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黑奴有了非分之想

这是一个细雨蒙蒙的傍晚,一位旅客在肯塔基州n村的一家乡村小旅店的门前下了马车。在酒吧间,他看见里面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都是因为天气不好而到这儿来避一避的。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这种聚会常见的场景。在这儿引人注目的是身材高大、瘦骨嶙峋、身穿猎装的肯塔基人,他们以本地人特有的懒洋洋的劲儿倚着躺着,随意伸开手脚,占据了大片的地方。来复枪放在屋角,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和小黑奴全都堆在各个角落。壁炉两边各坐着一位长腿先生,椅子往后斜仰着,头上戴着帽子,沾满烂泥的靴子后跟很神气地架在壁炉架上——我们要告诉读者诸君,这种姿势绝对是西部旅店里的旅客在沉思时惯用的方式,他们认为,采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能提高自己的领悟力。

站在吧台后面的店老板和他的大多数同乡一样,也身材高大,性情温和,大大咧咧,头上有一大堆乱蓬蓬的头发,上面戴一顶高顶礼帽。

事实上,屋子里的每个人头上都有这么一顶象征男子汉权威的帽子,不管是毡帽、棕榈叶帽、油乎乎的獭皮帽,还是精致的新礼帽,它们全都以各自的独立精神高踞在头上。的确,它还似乎是每个人独特的标记。有的人不落俗套地把帽子歪戴在一边——这些都是幽默快乐、无拘无束的人;有的人别具一格地把帽子拉下扣在鼻子上——这些是讲究实际、一丝不苟的人,他们戴帽子是因为他们想戴,而且想怎么戴就怎么戴;还有的人把帽子戴在后脑勺上——这是些十分清醒的人,他们想要视野清晰;而一些粗心大意的人却不知道或不在乎帽子该怎么戴,帽子在他们头上四面晃荡。这各种各样的帽子及其戴法还真值得莎士比亚先生去做一番研究,其中的学问还挺大的。

好几个穿着肥大的裤子、光着膀子的黑人在屋内四处奔忙,除了表示他们愿意全力为老爷和他的客人效劳外,也没忙出什么特别的名堂。这里还有这么一幅图景:一炉火势旺盛的火,火苗欢快地直往宽大的烟囱上蹿;大门和所有的窗户大开,印花布窗帘被一股强劲湿冷的风吹得噼啪作响。这样你就对肯塔基小旅店的欢乐情景有个印象了。

今天的肯塔基人是阐明本能和遗传特性学说的很好例证。他们的祖先是孔武有力的猎人,住在树林里,睡在自由辽阔的天幕下,星星给他们当蜡烛。直到今天他们的后代还总是把屋子当做帐篷,无论什么时候都戴着帽子。他们四处乱滚,把脚跷在椅子或壁炉架上,就像他们的祖先在草地上打滚,把脚架在树上或圆木上一样。无论冬夏敞开所有的门窗,这样他们巨大的肺可以呼吸到足够的空气。他们坦率而友好地对每个人都称兄道弟。总之,他们是最坦诚、最随和、最快乐的人。

我们这位旅客遇到的就是这样一群逍遥自在的人。他身材矮小,体格粗壮,衣着考究,长着一张和善的圆脸,从外表看似乎有些谨小慎微、拘泥细节。他十分留神自己的手提箱和雨伞,亲自把它们拿进来,好几个仆人主动要为他代劳,都被他执意谢绝了。他神色焦虑地环顾了一下酒吧四周,然后带着他的宝贝东西退避到一个最暖和的角落,把它们安放在自己的椅子下,坐了下来。他忧心忡忡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位用脚为壁炉台增辉的汉子,此君正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其勇气之大力量之猛,着实让那些胆子小而且喜欢吹毛求疵的先生胆战心惊。

“喂,兄弟,你好吗?”刚才提到的那位先生说,他向着新来者的方向猛吐了一口烟汁,以示敬意。

“还好吧。”那位一边回答,一边惊慌地躲避着对方这气势凶猛的敬意。

“有什么新闻吗?”对方问道,同时从口袋里掏出一长条烟叶和一把大猎刀。

“我没听到什么新闻。”那人说。

“来点嚼嚼吗?”那位先打招呼的汉子边问边十分友好地递给这位老先生一点烟叶。

“不嚼,谢谢——我嚼不来。”矮个子男人一边说一边躲闪开了。

“不嚼吗,嗯?”那汉子随意地说着便把它塞进自己嘴里,为了周围的人的利益他可得保持烟叶的供应呀。

每次那位高个子老兄朝他的方向喷吐烟雾时,这位老先生总是吓一跳,这一点被他的这位同伴注意到了,于是他好意地把炮火转向另一地区,用足以攻克一座城池的军事天才继续向一根火钳发动猛攻。

