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天生就会跑 麦克杜格尔 第2页,共2页

事实上,大卫·卡利尔知道“人类奔跑理论”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这个秘密折磨着他,几乎令他变成一个疯狂的杀手。

“没错,我当时确实有点偏执。”距离一九八二年的突发奇想二十五年后,卡利尔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向我坦承。此时他已是大卫·卡利尔博士,犹他州立大学生物学教授。“当时我简直迫不及待地要找出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好告诉所有人,‘看吧!现在满意了吗?’”

令大卫困惑的是:追赶猎物直到它倒毙,堪称进化史上的“完美谋杀案”;耐力狩猎(这是人类学家的说法)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没有箭头,没有刻着长矛划痕的猎物骨骸,问题来了,找不到尸体、武器或是证人时,究竟该怎么证明谋杀案确实发生了呢?尽管布兰布尔博士和利伯曼博士在生理学和化石研究方面拥有很高的造诣,但除非找到实实在在的证据,否则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证明我们的双腿曾经是最致命的狩猎武器。关于人类的身体究竟能做到哪些事情,你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假说(“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跳暂停”、“我们可以靠意念把勺柄折弯”)。然而只有经过事实的检验,这些假说才有可能成立。

“最让我感到挫败的是,到处都有相关的传说。”大卫·卡利尔说。如果你朝世界地图上扔一枚飞镖,很可能会正好钉在发生过“耐力狩猎”的地方。在文献记载中,美国西部的高休特人和帕帕戈人、博茨瓦纳的卡拉哈里丛林人、澳大利亚土著人、肯尼亚马赛人、墨西哥塞里人和塔拉乌马拉人,都有徒手逐猎的记录。而问题在于,这些记载几乎全是第四手甚至第五手的转述,其可信程度跟十九世纪的战斗英雄大卫·克洛科特三岁时开枪打死一头野猪的传说有得一拼。

“我们找不到任何仍在进行耐力狩猎的人。”卡利尔说,“甚至找不到亲眼见过这种狩猎场景的人。”难怪科学界对他的假说嗤之以鼻:假如“人类奔跑理论”是成立的,那么现今地球上的六十几亿人中,总该有那么几个仍然保留着跑步逐猎的能力,就算已经没有了这样做的必要。人类的基因在过去几千年几乎没有变化,世界各地不同人种的基因差异也在千分之一以内,也就是说,现代人的基因同千百年前的狩猎部族并没有区别。那么,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跑着去抓鹿呢?

“最后,我决定亲自尝试一下。”卡利尔说,“读本科的时候,我常参加越野耐力赛跑,乐在其中。说到奔跑时独特的呼吸节奏对人类进化的影响,或许我个人更容易体会,因为我自己不在实验室的时候就经常跑步。”

如果找不到靠奔跑狩猎的原始人,何不尝试将自己变成那样的原始人呢?一九八四年夏天,他说服了哥哥斯科特,一名广播电台记者兼自由撰稿人,来到怀俄明州跟他一起尝试捕猎那里的野羚羊。斯科特并不是很擅长跑步,但是卡利尔当时的状态很好,并且深受他可能验证的伟大发现的鼓舞。他认为,有了哥哥的帮助,只需要花两个小时就可以抓住一头羚羊,作为活生生的证据。

“我们驾车驶下州际公路,在土路上开了几英里,周围已是干燥的荒漠,到处都是羚羊。”这是斯科特后来在广播节目《美国人生》中对这场狩猎的描述。“我们停了车,开始追三头羚羊,两头母的一头公的。它们跑得很快,但是每次只跑很短的距离,然后就停下来瞪着我们,直到我们跑近后又跑开。有时只跑出几百米,有时近一千米。”

太棒了!这正是大卫的预期。还没等羚羊把奔跑产生的多余热量释放完全,他和斯科特已经追了上去。他想,只要再坚持几英里,他就可以开车载着一百多公斤的新鲜羊肉以及能让布兰布尔博士兴奋的视频资料回到盐湖城。但他的哥哥已经意识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

