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律菲尔太太非常客气地提出要用车把我送回黑斯太堡,不过我宁愿自己步行回去。我答应第二天和他们在佛恩院里共进午餐,借此机会我可以把和爱德华·德律菲尔常常见面的那两段时间的情况尽量追述下来。当我沿着那弯弯曲曲的无人小路返回时,我已经开始寻思我该写些什么。人们不是常好讲吗,文章之妙全在一个“省”字?果真这样,我这次一定能写出一篇相当不错的东西,但是如此妙文却只能给罗依去充当素材,委实是太可惜了。我心中暗笑,要是我愿意的话,我这次是能够抛出一颗炸弹来的。看来目前也只剩下了这个人能够把有关爱德华·德律菲尔和他第一次婚姻的全部情况公诸于世,可这一节,我只准备藏在心里,秘不示人了。他们以为露西已经死去;可他们错了。露西仍然活得很好。
不久前我为了剧本上演的事来到纽约。由于经理的那位精力充沛的报界代理人向社会各界做了广泛的宣传,一天我突然收到了一封来信,那上面的字体我曾经见过,只是一时记不起是谁的笔迹。字体又大又圆,笔下有力,但显然出自文化不高的人之手。但是字迹这么熟悉却又记不起来,我简直对自己有点恼火。本来一下子把它拆开,问题就解决了,可我偏偏要盯着那信去绞脑汁。来信给人的感情是很不同的,有一见面令人生畏的信,也有的信见了那么让人打不起劲,简直一个星期也不想去拆它。当我终于打开了这封信时,一读之下给我的感觉实在是不寻常的。信文也起得突兀。
我刚刚从报上得知你来了纽约,故很想再见你一面。我现在已经不再住在纽约,不过扬克斯市距离那里不远。乘汽车前去的话,半小时可达。估计你会很忙,因此见面时间,可由你定。虽然自我们最后一面如今已有多年,但我想你总不会忘记你的老友吧。
露西·依格尔登(前德律菲尔)
我看了看地址,是从阿尔伯马尔来的,显然是某家旅馆或公寓的名字,下面则是街道名和扬克斯市。顿时一阵颤抖流过我的全身,仿佛有人从我坟头走过似的。在过去那些岁月里,我也曾偶尔想起过露西,不过后来我渐渐觉得她恐怕早已不在人世。信上的署名也一时令我感到不解。为什么会是依格尔登而不是坎普?后来我才想起,这是他们逃离英国后另取的姓名,不过倒也是肯特人的姓名。我最初的反应是找个借口不见算了;我每次和久未见面的人再见面时总是有点窘迫,但又抵不住好奇心的驱使。我想耳闻目睹一下她目前的状况,也想了解一下这些年来她是怎么过的。当时我正准备到道伯斯渡去度周末,正好经过扬克斯市,于是我回信说本星期六下午四点左右去她那里。
阿尔伯马尔是一幢巨大的公寓大楼,外观仍比较新,里面住户大都是生活富裕的人家。一个身穿制服的黑人门房用电话把我的姓名通报上去,另一个把我送上电梯。我忽然意想不到地紧张起来。这时跑出来开门的是个黑人女用人。
“快请进来,”她说,“依格尔登太太正等着您。”
我被领进一间兼作餐厅的起居室里,这从房间里的布置就可以看出来:屋的一角摆着一张雕饰厚重的栎木方桌,一个橱柜和四把激流市的制造商们肯定会说成是詹姆斯一世时的椅子。屋子的另一端放着一套镀金、用淡蓝色绸缎装饰的路易十四时期式的家具;还有许多小巧、镀金细雕的桌子,上面摆着塞弗尔产的花瓶,上有各式锡金装饰以及女性裸体铜像,那仿佛迎风而起的裙衫恰巧遮掩住了某些不宜外露的部分;另外玉臂舒展处,各自手拿一个灯泡。留声机属于店铺橱窗里那种最昂贵的,金光灿灿,状若肩舆,上面绘有华托式的廷臣贵妇之类。
大约五分钟后,门开了。这时只见露西轻快地跑了进来。她向我伸出了双手。
“天啊,真真地意想不到,”她高兴地说,“快别去想我们这一别有多少年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走到门边喊道:“杰西,茶点可以端上来了。水一定要滚开。”然后转过身道:“你简直想不到要教会她沏杯茶有多费劲。”
