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睛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神木然呆滞。我立刻想到,来这里以后的头几个星期,他一直待在这昏暗的窗前,以闻所未闻的勤奋抄抄写写,这可能暂时损害了他的视力。
我感动了。我对他说了些安慰的话。我暗示说,他停工几天,不做抄写工作,这当然很明智;我还鼓励他趁此机会去户外做点有益身体的锻炼。然而,他没有这样做。几天以后,别的雇员都不在,我又急着要寄几份邮件,我想,巴特比既然没别的事情做,肯定比平时好说话些,会把这些信送到邮局去。但是,他还是断然拒绝。结果,没办法,我自己去了。
几天又过去了。巴特比的眼睛好些没有,我不知道。从表面看,我觉得有好转。而我问他是否如此,他不作回答。无论如何,他就是不抄写。最后,在我的追问下,他告诉我,他永远也不抄写了。
“什么!”我叫道,“我以为你的眼睛完全好了——比以前还好——你还是不抄写吗?”
“我再也不抄写了。”他答完便溜开了。
跟往常一样,他成了我事务所的摆设。更有甚者,他比从前更变本加厉了。我该怎么办?办公室的活儿他什么也不干,他凭什么留在这里呢?显然,他不仅像项链一样无用,而且是难以承受的负担,简直是掉在脖子上的磨盘石。然而,我还是为他遗憾。如果我说我为他担忧,我说的差不多是真话。如果他说出哪怕是一个亲戚或朋友的名字,我会马上写信,要求他们把这可怜虫带到某个方便的安身之地去。但他孤身一人,在世界上孑然一身,就像大西洋中央的一条沉船。最后,不管怎么说还是生意要紧。我尽可能得体地告诉巴特比,六天之内他必须无条件地离开办公室。我告诫他,在此期间,他得想法找别的住处。只要他采取搬走的第一个步骤,我也会提供协助。“你离开的时候,巴特比,”我告诉他,“我保证你不会空手离开。从现在算起六天内,记住。”
最后的期限到了,我悄悄朝屏风后看了看——嗨!巴特比还在那里。
我把大衣扣好,稳住了身体,慢慢朝他走去,碰了碰他的肩膀说:“时间到了,你必须离开这个地方。我为你遗憾。这是钱,但是你必须得走。”
“我不愿意。”他答道,依然背对着我。
“你必须。”
他默不作声。
我对此人的诚实向来是深信不疑的。他常常把我不经意掉在地上的六便士和一先令的硬币交还给我,要知道我对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向是很粗心的。所以,以下这件事就很正常了。
“巴特比,”我说,“我欠你十二元工钱,这是三十二元,多出的二十元是我送你的。——拿去好吗?”我把钞票递给他。
他一动不动。
“那我就放这儿了。”我把钱放在桌上,压在镇纸下。然后,我拿起帽子和手杖,走到门口时,我转头平静地说:“巴特比,把你的东西从办公室搬走后,请锁上门——因为大家都下班走了,只有你在——还要拜托你把钥匙放在擦脚垫下面,这样我明天才拿得到。到了新住处后,要是需要我帮助,别忘了写信告诉我。再见了,巴特比,后会有期。”
但是他没有回答一个字,就像废弃的寺庙的最后一根石柱一样,他无言地、孤零零地站在空荡荡的屋子中间。
我一路沉思着走回家里,我的虚荣心战胜了同情心。我以如此高明的手法摆脱了巴特比,我禁不住自鸣得意。我说这手法高明,任何客观公正的人也肯定有同感。整个过程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其绝对的不动声色。没有粗暴的恃强凌弱,没有丝毫的虚张声势,没有暴躁的恐吓威胁,没有气急败坏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也没有喝令巴特比收拾起他那要饭的行头快点滚蛋。我没有这样做。没有高声呵斥巴特比离开——这是低层次天才的手段——我首先设定了他必须离开的理由,在此设定的基础上构筑了我的说辞。我越思考这个过程,就越为此而陶醉。然而,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似乎虚荣给睡得烟消云散了。一个人最冷静、最智慧的时刻就在早晨醒来之时。我的手段看似睿智——可只是理论上如此。如何用实践来证明——这才是问题所在。假定巴特比会离开,这的确是个美妙的想法;但是,说到底,这只是我的假设,不是巴特比的假设。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是否假定他得离开我,而在于他到底是否愿意走。他才不管什么假设,得看他是否愿意。