“三头羚羊看着我们,仿佛知道我们要做什么,却一点都不担心。”斯科特在节目中说。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原因。它们没有筋疲力尽地倒下,是在玩“金蝉脱壳”的游戏:每当疲劳时,就绕一大圈回到羊群当中,让大卫和斯科特弄不清楚究竟哪些已经疲惫不堪,哪些还精力充沛。“它们在羊群中不断变换着位置,我们看到的不是一头一头的羚羊,而是一整群羊在荒漠上移动,就像水银流过光洁的桌面。”

接下来的两天里,兄弟俩在怀俄明的荒原上追逐着一片片的“水银”,根本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一个“华丽”的错误。其实,大卫的错误正好证明了他理论的正确性:人类的奔跑方式跟所有动物的都不相同。靠模仿抓住它们毫不可行,特别是那些被运用于体育运动中的拙劣模仿。大卫和斯科特依靠的纯粹是本能、力量和耐力,却没有意识到人类的奔跑远不是这么简单:它是策略与技巧的完美融合,是几百万年的进化留下的宝贵财富。同其他艺术一样,人类的耐力跑需要心灵与身体的密切配合,这是其他动物无法做到的。

然而这门艺术早已经失传。斯科特·卡利尔花了十年时间才证实了这一点。在怀俄明的荒原上,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门古老艺术的魅力侵入斯科特心中,令他无法忘怀。尽管初次尝试宣告失败,斯科特仍然投入了大量时间搜集“耐力狩猎”的资料,甚至创立了一家非营利性组织,专门寻找“失落的耐力奔跑狩猎者”。他邀请顶尖耐力跑选手克莱顿·金(在斯卡格斯兄弟登场之前,他是科罗拉多大峡谷往返跑纪录的保持者)前往科尔特兹海岸,据传那里的一支塞里印第安人部落仍然保留着耐力狩猎这门技艺。

斯科特找到了那支部落,但太晚了。部落里是有两位老者曾从父辈那里学过耐力狩猎,但五十多年没有实践过,已经老得根本跑不动了。

搜索到此中断。到二○○四年,卡利尔兄弟近二十年的努力仍旧没有任何结果。斯科特放弃了,大卫则早已转向了新的领域,研究起灵长类动物搏击时的身体结构。“失落的耐力奔跑狩猎者”似乎只是一个传说,将渐渐被人遗忘。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在与一个陌生人讲话。”布兰布尔博士说。他看上去就像个年迈的牛仔,满头斑白的长发,穿着农场主式样的上衣,跟身后实验室墙上挂着的一排排动物头骨倒是非常相配。到二○○四年,他和利伯曼博士已经在人体结构中找到了二十六处适合长距离耐力跑的特征。既然找到“失落的狩猎者”遥遥无期,他们就决定先把现有的研究成果发表出来。两人的照片登上了《自然》杂志的封面,显然在南非海岸上的某个小镇里有人读到了这期杂志,因为电话就是从那里打来的。

“要把羚羊追到倒头而毙并不是很难。”电话另一头的陌生人说,“我可以做给你看。”

“不好意思……你是谁?”

“路易斯·莱本伯格。我在南非的诺德霍克。”

布兰布尔听说过跑步理论界所有权威的名字,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这些人加在一起也坐不满一间餐厅包厢。但他从来没听说过诺德霍克的路易斯·莱本伯格。

“你是猎人吗?”布兰布尔问。

“我?不是。”

“哦……是人类学家?”

“不是。”

“你是做什么的?”

“研究数学。数学和物理学。”

数学?“嗯……数学家是怎么追上羚羊的?”

布兰布尔听见了一声轻笑。“基本上是偶然。”

其实在过去二十年里,路易斯·莱本伯格和大卫·卡利尔的人生轨迹一直相距不远,只是没有相交的机会。八十年代早期,和大卫一样,路易斯也在读本科,也在无意中窥见了人类进化史上的一项惊天秘密,也同样没法说服别人相信。

路易斯的问题在于,他根本不具备任何专业知识。当时他才二十岁,在开普敦大学攻读应用数学和物理学,受一堂科学哲学选修课的激发,开始思考人类思维的进化过程。人类究竟是如何超越简单的生存本能,发展出逻辑、幽默、推理、抽象思维、创造力这些复杂的思维机制的?的确,原始人迅速增长的脑容量能够提供必要的硬件,但是软件呢?大脑体积的增加是生理上的过程,但要利用这一结构去思考,借助风筝、钥匙和闪电之间的联系构建出电流传输的模型,就像是魔法了。而这魔法究竟从何而来?

