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德斯布罗萨斯街的渡口出来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了兴趣。看神情,他像是个见多识广、阅历丰富的人,他来到纽约就像是一个阔别故土多年的君主重新回到了自己的领地。但是我认定,尽管他看起来派头十足,但一定还从未踏足过这个铺满了滑溜溜的鹅卵石的街道,从没有踏足过这个满是哈里发的城市。
他衣着宽松,衣服颜色古怪,蓝中带点褐色,头戴一顶圆圆的、老式巴拿马草帽。他没有像北方赶时髦的那些人那样在帽檐上捏些锯齿状花纹,或是弄成一个倾斜的角度斜着戴它。而且,他是我见过的最丑的人。他丑得不但令人讨厌,还让人觉得吃惊——他那副林肯式的崎岖不平的轮廓和不端正的五官简直让人觉得惊愕和不安。从渔夫捞到的瓶子里蹿出的一股妖气所幻化出的怪物,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吧。后来他告诉我,他叫贾德森·塔特;那么从现在开始,我们不妨就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他吧。他脖子上系着绿色的黄玉环扣住的丝绸领带,手里握着鲨鱼脊骨做的手杖。
贾德森·塔特过来跟我搭讪,漫不经心地向我打听这个城市的街道和旅馆的情况;语气和神情中显示着他是故地重游,只是某些无足轻重的细节不记得了才需要打听而已。我觉得实在没有什么理由来贬低我自己住的那家旅馆,那里位于市中心,但是很安静;下半夜,我们酒足饭饱之后(是我付的账),便打算在那家旅馆的休息室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一坐,抽支烟。
贾德森·塔特脑袋里在想着什么东西,他想让我也知道。他已经把我当做朋友了。他每说完一句话,我就看见在我鼻子前面不到六英寸的地方晃着一只大手。那手跟轮船大副的手一样粗大,已经被鼻烟染黄了。我想知道,不管什么时候,他对陌生人怀有敌意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突兀。
当他开始跟我讲话的时候,我发现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力量。他的声音像是有说服力的乐器,被他用某种华丽但却很有效的技法演奏着。他并没有刻意让你忘记他丑陋的外貌,反而会在你面前炫耀,使它成为他魅力演讲的一部分。闭上眼睛,循着这个捕鼠人的魔笛,你或许愿意跟他走到哈莫尔恩的城墙边。就这样,你也不会天真到一直跟着他吧。但是如果他把他说的话谱上曲,你还是觉得枯燥的话,那就应该去找音乐的麻烦了。
“女人,”贾德森·塔特说,“真是不可思议的动物。”
我的心一沉。我可不愿意再听这种老掉牙的言论了——不愿意听这种陈词滥调、枯燥乏味、逻辑混乱、漏洞百出、早就给驳倒的荒谬论断——这是女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古老的、无聊的、狡猾的、可恶的、骗人的无稽之谈;这是女人们采取的卑劣的、秘密的和欺诈的手段,通过含沙射影、坑蒙诱骗等手段以及巧妙地散布、传播和灌输给男人们听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加强和证明她们自己的魅力,实现她们的阴谋。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用当地话回答道。
“你听说过奥拉塔玛吗?”他问我。
“可能听说过。”我回答说,“我隐约记得是一个芭蕾舞演员——或者是一个郊区——也可能是一种香水的名字吧?”
