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我也不肯错过去莱尼家的。
屋子完完全全照牧场的风格布置,只不过是跻身于纽约的一座公寓当中。他说,他敲掉了几堵隔墙,好让地方显得宽敞些,然后叫人把几面墙都钉上松木板,又用松木板做了一个别致的马蹄形酒吧。我琢磨着地板也是用松木板镶的。
脚下搁着几张巨大的白色熊皮,唯一一种家具是好些低矮的床,上面铺着印第安人的毯子。墙上悬挂的不是画,而是鹿角、野牛角和一只大野兔的头部标本。莱尼伸出大拇指,摸摸那温顺的小灰鼻子和僵硬的大耳朵。
“在拉斯维加斯打的。”
他向房间另一头走去,牛仔皮靴踩在松木地板上,发出枪响一般的回声。“音响。”说完这话,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远处的一扇门后。
突然之间,音乐自四面八方响起,忽又戛然而止,我们听见莱尼的声音:“这里是十二点流行音乐栏目,我是莱尼·谢泼德,为您主持排行榜综述。本周排在我们马车队第十位的当然是诸位最近常常听到的那位小巧玲珑的金发女郎……请听独一无二的《向日葵》!”
我生在堪萨斯,长在堪萨斯,
将来嫁人,婚礼也在堪萨斯……
“真是个怪人!”多琳说,“你说他是不是个怪人?”
“没错。”我说。
“听着,爱莉,帮我个忙。”到这会儿她似乎认定我就是爱莉了。
“没问题。”我说。
“别走开,好吗?要是他想干什么傻事,我可斗不过他。你看见那身肌肉没有?”多琳咯咯傻笑起来。
莱尼从后面一间屋子里冒了出来。“我那儿的录音设备值两万美元呢。”他缓步走到酒吧跟前,取出三只酒杯、一只银制的冰桶和一个大水罐,着手用几种酒调制饮料。
她是一个忠诚的女孩,她答应要等他——
她是向日葵州的向日葵花。
“棒极了吧?”莱尼走了过来,端着三只酒杯。酒杯外面沾着汗珠一般的大水滴,莱尼分送酒杯的时候,冰块在酒杯里叮当作响。这时,随着嘣的一记拨弦声,音乐声停了下来,我们听见莱尼的声音在宣布下一首歌的开始。
“什么也比不上听自己说话过瘾。哎,”莱尼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弗兰克开溜了,你得有个伴儿,我去叫个小伙子来吧。”
“没关系,”我说,“用不着。”我不想直截了当地要求找一个比弗兰克大好几号的家伙。
莱尼似乎松了口气。“你不介意就好。我可不想亏待多琳的朋友。”他冲多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是不是呀,宝贝儿?”
他向多琳伸出一只手,两人一言不发,却一块儿跳起了吉特巴,手里还端着酒。
我盘腿坐在一张床上,竭力做出一副又虔敬又漠然的表情,就像我曾看到过的一些观看阿尔及利亚肚皮舞的商人那样,但是我刚往兔子标本下的那面墙上一靠,小床就往房间中央滑去,于是我干脆坐到地板上的一张熊皮上,背靠着小床。
我的那杯酒叫我越喝越难受。我越喝越觉得其味如死水。杯子中部画着一根粉红色、描着黄色小圆点的套马索。我把酒喝到套索下面大约一英寸的地方,停了一会儿,等我想要再呷一口时,酒又回到了套索那个地方。
空气中轰响着莱尼的歌声:“为什么,啊,为什么,我竟然离开了怀俄明?”
甚至在歌声的间歇中,那两人依然起劲地跳着吉特巴。我觉得自己越缩越小,直到缩成一个小小的黑点,夹杂在那些红红白白的小地毯和松木板条之间。我觉得自己就像地板上的一个洞。
眼睁睁地看着一对男女彼此越来越暧昧、越来越狂热,这可真叫人丧气,特别是当屋里只多出你一个的时候。
这就好像从驶离巴黎的特快火车的车尾上观望那座城市——每过一秒钟巴黎就变得小了一点,而你却感觉那一秒一秒越变越小、越来越寂寞的其实是你自己,以每小时大约一百万英里的速度离开那万家灯火,离开那喧嚣刺激的一切。
莱尼和多琳的身子偶尔会猛然相撞,两人接个吻,然后各自转过身去美美地喝上一口,再回头将身子贴在一起。我想我还不如躺到熊皮上睡上一觉,直睡到多琳准备回酒店时为止。
突然,莱尼发出一声可怕的号叫。我坐了起来。多琳正贴在莱尼的身上用牙咬着他的左耳垂。
“放开,你这婊子!”
莱尼弯下身子,多琳噌的一下爬到他的肩膀上,手中的酒杯甩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砸在松木板条上,发出一声脆响。莱尼还在嗷嗷叫着,一边扛着多琳飞速地旋转,我看不清她的面孔。
就像通常人们注意到别人眼珠的颜色那样,我发觉多琳的乳房从衣服间冷不防冒了出来,当她肚子伏在莱尼的肩膀上、两腿在空中踢打、一边尖叫一边旋转时,她的乳房就像两只饱满的棕色蜜瓜,悠悠晃荡。接着两人又纵声大笑起来,旋转的速度也放慢了。眼看着莱尼试图隔着裙子咬多琳的屁股,不等再发生什么事,我就溜出了房门,双手抓住楼梯扶手,半滑半走地下了楼。
直到我摇摇晃晃地走上人行道,我才意识到莱尼的住处开着空调。人行道上积聚了一整天的郁闷的暑热劈头向我打来,好似最后一记侮辱。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刹那间,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管他三七二十一,叫辆的士参加晚会去吧。可我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这会儿晚会可能已经散场,我可不想跑到一个空荡荡的舞厅去,看那撒满一地的五彩纸屑和烟头,还有皱成一团的餐巾纸。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离这儿最近的街角,一边走一边用一根手指的指尖划拉左侧身畔建筑物的墙面,免得走起来歪歪扭扭。我瞧了一眼街道的标志,然后从手袋里取出我的纽约街区图。我这里到酒店正好是四十三个街区后转弯再走五个街区。
走路从来都难不倒我。我看准方向出发了,嘴里轻轻念叨着街区的数目。当我走进酒店大堂时已经完全清醒了,只是脚有些浮肿,那是我自己的过错,因为我懒得穿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