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知道他又去等那只狗了,每天,总是在同一时刻,也总是在沙滩右侧那个像是海堤的地方。他没有到洗海浴的人们中间去,坐在卵石上等待,尽管这样会更舒服些;而是坐在堤边,双腿悬空,不停摇晃,这部分是由于天气炎热的缘故,部分是为了在一个较为空旷的处所,感受到自己更能支配自身的运动,在这儿,时不时总会吹过一阵凉风。他用目光扫过了整片海滩,包括砾石,油腻的废纸堆,显然也包括洗海浴的人们,洗海浴的总是这些人,而且还总是呆在老地方。他用了不少时间,就这样窥视着,只见他背靠德国人在一九四二年运至此地的一个水泥墩,迎着太阳躺着,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准备从一包香烟中掏出剩下的两支香烟中的一支,他规定每小时抽一支。还有另一只手,他用来搔下巴,抓头发,或者刮海堤上的石子,追随尘埃或沙粒,以此为乐。他监视着整个沙滩,监视着游人的来来往往,监视着卵石难以察觉的坍落。但最为重要的,他窥视着黑狗到来的时刻,盼望着黑狗在陌生的游泳的人群中出现,向公路方向前进,嗅着一丛丛野草,蹦呀,跑呀,不顾一切地投入用混凝土筑成的这方小小的冒险的天地。
每到那时,他便会像被人用套索猛地一拉,摆脱昏昏沉沉的状态,又开始跟踪那只动物,根本不知被带往何处,也压根儿不存有任何奢望。是的,他浑身感到异样的快乐,那种快乐往往导致人们机械地在继续某个动作,或模仿运动着的一切东西,因为那是生命的标志,可任人作出种种可能的猜测——人们总是喜欢无休止地重复一个动作,连那只动物也不例外。它迈着四条腿,飞快地走着,发出湿漉漉的沙沙声,在沥青路面上,有力地向前驱动那身薄薄的黑毛,那两只直直的耳朵和那对透明的眼睛,那只动物已经有了定名,它就叫狗。
在两点差十分的时候,狗离开了沙滩。出发前,它在水中抖了抖身子,额毛像棉花似的,一绺绺沾到了一起。它登上了卵石路堤,费了很大劲,气喘吁吁,走到离亚当几米远的地方,停在公路旁。太阳照得它垂下了眼皮,似乎给它的冷嘴筒上浇铸了一块白色的金属牌。
它犹豫不决,仿佛在等着某人,这就给亚当提供了时机,跳下海堤,摆好了起跑的姿势,亚当一时兴起,想对它吹声唿哨,打个响指,或简简单单地喊它几声,就像大部分人对大部分狗那样呼唤:
“嗨!狗!”
或者
“嗨!梅多尔!”
然而,这一欲望还没有来得及表现为任何初步的动作,便在脑中受到了阻挠。
亚当只是停下脚步,从后面打量这只动物;从这个角度看,它整个缩小了,怪模怪样的,直挺挺的身子,蹬着四条腿,腰成了弓形,脊柱两旁的毛也稀少了,颈脖似乎隆起,又粗又短,一个个肉疙瘩,可从来没见过这副模样的狗。
他观察着它的枕骨部、颅沟和两只竖着的耳朵。一列火车驶进隧道,发出隆隆的声响,听那声响,列车显然很远,正在山间行驶。他右耳前伸了几毫米,捕捉着机车的喀嚓喀嚓声,接着猛地往后缩,只听得一个孩子在下方的沙滩上没命地、久久地大声哭喊,那孩子可能遇到了伤心事,比如一块尖利的砾石把球给戳破了。
亚当一动不动,等待着起跑。出乎意外的是,狗猛起向前扑去,绕过一辆汽车,这才开始向公路上方跑去。它在离路坡附近的路面上疾步前行,并不左顾右盼。国家公路从村庄穿过,在公路交叉路口前这段路上,狗两次停下了脚步。一次是在一辆停在路旁的奥尔德汽车的后轮前;可这辆汽车并没有丝毫特殊的地方,它没有看车子一眼,没有嗅一下,也没有冲着轮子的金属壳慢慢地撒泡尿。第二次是在一位年迈的妇女下山去海滩的时候,她手中牵着一只母看守犬;妇人瞥了它一眼,拉了拉系在母犬身上的皮带,朝亚当转过身子。既然相遇了,她觉得应该奉劝一句:
“您应该把您的狗系起来,年轻人。”
亚当跟狗一样,身子向着前进方向,可脑袋和脖子往后扭,用目光跟随着那只母犬。就这样,他们俩默然地注视了两秒钟,眸子深处闪烁着黄色的小光点。接着,狗叫了起来,亚当也在嗓子眼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吠声:汪汪汪,汪汪,噢汪汪汪汪汪,噢汪汪汪,汪汪噢。
在岔路口,亚当希望狗往右边拐,因为再走一段,就是他居住的山丘,你知道,那儿有一条小道,还有一座大房子,始终空着,他就住在里面。可是,狗如同往常一样,毫不犹豫地往左边走去,上了通往城市方向的那条路。亚当也一如既往地跟随其后,只是他在大脑的一个准确记忆点中感到些许遗憾,无奈竟有如此不可抗拒的动因,将这只四足动物引向人群与住宅群落。
过了海滨公路,便是一条林荫大道,人行道旁长着悬铃木,间距均匀,形成一片片幽暗的树荫。狗故意在树荫下行走,每当它走至阴暗处时,由于身上长着一圈圈黑毛,人们便难以把它与黑色的悬铃球和圆圆的树叶分辨清楚。
