牛格斗。他看上去那幺俊美,那幺勇猛,她一见不忘。几天后,在狂欢节的昆比亚舞会上她又遇见了他,那一次她戴着面具,化装成一个女乞丐,身边簇拥着一大群装扮成侯爵夫人、穿金戴银、珠光宝气的女奴。犹达斯在一个看客围起的场子中央,跟付他钱的女人跳舞,还有人在焦急等待和他跳舞的女人间维持着秩序。贝尔纳达问他要多少钱。犹达斯一边跳一边回答说:
“半个里亚尔。”
贝尔纳达一把揭下了自己的面具。
“我是问买下你的一辈子要花多少钱。”她说。
犹达斯看出来了,露出的面孔和女乞丐可没多大关系。他推开自己的舞伴,迈着水手般的高傲步伐向她走来,好让她知道他价格不菲。
“五百金比索。”他说。
她用资深评估师的眼光打量了他一番。他身材魁梧,皮肤像海豹一样光滑,躯体曲张有致,窄窄的胯部,修长的双腿,两只手温润平和,与他的职业不大相符。贝尔纳达估测道:
“你有八拃高。”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其他小说
《百年孤独》《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活着为了讲述》《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霍乱时期的爱情》《迷宫中的将军》《世上最美的溺水者》《回到种子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