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

跟她丈夫有关的好几件事惹得查斯太太恼怒不堪。比如说他的声音:他说起话来总像是在牌局上叫牌似的。听着他那拉长调子的迟钝话音简直让人怒不可遏,尤其是现在跟他讲电话,她自己都兴奋得声音尖锐起来的时候。“我当然已经有了一件了,这个我知道。可是你不懂,亲爱的——这可是件便宜货,”她道,着重强调着最后一个词儿,然后稍停片刻,让它的魔力充分散发出来。可接下来的却只有单纯的沉默。“哎,你多少该说句话吧。不,我不是在商店里,我在家呢。爱丽丝·塞弗恩要来吃午餐。我要跟你说的就是她的大衣。你肯定记得爱丽丝·塞弗恩的。”他那漏洞百出的记忆是另一桩烦心事,虽说她提醒他,他们在格林威治的时候经常见到亚瑟和爱丽丝·塞弗恩,而且事实上还曾专程设宴款待过他们,他竟然仍旧假装不知道这个名字。“没关系啦,”她叹了口气。“我也只不过看看她那件大衣罢了。好好吃饭,亲爱的。”

过后,当查斯太太忙于把她那精心修饰的头发做出精确的波浪时,她也承认她丈夫的确没有理由把塞弗恩夫妇记得太过清楚。这是她在力图回想起爱丽丝·塞弗恩的长相却终归失败时意识到的。不过,她大抵也有个数了:一个肤色红润、身体瘦长的女人,不到三十岁,总是开着辆旅行汽车,带着条爱尔兰塞特种猎犬和两个黄头发红脸蛋儿的漂亮孩子。据说她丈夫酗酒;要么就是正好相反?后来还听说他们有过信用不良的危机,至少查斯太太记得曾听说过他们债务惊人的消息,还有人——是不是就是她本人?——曾把爱丽丝·塞弗恩描述为过于波希米亚了。

搬进城里来居住之前,查斯夫妇在格林威治曾有幢房子,这在查斯太太眼中是个厌物,因为她不喜欢那里自然的意味,而更热衷于观赏纽约各商店橱窗的乐趣。在格林威治的时候,要么在鸡尾酒会,要么在火车站上,他们时不时地会邂逅塞弗恩夫妇,他们之间的交往也就不过如此了。我们连朋友都算不上,她得出了结论,自己都颇有些惊讶。如果你突然间听到过去某个相识,某个在不同的情境下认识的人的消息,你总不免一时会陷入一种亲密的情感假象。不过,细想之下,这位她已经有一年未曾谋面的爱丽丝·塞弗恩竟然主动打电话过来说想廉价卖给她一件貂皮大衣,实在是有些异乎寻常。

查斯太太到厨房去吩咐准备一份汤加色拉的午餐:她从来就没想到过并非所有人都在节食。她装了一瓶雪利酒带到起居室。那是个晶光耀眼的绿色房间,颇像她在着装上过于年轻的品味。风拍打着窗户,因为她这套公寓高高在上,整个儿俯瞰着曼哈顿下城。她在留声机上放了张灵格风唱片,以一种很不放松的姿态坐下来,听着不自然的声音在发着法语成语的发音。查斯夫妇计划在四月前往巴黎庆祝他们结婚二十周年,出于这个原因,她开始学这门灵格风的教程,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她才惦记上了爱丽丝·塞弗恩的大衣:她觉得,身着一件二手的貂皮大衣去旅行更加实用可行;事后,她也许还可以把它改制为一件毛皮披肩。

爱丽丝·塞弗恩早到了几分钟,肯定是事出意外了,因为她可不是个心急的人,至少从她轻柔徐缓的举止中判断应该是这样的。她穿了双实用的鞋子,一点都不花哨,一身粗花呢的套装也已经略显陈旧,提着个绳子捆得乱七八糟的盒子。

“你早上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真是太高兴了。上帝知道,有好几年了吧,不过当然啦,我们再也不去格林威治了。”

