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签师

西夏旅馆 骆以军 第1页,共2页

第三十七签李靖归山

诗曰:

欲待身安动泰时,风中灯烛不相宜。

不如收拾深堂坐,庶免光摇静处明。

再抽。

第二签苏秦不第

诗曰:

鲸鱼未变守江河,不可升腾更望高。

异日峥嵘身变化,许君一跃跳龙门。

不服气。再抽。

第一百六十签薛刚踢死太子惊崩圣驾

诗曰:

月出光辉本清吉,浮云总是蔽阴色。

户内用心再作福,当官分理便有益。

再抽。

第一百十六签李世民游地府

诗曰:

不须作福不须求,用尽心机总未休。

阳世不知阴世事,法官如炉不自由。

他叹口气。终于对虚空中那一团控制这几率随机数的意志俯首低头。一问再问三问四问,口气愈来愈坏,后来竟像是那个守签守着上万人世命运预言的神灵在发牢骚了。阳世不知阴世事。莫再问了。一句谜底,你不懂吗?

时候未到。

图尼克二号说他的父亲后来变成一间小庙里的解签师。雷雨师一百签。六十甲子签。观音一百签。观音廿四签。观音廿八签。东京浅草观音寺一百签。有一次他去那日光灯管下缭绕着一捆一捆白烟的签柜小间找他父亲,听到他父亲正在对着一位妇人描述着签诗的神妙:

“msn听过吗?这就是阮和天上神明的msn啦,天上观音有上千万个童子做伊的分身,他们用天眼看着我们一世人分分秒秒的运势,那就像现在的少年郎归工盯着计算机屏幕同款。汝想看唛,每天有这么多的香客在对他们祈祷,他们那么虔诚地摇着签筒,哗啦哗啦,哗啦哗啦,上百支签吔。一分一秒拢不能出错,就是要掉出对的那一支,搁还不是那个人那一生的命,是彼时彼刻伊心内悬挂在意的事:爱情成不成?姻缘有还是无?阮叨媳妇会不会有身孕?痼疾会不会好?汝想嘛,那若是一台计算机,该有几千几百万条线路?一点嘛差错都袜当出……”

胡说八道。他在说的是德勒兹吗?就像每个清晨在庙埕青苔砖上胡比乱舞一种自创的“蛤蟆拳”,居然有一群老头信以为真,跟在后头学那可能第二十招以后连他父亲自己也记不牢形势而得即兴乱编的“蟾蜍吞月”、“癩蛤蟆想吃天鹅肉”……

图尼克二号说:也许最后总要变成这样用家族遗传或命运诅咒的方式讲故事,百年孤寂,一系列变奏的基因组曲,像一条神秘河流,被某颗崩石或雷击之木断阻了河道,他祖父,他父亲,还有他,便把他们生命里那种丰沛野性的河流,逆势攀上,或渗成水洼,或展开成微血管网络的小细流,蜿蜒在根本不能走水的泥滩上。他们的前半生总是称头风光,突然就偏离了生命的河道,在人们的眼前消失。你以为他们从此就挂了,他们却有办法混迹在这个社会的底层,以他们神秘主义的才华,以一种天生流浪汉的惫懒气质,完全变成另一种人……

他父亲在上半生,是中部地区所有中小学里福利社卖的文具的大盘商,他在巴黎读书的时候,有一天接到电话,他父亲被朋友倒了四千多万,连夜“跑路”躲到台东。

他说他回台湾那年,曾回去那幢荒弃了两年被查封的空屋。所有的灯管灯泡都烧掉了,可以想见他父亲仓皇离家时,是在怎样的一种复杂心境下把全部的灯都点亮着。

他在那满地碎玻璃的空屋里待了一整下午,不可思议地看着地板水洼上浮着一层色彩斑斓的油膜,以及在那其中上百只欢欣扭动身躯的孑孓。离开时他带走他爷爷房间两件物事充当纪念品:一只相当沉手的桧木文书柜,还有一只现在可算是古董的,旅行用的闹钟。

图尼克二号说:我爷爷晚年几乎是疯了。他会把任何他盘踞的空间变成一个,让闯入者以为自己置身于一“多重影分身幻术”的超现实界面。他曾在我家浴缸里养了上百只乌龟。我少年时光对黑夜的恐惧竟是那静中尖锐清晰的,那上百只冷血怪物挪身时用它们的硬壳互相敲碰的喀喀声响……

那种当年在嘉义南门圆环卖的,一只两三百块的德国制闹钟也是,他的房里叠了上百个,亮黄色镶面、粗黑体数字,合起是一个盒子的冰冷机械,他爷爷是活在一幅达利的画里吗?当那些发条全旋紧的时候?

