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老虎!老虎!

丛林之书 吉卜林 第1页,共2页

捕猎还顺利吗,英勇的猎手?

兄弟啊,守候猎物又久又冷。

你捕杀的是什么猎物?

兄弟啊,他仍待在丛林里。

那令你自豪的力量在哪里?

兄弟啊,它已从我的腹部和肋侧消逝。

你这么着急要到哪儿去?

兄弟啊,我回我的兽穴——去死。

现在,我们必须得回到第一个故事。在议会岩和狼族大战一场之后,莫格里离开了狼妈妈的山洞,他下山来到村民们居住的耕地,但他没有在那里停留,因为那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在议会中至少树立了一个凶险仇敌。所以他继续匆匆前行,他沿着那条伸往谷底的坎坷小路一路小跑了近二十英里,直到抵达一个他不知道的乡村。山谷展开形成一块大平原,上面岩块星罗棋布,还横亘着一条条溪涧。在平原的尽头,有一个小山村,另一端则是茂密的丛林,压下来直伸往牧场草地,然后就像用锄头斩断一样止步不前。整个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在啃草,照看畜群的小男孩们看见莫格里,都大叫着跑开了,而那些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的黄毛土狗都吠叫起来。莫格里继续走,因为他觉得饿了,他来到村庄门口,看见夜间拖到大门口挡门的那棵大荆棘被推到了一边。

“哼!”他说,因为他夜晚捕猎食物时所碰到这样的路障可不止一次了,“所以说,这里的人们也害怕丛林生物啊。”他在门口坐下,当一个人走出来时,他就站起身,张开嘴巴,指指嘴巴,表示他想要吃的。那人盯着他,然后就跑回村里仅有的一条大路上呼叫祭司,那是一个大块头、很胖的人,穿着一身白衣服,额上还有红色和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门口,身后至少跟着一百个人,他们都盯着莫格里,谈论着什么,大叫着指向他。

“他们一点儿规矩都没有,这些人类,”莫格里自言自语,“只有灰猿才和他们一样。”因此,他把长发往后一甩,对着人群皱起眉头。

“那有什么可怕?”祭司说道,“看看他手臂和大腿上的痕迹,那都是狼咬出来的。他不过就是个打丛林里跑出来的狼孩而已。”

当然了,一起玩耍的时候,狼崽们经常不经意地啃莫格里啃重了,所以他的手臂和大腿上到处都是白色疤痕。但他是这世上绝不会把这叫作咬的人,他知道真正的咬意味着什么。

“哎呀!哎呀!”两三个女人一齐说道,“被狼咬了,可怜的孩子!他真是个英俊的孩子。他的眼睛就像红彤彤的火焰。我堵上我的名誉,梅苏阿,他真像你那被老虎叼走的孩子。”

“让我看看,”一个手脚都戴着沉甸甸铜铃的女人说,她手掌搭在眼睛上凝视着莫格里,“确实不是。他瘦一些,但和我的孩子长得很像。”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梅苏阿是此地最富有的村民之妻。所以,他抬头看了会儿天,严肃地说:“丛林把曾经带走的东西给还回来了。把这个男孩带去你家吧,我的姐妹,还有,可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他可是深刻地洞悉了人类的生命。”

“凭赎买我的公牛起誓,”莫格里对自己说道,“这所有的谈话真像是又一次被一个族群检视啊!好吧,如果说我是人类,那我就必须变成一个人。”

人群散开了,那女人招呼莫格里去了她的小屋,屋里有一张涂着红漆的床架,一个上面有可爱的凸出图案装粮食的陶制大箱子、六个铜制煮菜锅、一个供奉着一尊印度神像的小壁龛,墙上还有一面真正的镜子,就和他们在乡村集市上售卖的一样。

她给他一大杯牛奶和一些面包,然后,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看着他的眼睛,她想着也许他真有可能是她的儿子,他又从当初被老虎叼走的丛林里回来了。所以,她说:“那苏,噢,那苏!”莫格里没有表现出知道这个名字的样子。“你不记得我给你新鞋子的那天吗?”她摸着他一只脚,那脚就像兽角一样坚硬。“不,”她悲伤地说道,“这双脚从没穿过鞋子,但你长得真和我的那苏一模一样,你应该当我的儿子。”