早饭后,我朝城里走去,一路上思考着正反两方面的可能性。一时间,我觉得我的计划将以惨败告终,巴特比会照常活生生地待在我的办公室;转念一想,又觉得我一定会发现他的座椅空空如也。我就这样翻来覆去地想来想去。在百老汇和运河街的拐角处,我看见一群人激动地站在那里,正聊得热火朝天。
“我打赌他不会。”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不会走?——好!”我说,“把你的赌注拿出来。”
我下意识地把手伸进口袋去取自己的赌注,这时我想起来当天是选举日,我听到的话是有关某位市长候选人的成败,而和巴特比的事情无关。在我的心境里,我竟然以为整个百老汇都和我一样激动,都在跟我争论同样的问题。我走了过去,很庆幸街上的喧闹盖住了我一时的走神。
按照我的打算,我比平时早了一点儿来到办公室门口。我驻足听了一下,一切静静的。他一定是走了,门锁着。哈,我的计划终于奏效了,他绝对消失了。然而,我的喜悦心情也夹着几分忧伤,我差不多要为自己的辉煌胜利而遗憾了。我伸手到擦脚垫下去摸索巴特比留下的钥匙,这时,我的膝盖不巧碰到了门上的一块嵌板,发出类似敲门的声音,随即,从门内传来应答的声音——“还不行,我正忙着。”
是巴特比。
我惊呆了。一时间,我呆若木鸡,就像很久以前弗吉尼亚那个给雷劈死的人一样,当时是夏天万里无云的午后,他嘴里叼着烟斗,给雷劈死在自家温暖的窗口,他就那样靠着打开的窗口,直到有人碰了碰他,他才倒下。
“还没走啊!”我终于嘀咕了一声。但是,在这不可思议的抄写员莫名其妙的威势面前,我又一次屈服了。尽管我很恼怒,却没法摆脱这种威势。我慢慢走下楼梯,走上大街,一边围着街区转着,一边思考下一步如何应对这闻所未闻的困局。把他硬生生推出去,这我做不到;大骂一通把他赶走,这也不是个办法;叫警察来,这法子让人不舒服;然而,任他这个不死不活的人安享打败我的胜利,我也接受不了。怎么办呢?要是什么也做不了,这件事还会走到何种地步呢?对了,以前我既然可以向前看估计巴特比会走,现在我也可以向后看假定他已经走了。凭着这堂而皇之的假定,我可以快步走进办公室,装作根本看不见巴特比,径直朝他走去,当他是空气一样。这种手段可能会产生特别奇妙的、致命一击的效果。如果按此假定行事,巴特比不大可能承受得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个计划成功的可能相当不靠谱。我决定还是再次与他理论一番。
我表情沉静而严肃地走进办公室。“巴特比,”我对他说,“我极其不满意。我很痛苦,巴特比。我高估了你。我原以为你有君子风度,遇到任何棘手的问题,只要稍加暗示就足够了——总而言之,这是我的假设。然而,看来我是看错了。”指着前一天傍晚我留下的钱,我又不动声色地问,“这钱你为什么连碰都不碰呢?”
他没有回答。
“你到底要不要离开我?”我走到他身边,突然厉声问道。
“我不愿意离开你。”他答道,轻轻地强调了那个不字。
“你究竟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你付租金了吗?你为我交税了吗?这房子是你的吗?”
他没有回答。
“你可以继续抄写工作了吗?你的眼睛恢复了吗?你今天上午可以为我抄写一份短短的文件吗?你能帮忙校对几行字吗?你能移步去一趟邮局吗?一句话,你能做一点点事情,使你拒绝离开这座房子的理由不那么苍白吗?”
