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阿托斯怎样毫不费事地治好了装

三剑客 大仲马 第1页,共2页

达德尼昂逃出去了,米莱迪还在窗口徒然地做着手势恫吓他。直到望不见他的影子了,米莱迪才晕倒在她的卧室里。

达德尼昂心慌意乱,顾不得考虑凯蒂会怎样,一路飞奔穿过了半座巴黎城,一口气跑到阿托斯家。精神的迷乱,极度的恐怖,沿途巡逻队追在身后的喊叫,以及那些赶在大清早去忙自己活儿的过路人的大咋小呼,都使他脚下不敢有丝毫放松。

他穿过院子,跑上两层楼梯,在阿托斯的门前把门敲得震天价响。

格里莫睡眼惺忪地来开了门。达德尼昂猛劲儿冲进前厅,险些把格里莫撞得栽个跟头。

尽管格里莫平日里三缄其口,这会儿他也实在忍不住了。

“哎哟!”他嚷道,“你干什么呢,这么慌里慌张的?你这怪里怪气的娘们,到底有什么事呀?”

达德尼昂翻起帽子,把手从短斗篷里伸出来;看见了他的两撇小胡子和出鞘的长剑,那个可怜虫才知道眼前是个男人。

这下他以为碰上歹徒了。

“救命呀!来人哪!救命呀!”他放声嚷道。

“住嘴,你这家伙!”达德尼昂说,“我是达德尼昂,你不认得了吗?你主人在哪儿?”

“您是达德尼昂先生!”格里莫惊魂未定地大声说道,“这不可能。”

“格里莫,”阿托斯穿着晨衣从卧室里出来说道,“我好像听见你擅自开口说话了。”

“喔!先生!他是……”

“别做声。”

格里莫只好冲着主人用手指指达德尼昂。

阿托斯认出了这位伙伴,尽管他平日里不苟言笑,这会儿瞧见面前的这身奇装异服,禁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只见达德尼昂歪戴帽子,裙子拖到鞋背,袖口卷起,两撇胡子也激动得竖了起来。

“别笑了,伙计,”达德尼昂说,“看在老天分上别再笑了,您听我说,我实打实告诉您,一点没什么好笑的。”

听他把话说得这么严肃,而且看来脸上的惊恐之色也绝不是装出来的,阿托斯就马上拉住他的手大声说道:

“您受伤了吗,朋友?脸色怎么这样白!”

“没有,不过我刚才遇见了一桩很可怕的事情。这儿没旁人吧,阿托斯?”

“唷!您想我屋里这会儿还能有谁呢?”

“这就好,这就好。”

达德尼昂说着匆匆走进阿托斯的卧室。

“嘿,说吧!”阿托斯关好房门插上插销,以免有人来打扰,“是国王死了,还是您把红衣主教先生给杀了?您简直是魂不守舍了;行啦,行啦,快说吧,我真要给急死了。”

“阿托斯,”达德尼昂开口说道,一边脱掉女人的衣裳,只留下一件衬衣,“您将要听到的是一桩闻所未闻叫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您先把这件晨衣穿上吧,”火枪手对他说。

达德尼昂因为情绪仍很激动,套晨衣时把左边的袖子当作了右边的。

“怎么回事?”阿托斯说。

“这么回事,”达德尼昂凑在阿托斯耳边轻声说道,“米莱迪的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

“啊!”阿托斯失声叫道,仿佛心口中了一颗枪子儿。

“我说,”达德尼昂说,“您能肯定那个女人果真死了吗?”

“那个女人?”阿托斯的声音低沉得达德尼昂几乎听不见了。

“对,您有一天在亚眠跟我说起过的那个女人。”

阿托斯长叹一声,低下头去埋在两手中间。

“这个女人,”达德尼昂接着说,“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

“金色头发,”阿托斯说,“是不是?”

“是的。”

“浅蓝色的眼睛,亮得出奇,睫毛和眉毛都是黑色的?”

“对。”

“个子高高的,身材很匀称?左边上颌犬牙旁边缺一颗牙齿?”

“对。”

“那朵百合花小小的,橙黄颜色,好像有人在上面涂过一层颜料以后褪过颜色似的。”

“对。”

“可您说她是英国人!”

