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面上,两艘普拉胡帆船正轻松地向下游划去。两艘船的间隔大约有几米的样子,第一艘船上坐着两个白人。经过七个星期的河上生活,他们高兴地得知,今晚他们就能在一个文明的房间里睡上一觉了。自从战争爆发以来,伊泽特就一直住在婆罗洲,迪雅克人的房子、迪雅克人的节日,对他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但是对于坎皮恩来说,虽然初到这个国家,一开始还有点儿新鲜感,但这会儿也渴望有椅子可以坐,有一张床可以睡了。迪雅克人十分好客,但要是住在他们那种房子里,很难说一定会很舒服,而且他们取悦客人的方式一成不变,很快就令人厌烦起来。每天晚上,当旅客们登上河岸,他们的头人就扯着一面旗帜,家族中较为重要的人物都到河边来迎接他们。有人把他们带到连体农舍——这是一种用木桩搭建而成的农舍,整个村子的人都共用一个屋顶;要进入农舍,必须爬上一截树干,树干上胡乱砍出几个凹坑作为台阶——从农舍出来,就去看一批人敲锣打鼓,他们排成一条长队,沿着农舍来回行走。两侧是棕色的人群,他们都坐在自己的臀上,静静地盯着白人走过。地上铺开了干净的坐垫,客人们各自坐下。头人抓来一只活鸡,拎着它的双脚,在客人的头顶上兜上三圈,大声叫着神灵的名字,求它见证,嘴里还念着某种符咒。然后,有人拿来几个鸡蛋。接着是喝亚力酒。一个女孩,一个非常害羞的小孩子,虽然是如花似玉的年龄,但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却颇有一些僧侣的意味,她将酒杯端到白人的嘴唇边上,直到酒杯里的酒全部喝干,然后就听见人们大声欢呼。男人们开始跳舞,一个紧接着一个,每个人都佩带着自己的盾牌和帕兰刀,在锣鼓声的伴奏下,踏着自己短促的舞步。就这样持续一段时间之后,旅客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那儿可以通向长长的平台,也就是村民们居家生活的地方。在那个房间里,旅客们发现,他们的晚饭早已经准备停当;女孩子们用中国汤匙给他们喂食。等他们都喝得有了三分醉意,他们就一起聊天,直到次日的凌晨。
然而现在,他们的旅行已经结束,正朝着海岸的方向赶路。他们是一大早出发的。开始时,河水很浅,它在带沙石的河床上清澈地流淌着;岸上的树枝伸到河面的上方,往上只能看见一长溜蓝色的天空;过了一会儿,河面变得开阔起来,船夫们不再用竹篙撑船,而是改用船桨划船了。那些树木、竹林,凤尾蕉像扎起来的一丛硕大的鸵鸟羽毛,有些树叶大如盖,有些树长着羽状叶子,酷似金合欢,而椰子树和槟榔树的白色树干高大而挺拔;河岸上的树林繁茂,在大面积疯狂地生长着。到处可以看到树木光秃秃的残骸,它们或被雷电击倒,或因年老而衰亡,裸露在那儿,狼藉一片,那种白色在这一大片青翠的背景映衬下,显得格外鲜活而生动。到处可以看到互争高下的森林之王,高大的树木耸立着,压倒了丛林中的普通树种。还有各种藤本植物;在树枝交汇的地方,聚成一簇的繁枝绿叶,或花儿绽放的藤蔓植物,掩映着向四周伸展的叶盖,就像一块薄纱,笼着新娘的面庞;有时候,它们像一个金碧辉煌的剑鞘,缠绕着高高的树干,在树枝和树枝之间挥舞着长长的会开花儿的手臂。它们渴望生长,在那份热烈的狂野之中,有一些震撼心灵的东西;它就像酒神的女祭司,恣意放纵,敢于在祭神的行列之中撒野。
日色西沉,酷热已不再那么令人难以忍受。坎皮恩看了看手腕上那只破旧的银色手表。他们不会需要很长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了。
“哈钦森那家伙怎么样啊?”他问道。
“我不认识他。但我相信他一定是个好人。”
哈钦森是当地的驻地长官,他们俩今晚就要在他家里过夜,他们已经派了一个迪雅克人划一只独木舟到他那儿去通报说,他们马上就到。
“哎,我希望他那儿会有一些威士忌。亚力酒我已经喝厌了,一辈子不想再喝了。”
坎皮恩是一名采矿工程师,当时马来苏丹去英格兰,途经新加坡的时候遇上了他。苏丹发现他闲着没事儿,就委派他到森布卢去,看他能不能发现什么有利可图的矿藏。他还给在吉所罗的那个名叫威利斯的驻地长官发出指示,关照要为他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后来威利斯把坎皮恩又托付给伊泽特来照顾,因为伊泽特会讲马来语和迪雅克语,跟土著人没有什么两样。这次是他们俩第三次进入内地,现在,坎皮恩正带着他的勘探报告回来。他们希望能够赶上“苏丹艾哈迈德”号轮船,它后天一大早就要离开河口,所以如果赶巧的话,当天下午他们就能到达吉所罗。对于回家这件事,他们俩都十分开心。