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脱逃

王子与贫儿 马克·吐温 第2页,共2页

“站住,站住,好先生——请你稍等一等——法官!嗐,朋友,他对于开玩笑也不会表同情,就像一个死尸一样——回来吧,我们再商量商量。老天爷!我好像是很倒霉——只不过是为了无心地随随便便打趣了一下。我是个有家的人;有老婆孩子——好心的老爷,您听我讲讲道理嘛;您叫我怎么办?”

“只要你装瞎装哑装麻痹,要装到从一数到十万那么久——慢慢地数,”亨顿说;看他的表情,好像是他只要求这个人帮个近情近理的忙,而且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似的。

“这可把我毁了!”警官绝望地说。“啊,请你讲讲道理吧,好先生;请你从各方面把这件事情看清楚,你看这是多么小的一个玩笑——这清清楚楚地分明是开玩笑的呀。即令不是开玩笑的话,那也不过是个很小的过错,大不了也只能惹出一点小小的责罚,不过是让法官骂几句,警告警告罢了。”

亨顿一本正经地回答他,那严肃的语气使他周围的空气都发冷了:

“你这个玩笑在法律上有个名词——你知道那叫什么吗?”

“我不知道!也许是我的知识太差。我从来没有梦想到这还有个名称——啊,天哪,我还以为这是独出心裁的哩。”

“的确是有个名称。这在法律上叫做‘乘人之危,诈欺取财’。”

“哎呀,我的天哪!”

“那是犯死罪的!”

“老天保佑我,我犯罪了!”

“你趁着别人出了毛病,乘人之危,任意摆布,强夺了价值十三个半先令以上的财物,只给了很少一点钱;这在法律上看起来,叫做实际的受贿罪、隐匿罪、渎职罪、严重的贪赃枉法罪——治这种罪的刑罚是绞死,不得赎身,不得减刑,不得援用优待牧师的恩典。”

“搀着我吧,扶着我吧,好心的先生,我的腿站不住了!请你发发慈悲——饶了我这个死罪吧,我转过背去,出什么事我都装看不见。”

“好!你这才叫做聪明,有脑筋。你把猪也归还原主吧。”

“我还她,我还她,一定还——以后再也不动手了,哪怕是天上掉下来的,大天使送给我的,我也不敢要了。走吧——我为了你而瞎眼了——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就说你闯进来从我手里强迫把犯人抢走了。那扇门是很不结实、很破旧的——等到半夜过后天还不亮的时候,我就自己去把它敲破。”

“就这么办吧,好人,决不会出什么毛病的;法官对这个可怜的孩子很慈善,不会因为他逃掉了而掉眼泪,也不会把看牢的打断骨头,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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