路易斯相信,答案就在南非的茫茫荒漠中。尽管他从小在城市长大,对野外环境几乎一无所知,却本能地认为人类思维的发源地就是人类生命的发源地。“我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猎人追寻动物踪迹的技艺,很可能就是最原始的科学萌芽。”那么,还有谁能比卡拉哈里荒漠中的丛林人更适合作为研究对象呢?毕竟,他们既是追寻猎物踪迹的专家,也是人类远祖的孑遗。

就这样,二十二岁的路易斯决定退学,去丛林人身上验证自己的猜想,写下自然史的新篇章。作为一名对人类学、野外生存和科学研究方法论毫不了解的年轻人,作出这样的决定,勇敢得可谓荒谬。他既不懂丛林人的母语卡比语,也不懂他们跟外人交流的语言南非荷兰语,对逐猎更是一窍不通。但那又怎么样?路易斯耸耸肩,着手准备。他找了一名南非荷兰语的翻译,联系了当地的狩猎向导和人类学家,便沿着卡拉哈里荒漠公路出发,穿越了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进入了未知的世界。

和斯科特·卡利尔一样,路易斯很快发现自己来得太迟了。“我挨村挨户地寻找用弓箭狩猎的丛林人,因为他们肯定掌握逐猎的技艺。”路易斯说。但是随着外来的狩猎公司和农场主对丛林地带的接管,绝大多数丛林人已经放弃了游牧式的生活,定居在政府划定的保留地里。生活方式的转变让人心碎:他们不再在荒野中驰骋,而是靠农场的微薄工资苟延残喘,眼看着妻子女儿为了生计到路边的妓院去接客。

路易斯继续寻找着,终于在卡拉哈里荒漠深处遇上了一小群流浪的丛林人,按照他的说法,这些人“顽强地守护着自由独立的生活,绝不屈从于奴隶般的劳作和卖淫”。事实上,“在六十几亿人中寻找一个猎手”的预计与事实相差并不太远:整个卡拉哈里荒漠上,只剩下六个真正的猎手了。

流浪的丛林人允许路易斯跟着他们,而路易斯也就毫不客气地在之后的四年里和这支丛林人混在一起。这个在开普敦城区长大的孩子,学会了像丛林人一样靠根茎、浆果、豪猪和鼠兔的肉生存;学会了即使在最炎热的夜晚也要生起篝火,拉紧帐篷拉链,以防鬣狗咬断喉咙;学会了在野外遭遇一头愤怒的母狮和她的幼崽时,做出威吓的姿势逼她后退,而一旦对方是犀牛,则要立刻转身逃命。

生存是最好的导师。单是每天寻找食物填饱肚子、躲避猛兽就让路易斯学到了很多辨识动物踪迹的学问。他学会了观察动物粪便,分辨其主人。动物的肠道结构各有特征,排泄物也各不相同。只要仔细分辨,就可以连续追踪某只动物。他也学会了从狐狸的脚印中分辨它的行动:这一段,速度很慢,正在寻找老鼠或是蝎子;看,它找到了猎物,叼着什么飞跑开了。一圈散开的尘土告诉他,有鸵鸟在这里洗过沙土浴,他可以由此找到鸵鸟产蛋的位置。猫鼬一般在坚硬的土层里挖洞,那这软沙它们为什么也要挖?肯定是沙子下有一窝可口的蝎子……

就算你彻底掌握了解读动物踪迹的技巧,也不过刚刚入门而已;下一个阶段则是在没有踪迹时仍能追踪动物,堪称“推理狩猎”。路易斯发现,要想达到这样的层次,必须把目光放远,设身处地思考动物的动机和目的。当你学会像动物那样思考时,就可以推测它下一步的动作,获得宝贵的先机。在卡拉哈里荒漠上,这样的先机常常关乎生死存亡。

“追踪动物的时候,你必须努力像它那样思考,才能推测出它将来的行动。”路易斯说,“通过观察踪迹,想象它的动作,并用自己的身体去感受。你的精神会非常集中,甚至进入出神状态。虽然这种状态很危险,因为你会忽视身体的反应,有可能先累倒在地。”