“它是一个小镇,”贾德森·塔特说,“位于某个国家的海岸上。那个国家的情况,你不会知道,也不可能了解。它由一个独裁者统治,经常发生革命和叛乱。就在那儿,上演了一幕伟大的生活戏剧,由美国最丑的贾德森·塔特,历史和小说中都算是最帅气的冒险家弗格斯·麦克马汉,以及奥拉塔玛镇镇长美貌的女儿安娜贝拉·萨莫拉担当主演。还有一件事——除了乌拉圭三十三人省以外,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一种叫做楚楚拉的植物。我要说的那个国家盛产贵重木料、染料、黄金、橡胶、象牙和可可。”
“我还不知道南美洲盛产象牙呢。”我说。
“那你就犯了双重错误啦。”贾德森·塔特说,声音美妙动听,至少跨越了一个八度音阶,“我可没有说我所谈论的国家是在南美洲呀——我必须行事谨慎,亲爱的朋友;你知道的,我在那里曾参与过政治。尽管我跟那个国家的总统下过棋,棋子是用貘的鼻骨雕刻成的——这是一种奇蹄类哺乳动物,生活在安第斯山脉——那种棋子和象牙一样美丽,如果你想见识见识的话。
“但是我将要告诉你的不是动物,而是关于浪漫和冒险,以及女人的故事。
“我一直在老桑乔·贝纳维德斯——这个共和国至高无上的独裁者的背后统治了这个国家十五年。你应该在报上见过他的相片——一个没用的黑人,脸上的胡子像是瑞士音乐盒圆筒上的钢丝,右手上拿着一个卷轴,就像是记录家谱的《圣经》扉页一样。这个巧克力色的统治者向来都是种族分界线和纬线之间最受人关注的角色。他是会进入荣誉的殿堂还是会引火上身,这都很难说。那时候要不是格罗弗·克利夫兰在位的话,那他一定就是南方大陆的罗斯福了。他总是连当两届国家元首后,指定一个暂时的接任人,然后退休一段时间,再开始执政。
“但解放者贝纳维德斯并不是靠自己为自己赢得了所有的声誉,而是靠贾德森·塔特。贝纳维德斯只不过是个傀儡。我总是在背后指点他什么时候宣战,什么时候该提高进口税,什么时候该穿礼服。但是我不是要给你讲这个。我是怎样成为这样的一个幕后操纵者的呢?我来告诉你。因为,自从亚当睁开眼睛,把嗅盐瓶推到一边,并发出‘我在哪儿’的声音以来,在所有会发声的东西里,我是最有天赋的演讲家。
“正如你所看到的,除了新英格兰早期的基督教科学家们的画像以外,我差不多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丑的人了。因此,在很年轻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必须用雄辩的口才来弥补我相貌上的不足。我成功了。我想要得到的东西也都得到了。作为老贝纳维德斯的幕后策划人,历史上所有伟大的幕后人物,像塔利兰、庞巴杜夫人和洛布,和我相比,都渺小得就像俄国杜马中少数派的提案一样。我可以用三寸不烂之舌让这个国家成为债务国,或者债权国,让军队在战场上沉睡,可以减少暴动、骚乱,降低税收、拨款或者顺差,凭我鸟儿一样的唿哨召唤来战争之犬或者和平之鸽。别的男人有美貌、肩章、卷曲的胡须和希腊式的面庞,这些跟我从来就无关。人们见我的第一眼就会瑟瑟发抖。但只要我一开口,十分钟内,他们准会被我折服,除非他们得了心绞痛,并且已经到了晚期。不论男女,只要碰到我,都会被我迷倒的。其实,你一定认为女人不会喜欢上长成我这样的男人,是吧?”
“哦,不,塔特先生。”我说,“吸引女人的丑男子常常会给历史带来光彩,让小说索然无味。我觉得……”
“对不起,”贾德森·塔特打断了我的话,“你可能还不是十分理解我的意思。那么继续听我的故事吧。
“弗格斯·麦克马汉是我在首都的一个朋友。我承认他是一个真正英俊的男人。他有着金色的鬈发,满含笑意的蓝眼睛,端正的五官。人们说他看起来就活像墨斯先生——摆在罗马的某个博物馆里的那个演讲与口才之神的塑像。我猜想那大概是某个德国的无政府主义者。那种人总是絮絮叨叨,说个没完。
“不过,弗格斯不是个演讲的料儿。他认为只要长相好,什么都会好,这是他从小就形成的观念。他讲话听起来,就好像是你正想睡觉,却听到床头有水滴落到铁皮碟子上的感觉一样。但是我们却成了朋友——也许是因为他和我刚好相反吧,你不觉得吗?当我刮胡子时,弗格斯似乎就觉得高兴,因为我那张脸看起来就像是万圣节前夜戴着面具的鬼脸;而无论何时,当我听到他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嗓音讲话时,我就觉得做为一个能舌战群儒的丑八怪也很不错。
“有一天,我觉得很有必要去一趟奥拉塔玛这个滨海小镇。那里发生了一些政治暴动,我要去处理一下,顺便要在海关和军部处砍掉几个人。弗格斯,这个拥有该共和国冰块和硫磺火柴买卖许可证的家伙,说想和我一起去。
