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他将不会写那本书吗?
他有什么不祥之兆、有什么阴影吗?那天晚上去吃晚饭的时候他为什么会忘记带记录卡?有一次我忘了带笔记本,他提醒我,说将想起的事情记下来的能力是能够写作与不能够写作之间的区别,难道他没有这么说过吗?那天晚上有什么事情告诉他能够写作的时间正在消耗殆尽吗?
某年夏天,我们住在布伦特伍德公园,养成了一种每天下午4点停止工作到外面的游泳池去的习惯。他会站在水中看书(那年夏天,他把《苏菲的选择》重看了好几次,想弄明白它的写作手法),而我则在花园忙活。那是个小花园,只有一点点大,里面有几条卵石小径,一座蔷薇花架,几个种着百里香、绵杉菊、小白菊的花坛。此前几年,我说服约翰刨开一片草坪,辟了这么个花园。让我意外的是,他虽然原来对园艺没有什么兴趣,却把建成之后的花园当作是一件神秘的礼物。在那些夏日的午后,我们在快五点时游泳,然后走进书房,裹着毛巾看《点呼》。这是一部英国广播公司出品的电视剧,当时正在播出,剧中主角是几个性格相当单一的英国女人(其中有个人物既幼稚又自私,还有个角色估计是编剧按照《忠勇之家》中米妮芙小姐创作出来的),二战期间在马来亚遭到日本人的关押。每天下午看完《点呼》之后,我们便到楼上,再工作一两个小时,约翰在他顶楼的工作室,我则在已经变成我的工作室的走廊,走廊连着门厅,两边都是玻璃。到了七点或者七点半,我们外出吃晚饭,多半是到摩通餐厅。那年夏天摩通餐厅感觉很好。那儿总有炸虾饼,黑豆鸡肉。那儿总有一些我们认识的人。餐厅很凉快,很完美,里面光线阴暗,但你能看到外面的微光。
约翰当时不喜欢在夜里开车。后来我才知道,因为这个缘故,他想多呆在纽约,一个当时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愿望。那年夏天,我们曾去好莱坞卡米诺大街的安瑟·希尔伯特家吃晚饭,饭后他让我开车回家。我记得自己在想这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从1967年到1971年,我们住在弗兰克林大道的一座房子中,那房子离安瑟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所以对我来说不存在找路的问题。点火时,我发觉我开车载约翰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惟一能想起的是有一次我们开车从拉斯维加斯到洛杉矶,途中我开车让他小憩一会儿。我们当时的车是雪弗兰的科尔维特跑车,他在副驾驶的座位上打盹。他睁开眼睛。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说:"要是我就不会开这么快。"我没察觉到速度异乎寻常,瞟了一眼转速表:时速120英里。
然而。
开车穿越莫哈韦沙漠是一回事。在那之前,每当在市区吃完晚饭,他从未要求我开车回家:在卡米诺大街的这个晚上是第一次。我开了四十五分钟,回到布伦特伍德公园,他称赞我"开得不错";实际上,这也是第一次。
去世之前那年,他好几次提到游泳池、花园和《点呼》的那些下午。
在《我们死亡的时刻》里面,菲利普·阿里兹philippeariès(1914-1984),法国历史学家。指出,《罗兰之歌》chansonderoland,成书于11世纪的法国英雄史诗。中的死亡的本质特征就是死亡--即使是暴毙或者意外丧生--"到来之前会预先发出警告"。有人问加文sirgawain,加文爵士,《罗兰之歌》中的英雄人物。:"好心的老爷啊,有没有想过您这么快就要死了?"加文回答说:"我跟你说过我活不了两天啦。"阿里兹注释说:"他的医生、朋友或者牧师(牧师没有在场,也被人忘记了)都没有他清楚。只有快死的人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
你坐下来吃晚饭。
"你如果想用的话就拿去吧。"一两个星期前,当我把约翰口授的笔记交给他时,他说。
然后--走了。