他默默地退回到他的隐居地。
此时,我既激动又愤怒,所以,觉得还是应该审慎为好,克制自己不要进一步激化矛盾。这里只有我和巴特比。我回想起倒霉的亚当斯以及更加倒霉的柯尔特的惨剧,当时也是就他们俩独自待在柯尔特的办公室。我回想到,当时可怜的柯尔特给亚当斯激怒了,于是鲁莽地任由自己的脾气膨胀到盛怒的程度,最后不自觉地干出了那件要命的事——对这件事到底有多后悔,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每当我思考这件事的时候,我常常想,如果当时争执发生在大街上,而不是在私人的房子里,事情的结局可能就不是那个样子了。当时的情景是,那是一座被温情的家具搞得俗里俗气的楼房里,两人独自待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内,又是在楼上——那是一间没有铺地毯的办公室,一定是积满灰尘,一副凄凉的样子——当时的情景肯定就是这个样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的情景把可怜的柯尔特逼到了绝望的境地。
但是,正当心里跳出了愤怒这个老魔鬼,企图诱使我对巴特比采取行动时,我揪住了魔鬼,把他扔了出去。我是如何做到的呢?啊哈!不过就是回忆起那神圣的戒律:“我赐给你们新的律条,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是啊,就是这戒律挽救了我。除却更高深的含义,仁爱往往就作为一条大智慧和谨慎的原则而起作用——这是仁爱之人的保障。人们犯谋杀之罪,或为嫉妒,或为愤怒,或为仇恨,或为自私,或为思想上的傲慢,但我从未听说有人因为宅心仁厚之故而犯谋杀这种大罪。那么,在没有更合理的动机的情况下,纯粹的自我利益可以促使所有的人仁慈而慷慨,尤其是对于脾气暴躁的人。总而言之,在当时,我以仁爱之心仔细分析抄写员的行为,以此尽力压制对他的愤怒。可怜的人啊,可怜的人啊!我想,他并没有恶意;再说,他经历过艰难困苦,理应得到宽容。
我立即投入工作,以此来宽慰我沮丧的心情。我尽力想象,在上午,在巴特比心情好的时候,他会主动从他隐居的角落走出来,朝门口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去。但是,他没有。中午十二点半了,火鸡脸上开始灼热发光,打翻墨水瓶,照常吵吵嚷嚷;钳子消停了,变得安安静静、彬彬有礼;小姜饼嘎吱嘎吱地啃着中午的苹果;巴特比依然站在窗前,面对那道死墙,陷入沉思。难道这就是现实?难道我应该接受?那天下午,我没有对他说一个字就离开了办公室。
几天过去了,这几天闲暇的时候,我翻了翻《爱德华兹论意志》和《普莱斯利论必然性》。以当时的心境,看这些书有益身心。慢慢地,我开始相信,抄写员带给我的这些麻烦完全是命中注定的,巴特比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为了某种神秘的目的安插到我身边,而这样的目的是我等凡人所无法理解的。唉,巴特比,就待在那屏风后吧,我想,我再也不折磨你了;你就像那些旧椅子一样无害,那样安安静静;你来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如此浅薄。现在我知道了,我感觉到了,我深刻了解到了命中注定的生活目的。我知足了。别人也许有更高的追求,而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巴特比,就是给你提供一间办公室,你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吧。
如果不是来我办公室造访的同行朋友多嘴多舌,无端地对我说的那些毫无同情心的话,我相信,这种智慧而平静的心境本来会一直保持下去。然而往往很无奈的是,有心胸狭隘的人在你身边饶舌,哪怕是最慷慨的人那最坚定的决心最终也会消磨殆尽的。然而,回想当时的情况,来我办公室的人,看到格格不入的巴特比那古怪的画面,感到吃惊,忍不住说几句有关巴特比的怪话,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有时,我不在的时候来我办公室谈业务的律师,看到那个抄写员,自然会仔细向他打听我的去向;巴特比对他的闲聊充耳不闻,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立在屋子的中间。于是,静静地观察他一会儿之后,律师只好离开,一无所获。