露西这时少说也有七十岁了。她穿着一件俊美的绿绸无袖上衣,方领浅口,遍饰珠宝,丰腴得几乎脱体欲出。从形体上看,我猜她内着紧身胸衣。她的指甲染得绯红,眉毛也细细描过。她已经发福了,下巴圆圆,胸上虽然敷粉不少,仍然盖不住那偏红的肤色,脸也发红。她看上去气色良好,身体健康,精力也很旺盛。她的头发依旧浓密,只是大半花白,现在烫作短发。她年轻时本来生得一头轻柔飘动的鬈发,而如今她那仿佛刚从理发店里走出来的僵硬波浪似乎比什么都更使得她变了原样。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她的笑,从那里面你仍然可以看到那旧日的雅气、顽皮和甜蜜。她的牙齿过去本不大好,参差不齐,其状不美,但现在早已被一口晶光整齐的洁白假牙所替代;很明显这完全是高昂的费用给换来的。
黑女佣端进了一桌相当丰盛的茶点,馅饼三明治、各式甜饼和糖果,等等。刀叉餐巾也都样样雅洁精致。
“有一件东西我总去不掉——这就是我的茶点,”露西说道,一边吃着抹着黄油的热烤饼。“我最喜欢吃这个了。我也知道应当少吃这种东西,我的医生就常提醒我:‘依格尔登太太,要是每次喝茶都吃上六七块甜饼,你的体重就别想降下来了。’”说着她向我一笑,这一笑使我猛地感到,尽管是有了这些烫发、香粉和发胖的身体等等,露西还是那过去的露西,并没有变。“不过我的看法是:如果你想吃什么就来上点,这也是有好处的。”
我总是觉得和她容易谈到一块儿。所以一会儿工夫我们就畅谈开了,就像不久之前还见过面似的。
“你接到我的信感到意外吗?我补上德律菲尔的字样你就不会弄不清是谁的信了。依格尔登这个名字是我们为了来这里才取的。乔治从黑斯太堡走的时候发生过些不顺利的事,也许你早已听说过了。他认为既然到了一个新的国家,也就最好用个新的名字。我想你会理解我的意思。”
我惘然地点了点头。
“可怜的乔治,十年前他就去世了。”
“听到这个,我很难过。”
“哎,他也上了年纪,七十多岁了。可从外表一点也瞧不出来。这对我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丈夫了。自我们结婚那天到他去世为止,我们连一次口角也没有发生过。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他没少给我留下家产。”
“那太好了。”
“是啊,他在这儿干得相当不坏。他搞房产贸易,这一行他本来就有兴趣。另外他和坦慕尼协会很熟。他常说他生平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早来这里二十年。他从踏上这片国土的第一天就爱上这儿啦。他这个人浑身都是劲头,而这里需要的正是这一点。他确实是个能够出人头地的人。”
“那你们后来就再没有回过英国?”
“没有,我从没有过想回去的念头。乔治倒念叨过这事,可也只是说去旅行,不过我们并没有认真对待。现在他已经撒手走了,我也就再没有这种打算。我认为在纽约住过以后,就会觉得伦敦没意思了。你知道,过去我们一直住在纽约。只是他死了以后,我才搬到这里。”
“什么使你挑中了扬克斯市这个地方?”
“原因是,我一直就喜欢这里。过去我就常对乔治讲过,退休之后,我们就住到扬克斯市去吧。在我眼里,这地方是个小英国;诸如梅德斯通、吉尔福特一类的地方。”
我笑了,但我能理解她的意思。虽说这里到处都是电车、汽车、电影院和霓虹灯广告之类的东西,可在扬克斯市区,特别是那条弯弯曲曲的主要街道,的确有着几分英国小镇的风味,只不过是“爵士”化了。
“当然我有时候也想知道,黑斯太堡的乡亲们后来都怎么样了。估计他们中大部分人此刻已不在人世了,我想他们认为我也是这样。”
“我已经有三十年没去过那里了。”
回想当时我并不知道露西已死的说法已经到了黑斯太堡。我估计很可能是有人把乔治的死讯带了回去,以致造成误传。
“我想这里恐怕还没有人知道你就是爱德华·德律菲尔的前妻吧?”
“还没有,也亏着还没有;不然我这个房间早就会让新闻记者们给乱成马蜂窝了。有时候在牌桌上,人们也谈起过台德的东西,每逢这时候我简直忍不住想笑。美国人对他的崇拜似乎达到了狂热的程度,可是我从来看不出这些书有多大意思。”
“你平时不大看小说吧?”