回家以后可以打网球,打高尔夫,俱乐部里还有台球,食物也相对比较可口,过着文明的生活,非常惬意。伊泽特也很高兴,因为在那儿,他除了坎皮恩,还可以和更多的人交往。他斜着眼睛,看了看坎皮恩。坎皮恩个子不高,但头很大,已经谢顶,虽然他已经满五十了,但依然强壮而结实;他有一双蓝眼睛,目光敏捷,闪闪发亮,还长着一撮又短又硬的灰色髭须。在他那已经爆裂而且变色的牙齿之间,很少不叼着一把用欧石南制成的老式烟斗。他不干净也不整洁,他的卡其布短裤已经穿破,汗背心也撕烂了;这时,他正戴着一顶磨坏了的遮阳帽。他从十八岁就开始闯荡江湖,去过南非,去过中国,去过墨西哥。跟他相处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他很会讲故事,不管遇着谁,他都可以跟他不停地喝酒,喝个没完。他们俩相处得很好,但是伊泽特跟他在一起,还是觉得不自在。尽管他们俩在一起能说俏皮话,也能开怀大笑,一起喝酒喝到烂醉,但是伊泽特感觉他们之间并没有那种亲近感;他们俩的相处是热情而友好的,但他们俩的关系充其量不过是互相认识而已。伊泽特对自己给人的印象十分敏感,在坎皮恩的轻松活泼的外表底下,他感觉到一种阴冷;他那双闪闪发亮的蓝眼睛已经把他看透了;坎皮恩对他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而伊泽特却无从知道这是怎样的看法,这一点使他隐隐地有些气恼。他感到愠怒,因为有可能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男人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他渴望有人喜欢他,爱慕他。他希望成为大众的宠儿。他希望自己遇到的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爱上他,然后他可以拒绝他们,或者略微带一点倨傲的态度把自己的友情馈赠给他们。他想跟各种各样的人都混得很熟,可是他又害怕被人拒绝,因此而畏缩不前;有时候,他把自己的友情慷慨地施舍给别人,而对方却对他的热情感到诧异,这时,他心里会很不是滋味。
也许是阴错阳差吧,他从来没有见过哈钦森,虽然他对他的一切都很清楚,就像哈钦森对他的一切了如指掌,而且他们俩应该会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哈钦森上过温切斯特公学,伊泽特也很乐意告诉他,自己上过哈罗公学。
普拉胡帆船在河湾处一转,突然,他们看见了一座孟加拉式平房,矗立在一个微微隆起的小山上。没过几分钟,他们见到了码头,码头上,在一小群土著人中间,一个身穿白衣服的人在向他们招手。
哈钦森是个高个子,身材肥胖,脸色红润。看他的外表,你会以为他是一个风趣而自信的人,但是很快你就会着实感到吃惊,因为你会发现他完全是另一种人,甚至有点儿害羞。他和他的客人们握手(这时,伊泽特和坎皮恩两人先后作了自我介绍),并把他们带到通往那座孟加拉式平房的小径上。这时,虽然他明显而急切地想表现得彬彬有礼,但是不难看出,他跟人说话都已经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了。他把他们俩带到外面的廊台上,他们发现,桌子上早就备好了杯子和威士忌加苏打水。于是他们都躺在长长的椅子上,尽情地享受起来。伊泽特察觉到哈钦森在陌生人面前有些许尴尬,心中一阵窃喜;他非常得意,禁不住话多了起来。他开始谈论起一些他们在吉所罗共同认识的熟人,而且很快就把他上过哈罗公学的经历巧妙地编织到谈话之中。
“您上过温切斯特公学,是吗?”他问道。
“是啊。”
“那我想您该认识乔治·帕克吧。他就在我的步兵团里。他也是温切斯特公学的。我敢说他比你还要年轻一些。”
伊泽特觉得,他们俩都上过这些特殊的学校,这件事情是他们之间的纽带,而且这样就把坎皮恩撇在了一边,因为坎皮恩显然不享有这份优势。他们喝了两三杯威士忌。还没到半个小时,伊泽特已经开始把主人唤作“哈奇”了。他频繁地提到他在战争时期认识的那个朋友所在的那个“我的步兵团”,还提到他的那些军官们有多么了不起。他提到了两三个人的名字,可是哈钦森都没怎么听说过。所有那种类型的人物,坎皮恩是不太可能遇得上的,所以当他提到他自称认识的某个人时,他会对他报以一份冷漠,而并不感到有什么歉意。
“比利·梅多斯?我倒认识一个叫比利·梅多斯的人,在锡那罗亚,不过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坎皮恩说。
“噢,我觉得那不可能是一个人,”伊泽特停顿了一下,回答说。“比利可以算得上是个世袭贵族。他是赛马场上的梅多斯勋爵。他还是‘春笋庄园’的主人呢,你不记得了吗?”