他拿走的那一只钟跟了他几年(对了,当时那空屋的那房间只剩下那一只了),从他拿回住处时便发现是坏的。

直到一两个月前,那时他已从嘉义搬到高雄,有一天早晨他逛到一处清晨跳蚤市场,在一间小店看到一个清癯枯痩、戴着一只独眼精密放大镜、长得像卡卡西老师的钟表修理师傅,他心念一动,第二天清晨拿着那只怪钟去原处找,那师傅拨了—下簧心,说一个礼拜后来拿,三百块。

那一天他七点半便在那些堆着烂皮箱烂木头茶几旧唱片老人呢帽老花眼镜的跳蚤市场里踅绕,他的心里浮躁不已,等到九点,几乎所有的摊子的货都铺开了,那间钟表铺才打开。

那个卡卡西一脸茫然,听他描述着那只钟的形貌细节,在一个皮袋里捞翻许久,才找出那只他爷爷的钟(许多个其中的一个)。

回到家,他把钟放在桌上,发条上满,那钟非常有力,像一颗心脏扑通扑通地响着。

两个小时后,他母亲打电话来,说:“阿公死了。”

原来我疯了。图尼克二号说,后来他多次在生命的某一时刻,感觉自己漂浮离开原来的地表、原来正在进行的时间,无比清晰地看见事情的全貌,像苍蝇的复眼,他以为他丧失记忆,其实是另一个他站在一个可以理解未来的穹顶俯瞰位置,迷惘中弄散了事物的顺序。譬如说,他高三时曾有近一年的时间得了忧郁症,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在那一年内所有发生的事、平行视角所有遭遇的人。他常陷入迷迷糊糊的昏睡中,直到有一天,他在阁楼上午睡,睡得满身大汗。那次他做了个梦,梦中是他父亲骑着野狼机车,载着犹是少年的他,在嘉义市区的马路上疾驶,梦中烈日曝晒,他正奇怪在这强光中为何看不见任何——包括路边芒果树椰子树,还有他和父亲和机车——的影子,突然机车经过一间他们嘉义的城隍庙,那庙门朝着马路大幵,他在机车后座搂着他父亲的腰,突然就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梦里他这么想:原来我已经死了。抱着他父亲身体随着机车避震器一颠一荡的这个少年身体,根本是具死尸。

后来他就醒了过来。那之后他的忧郁症便莫名其妙地好了。

图尼克说,就像那部日本漫画:《jojo冒险野郎》。里头的黑道老大迪普罗,他的替身使者克里姆王,那无人能对抗无人能打败的替身能力是可预测眼前空间人事物的未来动线,他可以在时间沼泽蛙跳至未来的某一时点,中间过程一律省略。这种可以削去时间,让众人如蜡像静置而不觉的能力,在那时间之外的空间,只有他的克里姆王可以在其中自由游走,像一幢空旷孤寂的殿堂。

他说他在这套漫画中看见,老大口中说出这样援引《圣经》的装腔作势的句子: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我们都是命运选择出来的士兵。”

那样的话语,像他爷爷在他身旁打着呼噜,空气里弥漫着老人特有之青草茶或痱子粉香味,突然有人自嗡嗡轰轰众人颠倒迷离浑然不觉的上空,一字一句清晰地在他耳边宣告。

图尼克二号说:这个故事该从我爷爷的叛教开始说起。

图尼克二号说:我爷爷本是“红卐字会”的信徒,我小时候最早学会写的六个字,便是临摹他桌上一本《太乙北极真经》的封皮。这是道教的一支,我们那个乡大部分的老人都是拜这个“一玄真宗三元始纪至圣先天老祖”,他们最爱传颂的一件神迹,便是一九二三年,老祖忽然降乩要各地红卐字会屯买大批白米、衣物、医药,要他们装船运往日本。大家莫名其妙,也只得遵旨奉行,等这批货船到达日本后,几乎同时,东京发生了史上伤亡最惨重的大地震,死伤遍野。于是这个“预知死亡纪事”的神通,自然震动中外媒体,让许多日本人也加入了红卐字会咯……