还有,证言录取会正在进行的时候,屋子里坐满了律师和证人,一切都进行得很快;如果在场的一位法律人士(律师)忙得不可开交,看见巴特比无所事事,就会请他去一趟他的(那位法律人士的)办公室取些文件。这时,巴特比会平静地拒绝,继续闲着。这时,那位律师便会瞪大了眼睛朝我看看。我又能说什么呢?最后,我终于知道了,在我的职业熟人圈中,大家都在悄悄传来传去,说我在办公室里收留了一个怪物。这让我很是烦恼。每当我想到他有可能寿命很长,继续占领我的办公室,无视我的权威,让我的客人难堪,伤害我的职业声誉,给我的办公室蒙上阴影,就靠他自己那点积蓄一直活下去(他肯定每天只花五分钱),最后我死了他还活着,于是便以一直住在办公室的名义夺去我的办公室。所有这些不祥的预感没完没了地涌上心头,而我的朋友们又不断地在我耳边无情地议论我办公室这个幽灵,到最后我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决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一劳永逸地摆脱这个不堪忍受的梦魇。
然而,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进一步更严厉的行动之前,我最初只是向巴特比指出要他永远离开的理由。我以平静而严肃的口吻向他建议,希望他认真而深入(全面)地考虑这个问题。但是,经过三天的思考,他通知我说,他依然坚持原来的决定。简言之,他仍然愿意住在我这里。
我怎么办?我心里想,毅然扣上了外套的所有纽扣。我怎么办?我该怎么做?凭我的良心,我到底应该如何处置这个人,这个鬼?我必须摆脱他,他必须走。但是该怎样做呢?你不能把他推出去呀,这个可怜、苍白、软弱的人——你总不能把这样一个无助的人推出门外吧?你总不能如此残忍,如此不顾体面吧?不行,我不愿意,我做不到。我宁可让他住在这里,一直到死,然后把他的尸骨砌在墙里。你还能怎么做?好言相劝,他不为所动;拿钱买他,他把钱原封不动地留在桌上的镇纸下。说到底,他显然就是跟定你了。
看来,非采取严厉的、不寻常的措施了。什么!你肯定不是想叫警察来,揪住他的衣领,把这个无辜的可怜虫扔进大牢吧?你凭什么这样做呢?——他是流浪汉吗?什么!他拒绝离开,难道就是流浪汉,就是四处漂泊的人吗?正是因为他不愿流浪,你才企图把他当成流浪汉。这太荒唐了。他没有可靠的谋生手段,我终于找到留下他的理由了。我又错了,毋庸置疑,他自己养活自己,这是无可辩驳的证据,任何人都可以证明他具有谋生的手段。还是不要这样想来想去吧。既然他不愿离开我,那我就必须离开他。我要换个办公室;我要搬个地方;我要敬告他,如果发现他出现在我的新地方,我就要以闯入之罪名控告他。
按照这个计划,第二天,我通知他:“我觉得办公室离市政厅太远,空气也不好。总之,我打算下周搬办公室,也不再需要劳驾你了。现在我给你说这些,是让你另找地方。”
他没有回答,我也没再说话。
到了预定那天,我请了车和搬运工来到我的办公室,因为家具不多,东西几个小时就搬好了。这期间,抄写员还是站在屏风后面,按我的吩咐,这屏风最后才搬。屏风撤了,像巨大的对开书一样折叠起来,这一来,他一动不动地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我站在门口看了他一下,此时此刻,内心有某种东西在责备我。
我又走了进去,手插在衣兜里,心却提在嗓子眼儿里。
“再见了,巴特比。我走了——再见,上帝保佑你。这个你拿着。”我往他手里塞了点东西,但东西掉在地上,然后——说来也怪——我一直想赶走这个人,分手时又难分难舍。
在新的地方安顿下来后,有一两天,我一直把门锁上,一听到走廊上有脚步声就心惊肉跳,仔细听清来人是谁后才掏钥匙。但是,我多虑了,巴特比没来找我。
我以为一切都解决了,不料一个神色慌张的陌生人找到了我,问我是否最近在华尔街x号住过。
不祥的预感纷纷涌上心头,我说是的。
“那么先生,”来人是个律师,他说,“你留了一个人在那里,你要对此负责。他拒绝任何抄写工作,他拒绝做任何事,他说他不愿意,他拒绝离开办公室。”
“对不起,先生,”我说,虽然故作镇静,但心惊肉跳,“不过,说真的,你要我负责的那个人和我没关系——他和我非亲非故,也不是我的学徒。”
“那麻烦你告诉我,他是谁?”