快吃晚饭了,他们梳洗了一下,喝了两杯果子酒。他们坐下来。哈钦森从来没有在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造访过吉所罗,而且三个月来他没有见过一个白人。他希望利用这两个客人来访的机会好好乐一乐。他拿不出什么好酒,但他有很多威士忌,所以晚饭之后,他就捧出一瓶珍贵的法国廊酒。他们玩得很开心。他们笑着,不停地说着。伊泽特特别高兴。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喜欢哈钦森那样喜欢过一个人,他坚决要求他一旦有空就到吉所罗来。他们一定会盛宴招待。在谈话中,坎皮恩被伊泽特撇在了一边,伊泽特略微带着一点想制服坎皮恩的恶意,而哈钦森呢,出于羞涩,也就助成了他的目的;不一会儿,坎皮恩连打了好几个哈欠,于是表示自己想去睡觉了。哈钦森带他去了卧室,当他回来时,伊泽特对他说道:
“你还不太想睡吧?”
“才不想睡呢。我们再喝一杯吧。”
他们坐下来,又谈了起来。他们都有点儿醉了。过了一会儿,哈钦森告诉伊泽特,他跟一个马来姑娘住在一起,她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他事先吩咐过他们,只要坎皮恩在这里,他们就不许出现。
“我想她现在已经睡了,”哈钦森说着,朝门那边瞥了一眼,伊泽特知道那扇门通往他的房间,“可是我早上起床,还是很想看见那两个小家伙。”
正说着,他们听见一声轻微的哭闹,哈钦森随口说了句“呵呵,那个小屁蛋醒了”,随即走过去,打开了门。过了一会儿,他抱着一个孩子出来了。身后跟着一个女人。
“他在长新牙呢,”哈钦森说。“所以比较闹腾。”
那个女人穿着一条纱笼和一件薄薄的白色外套,光着脚。她很年轻,长着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伊泽特跟她说话时,她报以灿烂而可人的微笑。她坐了下来,点了一支烟。伊泽特问了她一些日常家居的问题,她都毫不掩饰地回答,但也并不很热情。哈钦森问她是否要喝一点威士忌加苏打水,她说不要。当这两个男人又开始用英语交谈起来时,她静静地坐在一旁,坐在椅子里轻微地摇着,脑子里充满了一些恬静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思想。
“这个姑娘不错,”哈钦森说道。“她照顾全家人,而且不惹麻烦。不过,生活在这种地方,也只能这么做了。”
“我自己是不会这么做的,”伊泽特说道。“归根到底,人总是要结婚的,可是要结婚的话,就会引出一大堆麻烦。”
“可是有谁愿意嫁过来呢?让白种女人过这种生活真是太惨了。即使给我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我也不会让一个白种女人在这儿生活。”
“当然,这是个人品味不同。我要是有孩子,我会让他们有一个白人母亲。”
哈钦森低下头,看着自己手臂里抱着的那个深色皮肤的小娃娃。他微微笑了笑。
“说起来也怪,你会喜欢上他们,”他说。“当他们成为你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即使他们流的是黑人的血也好像没什么关系了。”
那个女人朝这个孩子看了一眼,站起身,表示她想把孩子带回屋去睡觉。
“我觉得我们大家都该进屋了,”哈钦森说。“天知道现在已经几点了。”
伊泽特回到自己的屋里,拉开了遮帘;那个一直跟随着他的男仆哈桑,在临走之前把遮帘拉上了。他吹灭了蜡烛,免得招来蚊子,随后在窗前坐下,遥望着温柔的天空。刚才喝的威士忌,使他神志异常清醒,而且此刻他也不想上床睡觉。他脱下帆布裤,换上纱笼,点上了一支方头雪茄烟。他已经失去了耐性。哈钦森竟然用那种慈爱的眼光看着那个混血儿,这使他感到愤怒。
“他们没有权利得到这一切,”他自言自语道。“他们绝对没有机会。永远没有。”
他若有所思地来回抚摸着自己裸露而带毛的双腿。他微微颤抖了一下。尽管他已经竭尽全力锻炼自己的小腿肚子,但他的双腿还是像芦柴棒似的。他讨厌自己的双腿。一想起它们,他就觉得不是滋味。它们就像是土著人的腿一般。当然,这两条腿比较适合穿高统靴。想当年他穿制服的时候,还是挺英俊的。他身材高挑而魁梧,身高超过六英尺,长着一绺整齐的黑髭须和一头整齐的黑发。一双深色的眼睛漂亮而灵动。他长得好看,他自己也知道,而且他穿着得体:要显得自然就穿得随意一点,要显得正式就穿得山青水绿。他喜欢当兵,战争结束时没能留在部队里,至今还是他心头的痛。他的志向很简单。他希望能够年入两千,组织小型而精致的晚会,参加聚会,身穿制服。他向往伦敦。