莫格里心神不宁,因为他以前还从没有在屋里待过。但他看着茅草屋顶,明白如果自己想要逃走随时都能将之扯碎,而且窗户也没有窗闩。“当人有什么好的,”最后他问自己道,“如果连人话都听不懂的话?现在,我就又蠢又哑,就和人在丛林里一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以前他和狼群在一起,他学着模仿雄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咕叨声,这并不是为了好玩。所以,梅苏阿一说出一个词,莫格里就惟妙惟肖地模仿下来,天黑以前,他已经学会了很多小屋里的物品名称。

睡觉的时候发生了点儿麻烦,因为莫格里不想在看着如此像豹笼子的屋里睡觉,他们关上门,他就从窗口跳了出去。“就随他愿吧,”梅苏阿丈夫说道,“想想这以前他还从没在床上睡过觉呢。如果他确实是来当我们儿子的,那他就不会跑走的。”

因此,莫格里就在田地边缘一些长杆、洁净的草地上舒展开来,但他还没闭起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在下巴下面顶他。

“咳!”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孩子中最大的):“跟着你跑了二十英里,这点儿回报真寒碜。你身上闻着有火烟味和牛群味——已经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小兄弟,我捎了信儿给你。”

“丛林里的都还好吗?”莫格里说着抱住他。

“除了被红花烧焦的那些狼,其余的都好。现在你听着,希尔汗被烧得厉害,他已经离开去远处捕猎了,毛皮不长出来是不会回来了。他发誓等他回来,他要把你的骨头摆在威冈加。”

“对于那儿,我只想说两个字。我也起了个誓。但有消息总是好的。今晚我累了——学习新东西学得太累了,灰兄弟——但你要时时给我送信啊。”

“你不会忘记自己是狼吧?人不会让你忘了吧?”灰兄弟担心地问。

“永远不会。我会永远记得我爱你还有洞穴里的他们。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我已经被狼族赶出来了。”

“但你也可能会被别的族群驱赶。人只是人,小兄弟,他们说的话就像池塘里的青蛙。等我再来这里,我就在牧草边上的竹林等你。”

那晚之后的三个月里,莫格里几乎都没有离开村庄大门,他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忙得不得了。首先,他得披一块布把身子裹起来,这令他非常烦恼;接着,他得学习钱,这个他一点儿都闹不懂;接着是耕地,他也看不出有什么用。然后村里的小孩也让他很生气。幸运的是,丛林法则已经教会了他怎么收敛脾气,因为在丛林里,保全性命和获取食物都要靠保持冷静。但当孩子们取笑他不会玩游戏、放风筝,或是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他只是出于“宰杀弱小光溜溜的人娃娃不算光明正大”这样的想法才没有把他们举起来摔成两半。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跟野兽们相比,自己很弱,但在村子里,人们说他就像公牛一样壮。

莫格里也一点儿都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种姓区别。烧陶人的驴子滑到泥坑里,莫格里就拽着尾巴把他拖了出来,然后又帮他码好陶罐好运到卡尼瓦拉集市上卖。这也令人震惊,因为烧陶人是种姓低贱的人,他的驴子就更不用说了。祭司斥责他,莫格里就威胁着要把他也放到驴子上,祭司就告诉梅苏阿的丈夫还是尽快让莫格里去干活儿;然后村长就告诉莫格里他明天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没有人比莫格里更高兴的了。当晚,因为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就去了晚会,就和每天晚上一样,人们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台上。这是村里的夜会,村长、巡夜人、知道村里一切小道消息的理发匠,拥有一支塔尔牌毛瑟枪的老比尔迪欧,他们碰面,然后抽烟。猴子们则坐在高处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平台下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他每晚都能得到一小盘牛奶,因为村民认为他是圣蛇;老人们围着大树坐下说话,抽着大大的水烟袋,直到夜深。他们讲着关于神、人、鬼的奇妙故事;比尔迪欧则会讲起更精彩的关于丛林野兽生活方式的故事,直到坐在圈子外面的小孩听得眼睛都从头上鼓了出来。大部分故事都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家门口。鹿和野猪拱了他们的庄稼,黄昏时,老虎还不时公然从村口大门拖走一个人。

莫格里自然知道他们讲的一些事情,他盖着脸以免露出他在笑,比尔迪欧把毛瑟枪放在膝盖上,讲起一个接一个的精彩故事,莫格里的肩膀直抖。

比尔迪欧解释说叼走了梅苏阿儿子的那只老虎是只鬼老虎,他体内住着几年前就死去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亡魂。“我知道事实就是如此,”他说道,“因为有次暴动中,普兰·达斯挨了打,还被烧了账本,那以后他就瘸了腿,而我说起的这只老虎也是跛子,因为他的脚掌印都不平。”