虽然面带微笑,她的客人却保持沉默,而查斯太太秉持的是一种感情洋溢的做派,因此而略吃了一惊。宾主落座的时候,她仔细打量着这个比她年轻的女人,不禁想到即便她们曾经常有机会碰面,她却可能根本就不了解她,并非因为她的外表已经大变,而是因为查斯太太意识到她此前从来就没有好好地端详过她,这似乎有些奇怪,因为爱丽丝·塞弗恩绝对是那种你会一眼就注意到的人物。如果她身量再矮小些,长得更紧凑些的话,你可能很容易就会忽略她,也许一句“她很迷人”就把她给打发了。而事实上,她的一头红发,她眼神中带出来的距离感,她的雀斑,她那已经过了鼎盛华年的面容和那消瘦而又健壮的双手,使她具有了一种不容易被人忽视的非凡之处。

“雪利酒?”

爱丽丝·塞弗恩点了点头,她的头颇不稳定地在她细瘦的脖子上维持着平衡,就像是一朵对于花茎来说过于沉重的菊花。

“饼干?”查斯太太提议道,注意到任何一个像她这么瘦又这么高的人肯定会像匹马一样能吃。她那汤配色拉的小气午餐突然让她心生疑虑,于是就撒了个谎:“不知道玛莎为午餐准备了些什么。你知道匆忙之间是多么难以周全。可是先跟我说说吧,亲爱的,格林威治有什么新闻吗?”

“格林威治?”她道,眼皮在打架,就仿佛房间里突然意外闪过一道强光。“这我可不知道。我们已经有段时间不住那儿了,半年多了吧。”

“哦?”查斯太太道。“你看我多么落伍啊。可你们现在住哪儿呢,亲爱的?”

爱丽丝·塞弗恩抬起一只瘦骨嶙峋、略显笨拙的手,朝窗户挥了挥。“就那儿,”她挺特别地道。她的话音挺平常的,可是却有种疲惫的感觉,就像患了感冒似的。“在城里,我是说。我们不是很喜欢,尤其是弗雷德。”

音调中只有最细微的一丝表示怀疑的变化,查斯太太道,“弗雷德?”因为她清楚地记得亚瑟才是她这位客人丈夫的名字。

“是呀,弗雷德,我的狗狗,一条爱尔兰赛特种猎狗,你肯定见过他的。他习惯了宽敞的空间,而那个公寓却太小了,事实上就一个房间。”

如果塞弗恩全家都住在一个房间里的话,他们肯定是遭遇了艰难时日。查斯太太生性好奇,不过还是克制了一下自己,没有揪住深问。她品尝着雪利酒道,“我当然记得你的狗;还有孩子们:他们那三个红脑袋全都从你的旅行汽车里伸出来。”

“孩子们没长红头发。他们全都是金发,像亚瑟。”

这一更正表达得如此一本正经,查斯太太不由得尴尬地短促一笑。“那么亚瑟呢,他好吗?”她道,准备站起身来引导来宾前去午餐。可爱丽丝·塞弗恩的回答让她又坐下了。她那心平气和、直来直去的表述方法一点儿都没变,就简单几个字:“更胖了。”

“更胖了,”过了一会儿她又重复道。“上次我看到他,我想那才一个礼拜前,他正在横穿一条马路,几乎都有些步履蹒跚了。要是他也看到了我,我肯定会哈哈大笑的:他对自己的身材可一直都是吹毛求疵的。”

查斯太太摸了摸自己的屁股。“你跟亚瑟。分居啦?这可真是不同凡响。”

“我们没有分居。”她伸出手来在空中划拉了一下,像是要清除蜘蛛网。“我打小就已经认识他了,我们可是青梅竹马:你真的认为,”她平静地道,“我们俩能跟对方分得开吗,查斯太太?”

对她名字的准确应用似乎把查斯太太整个儿排斥在了外头;她觉得自己立马被封锁了起来,当她们两人一块儿朝饭厅走去的时候,她想象着她们中间正传递着一种敌意。也许是看到爱丽丝·塞弗恩那双迟钝的大手笨拙地展开餐巾的情形,才使她相信这并非事实。除了互换几句客套话之外,两人在用餐期间谁都没言语,她已经开始担心其实根本就没什么八卦好期待了。

最终,“事实上,”还是爱丽丝·塞弗恩脱口而出,“我们去年八月就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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