这树荫和阳光导致了一次又一次的犹豫。狗突然从左边跑到右边,接着又从右侧跑到左侧;它在行人中穿插,因为已进入市区,行人愈来愈多;商店都在营业,或冷或热的气浪扑面而来,到处都是缤纷的色彩,一顶顶阳伞,伞面破烂不堪,这番景象全都映在墙上,只见墙头贴着许多广告,有的残缺不齐,缺头短尾,写着三个月前的表演节目:
b公园厅阿特施/b
b酒吧班德与詹姆斯·w·布朗/b
b女演于/b
b马尔迪/b
b味酒/b
狗大大放慢了行走速度,部分原因是行走的人群愈来愈拥挤,另一部分原因也许是它差不多接近了此行的目标。亚当因此而得以喘息一下,吸支烟。他甚至抓住狗去闻旧尿渍的时机,到一家食品店的门面售货部买了一小块巧克力面包。自上午以来,他一点东西都没有下肚,感到全身没有气力。他小口吃着还温手的面包,跟着狗上了中心大街。在一道红灯处,狗停下脚步,亚当上前来到它的身旁;他手上还剩下一点儿面包,包在油乎乎的食品包装纸里,他心想可以给狗吃一小块,可又一想,这样一来,狗有可能对他产生好感,这对他有害无益;它甚至会反过来跟着他走,而他却不知向何处去,而且,他又不愿意承担带领他者行走的责任。再说,他肚子饿得慌,还是别把这剩下的一点点食物贡献出去为好。因此,他自己吃完了那一小块巧克力面包,一边看着脚下那只毛茸茸的灰色躯体,只见它在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一边用鼻子乱嗅,两条后腿的膝弯绷得直直的,乖乖地等着警察放行,穿越街道。
市里挺怪,竟不见狗。除了在海滨公路碰到那个老太婆牵着的那只母看守犬之外,他们遇到的尽是人。然而,街道上却带着隐秘的动物生活的印迹,诸如某种气味、尿渍、粪便,以及不顾往来的行人、鸣笛的车辆,憋不住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行道旁匆匆交配时留下的绺绺细毛。
只要细心观察,在人行道的污痕上,不时可以发现上述的那些犬类生活的标志,这些标志绘制了一幅非真实的城市迷宫行进路线图。它们有助于重新组合一个与人类无关的时空概念,一到晚间,便将数以千计的狗从平时栖息的小洞里引上街头,一只只泰然自若,安然无恙。
可是,亚当,他却完全失落了;虽然马路上有形形色色的标志,有各种各样的气味,沙沙作响的碎石路面上也不时出现详尽微小的指示物,凭借嘴巴、眼睛、耳朵,甚或只借助足掌的接触、爪子的搔扒,便可机械地控制住延髓。但是,由于他不是狗(也许还不是),他茫然不知所措。同时,因为他不再是人,不管怎么说,他今生今世不再是人了,所以,他虽在闹市区行走,却什么也看不见,任何东西都不再具备任何意义。
第十三照相馆,高尔东家具店,弗里吉戴尔冰箱,精制食品店,高塔咖啡店,威廉宾馆,明信片与纪念品,太阳琥珀,马特斯长廊,烟酒馆,跑马赌场,国民彩券,这一切,他全都看不见。
谁在人行道上画了线?谁在玻璃橱窗上精心挂上了玻璃牌?是谁,对,是谁写下了“睡衣及配套的条纹床单”或“当日菜单”?又是谁在某日说:“一切为了电台”,“敬请光临本店”,“欢迎购买本店削价出售的比基尼”,“秋季系列时装”,“各类酒批发兼零售”等等?
然而,所有这一切的精心安排,都是为了使像亚当这样的人在夏季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的食欲或欲望确实有所把握。他们这类人往往想光着身子套上条纹睡衣睡觉,床上要配套的条纹床单,条纹枕头,也许连卧室的贴墙纸也是条纹的,条纹状的夜蝶飞扑条纹状的灯罩,黑夜是条纹状的黑夜,划过道道霓虹灯光,白昼也是条纹状的白昼,到处是铁道和车辆。因此,当亚当身着那条膝盖以下部分脏乎乎的裤子,双手插在裤兜里,弓着腰,跟着那条没有系上绳索,满身黑灰色的皮毛,独一无二的狗时,人们少不了低声议论一句:“这带海滨真有些怪人,”要不就是,“有的人还没有转送到疯人院去嘛。”
跟一只狗行走,这肯定要比人们平时想象的容易得多。这首先取决于目光,取决于目光落点的高度;必须善于在晃动的腿间搜索,发现那个在生活,在跳动,在膝盖下方奔跑的黑点。亚当对此轻而易举,原因有二:一是他身子稍稍有点驼,目光自然有射向地面的倾向,亦即自然而然地射向四足动物所生活的天地;二是训练有素,长期以来一直习惯跟随某物;传说他十二或十五岁时,一放学,便到人堆中去跟踪别人,被他跟踪的经常是少年,往往一走就是半个钟头。他并不是存心这样做,此举只是为了让人带到一个个地方去,用不着去记一个个街名,也用不着留心什么正经的东西,优哉游哉,自得其乐。就是在那个时期,他有所领悟,发现人们双肘紧贴身子,目光倔强,大都无所事事,在穷极无聊中打发时光。十五岁那年,他就已经知道,人都看不透彻,都不诚实,他们每天除了完成那三四件遗传性的事情之外,就是在城里走呀跑呀,想不到可以到乡村去,让人给自己建造千百万座小屋,在里面生病,想入非非,或者懒洋洋地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