想象……设身处地……抽象思维和预测,如果不考虑“累倒在地”的部分,这难道不正是现代人进行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时的精神状态吗?“追踪动物时,你会在脑海中建立因果联系,但你并没有真正看见动物的行为。”路易斯已深有体会,“这正是物理学的精髓。”在这样的“推理狩猎”中,原始的人类猎手已经超越了只将眼前的点连成线的境界,他们正把只存在于脑海里的点连成线。

一天早晨,部落里的四个丛林人,纳特、纳米卡比、卡亚特和波罗西奥,在天亮前叫醒了路易斯,邀请他参加一场特殊的狩猎,并建议不吃早餐,尽量多喝水。路易斯灌下一大杯咖啡,穿上靴子就跟着猎手出发了。太阳冉冉升起,草原上很快热得像个蒸笼,但是猎手们没有停下脚步。走出了二十来英里,他们终于看见了一群捻角羚,一种异常敏捷的羚羊。丛林人立刻跑了起来。

路易斯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知道丛林人日常的狩猎方式:匍匐前进,等猎物进入弓箭的射程范围,一箭封喉。那么这又是怎么回事?他听说过“耐力狩猎”,但以为那不过是传说:要么是编出来的故事,要么是猎物在逃跑时摔断了脖子。这些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跑得过敏捷的捻角羚。不可能。但在他喊着“不可能”的当儿,丛林人却越跑越远,于是他只好闭上嘴巴,跟着奔跑起来。

“这是我们的方式。”当路易斯气喘吁吁地追上去时,纳特告诉他。四个猎人以匀速追赶着捻角羚,每当它们逃进金合欢树丛,就会有一名猎手跑过去,把它们赶到太阳底下。捻角羚时而集中到一起,时而分散开来,但是四名猎手总是紧追着固定的一头,截断它逃回羚群中的去路,或把它赶出树荫。如果丢失了目标,他们就趴下仔细观察蹄印,调整目标。

路易斯惊讶地发现,四人中最强壮、最有经验的纳特并没有跑在最前面,而是殿后,并且没有像另外三人那样拿着水壶。一个半小时后,路易斯终于看出了原因:当一名猎人累得跑不动时,就把自己的水壶递给空着两手的纳特。纳特喝干壶里的水,等又一名猎人放弃时,拿空壶换回半壶水。

路易斯强撑着跟在后面,下定决心坚持到狩猎结束。他非常后悔穿着沉重的徒步鞋,而丛林人换下了平日里由长颈鹿皮做成的靴子,踩着轻便的薄底鞋,以免双脚流汗。路易斯感觉自己就像那头羚羊一样,快撑不住了:它踉跄了几步……前腿跪了下去,又挺直了……站起来朝前跃去……然后栽倒在地。

路易斯勉强跑到羚羊旁边时,已经热得流不出汗了。他面朝下栽倒在燥热的沙地上。“你在狩猎时总会全神贯注,把自己逼到极限。丝毫意识不到自己已经筋疲力尽了。”路易斯后来说。在某种意义上,他赢了:到达了极限,彻底投入奔跑的过程。而他的失败在于没有检查自己的脚印。追逐很容易让你忽视自己的状态,所以丛林人会不时地检视脚印,如果脚印显示状态跟羚羊一样糟糕,他们就会停下来,抹一把脸,在嘴里含一口水,缓缓地咽下去,接着往前走几步,再检查脚印的状态。

路易斯头痛欲裂,眼睛干涩得几乎睁不开。尽管意识已经模糊,但他仍旧能感觉到恐惧:他是瘫倒在气温高达四十二度的荒漠中央。要想保住性命,只剩一条路。他一边摸索着腰间的小刀,一边朝倒地的捻角羚爬去。如果能切开它的腹腔,就可以喝它胃里储藏的水。

“不行!”纳特制止了他。捻角羚跟其他羚羊不同,以金合欢树叶为食,胃里的水对人类有毒。纳特让路易斯坚持一会儿,拿着水壶跑开了。尽管他已经徒步了二十英里,又奔跑了十五英里,却还是从十二英里外的绿洲为路易斯打回了水。纳特没让他先喝,而是把水浇在他头上,再让他用水洗脸,直到他的皮肤温度开始下降,才允许他小口小口地喝水。