当然,他的母亲住在伦敦,他的母亲限制了他的生活方式。他不知道,要是他能实现自己一直追求的目标,跟出身良好(有点儿钱)的姑娘订上婚,他的母亲会惊讶成什么样子。由于他的父亲已经死了好多年,在他职业生涯的后半部分,他又驻扎在偏远的马来诸州,伊泽特相当确信,在森布卢已经没有人知道他母亲的身世,但是他还是活得战战兢兢,生怕有人在伦敦遇上他母亲,会写信给这边的人说,他母亲是个混血儿。她曾经是个美人儿,当她嫁给伊泽特的父亲的时候,他父亲是一个替政府办事的工程师;但现在,她已经是一个满头灰发、肥胖的老妇人,成天坐在家里,只知道抽烟。伊泽特在他父亲死的那年才十二岁,当时他就会说马来语,而且说得比英语还要流利。一个姑妈主动替他支付了他的教育费,于是他母亲伊泽特太太就陪着自己的儿子来到英国。她习惯住在带装修、有家具的公寓里,她的房间里到处都挂着富有东方特色的幕帘,摆放着马来人特有的银器。她总是跟东家合不来,因为她会把烟头扔得满地都是。伊泽特讨厌她的交友方式:她会有一段时间跟他们要好得像什么似的,过一段时间就跟他们断绝一切来往;她会在家里大吵大闹,然后离家出走。她唯一的乐趣就是看电影,每天都要去一次电影院。在家里的时候,她披着一件陈旧而俗气的晨衣,可每当出门时,她儿子穿得衣冠楚楚的,而她却穿得花花绿绿的——那样子,噢,真叫邋遢——简直把她儿子的脸都丢尽了。伊泽特经常跟她吵架,她已经让他不耐烦了,而且为她感到羞耻;可在内心深处,伊泽特对她怀有一份温柔的深情;那几乎是他们之间的一根肉体的纽带,超乎一般母子之间常有的感情,所以尽管她的那些缺点令他愤怒,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跟她母亲在一起,他才会感到彻底的安心。
由于他父亲曾经在马来亚供职,加上他自己会说马来语(他母亲总是跟他说马来语),战争结束之后,他一时无事可做,于是想办法弄到个职位,为森布卢的苏丹效劳。他工作得很出色。他精于打猎,而且身体强壮,是个出色的打猎能手;在吉所罗他的别墅里,放着他在哈罗公学赢得的跑步和跳高比赛的奖杯,此后他还赢得过高尔夫和网球比赛的奖杯,他也一并放在那儿。由于他肚子里有一大堆笑话,朋友聚会总缺不了他这个角色,而他为人圆滑,什么事情都能摆得平。他原本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他生不逢时。他梦里都想要成为一个大众的宠儿,他有一个印象,而且此时此刻这个印象比往常更为强烈:他错过了成为大众宠儿的机会。他生怕在吉所罗那些平日里嘻嘻哈哈、称兄道弟的朋友会突然因为什么机缘,怀疑起他的身体里流着土著人的血。他深深地明白,一旦他们知道了真相会是什么结果。到那个时候,他们不会再说他是个快乐而友好的人,他们会说他太放肆,不懂规矩;他们会说他办事懒散、粗心,就像混血儿一样;要是他谈起跟一个白种女人结婚的事儿,他们会笑掉大牙的。噢,这太不公平了!那究竟有什么区别,他血管里那一滴土著人的血,就是因为这一点,人们可能在关键时刻,总是特别留意去发现那假想中的缺点。所有人都认为欧亚混血儿是不可靠的,他们迟早会令你失望;这一点他也知道,可现在他自问:人们总是觉得他们有缺点,或许他们就改掉那些缺点了呢。他们从来就没得到过机会,可怜的人哪!
一只雄鸡高亢地叫了起来。时间一定很晚了,他开始感觉到寒冷。他上了床。第二天早上,当哈桑把茶点给他端过来时,他的头痛得像裂开似的。他起床吃早点,但是他无法正面看着放在眼前的稀粥以及腌肉加鸡蛋。哈钦森也感觉不太舒服。
“我估计,我们是谈了一个通宵吧,”主人带着微笑说道,他想掩饰自己的一丝尴尬。
“我难受得要死,”伊泽特说道。
“我想,我就喝一些威士忌加苏打水,权当作早点吧,”哈钦森说。
伊泽特也没要什么别的东西,他看着坎皮恩带着健康的胃口吃着丰盛的食物,感到十分厌恶。坎皮恩跟他们开着玩笑。
“说真的,伊泽特,你的脸色不太好看呢,”他说。“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脸色呢。”
伊泽特脸红了。他那黑不溜秋的皮肤一直是他的敏感点。可他还是强迫自己快乐地大笑了一声。
“你知道,我有一个西班牙籍的外婆,”他回答说,“如果我头一天喝多了,这种颜色就会显露出来。我记得在哈罗公学的时候,我跟一个小子打架,我踢了他,因为他叫我杂种混血儿。”
“你的皮肤确实有点儿黑,”哈钦森说道。“难道马来人就没问过你,你有没有土著人的血统吗?”