悲哀来的时候,并不是我们料到的那样。它不是我父母去世时我心里的感觉:我父亲在八十五岁生日之后几天去世,我母亲则在九十一岁生日之后一个月,他们死前几年都变得越来越衰弱。他们去世的时候,我感到悲伤、孤独(那种任何年纪的人在失去怙恃的时候都会感觉到的孤独),为逝去的光阴而后悔,为一些没有说出口的话而悔恨,为终究未能分担、甚至未能切身体会他们遭受的痛苦、无助和肉体的折磨而懊恼。我知道他们两人的死亡都无法避免。终我一生,我曾预料(担心、害怕、期待)过这些死亡。当死亡果真发生的时候,它们停留在远处,我的日常生活依然继续。母亲去世之后,我收到芝加哥一个朋友的来信。原是马利诺会牧师的他准确地感知到我的感觉。他写道:"不管我们是否做好了准备,不管我们有多少岁,(父母的去世)会动摇我们的内心深处,引发一些让我们吃惊的反应,还可能唤起一些我们认为早已遗忘的记忆和情感。这段难以预料的时间人们称为哀悼期,这个时候的我们就像身处一艘潜水艇,静静地躺在海底,感觉着大洋深处的潜流,它们忽远忽近,和回忆一起扑打着我们。"
我父亲死了,我母亲死了,我会在一时之间怅然若失,但我仍会在清早起床,把衣物送出去洗。
我仍会准备复活节的午餐。
我仍记得去换到期的护照。
悲哀不同。悲哀没有距离。悲哀袭来的时候像波浪,像猛然发作的病痛,像突如其来的不祥之兆,让人膝盖发软、眼睛发黑,让习以为常的生活崩溃。实际上,每个经历过悲哀的人都提到了这种"波浪"现象。埃里克·林德曼在20世纪40年代执掌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精神病科。1942年,椰林夜总会发生了大火,他访问了众多罹难者的家属,并在1944年的一项著名研究中极其精确地描述了这种现象:"肉体痛苦的感觉像波浪般一阵阵的,每次持续时间从二十分钟到一个小时,这种感觉包括喉咙发紧,伴随着呼吸急促的哽咽,需要叹气,腹中空虚,肌肉乏力,还有强烈的、被描述为紧张或者精神痛楚的主观痛苦。"
喉咙发紧。
哽咽,需要叹气。
事情发生之后七八个小时,也就是2003年12月31日早晨,我独自一人在房间中苏醒,这样的波浪开始向我袭来。我记得前一天晚上没有哭;事情发生的那一刻,我进入了一种震惊的状态,惟一容许自己想的念头是肯定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救护人员在客厅的时候,肯定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例如我得拿到约翰的病历摘要,这样我才能把它带到医院。例如我得把火堆灭掉,因为我就要离开它了。在医院也有些需要我去做的事情。例如我得站在隔离线后面等待。例如我得想着他转院到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所需要的那张带遥控监测仪的病床。
从医院回来之后,又有些事情需要我去做。我不知道所有该做的事情,但我知道其中一些:在做其他事情之前,我得先告诉约翰的弟弟尼克。他们的兄长狄克住在科德角,那晚打电话给他似乎已经太晚了(他睡得很早,他的身体一直不好,我不想用噩耗弄醒他),但我得告诉尼克。我没有计划如何做这件事。我只是坐在床上,拿起电话,拨了他在康涅狄格州家的号码。他接了电话。我告诉了他。挂了电话之后,以一种我只能称之为不带感情地拨号和说话的新方式,我又拿起了它。我不能打给金塔娜(她还在我们几个小时前离开的地方,在贝斯·以色列北院的重症监护中心昏迷着),但我可以打给她新婚五个月的丈夫杰里;我可以打给我的弟弟吉姆,他应该在卵石海滩的家中。杰里说他要过来。我说不用来了,我不会有事的。吉姆说他要赶飞机来。我说不用赶飞机了,我们明天早上再说。我在想接下来要做什么,这时电话响了。是约翰和我的经纪人林茵·尼斯比特打来的。从六十年代后期开始我就把她当朋友了。当时我不清楚她怎么会知道,但她确实知道(原来是尼克和林茵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他们都是刚刚跟那人通过电话),她在一辆向我们的公寓赶来的出租车上打来电话。一方面我觉得松了一口气(林茵懂得怎样处理事情,她会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另一方面我又觉得迷惑:此时此刻,我如何能跟人做伴?我们将会干什么呢?我们会坐在有注射器、心电图仪的电极和地板上仍有血迹的客厅中吗?我应该重新点燃尚未燃尽的火堆吗?我们会喝酒吗?她吃过饭了吗?