大约在他小学毕业那年,他爷爷郁愤自己在“红卐字会”的位置始终爬不上,升不高,也许是和会中老辈起了冲突,一怒改信了几条街外的“真耶稣教会”。据说这个教会是当年洪秀全一手创立之“拜上帝教”的嫡系,太平天国亡覆之后,这个教会避迁至台湾、南洋。当他爷爷一入教后,当天就把他妈在透天厝顶楼供奉的关公雕像丢掉,并以一种法西斯式的纯洁热情强迫全家人和家中佣人一起入教。

图尼克二号说,他出生那年他奶奶中风一直在床上躺到他十七岁那年死去,葬礼当然是用基督教仪式,但他常迷惑,他奶奶的灵魂究竟会走去基督教的天国?或是道教的天界?那是一个极爱搞“圣灵降临”的团体,他小时候被他爷爷牵去教会,里头的人全互相称呼兄弟啊姊妹啊,众人入座后,牧师便开始起乩,然后一屋子的人便像集体嗑药一样陷入一种上百人的歇斯底里。牧师在坛上用台语讲道,底下有一个人用国语应答。

他爷爷总会像个虔敬的学生,从口袋掏出一本很小的笔记本,戴上老花眼镜,用极小的字在上头写着:“民国几年几月几号”、“圣经第几章几节”,他想伸过头去看看写些什么,却发现他几乎总在写完这两行小字后,便关掉电源头垂下开始打盹。这时会有人轮流上去台前证道,轮到我爷爷时,他会像之前这段打瞌睡的时光完全不存在一般,精神奕奕地上台,说了一堆什么我阿嬷从信教后,病全好了可以下床行走的神秘证道词。

只有我知道:他全在说谎。

之后便是牧师带领大家祈祷。我爷爷这时电源会完全打开,跟着周遭人一起发出哇啦哇啦的大喊。他们既像哭嚎,又像坏掉的发条玩偶。那就是“圣灵降临”的时刻喽。我那么小的时候,便会在一旁偷看着我爷爷,心里充满恐惧和愤怒。我知道他没有。他没有圣灵降临。我知道他在假装。

主要是,在那场仪式里,图尼克二号说,我爷爷的葬礼,我无法清楚描述仪式的每一处细节,像高转速播放的影片:加长型的凯迪拉克运灵车;基督教的习俗是人一死马上火化,没有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出殡诵经那些佛道教的玩意;我去看了我爷爷的遗体,他的头枕在一片缎面白布中,整张脸的中心变成一个化妆师修补过度变得滑稽不已的鹰钩鼻,嘴凹陷消失在鼻翼和下巴之间,可能因为假牙塞不进去,头的一旁放着一只鼓起的信封,上面用麦克笔写着“牙齿”两个大字……在那个野狗如梦游者四处游走的火葬场,爷爷的棺木一推进去烧了,因为没有过火烧符或洒榕树叶浸水这些民间驱除阴秽的小收尾动作,大家心里都慌慌的。有一个二姑姑还建议大家,不要直接回去,先驱车去百货公司,

在各层楼逛逛走走,人多阳气重,可以把身上带的丧葬气散一散……

图尼克二号说,他带了照相机,在火葬场,说:“大家拍个合照吧。”丧礼结束后的家族合照,一共拍了四张,那天的天光非常明亮,四张照片拍摄的间隔常在哄劝那叽叽呱呱的松散妇人们凑近一点看着镜头……照片冲出来之后,他发现一个古怪的家伙,那是一个表姊几年前嫁的一位警察,这四张照片,每一张里的众人头总有人低头或侧脸跟旁边人说话,连续比对细看下来像慢速特写一团即将四散炸飞的鸦群。只有那个警察、那个表姊夫、那张雾白如死神的脸,从头到尾动都没动,完全四个像印花一样相同的表情,他的脸成为一个定位点。