被纳特搀回营地以后,路易斯回忆着整个狩猎过程,为丛林人的效率震惊。“这样狩猎的效率比用弓箭高得多。”他说,“要射中一只猎物,可能会经历多次失败。比方猎物带着箭跑掉,血腥味会引来鬣狗叼走猎物,或者箭上的毒药要过一整夜才能发作。弓箭射猎的成功率非常低,所以按狩猎需要的时间计算,‘耐力狩猎’具有极高的效率。”

他也是后来才发现,他第一次参加耐力狩猎时其实非常幸运,因为捻角羚只坚持了两个小时。后来的几次,猎物总要在奔跑三五个小时之后才会倒下(这正好跟现代业余选手跑完一场马拉松的时间相当,或许马拉松的规定距离并不是偶然)。

要成为一名成功的猎人,必须先成为一名合格的跑步者。上高中时,路易斯练过中长跑,曾是校一千五百米冠军和八百米亚军,但要想跟上丛林人,必须抛开教练指导的一切。径赛运动员只需埋头拼命往前跑,而猎手却要时刻保持开阔的视野和警觉的头脑。他不能再咬牙忽略痛苦,必须时时留意眼前的情况—猎物留下的踪迹、自己额头上的汗珠—同时预测猎物下一步的动向,保持先机。

丛林人奔跑的速度并不快,平均每英里十分钟,但所到之处都是柔软的沙地和错综复杂的灌木丛,有时还要停下来研究猎物的脚印。他们偶尔也需要突然加速,但总能慢跑着恢复,不需要停下来休息。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因为耐力狩猎不可预知,就像让你站在起跑线上,却不告诉你比赛究竟是半程马拉松、全程马拉松还是超级马拉松。一段时间之后,路易斯开始用一般人看待走路的态度看待奔跑。他学会了缩短步幅,加快步频,保持舒适的节奏,这样即使跑上一整天,还是保留有在关键时刻加速的体力。

他的饮食习惯也发生了改变。猎人永远没有休息时间:你可能在外面走了一整天一无所获,却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猎物,这时也要不顾一切追上去。路易斯不得不学会随时进食,随时喝水,仿佛整天都处于耐力赛的过程中。

卡拉哈里荒漠的冬天来临了,但是狩猎并没有停止。犹他州和哈佛的学者错估了一件事:耐力狩猎中让猎物致死的不是体温,而是猎人在各种气候中对动物作息的观察。在雨季,无论是小小的霓羚还是庞大的长角羚,都很容易体温过热,因为它们的蹄子会在湿软的沙地上打滑,以致奔跑时耗费额外的体力。两百公斤重的红狷羚在齐腰深的草丛里非常自在,但到冬季野草枯萎的时候就成了活靶子。月圆之夜,羚羊会躁动嬉戏,天亮时却十分疲惫。入春之时,它们又会因大嚼嫩叶而腹泻虚弱。

路易斯离开丛林回到家,开始撰写《追踪的艺术:人类科学起源》一书时,已经完全习惯了长距离跑,甚至觉得这样跑理所当然。所以他在书上几乎没提到奔跑,从头到尾都在讨论狩猎中的思维过程。直到那期《自然》杂志送到他手上,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卡拉哈里荒漠中的经历意味着什么,于是拨通了布兰布尔的电话。

你知道为什么人要跑马拉松吗?他问布兰布尔博士。因为跑步根植在我们这个物种的群体想象之中,我们的想象力正发源于跑步。语言、艺术、科学、航天飞机、凡高的名画《星空》、微血管手术,这一切都源自我们跑步的能力。跑步是将我们塑造为人的超级力量,凡是人类都具备的天生能力。

“那为什么许多人都讨厌跑步呢?”我问布兰布尔博士,“假如我们天生就会跑,难道不应该享受跑步的过程吗?”

布兰布尔博士没有回答,却给了我另一个问题。“我们分析过二○○四年纽约马拉松的成绩记录,计算出了各年龄组选手的平均成绩。发现从十九岁开始,选手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成绩也逐渐提高,到二十七岁达到巅峰。二十七岁之后,平均成绩开始下滑。我要问的是,多少岁时,你的跑步速度会跌落回十九岁的水平?”