“那是什么?”老先生说,他注意到一张大告示四周围了好几个人。

“悬赏捉拿黑奴!”有个人简单地说道。

威尔逊先生(这是那位老先生的名字),站起身来,仔细地整理了一下旅行箱和雨伞,然后不慌不忙地拿出眼镜架在鼻梁上。这些动作完成之后,他走过去看起告示来:

从本人家中逃走一名二分之一混血的黑奴,名叫乔治。该人身高六英尺,肤色很浅,棕色鬈发;聪颖过人,善辞令,能读写;很有可能冒充白人;背肩部有深疤;右手烙有字母h。

凡能将其活捉,或能确凿证明已将其杀死者,一律赏四百美金。

老先生把告示从头到尾轻声念了一遍,好像在认真琢磨这事。

刚才提到的那位一直在对付火钳的长腿老将,这时从壁炉台上放下他笨重的长腿,站起来,挺直高大的身躯,走到告示前,从容不迫地对着上面吐了一大口烟汁。

“这就是我对这事的看法!”他直截了当地说,然后重新坐了下来。

“哎哟,老兄,你这是什么意思?”店老板说。

“要是写告示的人在这儿,我也会同样朝他啐一口的。”高个子说着,又冷冷地切起烟草来,“谁要是有这样的奴隶,却不知道好好地对待他,那他跑了真是活该。这种告示真给肯塔基丢脸,如果谁想知道的话,这就是我的观点!”

“嘿,这倒是实话。”老板一边记账一边说。

“我就有一群黑奴,先生,”高个子说着又向火钳发动了进攻,“我直接对他们说:‘伙计们,跑吧!拼命地跑!快快地跑!什么时候想跑都行!我绝不会去追你们的!’我就是这样管束我的黑奴的。让他们知道他们想跑的话随时都可以跑,这样反而断了他们想跑的念头。而且我还给他们每个人备好了自由证书,全都备了案,这事他们都知道。我这样做是怕万一什么时候我会出意外。我对你说吧,兄弟,在我们这一带,谁也没有我从黑奴身上得到的好处多。嘿,我的黑奴曾赶着值五百块钱的马到辛辛那提去,然后把钱带回来,一分不少,这已经有许多次啦。他们这样做是符合道理的。把他们当狗待,那你就会得到狗一般卑劣行为的回报;把他们当人待,你就会得到人心的回报。”这位正直的奴隶主说得兴起,忍不住向壁炉发射了一通精彩的礼炮,以表示对自己刚才一番道德情操论说的支持。

“我认为你完全正确,朋友,”威尔逊先生说,“告示上说的这个黑奴确实是出色的家伙——这一点不会错的。他在我的麻袋厂干了大约六年的活,他是我最好的工人,先生。他还心灵手巧,发明了一台洗麻机——一件很有价值的东西,好几家工厂都采用了。他的主人持有这项专利。”

“我敢说,”奴隶主说,“把持着专利赚钱,却反过来在那奴隶的右手上烙字,要是我有机会,我也要给他烙个印,让他也尝尝这个味道。”

“这些聪明的奴隶总是惹人生气,放肆得很。”一个长相粗鲁的人在房间另一边答腔说,“所以他们挨打,被火烙。要是他们规规矩矩就不会这样了。”

“至少,上帝把他们造就成了人,要把他们变成畜牲也是很残酷的。”奴隶主冷冷地说。

“聪明的黑奴对主人没有好处。”另外一位继续说道,由于他粗俗、愚昧、迟钝,他一点儿也没觉察到对方对他的轻蔑,“如果你自己不能从中得到好处的话,他们的本事又有什么用呢?嘿,他们只会用它来对付你。我过去有一两个这样的家伙,我干脆把他们卖到河下游去了。我知道,要是不把他们卖掉,他们迟早会跑掉的。”

“最好把订货单送到上帝那儿去,让上帝为你造一批完全没有灵魂的黑奴。”奴隶主说。

这时,一辆单马拉的轻便车来到旅店门口,打断了他们的谈话。马车外表很雅致,里面坐着一位衣冠楚楚、具有绅士风度的男人,赶车的是个黑奴。

所有的人都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来客,下雨天一群无所事事的人通常都是这样打量每个新来的客人的。他身材高大,有西班牙人的浅黑色皮肤,一双漂亮传神的黑眼睛,短短的鬈发和眼睛一样黑得发亮。他精美的鹰钩鼻、又直又薄的嘴唇、令人赞叹的优美的四肢马上让所有的人感到来人非同寻常。他从容地进来,从人群中走过,对仆人点点头,示意该把他的旅行箱放在何处,然后他向众人欠身致意,拿着帽子不慌不忙地踱到吧台前。他自称叫亨利·巴特勒,来自谢尔比县的奥克兰兹。他转过身,以一副漫不经心的神态踱到告示前,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吉姆,”他对仆人说,“好像我们在北边的贝尔南旅店见到的那个黑人有点像他,是吧?”