那像是,他又重提那本漫画《jojo冒险野郎》,其中一个男主角乔鲁诺乔巴拿的替身使者“黄金体验”(goldexperience):那个能力是可以让无生命的物体,转化成任何生物或部分的器官活体。所以他可以在对战中,瞬间将遭对手摧毁的器官、肢体甚至撕成四分五裂的肉体,用吸尘器、花盆、刀刃或炸毁的直升机残骸变魔术转换而修补黏贴上去。这种能力完全是机器人或人造人故事的逆转,从前我们的故事是人死了只要留下大脑便可组装成金属躯壳芯片感官或线路神经的机器人。“黄金体验”则是赋予无生物、矿石、植物以生命,却让本来即有生命的个体,加深、扩大、像镜廊或蔓须延展其强烈的感官经验。疼痛感、死亡之恐惧、孤独、首身异地的绝望、爱的渴求……像吸毒者感觉整个宇宙的爆炸即发生在自己呕吐的马桶漩流中,像达利的梦境,像追忆似水年华……

图尼克二号说,我就是在那场葬礼之后,发现自己具备了“黄金体验”的能力(或诅咒〉。

图尼克二号说,他大学时曾遗弃一个女孩。那是一个透过那时流行的“笔友游戏”(在没有网络的年代,许多纸质粗糙、封面保守、内容乏善可陈的小开本杂志,后页总附有一整栏一整栏的征友启事:姓名、地址、年龄、兴趣、专长)结交的南部女生,他说他在阳明山潮湿狭仄的出租宿舍里,也许只为了对抗那险将自己吞噬的孤寂,像眼前长满壁癌的墙面一样空洞的青春,还有可憎的,他白日到学校无论如何皆打不进人群的怪脾气,他每天写一封像复叶森林塞满呓语、心理分析、压抑的欲望和热情、混乱的悲观诗句……那样的长信给那女孩。他说他每天写完那样一封信,一天的精力就全烧光了。如此持续了三四个月。那女孩偶尔回一封信,总是让他失望的寥寥几句,内容不痛不痒。他那时并不理解其实那女孩根本不知如何响应他的那些艰涩、激烈、充满灵魂高速运转烧焦气味的情书。她有些担忧又虚荣地等着他每天的来信。有一次他约那女孩上台北,带她上山到他的宿舍房间(“我就是在这个阴暗潮湿的小房间里写那些信给你。”),并且笨拙地强吻了她。女孩回去后,来了一封信,仍是语意不清简短几句(她实在不擅长描述自己),大意是她觉得他们还不到那一层关系的时候,她并不了解他,她觉得他也不了解她……

年轻时的图尼克二号决绝地把这段感情(或疯狂写信这件事)切掉,像从一场高烧热病中痊愈,他恢复了一个大学生该有的生活,重回教室上课,积极准备转学考。女孩零星来了几次信,他拆都没拆就扔进字纸篓。后来他甚至“真正地”交了一个正常定义的女友……

一年之后,他收到一大叠笔记本,是那女孩,每天一篇,写了一整年的日记,内容全环绕着“他为何会将她遗弃”这件事,分析、疑惑、自问自答、笨拙而努力地描述自己是怎样一个女孩……

事情倒转过来了。他心里浮过这个想法,像拙劣的模仿,女孩用他从前写给她那些情书的语气腔调,密密麻麻地写了一整本日记。

第二年,他又收到那样一大叠笔记,一整年,每天至少一千字,密覆回绕着“那件事”。日记里的他从第二人称变成第三人称。加入了各种虚构的人物和猜臆的情节。“他为什么会把我切掉?”似乎从时间按停的零点,自顾自长出完全不同版本的故事……

第三年、第四年……他都在生日那天收到一份这样的像年鉴报告的厚厚日记,故事的版本已变成她为了另一个男孩将他遗弃的忏情自白。

“她疯了。”他想。

那时他已不知换过第几个女友。第五年,这个“寄日记”的行动停止了,女孩才正式离开他的人生。

图尼克二号说,我对你回忆那段时光,并不是……并不是像那些家伙充满追逝感伤口吻地炫耀年轻时某一段淫荡狂欢的荒唐岁月。像昆德拉笔下的“奥运体操时期”那样无声、诗意的肉体森林性冒险。而如今却像海狮,慢速、忠实,无有好奇心地守候在现在的妻子或小女朋友身旁。这些故事通常会附赠一个曾被负弃、伤害的、面容枯萎的昔日女孩图像。不,我只是想从一口干枯的井里,悬缒绳桶下去,从那个无有感性能力,无有同情心,因之也恍惚如爬虫类无有记忆,像活在一张幻灯片的雾中风景里的那段时光。

