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圈内的特别娱乐,一般大众阶层的人是没机会了解的。”
“偶尔呢,”姑娘见他轻鞠一躬表示承认错误,就继续说下去,“我也不免会想象,如果我一定要爱上谁,那应该是个来自下层的人吧。他应该是一个努力工作的人,而不是好吃懒做的纨绔子弟。可毫无疑问,我的出身和财富需要门当户对,我的个人喜好在它面前微不足道。就在这两天,我还被两个追求者纠缠着呢。一位是个有日耳曼封邑的大公。我猜他肯定有个妻子,或者曾经有过妻子,藏在某处,被他的酗酒无度和残酷无情弄得发狂失常。另外一位是个英格兰侯爵,冷漠高傲,唯利是图。相比之下,我还不如将就大公的恶行。哎呀,我跟你讲这些干吗,派肯斯塔克先生?”
“是帕肯斯塔克。”年轻人轻轻呼出一口气,“的确,您肯定想象不出我对您的这分信任是多么受宠若惊。”
姑娘恬静淡然地注视着他,对于彼此的身份差别来说恰如其分。
“你是做哪一行的,帕肯……斯塔克先生?”她问。
“我的职业不值一提。但我希望能在世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您先前说可以爱上一个地位低下的男人,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但我说的是‘有可能’。毕竟还有大公和侯爵等着我呢,你知道。对,如果遇到我真心喜爱的男人,无论他做什么工作都我都不会嫌弃。”
“我在餐厅工作。”帕肯斯塔克坦白。
姑娘不易察觉地往回缩了一下。
“不会是当侍者吧?”她带着一丝恳切问,“劳动是高尚的,可服侍别人,你知道吧……男仆什么的……”
“我不是侍者。我是收银的,就在……”就在公园对面,他俩面朝着的那条街上,一块华丽的电光招牌上头写着大大的“餐厅”二字——“就在您能看到的那间餐厅做收银员。”
姑娘低头看了一眼她左手腕上那只设计繁复的小巧手表,匆忙站起身来。她把书往腰上挂着的一只闪亮的手提袋里塞,可书太大了,塞起来很费劲。
“你怎么没去上班呢?”她问。
“我上晚班,”年轻人答道,“离我工作还有一小时呢。我还会再见到您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但我可能不会再一时兴起跑来这里了。我得快点儿走了,一会儿还有个饭局,还要到剧院包厢看戏……而且,唉!又是那老一出。你来的时候应该也注意到公园北边角落那儿停着的车子了吧?那辆白色车身……”
“和红色轮子的?”年轻人抢先一步问,两道眉毛拧在了一块儿。
“对。我就是坐那辆车来的。皮耶尔就在那儿等着我。他还以为我是去广场那头的百货商场购物呢。你瞧我的人生多可悲,居然沦落到要对自己的司机撒谎。晚安。”
“可天色已经暗了,”帕肯斯塔克先生着急地说,“而且公园里尽是些粗人,我能不能送送您……”
“如果你对我哪怕有一丝尊重,”姑娘坚决地说,“就请你在我走后十分钟之内都不要离开这张长椅。我并不是苛责你,但你也许该知道,汽车上一般都会有主人的家族纹章。再次晚安了。”
她迅捷而端庄地走进了薄暮之中。年轻人目送着她优雅的身段,看着她走到公园旁边的人行道上,转个弯,沿着人行道走向汽车停泊的那个角落。这时,他把姑娘的嘱咐抛到一边,毫不犹豫地行动起来,他埋低身子轻巧地穿过公园的树丛和灌木林,始终跟她的路线保持平行,将她牢牢锁定在视线之内。
只见她走到那个角落,扭头看了一眼那辆车,然后径直走过它,继续冲着街对面走去。年轻人隐蔽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后头,双眼紧紧追踪着她的动向。她走到公园对面那条街的人行道上,进了那间招牌炫目的餐厅。这里被漆成了全白,透过玻璃门面,店里发生的一切都一览无余,里头的人则在众目睽睽之下享用便宜餐食。姑娘穿过餐厅,走进后头的某个里间,不一会儿又出来了,只是摘掉了帽子和面纱。
收银员的柜台靠近大门。一个红发女孩从高脚凳上爬下来,边爬边意味深长地瞅着墙上的挂钟,灰裙子姑娘接替了她的位子。
年轻人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踱回人行道去。在街角,他的脚碰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瞧,一本躺在路当中的平装书被他一脚踢中,正往草地边上滑。根据它色彩鲜艳的封面,他认出来这就是那个姑娘一直看的那一本。他漫不经心地捡起书,看清了书名——《新天方夜谭》,作者名为史蒂文森。他把它扔回草地,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分钟。之后年轻人气定神闲地坐进那辆汽车,身体往后一倒,靠在座垫上,对司机说了声:
“去俱乐部,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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