我吃过饭了吗?
我问自己是否吃过饭的刹那间,我第一次预感到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我在那天晚上得知,如果我想到食物,我便会呕吐。
林茵来了。
我们坐在客厅中没有针管、电极和注射器的一角。
我记得在和林茵说话的时候(说什么我不能透露),我一直在想血迹肯定是摔倒弄出来的:他的脸摔在地上,我在急诊室看到他有个牙齿缺了一角,他嘴巴里面可能被那个牙齿刺破了。
林茵拿起电话,说她要打给克里斯托弗。
我又迷惑起来:叫克里斯托弗的人中,和我最熟悉的是克里斯托弗·迪奇,但他不是在巴黎就是在迪拜;再说林茵刚才说的很可能是克里斯,不是克里斯托弗。我发现自己不断想到尸体解剖。我坐在这里的时候,尸体解剖可能正在进行。然后我意识到正在跟林茵说话的那个克里斯托弗是克里斯托弗·勒曼-豪普特,他是《纽约时报》的首席讣告作者。我记得自己感到很震惊。我想说"先别打",但嘴巴发干。我能忍受"尸体解剖",却从没想过"讣告"这回事。"尸体解剖"是我、约翰和医院之间的事情,"讣告"就不一样了,它意味着死亡已然发生。我发现自己理所当然地在想,如果在洛杉矶,事情是否有不同的结局。我在算他死的时候是几点,当时洛杉矶又是几点。(时光可以倒流吗?如果我们处在太平洋时间区域,结局还会一样吗?)我记得当时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不能让《洛杉矶时报》的人通过《纽约时报》的讣告得知这回事。我打电话给我们在《洛杉矶时报》最好的朋友蒂姆·鲁滕。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林茵和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记得她说要留下来过夜,但我说算了,我一个人会好好的。
我确实好好的。
直到隔日早晨。当时我迷迷糊糊间醒来,想弄清楚为什么我一个人睡在床上。我的心情很沉重。过去我跟约翰吵架之后醒来的每个早晨也都有这种沉重的心情。我们吵架了吗?吵什么呢?怎么吵起来的呢?如果我忘记它是怎么开始的,我们怎么能够重归于好呢?
然后我想起来了。
接连好几个星期,我每天都是这样醒来。
我醒来,感觉到一片漆黑,没有天光。
在他弟弟自杀之后那几个月间,约翰从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geraldmanleyhopkins(1844-1889),英国诗人。几首不同的诗歌中抽取了句子,将它们集成一首即兴的悼亡诗,上面的诗句是其中之一。
回忆啊,回忆层峦叠嶂,壁立千仞
令人胆颤,悬崖峭壁,莫测其深。
但愿,从未身历其险的人,藐视它们。
我醒来,感觉到一片漆黑,没有天光。
我想要去一个
没有暴风骤雨的地方。
如今在我看来,第一天夜里我坚持要独自度过,其实是一种原始的本能,这件事远比它表明的样子复杂。我当然知道约翰已经死了。我当然已经把这个确凿无疑的消息告诉他的弟弟,告诉我的弟弟,告诉金塔娜的丈夫。《纽约时报》知道。《洛杉矶时报》知道。然而我自己却无法接受这个消息是既成的事实:某种程度上,我曾经相信发生的事情仍然是可以逆转的。所以,我需要独自一人。
第一晚之后,我将有几个星期不会独自一人(吉姆和他的妻子第二天将会从加利福尼亚飞过来,尼克会回到城里,托尼和他的妻子罗丝玛丽将会从康涅狄格州南下,荷塞将不会去拉斯维加斯,我们的助手莎伦将会从滑雪的地方回来,这个家将不会没有客人),但第一个晚上,我需要独自度过。
我需要独自度过,以便他能回来。
我这充满奇想的一年就这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