“我过去倒是更爱看历史书,可是现在也就没有工夫多看书了。我特别喜欢过星期天。这里星期天的报纸最有趣了。在这方面英国无法与之相比。当然我也打桥牌;我对合约桥牌尤其着迷。”
这使我想起小时候我第一次见着露西打惠斯特牌的情景,她那神出鬼没的手法实在让我太佩服了。我对她的牌路是有所体会的:大胆、敏捷、准确,理想的搭档,危险的对手。
“台德去世的时候,美国新闻界大吹大捧的做法真是叫人不可思议。我知道他们很看重他,可我从来也没有认为他就像他们所吹嘘的那么伟大。各个报上登的全都是他的消息;全是他的照片和佛恩院的照片;过去他常说他总有一天要住到那里去的。他怎么会和那个医院护士结了婚?我倒以为他会娶下那个巴登·特莱福德。他们后来没生孩子吗?”
“没有。”
“台德是想多要几个孩子的。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我就不能再生了。这对他是个沉重打击。”
“你也生过孩子?”我感到很突然。
“是的,我也生过。这样台德才娶了我。可孩子出世时,我的身体很不好;医生说我不能再生育了。可怜的小家伙,要是这小女儿还活着,我想我也就不会和乔治走了。她死的时候只有六岁。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美得像张画似的。”
“你从没有提起过她。”
“没有,我也不忍心来提她。她患的是脑膜炎,于是我们把她送进医院。医生把她安置在一个单间,允许我们陪她。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受的罪。她一直哭个不停,可谁也无能为力。”
露西的声音哽咽了。
“德律菲尔在《生命之杯》里写的就是这件事?”
“一点不错。我总觉得台德够好笑的。他向来不忍心提起这事;可是却把它详详细细地写了下来,连那些零星小事也没漏掉,甚至一些我当时没太注意到的地方,他也全都写了进去,我是在看后才又想起来的。你也许会认为他这个人一点儿没有心肝,其实也并非如此;他和我一样心全乱啦。每次夜晚我们走回家门的时候,他会像个孩子似的大哭起来。这人够好笑吧?”
正是《生命之杯》引起了那阵十分强烈的抗议风潮;其中孩子的死以及接下来的那段文字尤其给德律菲尔招致了恶毒的辱骂。那段描写我至今仍然完全记得。那的确是够悲惨的。但是笔调绝不脆弱,也丝毫没有想赚读者眼泪的意思,作者想要表达的实际上是他的一腔愤怒:这么残酷的折磨为什么竟要落在一个幼小的孩童身上。读后你会感到上帝在最后的审判日也不能不对这类情形做番解释。这是一段气势非凡的精彩文字。现在我们想要知道的是,如果幼儿之死这段取自真实生活,紧接着的那段是否也是这样?要知道,正是这件事触怒了九十年代的英国社会,另外也正是这件事使得批评家们不仅痛骂这是冒犯,而且还斥之为诞妄。在《生命之杯》里,那对夫妇(他们的名字我记不起了)在孩子死后从医院回到家里来——他们都是穷人,在这个破旧的住处生活够拮据的——喝了杯茶。这时天色已经不早,快七点了。一个星期的焦虑和劳累早已使得他们忧伤过度,精疲力竭。他们彼此一句话也没有了。他们只是痛苦地默默坐在那里。几个小时过去了。突然妻子站起身来,走进卧室去戴帽子。
“我出去一下。”
“好吧。”
他们住的地方离维多利亚车站不远。她顺着白金汉宫路走去,穿过公园,然后出了皮卡迪利,缓缓向着赛克斯广场走去。一个男的细看了她一眼,踌躇了片刻,然后转过身对她说:
“晚上好。”
“晚上好。”
她也停下脚步,微微一笑。
“你能和我一起去喝点什么吗?”他问她。
“我不反对。”
于是他们走进了皮卡迪利一条小街上的一家小酒馆,这里正是那种妓女拉人,嫖客常来的地方。他们坐下来喝了一些啤酒。然后她便和那陌生人有说有笑地聊了起来。她还信口开河地胡诌了一篇自己的身世。很快他便问她是否可以和他一起回家;不,她说道,那可不行,不过可以去旅馆开个房间。接着他们跳上了一辆马车,去了布卢姆斯伯里,要了个房间过夜。第二天一早,她乘公共汽车回到特拉法尔加广场,步行穿过公园;她到家时,她丈夫正准备吃早饭。早饭后,他们又返回医院去办理孩子埋葬的事。
“你能告诉我件事吗,露西?”我问道,“书里孩子死后发生的那些——那些事是真的吗?”
她疑疑惑惑地望了我一阵,唇边又泛起了微笑,那依旧美丽的微笑。
“好吧,反正已经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说说又有什么打紧?我并不在乎对你实说。他写的那些并不全对。那只是他个人的猜测罢了。使我吃惊的是,他居然想象出了那么多的东西。真实的情形我并没有向他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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