“我确实无法告诉你。我对他一无所知。以前我雇他做我的抄写员,但他有一段时间没给我办事了。”
“那就让我来处置他吧。——早安,先生。”
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听到任何消息。虽然我常常有一种悲悯的冲动,想去那里看看可怜的巴特比,但一种说不清的紧张又打消了我的念头。
又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听到他的消息,到这时我想,他的事终于了结了。但就在第二天,我发现好几个非常激动的人守在我的门口。
“就是他——他来了。”最前头那个人喊道,我认出他就是以前单独来找过我的律师。
“你必须把他带走,先生,马上,”一个魁梧的人一边向我走来一边高喊道,我知道他是华尔街x号的房东,“这些先生是我的租户,他们再也受不了了。b先生——”他指着那位律师,“把那人赶出了办公室,他现在在整个大楼里游来荡去,白天坐在楼梯的扶手上,晚上就睡在大门口。每个人都很烦,租户纷纷退租,人们担心会发生骚乱。你得采取行动,不得拖延。”
这连珠炮似的责问吓得我惊慌失措,连连后退,巴不得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我徒劳地解释说我和他们一样,和巴特比没关系。一点儿用也没有。——他们知道,我是最后一个和他打过交道的人,他们坚持要把这烂账算在我头上。由于担心在报纸上曝光(在场的有个人暗暗威胁过),我仔细地掂量了一番,最后说,如果那位律师让我(在他的办公室)私下和巴特比谈一谈,当天下午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们解除那个大麻烦。
上了楼,回到那个让我头疼的地方,巴特比安安静静地坐在楼梯平台的扶手上。
“你在这里做什么啊,巴特比?”我问。
“坐在扶手上。”他温顺地答道。
我示意他进律师的办公室,他跟我去了。
“巴特比,”我说,“你从办公室辞退了之后,还坚持待在大门口不走,你给我造成了大麻烦,你知道吗?”
没有回答。
“现在别无选择。要么你自己选,要么别人迫使你选。你愿意做点什么事呢?你还愿意为别人做抄写工作吗?”
“不,我不愿意做任何改变。”
“你愿意在干杂店做店员吗?”
“那地方太拘束了。不行,我不要当店员;不过,我不是个挑剔的人。”
“太拘束了,”我叫道,“那你为什么一直把自己封闭起来呢?”
“我不愿意当店员。”他又说了一遍,看样子想马上结束这件小事。
“去酒吧当招待如何?那活儿不伤眼睛。”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活儿;不过,我说过了,我不是个挑剔的人。”
他异乎寻常地话多了些,为此我大受鼓舞。我继续发动进攻。
“那么,全国各地走走,替商人们收收账,你愿意吗?这对你的健康也好。”
“不行,我愿意干点别的。”
“那么,到欧洲去当陪伴,和年轻绅士聊天解闷——这适合你吗?”
“一点儿不适合。我觉得那种事情不稳定。我好静。不过我这人不挑剔。”
“那就好你的静吧。”我大喊道,完全没了耐心,和他打了这么久交道,虽然恼怒不堪,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大发脾气,“如果你晚上之前不离开这座大楼,我就要——一定要,我,我,我就自己离开这座大楼!”最后这句话实在荒唐,因为我实在不知要用什么样的威胁才能吓住他,使这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听话。进一步的努力是没指望了,我拔腿离开了他,这时,我突然想到最后一招——这一招我以前也不是完全没想过的。
“巴特比,”在这种令人恼火的情况下,我以尽可能最温和的语气对他说,“你跟我回家——不是我的办公室——就住在那里,等我们有空时再来考虑对你方便的安排,好不好?走吧,我们现在就走,马上。”
“不行。目前我不愿意做任何改变。”
我什么也没有回答,而是拔腿就跑,起步之突然,速度之快,成功地躲开了路上所有的人。我冲出大楼,沿华尔街朝百老汇大街跑去,跳上第一辆公共马车,很快就甩掉了追赶的人们。一旦镇静下来,我清楚地觉得,能做的,我都做了,无论是房东和他的租户们要求我做的,还是凭我自己为巴特比着想、保护他、使他免于粗暴迫害的愿望和责任心,我都仁至义尽了。现在,我要尽力放松下来,不再烦恼;虽然事情做得不尽如人意,但我做这些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由于我非常害怕那怒火冲天的房东和他那些怒不可遏的租户又找到我,我把业务交给钳子,驾上我的四轮马车,在城边和郊外转来转去;远至泽西城、霍博肯,甚至逃到了曼哈顿维尔和阿斯托里亚。实际上,那几天我几乎就住在马车上。