似乎不难嘛。我翻开笔记本开始计算。从十九岁到二十七岁,你需要八年时间才能达到巅峰状态。如果退步跟进步一样快,那你就会在三十五岁时跌回十九岁的水平。但我知道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关键是状态下滑的速度跟上升速度究竟哪个快。“我们保持良好状态的时间应该会比较长吧。”我下了结论。哈利德·哈诺奇二十六岁时打破了马拉松世界纪录,三十六岁时仍然能在二○○八年美国奥运会选拔赛上打进前四名。十年里,尽管有伤病的折磨,他的成绩也只慢了十分钟。于是我把答案增加到了四十岁。

“四十—”我刚开口,就见布兰布尔一脸笑容。“五岁。”我赶紧改口。“我猜是四十五岁。”

“错了。”

“五十岁?”

“不对。”

“总不会是五十五岁吧。”

“当然不会。”布兰布尔说,“答案是六十四岁。”

“你是说真的吗?那相当于—”我算了一下,“持续四十五年。也就是说,十九岁的小伙子还跑不过年纪有他们三倍大的老人?”

“难道不是惊喜吗?”布兰布尔同意道,“还有哪一项运动能让六十四岁的老人跟十九岁的小伙子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游泳?拳击?都不可能。人类真是一种离奇的生物,不仅非常擅长耐力跑,而且几乎一辈子都保持着强大的跑步能力。我们天生就是为跑步而打造的机器,并且所有的部件都不会磨损殆尽。”

正像“迪普西魔鬼”经常说的:“你不是因为变老而停止跑步,你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

“这一现象对男女两性都适用。”布兰布尔博士继续说,“女性的跑步能力也同样持久。”在我们的祖先下树进化成现代人类的过程中,发生了一项奇妙的变化:越是接近现代人类,两性之间的差异就越小。男人和女人的体型大小基本相同,至少跟其他灵长类相比是这样。大猩猩和红毛猩猩的雌雄体重相差整整一倍,黑猩猩也是雄性的比雌性的重三分之一,但男女两性之间的平均体重差异只有百分之十五。在进化过程中,我们变得更加苗条,更加灵活,更加协调……从本质上来说,更加女性化。

“女性一直都被低估了。”布兰布尔博士说,“我们总以为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女人都待在家里,等着男人带回食物,但没有任何理由显示她们不能加入到狩猎队伍当中。”事实上,如果女性不参加狩猎,才让人匪夷所思,因为她们比男性更需要肉食。人类在婴儿期、怀孕期和哺乳期最需要摄入动物蛋白,所以女性难道不应该更在乎狩猎成果吗?以狩猎为生的部族会跟随猎物迁徙,不是将食物带回营地,而是将营地挪向食物的所在。

带着孩子奔跑其实也不是无法克服的难事。美国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卡米·塞米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她喜欢背着四岁的女儿巴罗妮在俄勒冈的山间奔跑,一跑就是几十英里。新生婴儿呢?同样不是问题:在二○○七年的硬石一百英里耐力赛上,艾米丽·贝尔战胜了九十名男女选手,获得了总排名第八的成绩,而她在每一处补给点都要停下来,给襁褓中的儿子喂奶。尽管绝大多数丛林人已经定居下来,但刚果的姆布蒂俾格米人仍然保留着男女共同游猎的传统,夫妻拿着网子追逐庞大的丛林野猪。曾经跟姆布蒂人共同生活过多年的人类学家科林·特恩布尔写道:“母亲可以在追逐猎物的途中生产,待婴儿降生后立刻回到狩猎队伍当中,她们似乎没有理由不参与狩猎全程。”

布兰布尔博士对人类狩猎阶段的描述生动又鲜明。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队猎人,男女老少,正在草原上不知疲倦地奔跑。女人们带领队伍跑向她们发现的动物踪迹,老人们则紧跟在后,眼睛仔细盯着地面,琢磨着猎物羚羊此时此刻的行动。再后面是十几岁的年轻人,迫切地吸取老者的经验。再往后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他们是最强壮的奔跑手和猎人,随时准备对猎物发出致命一击。最后面则是像卡米·塞米克那样的母亲,边跑边照料孩子。