“问过,那些都是混账问题。”
一艘小船载着他们的装备一大早就出发了,它要在他们前面赶到河口,告诉“苏丹艾哈迈德”号轮船的船长(如果他不巧提前到达的话),他们俩正在路上,马上就到。坎皮恩和伊泽特吃完午餐就得立刻动身,他们要赶在“涌潮”过去之前到达他们今晚过夜的地点。所谓“涌潮”是一种海潮,由于某种特别的原因,它冲向陆地,造成一些河流里波涛汹涌,他们俩这次要驶过的河流正好要发生一次涌潮。哈钦森前一天晚上就提醒过他们俩,而坎皮恩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件,显得兴趣盎然。
“这是婆罗洲最美的景观之一。值得一看,”哈钦森说道。
他跟他们俩讲述了土著人如何期待这一刻的到来,然后乘着波涛,站在它的浪尖上,以惊人的速度朝河流的上游漂去。他自己就曾经体验过一次。
“我后来再也没试过,”他说。“我被吓破了胆。”
“我倒想试它一试,”伊泽特说道。
“虽然这事儿很刺激,但我想说的是,你乘坐的是一只一碰就碎的独木舟,你知道,如果掌舵的土著人没有把握好时机,你就会被抛进那汹涌的激流之中,你生还的几率是万分之一……不不,我并不认为那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在我的一生中,我曾经渡过许多激流,”坎皮恩说道。
“激流算得了什么。等着瞧这次涌潮吧。这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可怕的事情。知道吗,每年都至少有十几个土著人淹死在那条河里?”
整个上午,他们基本上都在廊台上闲坐着;哈钦森带他们去参观了法院,然后有人送来了果子酒。他们喝了两三杯。伊泽特开始恢复常态,当午餐最后准备完毕之时,他发现自己胃口好起来了。哈钦森一直称道自己的马来咖喱特别好吃,当那些热气腾腾的可口饭菜端上桌子的时候,他们都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哈钦森硬要他们多喝点酒。
“接下去你们什么也不用干,只需要睡觉。为什么不喝个痛快呢?”
很快就要离开他们俩,他有些不忍心,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跟白人说过话了,能有这个机会真是太好了,所以他希望这顿饭能拖得长久一些。他劝他们多吃点儿。到了晚上,他们只能在连体农舍里吃那些难以下咽的饭菜,而且除了亚力酒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喝的。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了。坎皮恩提议了一两次说该动身了,可哈钦森正在兴头上,他向他担保说他们有的是时间,伊泽特也附和着,因为此时的他既开心又舒服。哈钦森让人去把那瓶珍贵的法国廊酒拿来。前一天晚上,他们在瓶口上开了个小洞;他们可以在临走之前把那瓶酒喝完。
最后,当他陪着他们俩走向河边的时候,他们都很兴奋,每个人的腿脚都有些不稳。在小船的中间部位,有一个用聂帕榈叶盖的遮棚,在遮棚底下,哈钦森早就铺好了一个坐垫。所有的船夫都是囚犯,他们刚从监狱里被押送出来,替白人划船,他们身穿破旧的纱笼,上面印着监狱的标记。他们手持船桨,等着他们上船。伊泽特和坎皮恩分别跟哈钦森握手道别,然后转身坐上了坐垫。船被推离了岸边。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浑浊的河流宽阔而平静,就像被打磨之后的铜器,在暑热之中闪闪发亮。在他们前面很远的地方,可以看见河岸上绿树繁茂,枝叶纷披。他们俩都感到困乏,可是伊泽特呢,尽管那份沉重感已经慢慢地爬上他的身体,他还是想再抵抗一会儿,在这个抵抗的过程中,他多少发现有点儿好奇和有趣,于是他决定在抽完那支方头雪茄烟之前,不会让自己睡着。终于,烟头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把烟头扔进了河里。
“我可要美美地睡上一觉了,”他说道。
“那么涌潮来了怎么办?”坎皮恩问道。
“哦,那个没问题。我们不必担心。”
他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而且声音很响。他感觉到四肢重得像铅一样。有那么一刻,他意识到困乏是一种美妙的感觉,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突然间,他被惊醒了,坎皮恩在摇着他的身体。
“我说,那是什么?”
“你在说什么?”