我又回到办公室,天哪,桌上放着房东的一张纸条。我双手颤抖着打开便条。房东通知我,他已报了警,把巴特比作为流浪汉关进了纽约市托姆斯监狱。还有,鉴于我比其他人都更了解他,所以房东希望我去一趟那个地方,把事情说说清楚。得知这些消息我心情颇为矛盾。起先,我很愤怒,最后又差不多认可了他的做法。房东精力充沛、办事果断,他采取了我做不了决断的措施;在那样的情况下,虽然是下策,似乎也是唯一的措施。
我事后得知,警察告知那可怜的抄写员必须带他去托姆斯监狱的时候,他一点儿也没有反抗,默默顺从了,照旧那副文弱、木讷的样子。
有些好心的、好奇的路人也跟着去了,前头是一个警察挽着巴特比的胳膊,队伍穿过正午时分喧闹、炎热而欢乐的大街。
收到便条的当天我就去了托姆斯监狱,确切地说是市法院。找到了当事的警官,我讲了我造访的目的,得知我说的那个人确实关在里面。然后,我向该警官保证巴特比虽然有难以解释的怪癖,但他是个绝对诚实的人,而且很值得同情。我把我所知道的都讲了,最后我建议监禁他的环境尽可能宽松些,直到找到更温和的安置他的办法——其实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不管怎么说,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那么救济院就必须收留他。然后我请求见他一面。
由于巴特比受到的指控很轻微,而且他的表现很安静无害,所以他们允许他在监狱里自由走动,特别是在那块围起来的、有草坪的院子里。我在那里见到了他,他孤零零地站在静悄悄的院子里,脸朝高墙,而在院子四周牢房窗子上一道道狭缝后面,我觉得一双双杀人犯和盗贼的眼睛在窥视着他。
“巴特比!”
“我认识你,”他说,没有转过身来,“我对你无话可说。”
“不是我把你送到这里来的,巴特比,”我说,听到他怀疑的语气,我很痛心,“对你来说,这也不算是个太坏的地方。待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你瞧,这里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糕。这不,有天空,也有青草。”
“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答道,然后就再也不说话了,我只好走了。
我回到走廊时,一个系着围裙、膀粗腰圆、一身肥肉的人和我搭讪,他大拇指往肩后一戳对我说道:“那是你朋友?”
“是的。”
“他想要饿死?如果他想,就让他吃监狱的伙食好了,就这么简单。”
“你是谁?”我问,这样一个地方碰到这个说话这么随便的人,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我是办伙食的。有些先生们在这里有朋友,会雇我给他们弄些好吃的。”
“是这样吗?”我问看守。
他说是的。
我塞了几个银币在送饭的(他们都这样叫他)手里。“那好吧,”我说,“请你特别关照我这位朋友,给他弄你搞得到的最好的饭菜。你还要尽可能对他礼貌。”
“介绍我认识一下这位朋友,好吗?”送饭的说道,他看着我,那表情似乎要表明他急不可耐地要利用这机会表现自己的教养。
心想这对抄写员有好处,我便同意了;问了送饭的人的姓名后,领他走到巴特比身边。
“巴特比,这是一位朋友。你会发现他很有用的。”
“是仆人,先生,是仆人,”送饭的人说道,系着围裙的身子低低地躬下去,行了个礼,“希望您发现这地方不错,先生——地方宽宽敞敞——屋子里凉凉爽爽,先生——希望您在这里住上一阵子——尽量过得舒舒服服。今天午饭您想用什么?”
“我今天不愿意吃饭,”巴特比说,转过头去,“吃饭对我无益,我不习惯吃饭。”说完之后,慢慢走到院子的另一头,一动不动地面对高墙。
“怎么会这样?”送饭的人一脸震惊地瞪着我,“他很怪,是不是啊?”
“我觉得他有点儿错乱。”我悲伤地说。
“错乱?是精神错乱吗?唉,照我看呐,我觉得您这个朋友是在装绅士派头;这种人老是秀秀气气、彬彬有礼的样子,他们这是在装绅士派头。我没法儿不同情他们——没法儿不啊,先生。您知道门罗·爱德华兹的事吗?”他眉飞色舞地说。停顿片刻之后,他怜惜地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叹了口气说:“他得了痨病死在辛辛监狱啊。这么说你不认识门罗啊?”
