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切尔来到门厅,正遇见朋友内德·温塞特。在简妮所谓他的“聪明人”朋友中,惟有温塞特他愿意与之探讨一些比俱乐部的通常水准和餐馆里的插科打诨更为深刻的东西。
之前他就看见剧院另一头温塞特扛着肩膀的寒酸背影,还注意到他朝波福特的包厢瞥了一眼。两人握了握手,温塞特提议去街角的德国小餐馆喝杯啤酒。阿切尔却没有心情去谈他们可能会谈到的问题,便谢绝了,借口说他还得回家工作。温塞特答道:“哦,我也一样,我也要做那个勤奋的学徒。”
他们一起慢慢往前走着,温塞特说道:“你看,我真正想知道的是你们那个时髦包厢里那位‘黑女士’的芳名——她跟波福特夫妇在一起,是不是?你的朋友莱弗茨好像迷上她了。”
阿切尔不知怎么有点生气。内德·温塞特想知道艾伦·奥兰斯卡的名字是要搞什么鬼?尤其是,他为什么把她同莱弗茨相提并论?这么爱打听可不像是温塞特;不过阿切尔想起来,他毕竟是记者。
“我想,你不是为了采访吧?”他笑道。
“哦——不是为了报纸;只是我自己想知道,”温塞特答道,“其实她是我的邻居——我们那儿可不是这么一位美人适合住的地方——她对我的儿子特别好,他追小猫的时候在她门前摔倒了,伤得挺厉害。她没戴帽子就跑过去,把他抱在怀里,还把他的膝盖包扎得妥妥当当。这么有同情心,又这么美,我妻子呆住了都忘了问她尊姓。”
阿切尔心头涌起喜悦。这个故事并没有了不起的地方:任何一个女人都会这样对待邻居的孩子。但他觉得,艾伦必然会那样,不戴帽子就跑过去,把孩子抱在怀里,又让可怜的温塞特太太呆住了忘记问她是谁。
“她是奥兰斯卡伯爵夫人——明戈特老夫人的孙女。”
“哟——伯爵夫人!”内德·温塞特打了个唿哨,“没想到伯爵夫人会这么友善。明戈特家的人可不会。”
“他们会的,只要你给他们机会。”
“啊——”这是他们永恒的论题:“聪明人”固执己见地不愿与上流社会来往,而两人都知道没必要争下去。
“不知道,”温塞特突然问道,“一位伯爵夫人为什么住在我们那种贫民窟?”
“因为她完全不在乎自己住哪儿——或者说她不在乎我们那些小小的社会标志。”阿切尔答道,暗暗为心中她的形象而骄傲。
“唔——我猜她在更大的地方待过,”温塞特评论道,“好了,我该拐弯了。”
他慢吞吞地穿过百老汇大街,阿切尔立定了看他远去,回味着他最后那句话。
内德·温塞特常有洞察力闪现的瞬间;那是他身上最有趣的地方,阿切尔也总是因此而纳闷,为什么他明明有这样的能力,却在其他人依然奋斗的年纪如此漠然地接受失败?
阿切尔知道温塞特有妻儿,但从未见过他们。两人见面总是在“百人团”,或者其他记者和戏剧界人士常去的地方,比如温塞特提议去喝啤酒的那个餐馆。他给阿切尔的印象是他的妻子体弱多病;也许这位可怜的太太的确有病,但也可能仅仅是没有社交能力或没有晚礼服,或两者都没有。温塞特自己极其厌恶社交礼仪。阿切尔穿晚礼服,是因为他觉得这样更干净舒适,但他从未静下心来想一想,干净和舒适对于囊中羞涩的人来说意味着两笔巨大的开支;而他认为温塞特的态度是无聊的“波希米亚”腔调,反而使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换衣服从不声响,也很少提到仆人数目——显得尤其简单大方。不过,温塞特总能让他兴奋,每当看到这位记者蓄着络腮胡的瘦脸和忧郁的眼睛,他就会把他从自己的角落里拉出来,另找地方长谈。
温塞特不是自己选择当记者的。他是个纯粹的文人,却不合时宜地生在一个不需要文学的世界。他出版过一卷简洁优美的文学评论集,卖出一百二十本,送出三十本,其余的最终被出版商(根据合同)销毁,以便给更好销的东西腾地方,此后他就放弃原本的事业,当上了助理编辑,供职于一家妇女周报,发发时装图片和裁剪纸样、新英格兰言情小说和软饮料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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