“对,就是这样,事实一定就是这样的。”灰胡子的人们说着都一起点头。

“所有这些故事都陈旧不堪,都是瞎说的吧,”莫格里说道,“那只老虎跛脚是因为他生来就跛脚,每个人都知道。说什么借债人的鬼魂附在一个从来还不如胡狼胆大的野兽身上,真是傻气。”

比尔迪欧惊呆了,有一阵说不出话来,而村长则瞪大双眼。

“噢嗬!这是那个丛林来的小屁孩,是不是?”比尔迪欧说道,“你要是这么聪明,最好把他的皮毛送到卡尼瓦拉去,因为政府开价一百卢布要他的命呢。你最好安静点儿,长者说话,你就闭嘴。”

莫格里站起来要走:“我躺在这儿听了整个晚上,”他回头说道,“可是,除了一两句话以外,比尔迪欧说的丛林故事没有一点儿是真的,而丛林就在他家门口那儿。那么,还要我怎么来相信他说他曾见过鬼魂啊、神啊还有精灵啊?”

“是时候该让那男孩去放牧了。”村长说,而比尔迪欧则吐了一口烟,对莫格里的鲁莽嗤之以鼻。

印度大部分村庄的习惯都是清晨由几个男孩赶着牛群和水牛出去放牧,晚上再赶回来。就是这些牛,他们能踩死一个白人,却任由自己被这些还不及他们鼻子高的小孩吼叫欺负。只要和牛群待在一起,这些男孩就是安全的,因为就连老虎也不敢挑战一群牛。但只要走开去摘野花或是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叼走。黎明时分,莫格里骑在领头大公牛拉玛背上走过村里的大街。那群灰蓝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压的牛角和凶猛的双眼,跟在他身后,一头接一头走出牛棚,莫格里对和他一起的孩子们明确表示自己是头。他拿一支长长的、磨亮的竹枝子打着水牛,又对一个男孩卡米亚说让他们自己放牧,他骑着水牛继续走,要他们小心别偏离了牛群。

印度的牧场满是石块、矮树和小溪,牧群就分散消失其间。水牛群一般守在池塘和泥地附近,他们要在暖乎乎的泥巴里翻滚、晒太阳待上几个小时。莫格里把他们赶到平原边上,威冈加河在那里流出丛林;然后他从拉玛背上下来,跑到竹林里,找到灰兄弟。“啊,”灰兄弟说道,“这些天来,我每天都在这儿等待。这放牛的活儿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道,“我要给村里当一阵子牧人了。希尔汗有什么消息?”

“他已经回到这片乡村了,在这儿等你等了很久了。现在,他又离开了,因为这里猎物太少。但他一直准备要杀掉你。”

“很好,”莫格里说道,“只要他离开,你或者四兄弟中的一个就坐在那块石头上,那样我一出村子就能看见你。要是他回来了,就在平原中央那棵达科树下的河边等我。我们无须走进老虎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就挑了个阴凉儿地,躺下休息,水牛就在他周围吃草。在印度放牧可算世上最懒散的事情之一。牛群走来走去,嘎吱嘎吱嚼草,躺下来,又起来接着走,连叫都不叫一声。他们只哼哼,水牛就更少言语,他们一头接一头走下泥塘,摸索着路径钻进泥浆,直至只剩鼻孔和瞪得大大的中国蓝的眼睛露在外面,然后他们就像伐木一样躺下。阳光烤得岩块都蒸腾着热气,放牧的孩子们听见一只鸢鹰(从来不会更多)在头顶几乎看不见的地方鸣叫,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是死了头牛,那只鸢鹰就会扑下来,几英里开外的另一只鸢鹰看见他降落也会跟来,下一只,再下一只,不等他们死去,就会有二十只鸢鹰不知从哪里飞出来。然后,他们就睡着,醒来,又睡着,用枯草编几个小篮子,里面放上跳虫;要么抓两只挥着钳子的螳螂,要他们打架;要么用丛林里红色和黑色的坚果穿一条项链;或者是观看蜥蜴在石头上晒太阳;泥坑边,一条蛇捕住了一只青蛙。然后他们就用末尾有颤音的古怪本地语言唱长长的歌谣,这样的一天看起来比大多数人的一生还要漫长,他们也可能会造一座泥巴城堡,里面有泥塑的人物、马匹和水牛雕像,然后再把芦苇放进人的手里,假装自己是国王,这些泥像都是他们的军队,或者假装自己是值得尊敬的神。暮色降临,孩子们呼叫着,水牛们就从黏黏的泥浆里缓缓爬上来,发出的声音就像一声接一声的枪炮响,然后全部一头接一头穿过灰色平原走回闪着灯光的村子里去。