“因此,在骡队叮叮当当的铃铛声中,我们长驱直入,进驻了奥拉塔玛小镇,这里便成了我们的地盘了;这就像西奥多·罗斯福在奥伊斯特海湾时长岛海峡就不属于日本人了一样。尽管我说的是‘我们’,事实上就只是‘我’。每一个去过四个国家、两个海洋、一个海湾、一个地峡,以及五个群岛的人都听说过贾德森·塔特的大名。他们称呼我为‘有教养的冒险家’。我的事迹被黄色报纸用了五个专栏介绍,某个月刊也用了四万字——包括花边装饰——来记载,而《纽约时报》第十二版的整个版面都在报道我。如果说弗格斯·麦克马汉的帅气为我们在奥拉塔玛赢得了一丁点儿欢迎的话,那我就把我那巴拿马草帽里的标签吃下去。他们张灯结彩完全是为了欢迎我。我不是一个爱妒忌的人,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这里的人都是尼布甲尼撒,他们在我面前的草地上跪拜,这个镇里没有泥土可以让他们跪拜的。他们对贾德森·塔特顶礼膜拜。他们知道在桑乔·贝纳维德斯背后主宰的人是我。对他们来说,我的一句话比东奥罗拉图书馆书架上的全部毛边书籍里任何一个人的话都管用。仍然还有人把时间花在他们的脸上——擦面霜,给面部肌肉做按摩——顺眼睛内角按摩——用安息香酊防止皮肤松弛,用电疗来除黑痣——最终目的是干吗呢?就是想好看。噢,这是多大的错误啊!美容师们应在喉咙上大做文章。真正起作用的是言语而不是痣,是巧舌如簧而不是花容月貌,是侃侃而谈而不是香水脂粉,是自如的谈吐而不是爽身粉——是留声机而不是照片。现在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当地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安排我和弗格斯下榻在蜈蚣俱乐部,那是建在海边桩子上的一座木头建筑物。在涨潮的时候,海水和房子只差九英寸。当地大大小小、有钱有势的家伙们都来这里拜访致敬。噢,他们并不是冲着赫耳墨斯先生来的,而是早就耳闻了贾德森·塔特的大名。
“一天下午,弗格斯·麦克马汉和我坐在蜈蚣旅馆朝海的回廊里,喝着加了冰块的朗姆酒聊天。
“‘贾德森,’弗格斯说道,‘在奥拉塔玛有一个天使。’
“‘只要不是加百列,’我说,‘为什么你说到这个的时候看起来像是听到了最后审判的号角声?’
“‘是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啦。’弗格斯说,‘她——她——她简直漂亮死了!’
“‘哇塞!’我不由地大笑着说,‘你描绘你的爱人时,口才倒真是不赖啊。这让我想起了浮士德追求玛格丽特的故事——也就是说,就算他掉进了舞台的活板门底下,他还是会追求她的。’
“‘贾德森,’弗格斯说,‘你知道你自己就像犀牛一样长得不好看,你是不会对女人有任何兴趣的。可是我对安娜贝拉小姐却如此着迷。所以我才会告诉你这些。’
“‘哦,的确如此。’我说,‘我知道我长得就跟尤卡坦杰斐逊县那个守着根本就不存在的宝藏的印第安阿兹特克神像一样。但是,对于我的外貌,可以有其他的东西来补偿啊。你比如说,在这整个国家里,我都是高高在上的人物。而且,当我忙于用嗓子、声音以及喉咙与人们辩论时,我可不是那种廉价的留声机,只知道重复那些疯言疯语。’
“‘是的,我知道,’弗格斯亲切地说,‘不管是高谈阔论还是闲聊胡侃,我都不擅长。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跟你说的原因,我需要你的帮助。’
“‘要我怎么帮你呢?’我问道。
“‘我已经贿赂了弗朗西斯卡,她是安娜贝拉小姐的保姆。’弗格斯说,‘贾德森,这个国家里,你有极好的声望,是一个大人物。’
“‘恩,我知道。’我说,‘这是我应得的。’
“‘而我呢,’弗格斯说,‘则是北极和南极之间最英俊帅气的人。’
“‘如果仅限于相貌和地域,’我说,‘我倒是没什么意见。’
“‘我们两个人,’弗格斯说,‘我们应该能够把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搞到手。你知道,这位小姐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西班牙家族,人们只能每天下午远远地看着她坐着马车绕着广场转悠,或者傍晚在栅栏窗外瞥她一眼。她就跟天上的星星那样遥不可攀。’
“‘把她搞到我们中哪一个人手上啊?’我问道。
“‘当然是我啦。’弗格斯说,‘你从来没有见过她。有好几次,我让弗朗西斯卡把我当做你,指给安娜贝拉看。她在广场上看见我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堂·贾德森·塔特,这个全国最伟大的英雄、政治家和传奇人物呢。把你的名声和我的外貌融于一人,她怎么抗拒得了呢?!她听过你的传奇故事,又见过我的美貌。女人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弗格斯·麦克马汉说。
“‘她就不能退而求其次吗?’我问道,‘我们怎么各尽其能、展现魅力,然后又怎样分享战果呢?’
