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约翰·b.艾略特)
这是两个男子最近写的信:一位是智利人,名叫海梅·马丁内斯;一位是英国人,名叫约翰·达德菲尔特。
二人是同学,相识于圣地亚哥一所学校的少儿班,后来一直同班到中学毕业。但他们始终没成为朋友。只能如此,因为二人兴趣和个性从一开始就泾渭分明。但智利人海梅经常给那个英国人约翰带三明治,因为约翰住校,如同所有的住宿生一样,他也经常挨饿。这就是二人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的原因。在一次校内举办的拳击赛上,约翰和海梅身不由己地相遇了。平时,海梅的拳头缺乏自信,但同学们的助威声在刹那间点燃了他的激情,他把对手打得鼻子出血了。但比赛最终的胜者是英国人。这并不奇怪,人人都知道约翰天生就是个体育健将,而海梅特别喜欢聊天和读书。后来,智利人继续给英国人带三明治。
高三毕业考试,二人都马马虎虎通过了,大伙办了一桌毕业晚餐。席间,频频举杯,觥筹交错,热情洋溢;在老交情的基础上,新发现的男子气概的烈焰锻造出新的忠诚。约翰很快要离开智利了。他父亲是一家大公司在几个国家的代表,每隔几年就变更住址,因为受公司的派遣,要四处活动,居无定所就很自然了。全家遵照最高指示前往南非的开普敦。饭后,二人往事回忆完了,又唱了歌,互相留下了住址,承诺通信。
果然如此,十年来,书信往来偶尔为之。有一段时间,约翰住在父母身边,在开普敦。可他天生好动。他穿越南非大草原和原始森林,顺访罗得西亚,独自一人去寻找财富,最后定居在肯尼亚,还结了婚,买了土地,余生在那里度过,附近是密林里传出的兽吼鸟鸣。他守护着那几英亩玉米地,欣赏着自己的子女如何跟树木和当地土著一起长高,分享像他一样的理念和偏见。
而智利人海梅则留在自己的祖国没动。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现自己逐渐远离了所有中学时的朋友,可并没有交上新友,落得孤身一人了。可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倒一直在与约翰通信,虽然每封信之间拉得很长。
海梅学的是法律,作为智利律师,他过得四平八稳,生活有种种保险系数。他一当上律师就与众不同。他总是身穿黑色西装;他的双手极富表现力,符合他的社会地位,总是修剪得干净整齐。那位肯尼亚种植园主问候的信一年一次,有时两次,漂洋过海,里面有中学时代幽默的回忆,有二人多年来生活变化的消息,有关于圣地亚哥市在读书之后发生的变化。别的就没什么了。干吗还问别的什么呢?分手多年、相隔万里,怎么好开口问秘密呢?再说从前也没有过亲密关系啊。
下面是肯尼亚种植园主约翰写给智利律师海梅的最后一封信,这时距离中学共同学习的时间已有十年左右。
亲爱的海梅·马丁内斯:
这是对你几个月前来信的回复,利用我小病卧床数日得到的休息时间。此前没给你写信,因为你知道一个肯尼亚种植园主的活计可不好干,不像智利律师来钱容易。
有一天发生了一件怪事。我想正因为这事我才想起来给你写信。那天下午,我和我老婆出门去看动物。到了养猪场,我俩看见一头白毛猪,它好像在看晚霞,神情极为悲伤,这是其他猪所没有的事。我老婆一句话让我大吃一惊。她说:“约翰,你瞧,那头猪好像来了灵感。”你想想吧:这是什么意思啊?你还记得那头“灵感猪”吗?估计你忘了。就是咱们有一学期来了一位剑桥大学的老师,就是那位金发胖子,想起来了没有?他给咱们朗诵什么颂歌,赞美智利的晚霞。在他来到的第二天,我们住校生弄湿了他床上的被子,声称这是一种传统的欢迎仪式。他看出来我们在扯谎,可他为了博得我们好感,没有告发我们。他在咱们学校待的时间很短。这位可怜的老师感到惆怅,想念祖国,最后只好回英国去了。那时候他大约二十五岁,比咱们现在小得多。
我不理解他怎么会想念英国。当然了,我离开英国时太小,全家在去智利之前,在牙买加逗留了几年,所以我无法判断。但是,后来我退伍的时候(因作战时腿部受伤,每过几个月就疼痛一番,至今如此),出于好奇而不是兴趣,我想去英国走走。我发现英国的一切都脏、乱、拥挤而又破旧不堪,气候让人难以忍受。我患上了幽闭恐惧症,便急急忙忙返回了肯尼亚。奇怪的是,我父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见到了“灵感猪”。我父亲几年前从公司里退休了,他在金斯敦(牙买加首都)、瓦尔帕莱索(智利港口)和开普敦(南非港口)做过公司代表。他在这里的地位非常优越。人人都尊敬这两位老人,他们有绝佳的社交圈子,还有一幢面向大海的住宅,地点在开普敦的高级住宅区。可父母不愿意颐养天年,退休后非要在约克郡的一个小镇上买个农舍,因为他们是在那里出生、相识和结婚的。如今,他俩幸福地住在那里,好像从来没离开过。我熟悉那个小镇,因为亲戚们听说我退伍后,曾邀请我回老家度假。真想不到小镇是那么难看!村里人都很穷,我的亲戚们也不例外。我没法跟这些又土气又俗气的人生活在一起,也没法住在那个肮脏破旧的小镇上,那里有座矿山,周围全是发臭的工厂。我就不明白了:这对老人怎么会生活得愉快呢?
我不知道是否因为自己有病,可昨天夜里我反复地在想:我到了像父亲那样退休的年龄会不会知道自己该向哪里去呢?我离开欧洲的时候,年龄很小,所以现在觉得对欧洲没有感情。金斯敦不在这个考虑范围内,我只记得有个黑妈妈照看我,其余的一切都模糊了。如果我住在智利,也会不知该如何是好,肯定会觉得不合适,因为我所有的朋友都各奔东西了。另外,我老婆是肯尼亚人,想想遥远的美洲都会让她害怕。或许南非的开普敦是个解决的办法:在海边买房,加入俱乐部交几个朋友,那里的威士忌也不贵。
总之,今年我刚三十岁,还没到认真考虑这事的时候。我认为不管怎样,假如到了那种情况下,我会结束自己的生活,就在这里,在种植园里,在这套我亲手盖起来的房子里,如今我对房子做了重大修补。看看这房子让人多么高兴!我老婆管花园和菜园。不过,我得跟你说实话:果子结得不多(果树新栽不久),因为我两个孩子——帕特和约翰——像本地人那样爬到树上吃青果子。瞧瞧他俩会消化不良的!
好啦,我写得太长了,可又没说什么。如果你想起什么时候来这里徒步旅游(我又说了过去的老笑话),这里就是你的家。请给我写信!我今年一定要有你的消息,还有智利的情况。
约翰·达德菲尔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