一天又一天,莫格里领着水牛群出来到泥塘去,每天,他都能在平原那边一英里半远的地方看见灰兄弟的背影(他因此知道希尔汗还没有回来),一天接着一天,他都躺在草地上聆听环绕着他的声音,然后回忆着丛林里的旧日岁月。在那些漫长而静谧的晨曦,要是希尔汗的瘸腿在威冈加河岸上的丛林里走错一步,莫格里就会听见。

最终这一天还是到来了,他看见灰兄弟没有在信号处现身,于是他大笑,然后领着水牛走往达科树边的小河,那里到处都盛开着金红色的花朵。灰兄弟坐在那里,背上所有鬃毛全部倒竖起来。

“他已经躲了一个月了,要把你的守卫都甩开。昨晚,他和塔巴奎穿过了山岭,紧紧追踪着你。”狼兄弟气喘吁吁地说。

莫格里皱着眉头:“我倒不怕希尔汗,但塔巴奎很狡猾。”

“不用怕,”灰兄弟舔了舔嘴唇说,“黄昏时,我碰到塔巴奎了。现在,他正在向鸢鹰们卖弄他的聪明才智,不等我打断他的脊梁,他就告诉了我一切。希尔汗计划今晚在村门口等你——不为别人,就等你。现在他正昂头躺在威冈加那条干涸的大河里。”

“他今天吃过了吗?还是捕猎补了个空?”莫格里问,因为这答案对他来说生死攸关。

“黄昏时他捕了猎——一头猪——他也喝过了。记住,希尔汗从不会节食,即便是为了复仇。”

“噢!傻子,蠢货!真是个崽子的崽子!还又吃又喝的,他还以为我会一直等到他睡着!现在,他躺在哪里?要是我们有十个的话,我们就可以趁他躺着的时候把他按住。除非水牛们嗅到他的气味,不然,他们是不会挑战他的。我们能不能绕到他脚印背后,好让他们嗅出他的气息来?”

“他往威冈加河下游游了好远来切断气味。”灰兄弟说。

“塔巴奎告诉他的,我就知道。他自己是根本不可能想到的。”莫格里咬着手指思忖,“威冈加的大河谷,出口就在离这里不到半英里的平原。我可以带着牛群绕着丛林到河谷出口去,然后再扑过去——但是他可能从河谷另一头溜走。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群分成两半吗?”

“我不行,或许——但是我带了个聪明的帮手。”灰兄弟跑开了,然后跳进一个洞里。之后那里就冒出一个莫格里非常熟悉的大灰头,接着炎热的空气中就充满了整个丛林最孤寂的叫声——狼在正午的打猎嚎叫。

“阿凯拉!阿凯拉!”莫格里鼓掌叫道,“我早该知道你不会忘了我。我们手上可有个大任务,把牛群分成两半。阿凯拉,把母牛和小牛分到一起,公牛和耕田水牛单独列开。”

两只狼奔跑着,跳起女子连手式四对舞在牛群里钻进钻出,牛群们哼着鼻子,甩着头,分成了两堆。一堆是母水牛,她们把小牛围在中间,瞪大眼睛,抬起蹄子准备好,只要有一只狼静立下来,他们就会将他踩死;另一堆里,公牛们和小公牛哼气跺脚,虽然他们看上去更威风,危险性却更小,因为他们没有小牛要保护。就算是六个人也不可能把牛群分得如此齐整。

“有什么命令!”阿凯拉喘着气,“他们又要合到一起了。”

莫格里溜上拉玛的背:“把公牛们赶到左边去,阿凯拉。灰兄弟,等他们走了,把母牛聚在一起,把他们赶到河谷另一端去。”

“多远?”灰兄弟喘着粗气说,一面猛咬起来。

“直走到两边河谷比希尔汗能跳得要高,”莫格里喊道,“让他们待在那儿,直到我们下来。”阿凯拉吠叫着把公牛赶了出去,灰兄弟则挡在母牛前面。母牛们朝他冲去,他只跑在他们前面一点儿带着他们到河谷尾部去,而阿凯拉已经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

“干得好!再冲一下他们简直就要跑起来了。小心啊,现在——该当心了,阿凯拉。公牛们冲得太猛了。呼啦!这可比驱赶黑雄鹿猛多了。你想得到这些家伙会跑得如此之快吗?”莫格里喊道。

“我年轻的时候也捕猎过这些家伙的,”阿凯拉在烟尘中气喘吁吁地说道,“我要把他们赶进丛林吗?”