“她叫米莱迪,但也有可能是法国人。德·温特勋爵不过是她的小叔子。”

“我要见见她,达德尼昂。”

“当心,阿托斯,您千万得当心;您曾经想杀死她,她这种女人是要以牙还牙,决不肯放过您的。”

“她不敢声张的,要不然她就自己暴露了自己。”

“她这人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您没有见过她大发雷霆的样子吗?”

“没有,”阿托斯说。

“像只雌老虎,像只豹!喔!亲爱的阿托斯!我真的很怕这样会引得她对我俩下毒手报仇!”

达德尼昂于是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米莱迪怎样暴跳如雷,怎样威胁说要他的命。

“您说得有理,说真的,我犯不着为一丁点儿的事情把这条命搭上,”阿托斯说,“幸好后天我们就要离开巴黎了;我们十有八九是去拉罗谢尔,只要一动身……”

“只要她认出了您,阿托斯,您就是跑到天涯海角她也会找到您;所以还是让她的怨仇都发泄到我一个人身上来吧。”

“哎!伙计!她就是把我杀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阿托斯说,“难道您以为我那么贪生怕死吗?”

“这桩事情背后说不定还有个可怕的阴谋呢。阿托斯!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奸细,这我敢肯定!”

“既然这样,那您可得好好当心。倘若红衣主教没有对您的伦敦之行大加褒奖,那他一定是对您恨之入骨了;虽然他没法公开指派您有什么不是,但心头之恨毕竟是非解不可的,尤其因为这是红衣主教的心头之恨,就更是如此。所以您千万得当心!您要出门,千万不能独自一人出去;您要吃东西,千万得防着点儿:总之,样样事情都要提防,就连自己的影子也得提防。”

“幸好只要到后天傍晚就没事了,”达德尼昂说,“因为一到军营,我想咱们就只有男人好怕了。”

“眼下,”阿托斯说,“我暂且放弃足不出户的计划,您到哪儿我都跟着您:您得回掘墓人街了吧,我陪您一块儿走。”

“不过,虽说离得挺近,”达德尼昂说,“我也不能这样子回去呀。”

“可也是,”阿托斯说。他拉了下铃。

格里莫进来了。

阿托斯对他做手势,让他上达德尼昂家跑一趟,把衣服带过来。

格里莫也做个手势,表示他完全明白主人的意思,然后就走了。

“行了!不过这一下我们的治装可就难见起色啦,伙计,”阿托斯说,“因为,要是我没弄错的话,您的全套衣服都留在米莱迪家里,而她肯定是不肯还给您的。幸亏您的宝石戒指还在手上。”

“这枚宝石戒指是您的,亲爱的阿托斯!您不是对我说过这枚戒指是您母亲给您的吗?”

“对,家父告诉过我,这枚戒指当初他是花了两千埃居买来的;他跟家母结婚时把这枚戒指给了家母;这是一枚很名贵的戒指。家母又给了我,而我却昏了头,非但没把它好好珍藏,反而去给了那个卑贱的娘们。”

“那么,伙计,请您把它拿回去吧,我知道,您一定很珍爱它。”

“这枚戒指在那个下贱娘们手上戴过以后,您说我还会再拿回它吗!我决不会拿的:这枚戒指已经给玷污了,达德尼昂。”

“那就卖了它。”

“卖掉家母留下的宝石!我对您实话实说,我觉得这是一种亵渎。”

“那么拿去典押,您起码能押到一千埃居。有了这笔钱,您就什么也不愁了,然后,等您将来有了钱,就去把它赎出来,它在典当铺里转了一圈,您再拿回来时,上面的污点也就洗清了。”

阿托斯笑了起来。

“您真是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德尼昂,”他说,“看到您始终这么乐观,一个愁肠百结的人也会打起精神来,嗯,对,咱们把这戒指拿去典押,不过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五百埃居归您,五百埃居归我。”

“您在说什么呀,阿托斯?我在禁军营,根本用不了这数目的四分之一,我只要把马鞍卖掉,钱就能凑足了。我还有什么要买的?就不过给布朗谢买匹马呗。再说,您忘了我也有枚戒指。”

“依我看,您对这枚戒指,要比我对那枚戒指更加珍爱;至少我觉得是这样。”

“是的,因为它在紧急关头不仅能帮我们摆脱困境,还能为我们消灾弭祸;这不单单是一颗珍贵的宝石,而且是一个吉祥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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