他的语气颇有些被人打扰的意思,因为他依然睡意正浓,尽管如此,他还是顺着坎皮恩的手势望了过去。他什么也没听见,但是在很远的地方,他看见两三个带白色浪尖的波涛,一个连着一个。他们并没有显得十分惊恐。
“哦,我想那就是涌潮吧。”
“我们该怎么办?”坎皮恩大声说道。
伊泽特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对于坎皮恩话音中的担心,他只报之以一笑。
“别担心。这些家伙会知道怎么做的。他们心里很明白该怎么做。不过我们的衣服会溅湿一点儿。”
正在他说话的时候,涌潮来到跟前了,来得很快,带着巨大的吼声,就像愤怒的大海发出的吼声一般,伊泽特发现,那浪头比他想象的要高得多、猛得多。他讨厌那浪头的形状,他紧了紧皮带,以免船被打翻之后,他的裤子会掉落下来。一转眼工夫,浪头就向他们砸了下来。那是一堵高大的水墙,它好像在他们头顶上轰然倒下;那堵墙大概有十多英尺高,但它的尺寸只能用你的恐惧来衡量。很明显,没有一艘小船能够抵挡这么高的一堵水墙。第一个浪头向他们砸下来时,就让他们浑身湿了个透,小船也装了一半水,然后紧接着就是下一个浪头向他们冲过来。划船的人员开始惊呼不已。他们拼命地划着船桨,掌舵的人员高声叫唤着命令。但是在那种湍急的河流中,他们帮不了忙,他们很快就发现小船完全失去了控制,所有人都一下子惊惶失措。水势汹涌,把小船掀起来,船的侧面向上,小船立在涌潮的浪尖上,随着河水跌跌撞撞地向前漂去。这时,又一个巨浪向他们打来,小船开始下沉。伊泽特和坎皮恩从原先他们俩休息的、带有遮棚的地方爬了出来,突然,小船从他们的脚底下滑了下去,他们俩都掉进水里,开始挣扎起来。河水在他们周围奔腾着、咆哮着。伊泽特的第一反应就是朝岸边游去,但是他的男仆哈桑对他大声叫着,要他抓住小船。有一会儿,他们所有人都照着他的话做了。
“你还好吗?”坎皮恩对他叫道。
“很好,这个澡洗得真爽啊,”伊泽特说道。
他想象着,等涌潮到了河流的上游,巨浪就会过去,只消几分钟,由于他们在河流的下游,周围的河水又会恢复平静。可是他忘了,他们这时正处于浪尖之上,向前漂流而去。浪头接连地向他们砸了下来。他们紧紧地抓住船舷的边缘,以及用聂帕榈叶盖的遮棚底下的支架。接着,一个更大的巨浪打在小船上,小船翻了个身,盖在他们所有人的头上,这下子,他们都失去了抓握的物体;除了一个光滑的船底,他们似乎已经没有东西可以依附了。伊泽特的双手在滑溜溜的表面上无助地滑行。但是小船在继续翻滚,他拼着死命朝着船舷的方向用力一抓,结果只感觉到船舷从他的手中滑脱。小船继续翻滚,他终于抓住了遮棚的框架。小船还在翻滚,只是翻滚得比较缓慢,于是他再一次努力,看小船底部有什么东西可抓。小船很有规律地翻滚着、翻滚着。他想,这一定是由于他们所有人都抓着小船的一边,于是他试图让船夫游到小船的那边去。他无法让这些人理解自己的意思。所有人都在大叫,巨浪带着单调而愤怒的咆哮声向他们打过来。每一次小船翻滚着、盖在他们头上的时候,伊泽特都被压到水里,他只有抓住船舷或遮棚的框架,才能再次露出水面。这样的挣扎是可怕的。没一会儿,他就累得气喘吁吁,感觉到全身乏力了。他感觉到自己无法坚持很久,但是他并不害怕,因为此时此刻,他的疲乏已经使他不是很在乎眼前发生的事情。哈桑就在他的身边,他跟他说自己已经疲惫不堪。他觉得,最好的办法就是冲向岸边,那距离也不过就是六十码,但是哈桑请求他不要那样做。他们依然在那些湍急而咆哮的巨浪之间向前漂流。小船在不停地翻滚,他们攀爬到小船的上面,就像笼子上的小松鼠。伊泽特吃了不少水。他感觉自己差不多完蛋了。哈桑没法帮助他,但是他在那儿,这是一种安慰,因为伊泽特知道,这个男仆生来就水性很好,游泳是一把好手。过了一两分钟,伊泽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小船开始底部朝下变得稳当,他可以抓牢船舷了。他终于能够正常呼吸了,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正在此时,由马来人操纵的两只独木舟,乘着涌潮飞快地从他们的身边驶过。他们呼叫着请求帮助,但是那些马来人别过脸,弃他们而去了。他们看见是白人,所以不想惹什么麻烦。那些人处于安全的境地而不愿出手相助,反而漠不关心地离去,看见这种场景,真令人痛苦。突然,小船又开始翻滚起来,它慢慢地翻滚着,于是那悲惨的、耗人体力的攀爬活动又开始了。这种事情是会让人失去耐性的。但是刚才那一小段时间的喘息,给了伊泽特力气,使他能够再搏斗得长久一点。可没多一会儿,他就发现自己又上气不接下气了,觉得自己的胸都要炸开了。他的力气都用尽了,这时候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力气游到岸边。突然,他听见一声叫喊。
“伊泽特,伊泽特。救救我。救救我。”
那是坎皮恩的声音。那是一声痛苦的呻吟。那声音一直穿透到伊泽特的神经末梢。坎皮恩,坎皮恩,他去管那个坎皮恩干啥呢?一阵恐惧攫住了他,那是一种隐秘的、动物性的恐惧,这种恐惧给了他新的力量。他没有作出回应。