说到底,除了跑步,人类还有些什么优势?只有拧成一股绳的团结和互助。人类是所有灵长类动物中最仰赖群体生活的物种,没有尖牙利爪,只能团结一致共同抗敌。狩猎使我们获得食物,却也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它面前,我们只有凝聚起来。我还记得那位塞里印第安老人如何悲哀地对斯科特·卡利尔描述过去:“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无论做什么大家都齐心合力。整个部落就是一个大家庭。我们共享一切,合作无间,不像现在到处是争吵,自私自利。”

跑步不仅仅让塞里人团结一致,而且,正如乔伊·维吉尔教练后来在自己选手身上发现的,它也能让他们成为更高尚的人。

“但还有一个问题。”布兰布尔博士伸手拍拍前额,“而且就在这里。”他解释说,我们最伟大的才能也有可能成为自我毁灭的力量。“跟其他动物不同,人类的思维和身体之间存在着矛盾,我们的身体结构是为了有更好的运动表现,而思维却总是追求更省力的捷径。”耐力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法宝,但也不要忘记,耐力意味要尽可能节省体力,而这正是大脑的任务。“有的人能把天赋的跑步能力发挥出来,有的人则不能,原因就在于,大脑总喜欢投机取巧。”

过去几百万年,人类生活在一个没有警察、没有出租车、没有必胜客的世界里,双腿是获得安全、通行和食物的唯一方式,而挑战随时都会降临。在丛林人和路易斯的那场狩猎中,纳特当然不可能料到在大半天的劳累之后,他还得再跑十二英里打水救人,但他仍然贮备了足够的精力去完成这件事。而他的祖先们甚至没法保证捕猎到食物的下一刻自己会不会被猛兽盯上,从而舍弃到手的大餐转身逃命。要想在这样的挑战面前生存下来,必须随时保留体力,而这正是大脑的任务。

“大脑总是盘算着如何减少消耗,如何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如何保留足够的能量以备不时之需。”布兰布尔解释道,“就好像你的身体是一台非常高效的机器,而作为操作者的大脑整天想着‘要怎样不费任何燃料就能让机器开动’。我和你之所以了解跑步的感觉有多美妙,是因为我们已经养成了跑步的习惯。”若不是出于习惯,你耳畔就只剩下了本能的声音:放松,不要花费体力。这正是矛盾所在:耐力为大脑提供了所需的食物,然而大脑却在消解耐力。

“今天,人们把极限运动视为疯狂,”布兰布尔说,“因为大脑在告诉我们:为什么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开动马力,无谓地浪费能量?”

的确,在人类演化的历史中,安逸和休息都是不可多得的奢侈,所以一旦有机会,就不应该放过。只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我们仰赖先进的科学技术,得以懒散度日。身体的进化本是为了适应长时间的耐力输出,可如今这样的耐力输出已没必要。当一种生物被迫进入它不习惯的环境中时会发生什么?在人类进入太空之前,美国宇航局的科学家们就思考过这一问题。人体早已适应了地表的重力,如果没有重力的影响,宇航员摄入的营养就可以全部用于滋养大脑和身体,而不必浪费在与重力对抗的过程之中。这样看来,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应该会变得更强壮,更聪明,更健康。

然而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返回地球的宇航员似乎衰老了几十岁。他们的骨骼变得非常脆弱,全身肌肉萎缩,极易失眠、抑郁、疲劳、失措,就连味蕾都退化了。如果你有过一整天都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经历,那你一定体验过类似的感觉。当我们剥夺了身体原本的任务,就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几乎所有当今西方社会的致命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糖尿病、抑郁症、高血压和各类癌症,在我们的祖先中间都不存在。尽管他们没有今天的高科技药品,却有一种更神奇的预防手段,也许该说两种,因为布兰布尔博士伸出了两根手指。

“它可以预防所有的传染疾病。”他说着,用手指比出v字形手势,然后慢慢把手指倒过来,指尖朝下摆动着,像是两条腿交替跑动。

“就这么简单。”他说,“动动你的腿。如果你不相信自己生下来就会跑,那你不只是在否认整个人类历史,还在否认自己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