那时,他常常骑着机车在马路上,瞪着前方的小货车尾巴,想或许就这样催油加速撞上去死了算了。他每周皆坐火车下中坜去和一位女精神医师会谈。他被诊断为中度忧郁症,像那些病历报告上写的:能量过低且长期疲倦;失眠或睡眠过多或昏昏欲睡;社会孤立;注意力、记忆力和思考能力涣散瓦解;体重降低;失去对所有活动的兴趣和乐趣;针对自我的愤怒和遗责……所有的病征都具备噢,简直像一具供精神医学科实习医生们准备会考而全身贴满提示小标签的活体标本。

世界的光度被调暗了,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在他不知觉的状况下,把他脑前额叶某一小块脑质给切除了。那个女医师要他每天记录三件自己觉得最不愉快的事,然后再就这三件事各自提出一段(强迫自己去想)较正面的想法……

他无法记起自己在那段时光,每天写给那女孩的那些信的内容,是否就像个机器人的日志,每一封信先列下三件今天让我不开心的事……然后再自说自话对这三件事进行分析阐述?

克里姆王说,除了我之外的所有时间,都飞逝吧!!在那个近乎瑜伽的神秘静观时刻,只有他可以在慢速中预测到所有人在未来的运动轨迹。所有将会发生的事对他而言都是已发生过了。他说:“真实的顶点,就在我的能力中!”

但是“黄金体验镇魂曲”却将之放逐在时间之外的,永远的漂泊流浪。他对克里姆王说:

“你已经哪里都去不得了……而且……你绝对永远无法达到‘真实’。”

像那些传说中自杀者的鬼魂,永远被禁锢在死亡一刻的无数次回放。在那梦中之梦的恐怖颠倒世界里,他一次又一次地死去,一次又一次感受到内脏爆裂、肌肉被冰冷割开、骨头折断、血浆滴流的剧烈痛楚。但时间钟面上的秒针始终颤抖着未往下一格跳。在那时间的无重力世界里,他像迷失在一条挂满超现实画的走廊,或是走进以死亡为魔术的马戏团,在他的那一瞬感受里,他得永劫回归地体验着人类亘古以来,各式各样的死法:磔刑、上吊、凌迟、火烧、在河畔下水道被不良少年刺死。在医院急诊室被手术刀切开解剖,被车轮碾毙,在恐惧中活活被拳头打死,中毒时喉头灼烧紧束,溺毙前肺囊里涨满污水爆炸而喷出鼻血的那一刻……像反复重奏的赋格曲,他“永远无法达到真实”,甚至永远无法让时间推进一格,真正地死去(把那无间地狱般的痛苦结束吧)。

图尼克二号说,另一个关于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女孩的故事:那时他初到法国,语言不通,住在巴黎郊区一个小镇,之前在台湾的一切恍如烟云幻梦:女友、工作、家人、租在台北某一条街道巷弄里的宿舍和那房东老太太(图尼克二号说,他出国前一天,才匆匆忙忙到那宿舍将所有的书、衣服、棉被装箱打包,托运回南部老家,老太太送他出来,在阳光灿烂的马路边,用北方口音说:“某先生,我们这辈子,不会再见面了。”)……他心里充满被拋掷到极远异乡的孤寂、恐惧、自怜,和一种说不清楚的,年轻小兽被丢进水池,泅回岸上,将一身湿毛上水珠甩洒的自由欢快。

图尼克二号是个擅说故事之人。有时图尼克以为他在说一个色情故事(我很习于聆听同辈友人诉说他们无法让身边人知道,却像长程轰炸机悬挂于机腹、无法拋卸,“发生在当年”,一段光怪陆离、充满眷念怀想的色情故事),但之后的谈话气氛会不知不觉被他带引至一忏情追忆,逝去年代的物件、街道、光影、周边人等,以及那个被伤害而脸孔涂上炭笔阴影线条的女孩,全像在外层空间流浪的小陨石群和宇宙垃圾,被他叙述时的封闭于“现在时刻”的太空舱之重力吸引,从四面八方漂浮、包围而来……

图尼克二号说,女孩极美,也是从台湾赴法,但只是在那读语言学校。那个年代有一些这样的女孩,远赴欧洲游学,从一开始便不打算拿学位。一开始也没做好语言准备,只是为了,“生活在他方”;为了逃避小岛原来沉闷,无有变化可能的家族角色;或是为了治愈一段伤痛的爱情……但是她们到了异国,却又拋却不了从那岛屿养成了保守、缺乏好奇之性格,生活的动线单纯地缩限在出租公寓和语言学校之间,朋友圈也赖在那四五个同样是台湾去的女孩,没有交往法国朋友,所以语言的进步极慢。性生活也像教会学校女中学生一般保持在零度……