“弗格斯告诉了我他的安排。
“他说,镇长堂·路易斯·萨莫拉的房子有一个院子——当然是那种临着街道的院子。院内一角是他女儿房间的窗口——你再也找不到比这更隐秘的地方了。你猜他要我干什么?他知道我口才好,深谙讲话的技巧,言语中充满魅力,所以就让我半夜到院子里去,向萨莫拉小姐求爱,代替他——也就是萨莫拉在广场上见过的,以为是堂·贾德森·塔特的那个英俊男子。因为半夜的时候,她看不清我这张鬼脸。
“为什么我不能为我的朋友——弗格斯·麦克马汉做这件事呢?他来请我帮忙,就是对我的认可,同时也是承认了他自己的缺陷。
“‘你这个跟白百合一样漂亮的、金色头发、高度抛光、不会说话的小雕塑,’我说,‘这个忙我可以帮。你去安排一下,晚上带我到她的窗外,我会在月光颤音的伴奏下,把动听的语言如涓涓细流般注入她的心田,她就是你的了。’
“‘藏好你的脸,贾德。’弗格斯说,‘以上帝之名,保证把你的脸藏好。从感情上说,我们是好朋友。但是,不要小视,这可是件交易。如果我自己可以办到,我也不会麻烦你了。现在她见过我的美貌,又将听到你的声音,我想,我没有什么理由搞不到她。’
“‘让你搞到她?’我问道。
“‘是啊,就是我。’弗格斯说。
“嗯,弗格斯和弗朗西斯卡保姆把细节都打理好了。一天晚上,他们替我准备了一件高领的黑色斗篷,在深夜的时候把我带到了院子里。我一直站在院子里的窗口下面,直到听到栅栏那边传出天使般温柔甜美的声音。隐隐约约中,我只看见了里面有一个白色的身影。为了忠于弗格斯,同时也因为当时正值七月,气候潮湿,夜里很冷,所以我就把斗篷领子翻了上来。一想到弗格斯的笨嘴拙舌,我就忍不住想笑;但我还是强忍住,开始对这位小姐说话。
“呵呵,先生,我对安娜贝拉小姐说了一小时的话。这里我之所以说‘对她’,而不是‘和她’是因为她没有跟我说话,只是时不时说上一句:‘哦,先生’或是‘哦,你是骗我的吧?’或者‘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等等,就是男人用得体的方式求爱时女人都会说的那些话。我们两人都会说英语和西班牙语,所以我就用这两种语言,竭尽全力为我的朋友弗格斯赢得这位美女的芳心。如果窗口没有栅栏,我想一种语言就足够了。一个小时之后,她给了我一朵大大的红玫瑰让我离开。一回去,我就把花转交弗格斯了。
“每隔三四个晚上,我就装成我的朋友到安娜贝拉小姐的窗子下面去一次,这样一直坚持了三周。终于,她承认她已经把心交给我了,还说每天下午驾车去广场的时候都看到了我。当然,她每次见到的都是弗格斯。但是,是我的情话赢得了她的芳心。想象一下,如果深夜的黑暗里站着的是弗格斯自己,他一句话也不会说,那看不见的美貌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一晚,她对我以身相许——事实上,是跟弗格斯。她把手从栅栏里伸出来让我亲吻。我照做了,并且把这个消息跟弗格斯讲了。
“‘那件事应该留给我来做。’他说。
“‘以后那就是你的工作啦。’我说,‘你要不停地亲她,不要尝试说话。这样的话,也许她爱上你以后,就不会注意你的谈话和先前有什么不一样,也不会在意你口齿不清或者瓮声瓮气了。’
“你知道,到那个时候,我还从来没有清楚地见过安娜贝拉小姐呢。因此,第二天,弗格斯邀我一起去广场,加入到奥拉塔玛日常的社交活动中,我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但我还是去了,一看到我的脸,小孩和狗都往香蕉林和红树沼地上逃。
“‘她来啦,’弗格斯捻着胡子说,‘坐在黑马拉的敞篷车里,穿着白衣服的那个就是。’
“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脚底下的地面都在晃动。因为对贾德森·塔特来说,世界上最美的女人就是安娜贝拉·萨莫拉小姐,并且从贾德森开始注意的那一刻起,她就是世界上唯一最美的女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必须永远属于她,而她也必须永远属于我。但是一想到自己的脸,我几乎昏厥。随即我就想到了自己其他方面的才能,于是又站得笔直。而且我曾经代替一个男人追求了她三个星期呢!
“安娜贝拉小姐的马车缓缓驶过时,她用那深黑色的眼睛久久地看了弗格斯一下,目光里写满了温柔。那眼神足以使贾德森·塔特仿佛坐着胶轮车飞上了天堂一样。但是她压根就没有看我。同时,这个英俊帅气的家伙在我身边拢了拢他的头发,兴高采烈地向她傻笑,看起来简直就像个淑女杀手。
“‘贾德森,你觉得她怎么样?’弗格斯炫耀似的问道。
“‘就是这样。’我说,‘她将成为贾德森·塔特夫人。我从来不对朋友耍花样。所以就有言在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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