“不认识,我从来不和骗子打交道。不过,我不能在此久留。照看好那边那位朋友。你不会吃亏的。我还会找你。”
几天以后,我再次获准去托姆斯探监,穿过走廊去找巴特比,但是没有找到他。
“刚才我还看见他从牢房里走出来,”看守说,“他大概去院子溜达去了。”
于是我朝那里走去。
“您在找那个不说话的人吧?”另一个路过的看守问我,“他躺在那边——在院子那边睡着了。我看他躺下还不到二十分钟吧。”
院子里一片沉寂。一般犯人是不能来这儿的。四周的高墙,厚得惊人,把任何声音都挡在外面。埃及建筑那种厚重阴森地压在我心头。但我脚下却长出柔嫩、自由的青草。在不朽的金字塔的中心,鸟儿丢下的草籽,似乎凭着某种神奇的魔力,从石缝中探出头来。
我看着巴特比,他蜷缩在墙根下,姿态很奇怪,膝盖向上蜷曲,侧着身子,头抵着冰冷的石头。没有一丝声音。我停下脚步,又走到他身边,俯下身,看见他迷茫的眼睛睁开着,要不他像是沉沉地睡着了。有种东西促使我摸一下他。我摸了摸他的手,一阵寒战流进我的胳膊,穿过背脊传到脚下。
此时,送饭人那张圆脸伸到我的面前:“他的午饭准备好了。他今天还是不吃吗?难道他不吃饭也能活着?”
“不吃饭也活着。”我说,闭上双眼。
“啊!——他睡着了,是不是?”
“国王和律师也一样的。”我低语道。
******
巴特比的历史,似乎没有必要继续讲下去了。读者自会想象得到可怜的巴特比的葬礼有多么简陋。在我告别读者之前,我想说,如果这篇小小的故事引起了读者足够的兴趣、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巴特比是谁、在鄙人认识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只能回答,尽管我同样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也完全没有得到满足。
然而,此时我不知道是否应该透露一点点传闻,那是在抄写员去世几个月之后我听说的。我不能肯定这传闻的根据,也不能断定该传闻有几分属实。这份语焉不详的传闻尽管很惨,但对我来说多多少少还有一点儿说不清楚的启发意义,对其他人也可能有同样的意义,所以我愿意简单地提一下。
该传闻是这样的:巴特比在华盛顿死信办公室当过小职员,后来突然因人事调整而去职。我想到这个传闻的时候,我不能够充分表达我的心被攥住的那种感觉。死信!难道听起来不像死人吗?
想想吧,一个生来就不幸、脆弱绝望的人,没完没了地处理死信,分拣死信以待焚烧,还有什么职业更能激化这种绝望的感觉呢?
一车一车的死信每年焚烧一次。从折叠的信纸中,那位苍白的职员有时会捡到一枚戒指——本来该戴这枚戒指的手指此时也许已经在坟墓中腐朽;有时是救急的银行支票——要救的人此时不吃饭也不饥饿;有时是一份赦免书,而被赦免之人此时已经绝望地死去;有时是一份希望,而此时那收件人已经死于绝望;有时是解人于燃眉之急的好消息,而此时收件人已死于求助无门的困苦。这些信件本来是生命的信使,却奔向死亡。
唉,巴特比!唉,人生!
衡平法院,又称“大法官法院”,英国15世纪正式确立的与普通法院平行的法院。衡平法院不实行陪审制,由大法官独自审理。——译注
盖乌斯·马略(gaiusmarius,前157—前86),古罗马著名的军事统帅和政治家。他在战败于日尔曼人的危难之时当选执政官,进行军事改革,实行募兵制。——编注
约翰·c.柯尔特(johncaldwellcolt),美国皮货商、簿记员、教师。1842年被控因债务纠纷谋杀塞缪尔·亚当斯。柯尔特用斧子杀死了塞缪尔,声称是出于自卫,但事后处置了尸体以掩盖其罪行。1842年柯尔特被判绞刑,但在行刑的当天早晨自杀。——译注
门罗·爱德华兹(monroeedwards,1808—1847),美国奴隶贩子、骗子。1842年因伪造棉花经纪人信件、诈骗银行钱款被判刑10年,1847年死于狱中。——译注
作者“赫尔曼·麦尔维尔”的其他小说
《白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