“帮我,快,快,”他对哈桑说道。
哈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一支船桨神奇地漂浮到离他们很近的地方,他把船桨推到伊泽特手可以触及的地方。他把一只手放在伊泽特的胳膊底下,他们划着水,离开了小船。伊泽特的心在怦怦直跳,他感到呼吸困难。他感到既疲乏,又恐惧。浪头打在他的脸上。河岸似乎非常遥远,令人害怕难以抵达。他觉得自己根本游不到岸边。那男仆突然大声说,他可以触到底了,于是伊泽特伸下腿去试了试;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触到;他又拼命地划了几下,眼睛死盯着岸边,再试了一下,他感到自己的脚陷在厚厚的污泥之中。他暗自庆幸。他继续在污泥中挣扎着,河岸就在眼前,污黑的烂泥淹没到他的双膝;他往上爬着,拼命想挣脱这残忍的、令人痛苦的河水;当他爬到岸上,他发现一块小小的平地,周围长满了高高的茂密的杂草。他和哈桑两人重重地倒在上面,四肢张开地躺了一会儿,就像是死人一般。他们太累了,一动也不能动。他们俩从头到脚都粘满了污黑的烂泥。
但是没过一会儿,伊泽特的脑子就开始工作了,一阵巨大的悲恸袭上心头。坎皮恩被淹死了。这太可怕了。他不知道自己回到吉所罗之后该如何解释这场灾难。他们会责怪他的;当他看见涌潮来临的时候,他应该记得涌潮这回事儿,并且告诉掌舵的人及时靠岸,把小船系在岸边。这不是他的错,这是掌舵人的错,他了解这条河流;他为什么没有想到要躲到安全的地方去呢?他凭什么认为有可能渡过那种可怕的激流呢?伊泽特一想到那湍急的潮水像一堵墙一样向他们倾倒下来,他的四肢就发抖。他必须找到他的尸体,把它运回吉所罗。他不知道其他船夫是否也有淹死的。他浑身乏力,无法动弹,但是哈桑站起身来,把自己纱笼上的水拧干;他去察看了一下河流,迅速回到伊泽特的身边。
“老爷,有一艘小船过来了。”
白茅草挡住了伊泽特的视线,他什么也看不见。
“大声叫他们过来,”他说。
哈桑一溜烟地不见了,他爬到一根伸到河面上方的树枝上;他大声叫着,挥着手。随后,伊泽特就听见有人说话。那是他的男仆与船主人之间匆匆的交谈,不一会儿,他的男仆就回来了。
“他们看见我们翻船的,老爷,”他说,“涌潮一过,他们就开船过来了。河对岸有一个连体农舍。如果你愿意到河的那边,他们就会给我们换上纱笼,还给我们吃的,我们可以睡在那儿。”
面对这奸诈而危险的河水,伊泽特一时间都不能相信自己的判断。
“另一位老爷怎么样啦?”他问道。
“他们不清楚。”
“如果他被淹死了,他们必须找到他的尸体。”
“还有一艘船已经往上游去了。”
伊泽特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已经麻木了。哈桑的手臂搂着他的肩膀,搀扶他站立起来。他艰难地穿过茂密的杂草,走向河边,他在那里见到一只独木舟,里面坐着两个迪雅克人。河流已经恢复平静,正迟缓地流着;洪波巨浪已经过去,谁也不会想到,就在一刻钟之前,在这么平静的河面上曾经是一片狂风暴雨的海洋。两个迪雅克人把刚才跟男仆说过的话再跟他说了一遍。伊泽特已经说不出话来。他觉得自己要是一开口,必定会哭得泪流满面。哈桑扶他上了船,迪雅克人开始向河岸对面划去。出于恐惧,他渴望有一支烟,但是他的烟和火柴都装在后裤兜里,现在全都浸湿了。这条河似乎宽得永远也渡不过去。夜色降临了,当他们抵达对岸时,天边已经亮起了几颗星星。他踏上河岸,两个迪雅克人中的一个把他带到连体农舍。但是哈桑却抓起他刚扔下的那支船桨,与另一个迪雅克人一起划着船,回河里去了。两三个男人和几个孩子过来看望伊泽特,在一片嘈杂的人声中,他爬上了连体农舍。他登上梯子,被带到专供年轻人睡觉的场所,不时听见有人跟他打招呼,并作出兴奋的议论。人们匆忙地为他铺了几张藤席作为他的卧榻,他就重重地躺倒在上面。有人给他送来一坛子亚力酒,他喝了好久才喝完;这酒又涩又辣,喝完了嗓子里火辣辣的,但这酒给他的心里带来了温暖。他脱下衬衫和长裤,换上一条人家借给他的干爽的纱笼。偶然间,他瞥见一弯黄色的新月,新月朝上弓着身子,这给了他一种清新的、几乎是感官上的快乐。他忍不住想到,要是不巧,此刻自己很可能是随着潮水向上游漂去的一具尸体。此刻的月亮在他眼里,从来没有那么可爱过。他开始感觉到饥饿,于是提出要吃点米饭。一个女人走进一个房间去准备了。他这时体力已经恢复了许多,于是开始重新思考回到吉所罗之后该如何向人解释。没有人会过于责怪他,因为他当时睡着了;他的确没有喝醉,哈钦森可以替他作证,而且他怎么会料到那个掌舵的人竟然是个大混蛋呢?说到底就是倒霉。但是一想到坎皮恩,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终于,有人给他端上来一大盘米饭,正当他要开始吃饭时,一个人惊惶失措地跑了进来。
“那个老爷来了,”他大声说道。
“什么老爷?”