“对!赶吧。赶快点儿!拉玛要狂怒了。噢,要是我能告诉他今天我要他做什么就好了。”

公牛们掉了头,现在是往右撞进了灌木丛。其他的放牧小孩在一英里远的地方看见这些牛就急匆匆往村里跑,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大喊着这些水牛都疯了,全跑了。

但莫格里的计划原本很简单。他想做的就是在山顶围个大圈,然后绕到河谷出口,接着再把公牛赶下山,在公牛和母牛阵里捉住希尔汗。因为他知道吃饱饮足之后,希尔汗是没有任何精力再战斗或爬上两边的河谷的。现在,他用声音安抚着水牛,而阿凯拉已经换到了牛群后面,只哼过一两声要后面的公牛赶快。这是一个大大的圈子,因为他们可不想靠河谷太近而惊动了希尔汗。最后,莫格里把晕了头的牛群带到河谷出口,在一片陡直伸入河谷的草地上连了起来。从那个高度上,你可以看见下面平原树林的顶端,但莫格里看的却是两边的河谷,他心满意足地看见河谷几乎是直上直下,上面还爬满藤蔓植物,这将使得想要逃出去的老虎没有地方下脚。

“让他们喘口气吧,阿凯拉。”他举起手喊道,“他们还没有嗅到他的气味。让他们先喘口气。我必须告诉希尔汗谁来了,我们把他围进陷阱了。”

他把手拢在嘴边,朝山谷下面喊——那几乎就像是在一条隧道下喊——而回声从一块岩石蹦到另一块岩石。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传回慢吞吞困倦的吼叫,老虎吃饱了肚子刚醒来。

“是谁在喊?”希尔汗问,同时,一只华丽的孔雀从河谷振翅唳叫着飞出来。

“是我,莫格里。你这偷牛贼,是时候来议会岩了!下去——快把他们赶下去,阿凯拉!下去,拉玛,快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上停了半刻,但阿凯拉放声大喊捕猎号子,他们于是一头接一头像轮船穿破急流一样向下冲去,沙石在周围高高溅起。一旦跑起来,就没有机会停下,在他们还没有完全下到谷底河床前,拉玛就闻到希尔汗的气息,于是怒吼。

“哈!哈!”莫格里骑在他背上喊道,“现在,你知道了吧!”而牛群黑色的牛角,吐着白沫的嘴和瞪大的眼睛像洪流一样翻卷往下,就像发洪水时,大圆石冲下山坡;弱一点的水牛被顶到河谷边上,他们就冲破了那些爬藤。他们知道前面要干什么——水牛群要疯狂冲锋了,任何老虎都别指望能抵挡得住。希尔汗听见了他们惊雷一般的脚步声,站起身,笨重地往谷底走,打量两边寻找逃生之路。但河谷的崖壁几近垂直,他只得继续走,因为晚餐和饮水,步伐沉重,他愿意做任何事都不愿打斗。牛群踏过了他刚离开的水塘,一路吼叫,直到狭窄的河谷发出轰鸣。莫格里听见从谷底传来回音,他看见希尔汗掉了个头(这老虎知道如果事情发展到最糟,宁愿迎战公牛也别面对带着小牛的母牛),接着拉玛绊了一下,失了足,接着又继续跑,踩过软绵绵的什么东西,公牛跟在他身后,全部冲进了另一群牛中,那些较弱的水牛被相撞的冲击力掀得四脚离地。两群牛都出了河谷冲到了平原上,他们又是顶,又是跺脚,又是喷鼻息。莫格里看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滑下,左右挥舞他的棍子。

“快啊!阿凯拉!把他们分开,驱散他们,不然他们就要互相打起来了。把他们赶走,阿凯拉。嘿!拉玛!嘿,嘿,嘿!我的孩子。现在,慢慢地,慢慢地!都结束了。”