“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他的手有没有烙印我倒说不准。”

“嗯,当然,我没看。”陌生人说着随意地打了个哈欠,然后他走到店主面前,要他提供一个单间,因为他要马上写点东西。

店主点头哈腰地马上照办,于是七个黑奴——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像一窝山鹑,很快四处穿梭往来,乱哄哄匆匆忙忙,有的踩着了别人的脚指头,有的互相绊得人仰马翻,热情地为老爷准备房间。而老爷则悠闲地坐在屋子中间的椅子上,跟他旁边的人聊了起来。

工厂主威尔逊先生从陌生人一进门起,就以不安而好奇的神情看着他。他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并且与他相识,但是他记不清楚了。每当那人说话、微笑、举手投足时,他都会暗暗一惊,眼睛紧紧盯着他;但当那双明亮的黑眼睛坦然自若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他便猛地移开自己的目光。终于,记忆似乎蓦然在他脑海里闪现,因为他用十分惶惑惊恐的神色盯着陌生人,使得陌生人向他走了过去。

“我想你是威尔逊先生吧,”他用认出对方的语气说,同时伸出手来,“请原谅,我刚才没认出你。我看你记得我——谢尔比县奥克兰兹的巴特勒先生。”

“是——是的——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梦呓般地说道。

正在此时,一个黑奴仆役走了进来,报告老爷房间准备好了。

“吉姆,看着箱子。”那位先生随意地说,然后又对威尔逊先生说,“我想跟你谈一会儿生意上的事,请到我房间来好吗?”

威尔逊先生如梦游一般跟着他来到楼上一间大房间里,这儿刚生的火噼噼啪啪地燃得正旺,好几个仆人在四处奔忙,做着最后的整理。

等一切就绪、仆人退去之后,年轻人慎重地锁好房门,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过身来,然后双臂抱在胸前,直视着威尔逊先生的脸。

“乔治!”威尔逊先生说。

“是的,乔治。”年轻人说。

“真没想到!”

“我想我化装得还不错吧。”年轻人笑着说,“一点核桃树皮汁使我的黄皮肤变成了雅致的棕色,再把头发染黑,所以你看我跟告示上说的一点儿也不相符了。”

“啊,乔治!你玩的可是危险的游戏呀。要是知道,我是绝不会要你这么做的。”

“做这事我完全自己负责。”乔治依然自豪地笑着说。

这里要顺便交代一下,乔治的父亲是白人的血统。他的母亲是黑人中的不幸者,因美貌出众而成为主人发泄情欲的奴隶,成为从不知道父亲是谁的一群孩子的母亲。他继承了肯塔基一家名门望族的欧洲人英俊的相貌和高雅的气质。从他母亲身上他只继承了些微的混血儿的肤色,那双相随而来的深沉的黑眼睛充分弥补了这肤色的小小缺憾。只要稍稍改变一下肤色和头发的颜色,就把他变成了眼前这副西班牙人的模样;加上天生的优雅举止和绅士风度,所以他扮演起眼下的角色来觉得毫不费力——一个带着家奴外出旅行的绅士。

威尔逊老先生本性敦厚,但过分注重细节,谨小慎微。他在房间里来回踱着,就像约翰·班扬所说的那样,“心中忐忑不安”,觉得左右为难。一方面他想帮助乔治,但另一方面他又有一种糊涂的想法,认为应该维护法律和秩序,所以他一边蹒跚着四处走着,一边说出了以下一番话:

“哎,乔治,我想你在逃亡——离开你法定的主人。乔治——对这我一点儿也不奇怪——同时,我也很难过,乔治——是的,确实如此——我觉得我必须这样说——这样做是我的责任。”

“你为什么要难过,先生?”乔治平静地问。

“嘿,看见你在某种意义上与你的国家的法律对抗呀。”

“我的国家!”乔治用激烈而痛苦的语气强调说,“除了坟墓之外我有什么国家?我真希望上帝让我死了才好呢!”

“嘿,乔治,别——别——别这么说,这样说话真是罪过啊——这是违反《圣经》教义的。乔治,你的主人对你凶狠——确实如此——他的行为理所当然地应受到指责——我不想为他辩护。但是你知道天使怎样让夏甲回到她的女主人那儿去、服从于她的sup/sup;圣徒不是也让阿尼西母回到主人家吗sup/sup?”

“别这样对我引用《圣经》了,威尔逊先生,”乔治目光灼灼地说,“别这样!因为我妻子是个基督徒。要是我真能逃到我能去的地方的话,我也打算成为基督徒的。但是对一个处在我这种境地的人引用《圣经》,就等于让他完全抛弃基督教。我向全能的上帝吁求——我愿意把我的实情向他面呈,问问他我追求自由错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