他跳了起来。门口只听见人声鼎沸,他向前跨出了一步。哈桑从黑压压的人群中快步向他走来,然后他听见一个人说话。
“伊泽特。你在吗?”
坎皮恩向他走来。
“哎呀,我们又见面了。感谢上帝,真是万幸啊,可不是吗?看来你已经把自己搞得挺舒服的了。哎哟,我要是有一杯酒就好了。”
湿漉漉的衣服粘着他的身体,他浑身都是泥巴,而且头发蓬乱。但是他的精神状态很好。
“我不知道这些家伙把我带到哪里来了。我打定主意,今天晚上一定要睡在岸上。我还以为你淹死了呢。”
“这儿有一点亚力酒,”伊泽特说。
坎皮恩用嘴凑着坛子喝着,他把酒泼得到处都是,但还是继续喝着。
“爽啊,可是说真的,这酒厉害。”他看着伊泽特,咧嘴笑着,露出他那已经爆裂而且变色的牙齿。“我说,老伙计,看你的样子,你要是洗个澡会好很多。”
“我等一会儿再洗。”
“好吧,那我也等一会儿。叫他们给我弄条纱笼来。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他没有等他回答。“我以为我已经死了。我能得救,完全是靠这里的两位运动好手。”他乐呵呵地朝两名迪雅克囚犯点着头,示意是他们两个人,那两个人,伊泽特依稀记得是他们原先船夫中的成员。“他们两人在我身边,一边一个,一直抓着那艘倒霉的小船不放,后来他们发现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再也挺不下去了。他们朝我做手势,表示我们可以冒险游到岸边去,但是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力气。天哪,我一辈子都没那么累过。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反正他们抓住了我们俩原先躺着休息的那只坐垫,把它卷成一个卷儿。他们真是运动好手。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把我抛下,去救他们自己呢。他们把那卷东西给了我。我觉得那东西就是一个破烂的救生带,但我想到一句古话,说一个人快淹死时,捞着一根救命草,总比没有好。于是我抓着那个破东西,他们两人一边一个,把我拽到了岸上。”
坎皮恩绝处逢生,有了那次危险的经历,他变得异常兴奋,话也比往常更多了;但是伊泽特几乎没有听他说话。他又一次听见坎皮恩痛苦的呼救声,那声音非常真切,好像那些话语还在空中回响,他因为感到害怕而难受。他的神经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一阵阵惊恐。坎皮恩还在说话,可他是否为了掩饰自己的想法才这样说话的呢?伊泽特仔细地察看那一双闪亮的蓝眼睛,希望能读出那一系列话语的背后真实的涵义。那里面是否流露出凶狠的一瞥,或者含有一点尖刻的讽刺?他是否知道,伊泽特曾经自顾逃命,将他抛弃,任凭命运之手加以处置?他在内心感到羞愧。但是话又说回来,在当时的情况下,他能够做些什么呢?在那一时刻,所有人都会争先恐后,各自逃命的。但如果到了吉所罗,坎皮恩跟人家说,伊泽特把他抛弃了,人家会怎么议论呢?他应该留在他身边陪着他,此时此刻,他真心希望自己当时真的留在他的身边,但是,但是另一个想法占了上风,他做不到。有谁能责怪他呢?没有人,只要他见识过那奔腾汹涌的激流,就不能责怪他。啊,那一片河水,那种疲惫感,简直可以让人哭出来!
“如果你跟我一样感到饿了,不妨就这盘米饭好好地吃上一顿吧,”他说。
坎皮恩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但是伊泽特只吃了一两口,就感到自己没了胃口。坎皮恩不停地在说话。伊泽特将信将疑地听着。他觉得自己必须警惕,所以他饭没怎么吃,但亚力酒倒喝了不少。他开始感到有点儿醉了。
“我回到吉所罗,一定会被骂得臭死的,”他怯生生地说道。
“那是为什么?”
“我是被派来照顾你的。他们会觉得我很笨,以致于弄得你差点淹死。”
“那不是你的错呀。那是那个掌舵的大笨蛋的错。再说啦,我们不都活得好好的嘛,这才是重要的呢。说真的,我觉得自己死过一次了。当时我大声地叫你。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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