图尼克二号说,啊,那女孩真的很美,像……像丽芙泰勒,穿着牛仔裤的丽芙泰勒。一开始,是他报名参加一个干邑小镇酒窖参观团,女孩和另一个高个儿女孩挨在一起,试喝时拿着酒杯吃吃傻笑低声窃语,那时他就想把她上了。在

那些粗壮肥大的美国观光客和法国欧吉桑之间,一个身躯、脸孔皆纤细柔美的台湾尤物!他抓了个空档凑过去,装腔作势地用法文问她们从哪来的,女孩们也紧张又拼凑地用法文回答(图尼克二号说:“双方的法文都非常破。”),没两三下,便露馅干脆用国语哈啦起来……

他邀请她们一道去书上介绍的餐厅“品尝法式美食”(“非常贵!我忍痛刷老爸的信用卡。”),大约两三次之后,他(其实也许是她)便技巧地将那作陪的高个女孩摒除在外了。图尼克二号说,如今回想起来,即使在我和她单独约会吃着那些昂贵美食的时光,我也完全不记得我们之间到底聊了些什么。在她的眼中,我或许是一个家境尚可、正在攻读博士的上进青年,但是我根本处在一个“精虫灌脑”的着魔状态。女孩关心的事物,她谈论事情的方式,说实话皆让我焦躁不已。那真是乏味到极点。但我仍旧是尽量摆出一副优雅且对所有话题深感兴趣的模样(“天哪,我在那个画面里,真像个恶魔。”)。

女孩第一次约他去她的赁租公寓时,有一个情景令他印象深刻,当他依约走进她房间时,女孩躺在床上像欲罢不能地读一本书。她说你等我一下,我看完这段。“(是什么书呢?罗曼史?武侠小说?少女漫画?)然后女孩起身,在一旁的炊具开始料理晚餐,他便坐在那张双人床上看着女孩美丽的侧脸,以及她将长发挽成髻那露出的耳垂和后颈(图尼克二号说:“像雷诺阿画里的少女。”)。他顺手翻起摊开在床上的那本书。“哦,你在看书啊?”女孩不当一回事地说:“是啊,我无聊的时候喜欢读点书。”什么书呢?他一看:是卡夫卡的《城堡》。图尼克二号说,他当时差点抱着肚子大笑(“那和她平时谈话的内容,和她墙边书架上少得可怜的一些烹饪书或仕女杂志,都……都太不搭轧了。”)。女孩一定听到他按门铃时,匆忙把灯调暗,抓起那本不管是特意去买或向女伴借来的卡夫卡,翻跳上床,假装入迷地看着……

那时,他便从心底知道这女孩他上定了。

事实上,对于那一个黄昏的记忆,他奇异地停留在女孩专注用一把菜刀切着芹菜的“恰,恰,恰”的脆响(那顿晚餐,有一道菜,便是在那异国极难买到、吃到的台湾风味“沙茶芹菜炒鱿鱼”)。后来他在餐桌旁抱住女孩,手探进她的牛仔裤间缝,在那女孩柔软的小腹和丝滑的内裤间,突然像被截断的、伤害的预兆,摸到了一丛触感突兀的,粗硬的阴毛。

另一次,是在他的车上(他在法国买了一辆破烂二手车),女孩突然诉说起她在台湾的一段感情。或许是他仍处在一被她华丽容貌迷惑,乃至喑哑、无法集中意识听她的内容,或许是女孩抽抽噎噎口齿不清,他竟然记不得她说的所有内容。似乎是她在台湾时,有一个交往多年的男友,那似乎是个小开,因为记忆中似乎她曾描述陪那男友去高级俱乐部打高尔夫球之印象。而她和那男友始终没越过肉体关系的最后防线(她是在表明自己是个乖女孩?)。但后来男友劈腿了,两人谈判之后,男友允诺两人尽快结婚,交换的条件是她答应“给他”(天哪!多蠢的情节),结果那个家伙上了她之后,仍继续劈腿,且慢慢疏远她,更别提那水中倒影的婚事了……

(图尼克二号说:“我那时完全不懂,她这番告白,竟就是日后我同样重复之于她身上的,一个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