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自己的貂皮大衣

“是呀,”薇妮道,把那个粉色盒子举了起来。“你记得我的貂皮大衣的。你一直都羡慕不已。你一直都说它是你见过的最可爱的大衣。”她开始解开盒子上系的边缘已经磨损的丝带。

“当然,是呀,当然了,”芒森太太道,让“当然”带上了温柔的颤音。

“我对我自己说,‘薇妮·朗杜,你留着那件大衣到底还有什么用呢?为什么不让伯莎拥有它呢?’你瞧,伯莎,我在巴黎买到了最奢华的紫貂皮大衣,你也可以理解我真的不需要有两件毛皮大衣。况且我还有我的银狐夹克。”

芒森太太眼看着她打开盒子里衬的棉纸,看到她指甲上龟裂的指甲油,看到她的手指上珠宝皆无,突然意识到了很多隐含的内情。

“于是我就想到了你,除非是你想要它,否则我决不肯出手,想到别的任何人拥有了它我都会受不了。”她拎着那件大衣,站起来,翻来覆去地展示。那确实是件漂亮的大衣;毛皮闪着富丽的光泽,非常柔顺。芒森太太伸出手,用手指在它表面抚过,逆着纤毛的纹理轻轻抚弄。她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多少钱?”

芒森太太飞快地缩回手去,仿佛她触到的是火焰,然后她听到薇妮的声音,细小、疲惫。

“我花了差不多有一千块。一千块是不是太多了?”

芒森太太能听到楼下街对面操场上震耳欲聋的喧嚣,她头一次对此心怀感激。那分散了她过于集中的注意力,可以舒缓使她透不过气来的情感强度。

“恐怕是太多了。我真的买不起,”芒森太太思绪纷乱地道,眼睛仍旧盯着那件大衣,不敢抬起眼睛去看另一个女人的脸。

薇妮把大衣往沙发上一扔。“唉,我真心想让你拥有它。一千块也真不算多,不过我想从我的投资里也应该能得到些回报……你出得起多少?”

芒森太太闭上了眼睛。哦,上帝,这么做真可怕!真他妈的可怕!

“也许四百块,”她虚弱地回答。

薇妮再次捡起大衣,开心地说,“试穿一下看合不合身。”

两人走进卧室,芒森太太在她衣橱上镶的大穿衣镜前穿上了大衣。只要略作改动,袖子截短一点儿,也许可以拿去重新上上光。是的,它肯定能为她增光添彩。

“哦,我觉得它很漂亮,薇妮。你能想到我真是太好了。”

薇妮靠着墙,卧室巨大的窗户使阳光非常明亮,她苍白的脸在光照之下显得非常严峻。

“你可以给我开张支票,”她无可无不可地道。

“是的,当然,”芒森太太道,这才突然间回到了现实中。想想看,伯莎·芒森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貂皮大衣!

两人又回到起居室,她为薇妮开具了支票。薇妮仔细地叠好,放进她小小的串珠手袋里。

芒森太太竭力想找些话题聊聊,可她每一次都撞到了一堵冷冰冰的墙上。她曾问道,“你丈夫呢,薇妮?你一定得带他过来跟阿尔伯特聊聊。”而薇妮回答,“哦,他!我几辈子都没见到他了。我只知道他还待在里斯本。”

最后,在许诺了第二天一定给她打电话以后,薇妮走了。她走了以后,芒森太太禁不住想:“唉,可怜的薇妮,现在她只是个难民了!”然后她拿起她的新大衣,进了卧室。她不能告诉阿尔伯特她是怎么弄到手的,那是肯定的。喔,他会心疼死那笔钱的!她决定把它藏在衣橱的最里面,然后选个合适的日子把它拿出来,就说,“阿尔伯特,看看我在一次拍卖会上捡到的这件绝世貂皮大衣。我差不多没花什么钱就弄到了手。”

她在衣橱的黑暗中摸索着把大衣挂在了一个挂钩上。她稍微拽了一下,竟然听到一声可怕的撕裂声。她一把把大衣拿到亮处,发现一只袖子已经扯开了。她把裂口处撑开,又轻轻撕扯了一下。裂口撕得更大了,然后又出现了新的裂口。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心一下沉了下去,她知道这整件大衣都已经朽烂了。“哦,我的上帝,”她道,紧紧抓住头发上那朵亚麻布的玫瑰花。“哦,我的上帝,我被人坑了,被人坑死了,而且一点补救的办法都没有,一点都没有!”芒森太太突然意识到,薇妮明天,不如说永远都不会打电话过来了。

乔利·尼克博克(chollyknickerbocker)是出版于1937—1966年间的《纽约美国人日报》(newyorkjournalamerican)所设之著名闲话专栏主笔的署名,以专门报道和评论纽约上流社会为己任。莫瑞·保罗(maurypaul)是第一任主笔,主政期从1937至1942年,继任者则为美国著名闲话专栏作家伊格尔·卡西尼(igorcassini)。另,“knickerbocker”本义为“纽约早期荷兰移民的后代”,后被华盛顿·欧文借用,假称为自己的作品《尼克博克的纽约史》(knickerbocker’shistoryofnewyork,1809)的作者,后遂成为“纽约人”的绰号。

应该是指芒森太太雇用的打扫、整理房间的钟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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