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时我爱你,妈的!”
她的皮包跌落在地上。范妮气得红了眼,继续对我吼道:
“我那时一直爱着你,托马斯,一直!你也是,你也爱过我,直到雯卡搅乱了一切。”
她怒火中烧,捶打着我的胸膛。
“为了她,你放弃了一切。为了取悦她,你放弃了成就你特质的全部东西,那些让你与众不同的全部。”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范妮失控。也许,我之所以把她打在我身上的拳头当成一种惩罚,是因为我知道她说的都是真的吧?
待到这惩罚持续了足够长的时间,我轻轻地抓住了她的手腕。
“范妮,冷静。”
她挣脱出去,把头埋进自己手里。我看见她两腿颤抖,浑身瘫软。
“我同意拍这些照片是因为我想把它们拿给你看,让你认清雯卡的真面目。”
“那你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因为当年的你肯定承受不了这种打击。我怕你会做傻事,不管是对你自己,还是对雯卡或者你爸。我不想冒这种风险。”
她靠在车门上。我弯腰拾起她的皮包,小心翼翼地,以免被蛇咬到。包是开着的,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一个记事本、一个钥匙包、一支口红。就在我把它们放回包里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张对折的纸上。那是马克西姆发给我的《尼斯早报》的那篇文章的复印件。纸上写着同样的字迹:复仇!
“范妮,这是什么?”我站起身问道。
她从我手里接过那张纸。
“一封匿名信。我在信箱里发现的。”
突然间,空气变得凝重、紧张起来。我意识到,我和马克西姆面对的威胁比预想的更凶险。
“你知道为什么会收到这个吗?”
此时的范妮,绵软无力,几近崩溃。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成为复仇的目标。她和亚历克西斯·克雷芒的死没有任何关系。对付我和马克西姆的人,为什么也对她采取了行动?
我把手轻轻放在她的肩膀上。
“范妮,请你回答我: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收到这封恐吓信吗?”
她抬起头来,我看到了她苍白、憔悴的脸。一团火正在她的瞳孔深处燃烧。
“妈的,我当然知道!”她冲我嚷道。
这回,轮到我发蒙了。
“呃……为什么?”
“因为体育馆的墙里有具尸体。”
在接下来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情况已超出我的控制。我瘫软在地。
“你是从什么时候知道的?”
她站在那儿,精疲力竭,像个放弃挣扎、不再求生的溺水者。最后,她无力地低声说道:
“从一开始就知道。”
接着,她崩溃了。彻底崩溃了。她顺着汽车滑落下去,倒在地上大哭起来。我赶紧过去扶起她。
“范妮,你和克雷芒的死没有任何关系。是我和马克西姆干的。”
有那么一会儿,她抬起眼望向我,目光中满是讶异和惊恐。随后,她再次抽泣、颤抖起来,干脆坐到地上,把脸埋进双手中。我也蹲了下来,蹲在她身边,一边等她冷静下来,一边盯着太阳打在沥青路面上的硕大身影,我们两个人的身影。终于,她用手背擦了擦眼睛。
“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他是怎么死的?”
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干脆向她讲述了全部经过,把我们最骇人的秘密统统告诉了她。我再一次舔舐着当年的伤口:当年发生的事,把我永远定格成了杀人犯。
听我讲完后,她似乎恢复了些许平静。这一番坦白,平复了我们彼此的情绪。
“可范妮,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站起身,深吸了一口气,点燃另一支烟,吸了好几口,仿佛烟草可以唤醒久远的记忆。
“暴风雪那天,也就是谁都记得的十二月十九日,那个星期六,我学习到很晚。那会儿,为了准备医学院的考试,我习惯了每天只睡四小时。严重的睡眠不足让我变得神志不清,尤其是,当时我手里一分钱都没有,已经吃不起饭的情况下。那天夜里,我太饿了,饿得睡不着觉。三个星期前,法比安斯基女士,就是门卫的太太,由于可怜我,把学校食堂厨房的备用钥匙给了我。”
范妮的口袋里传出呼机的叫声,她像没听到似的继续说:
“我在夜里走出宿舍楼。那会儿是凌晨三点。我穿过校园走向食堂。在那个时间段,所有门都是关着的,但我知道防火门的密码,打开防火门就能进到食堂里。天气太冷了,我赶紧进了屋。在厨房,我吃了一盒饼干,还带走了半袋软面包和一板巧克力。”
她的语调没有任何起伏,好像已处于催眠状态,好像有人正在替她说话。
“回宿舍的路上,我才注意到周围的景色有多美。雪已经停了。风吹走了云彩,留下璀璨的星空和圆圆的月亮。一切都太美了,以至于在回来的路上,我的目光都没离开过湖水。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双脚踩在雪上发出的咯吱声,还有月亮在水面上映出的蓝色光芒。”
她的话,唤醒了我对冰雪中的蔚蓝海岸的记忆。范妮继续说道:
“突然,我发现头顶上有一缕奇怪的亮光,这才从美景中醒过神来。那缕光来自体育馆工地。我越靠近,越确定那亮光不太正常。整个工地都亮着,甚至还有发动机的声音。是机器的轰鸣声。我本能地认为自己不该走过去,却最终败给了好奇心……”
“你发现了什么?”
“深夜里,我看到一台混凝土搅拌机正在运转。这让我很震惊。这么冷的天,竟然有人在凌晨三点浇混凝土!接着,我身后出现了一个人,把我吓了一跳。我转过身去,看见了艾哈迈德·葛祖阿尼,弗朗西斯·比安卡尔蒂尼的工人。他望着我,几乎和我一样惊恐。我大叫起来,接着马上撒开腿跑回了宿舍。一直以来,我心里都很清楚,那天晚上,我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事情。”
“你是怎么猜到艾哈迈德正在把亚历克西斯·克雷芒的尸体砌进墙里?”
“不是我猜的,是艾哈迈德亲口告诉我的……那是二十五年后的事了。”
“怎么回事?”
范妮转过身去,指了指身后的建筑。
“去年,他在这儿住院来着,就在四层,是胃癌。他不是我负责的病人,但有时,我会在晚上下班前过去看看他。一九七九年,我爸和他一起在尼斯商业港的工地上做过工,而且一直保持着联系。艾哈迈德知道自己的病情发展得很快。所以,在死之前,他想心里清净些,就把所有事都讲给我听了。和你刚刚做的一模一样。”
我顿时无比担忧起来。
“既然他跟你说了,就也有可能告诉了别人。你还记不记得,当时都有谁来看过他?”
“一个人也没有。他一直在抱怨没人来探望他。当时他只有一个愿望:回到比塞大去。”
我想起了马克西姆对我说过的话:艾哈迈德是在老家离世的。
“他这么做了,”我试探着说,“他离开医院回了突尼斯……”
“……几星期后就在那里过世了。”
范妮的呼机声再次回响在空旷的停车场里。
“这回我必须回去干活了。”
“嗯,快去吧。”
“等你和你爸谈完了,记得告诉我。”
我点了点头,向访客停车区走去。走到汽车旁,我不禁转过身去。我已走了二十米,可范妮却一步都没动,直直地望着我。逆光中,她的金发仿佛一盏神灯的熔丝。她的面容模糊不清,说她多大都不为过。
有那么几秒钟,我觉得,她还是《碧海蓝天》之夏的那个范妮。而我,则变回了那个“与众不同的男生”。
这辈子,我只喜欢过那样的托马斯·德加莱。
2016年7月14日,一辆大卡车撞向尼斯观看国庆日烟火表演的人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指马赛足球俱乐部。
美国摇滚乐队金发美女(blondie)的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