阿凯拉和灰兄弟来回奔跑捏着水牛们的腿,尽管牛群转了个身准备再冲上河谷崖壁,但莫格里设法让拉玛掉了个头,然后其他的也都跟着他到了泥塘。

无须再多践踏希尔汗了。他死了,鸢鹰已经朝他飞了过来。

“兄弟们,他死得像条狗,”莫格里说着摸起刀来,既然他和人类一起生活,他就总是在脖子上的刀鞘里带把刀,“不过,他反正从来也不想打斗。他的皮要是铺在议会岩上肯定很好。我们必须赶紧忙起来。”

一个人类中教养出来的小孩可能从来也没有想过独自剥掉一头十英尺老虎的皮,但莫格里比谁都清楚野兽的皮是怎么长在身上的,也知道怎么剥下来。但这可是项艰苦活儿,莫格里又砍又撕,咕哝了一个小时,那两匹狼就懒洋洋伸着舌头,他命令的时候,他们就走近来帮忙拖拽。这时,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抬头看见比尔迪欧正扛着塔尔毛瑟枪。孩子们告诉了村民们水牛疯跑的事,比尔迪欧就怒冲冲出来了,他只是急着要纠正莫格里,因为他没有把牛群照看好。两头狼一看见有人走来就消失在视野之外。

“你都干了些什么蠢事?”比尔迪欧发怒道,“你以为自己能剥掉一头老虎的皮!水牛是在哪里踩死他的?这是那只瘸腿老虎,他头上可是悬赏了一百卢布呢。好啊,好得很,我们就不追究你放跑了水牛,等我把虎皮拿到卡尼瓦拉之后,说不定我会把奖励的钱给你一个卢布。”他从腰上缠着的布带里摸出打火石和火镰,然后弯腰去烧希尔汗的胡须。当地大部分猎人都会烧掉老虎的胡须以防他的鬼魂纠缠他们。

“哼!”莫格里一半是对自己说,他撕下了一只前爪皮,“这么说,你要把虎皮带去卡尼瓦拉领赏喽,还可能给我一个卢布?可现在我想我拿这虎皮自有用处。嘿!老家伙,把那火拿远点儿!”

“你怎么能这样跟村里的猎人首领说话呢?你不过是靠运气和利用这些水牛的愚蠢帮你杀死了他。这老虎刚吃饱,否则,他现在就该逃出二十英里地了。你连该怎么正确剥皮都不知道,你个要饭的小屁孩。确实,我比尔迪欧必须有人告诉我不该烧了他的胡须。莫格里,我一个安那的赏钱都不会给你了,只要狠狠揍你一顿。离开那老虎!”

“凭赎买我的公牛发誓,”莫格里说,他正在想法子剥肩部的皮,“难道一整个中午,我都要和一个老猿人喋喋不休吗?这里来,阿凯拉,这个人烦死我了。”

比尔迪欧本来还弯腰朝着老虎头,但突然发现自己四脚朝天躺在草地上,一只灰狼站在他身上,同时,莫格里继续剥皮,仿佛整个印度只有他一个人一样。

“是的,”他从牙齿吐出声音,“你说得完全正确,比尔迪欧。你将永远也不会给我一个安那的赏钱。这只瘸腿老虎和我之前有笔旧账——一笔非常旧的账,可是——我赢了。”

老实说,如果比尔迪欧年轻十岁,在森林里遇见阿凯拉,他还可以搏斗一番,但一只听令这个男孩的狼可不是一只普通动物,况且这男孩曾和吃人老虎有过个人恩怨。那是巫术,最可怕的魔法,比尔迪欧想着,他还好奇脖子上围的护身符能不能保护他。他静静地躺着,静静地躺着,一直期待着看到莫格里也变成一只老虎。

“王啊!伟大的王。”最后他用沙哑的嗓子小声说。

“是。”莫格里没有回头,咯咯笑了几声说。

“我是个老头子。我之前只知道你是个放牧小子。我可以站起来走了吗?还是你的仆人要把我撕成碎片?”

“走吧,祝你平安。只是,下次别再打我猎物的主意。让他走吧,阿凯拉。”

比尔迪欧以他最快的速度一瘸一拐地逃回村子,还不停回头以免莫格里变成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等他到了村子,他就讲了这个魔法巫术的故事,这让祭司的表情看起来非常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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