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确定一下方位,”加布里埃尔说,打量着周围,“但是,赶上今天这么个黑夜,三米之外,可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一刻钟之后,大门被打开,伴随有一记胜利的叫喊声:
“我已经拿下了,这个混账玩意儿!来吧,上车,西蒙娜!”
车灯很快就照亮了建筑物的正面墙,砂砾在车轮底下嘎嘎作响,楼台的石头台阶简直就可以用来拍摄婚礼照片。所有的窗户全都关闭着,暗色的木头窗板显出一副沉甸甸的样子。
等到加布里埃尔的眼睛看清了墙面上攀缘直上二层楼的忍冬和玫瑰时,拉乌尔早已又一次打开了工具箱,正绞尽脑汁地想办法破门而入呢,他嘴里还骂骂咧咧地唠叨个没完,那些个咒骂,全都冲着门锁、门扇、房屋、业主而去,说得更广泛一些,则是冲着抵抗着他并让他心中生出无明业火的那一切而去的。
锁终于打开了。
进门的大厅沉浸在一片昏暗中。拉乌尔一点儿都不带犹豫,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大摇大摆地走在了走廊中,能听到他在左侧乱翻腾,然后,屋子里一下子就亮了,他用了不到两分钟就找到了电表。
这是一处家居的大房子,静悄悄的像是在熟睡,正等着主人的回归,扶手椅和长沙发上都覆盖着白色的单子,这给了家具一个个神秘而又令人不安的形状,地毯卷了起来堆在墙根的踢脚板前,像是睡熟了的昆虫。拉乌尔站到了一幅画跟前,只见画上有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站立着,一副威严的派头,胡须很密,吃掉了一大部分的脸颊,他一只手搭在一个坐着的女子的肩上,那女子的表情则高傲而又顺从。
“你就死死地咬定老祖宗好了!他一定是榨干了好几代长年农工和季节工的血汗,才建造起了一座如此残破的房子,这浑蛋……”
他抓住了画的下摆,猛地一扯,画框就在他的上方翻转下来。他抓着它就像抓着一大块桌布,打算把它盖在客厅的长桌子上面,然后,他又把画在椅背上狠狠地砸了四五下,直到把画布撕破,把画框砸碎,最后还把框架子往食品柜的棱角上狠狠砸去,加布里埃尔在一边直看得目瞪口呆。
“你,这是为什么……”
“好了,”拉乌尔说着,搓了搓双手,“这还不是一切,我们去看看,有什么吃的东西,我实在是饿坏了。”
几分钟之后,看到他用在食品柜里找到的腊肉、肉罐头、洋葱、分葱、白葡萄酒,匆匆做了一顿饭,加布里埃尔心里说,这个拉乌尔·兰德拉德,还真的是一个远比他更能适应战争的家伙(至少是这一场战争,这场跟任何其他战争都不相像的战争)。若是只有他一个人,那他整个晚上恐怕就会在那里啃着烟熏的腊肉,而有拉乌尔在,他就能摆开一桌真正的盛宴,有里摩日的瓷器,有水晶的酒杯。
“去看看,给我们找几根蜡烛来吧,我想,应该去那边……”
真的就是在那边。当加布里埃尔带着他找到的那些蜡烛回来时,拉乌尔已经开了一瓶陈酿葡萄酒,并倒在了一个长颈大肚的玻璃瓶里(“该让它好好地透透气,醒一醒啦,你明白的!”),他坐下来,满脸笑容,说道:
“我的中士长,你现在像一个王子一样得到了伺候,我真的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啊。”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兴许是蜡烛的光亮,兴许是这栋资产者房屋中的气氛,兴许是他们所经历的那几个钟头里积攒起来的疲惫,兴许还有那样一种愚蠢的、机械的团结一致,那是人们在面对共同分享某一历险的他人时能感觉到的情感,兴许,是所有这一切都叠加在了一起,总之,拉乌尔·兰德拉德已经不再像他原来的自己了。加布里埃尔也变得前所未有地贪得无厌,尽管他的下嘴唇很疼,他瞧着这个拉乌尔,觉得他不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个赌牌游戏的作弊者,黑市买卖的走私者,暴躁而又手脚灵活的士兵。眼下的这一位,正大口大口地狼吞虎咽着,并且像一个孩子一般地笑容满面。
“‘命令你们保卫我们的阵地,不得有后退的念头!’”他说,手臂前伸,眼睛不无羡慕地瞧着他的那个酒杯。
加布里埃尔没有微笑,但他任由对方给他倒酒。当他想站起来时,拉乌尔就说“你别动,我来吧……”并跑去寻找咖啡磨和布质滤袋了。
“那么,你是巴黎人啰?”拉乌尔问道。
“我的工作职位在多勒。”
拉乌尔微微地噘了一下嘴,他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个地方。
“那是在弗朗什孔泰地区。”
“啊……”
他还是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地方。
“那你呢?”
“哦,我嘛,我过着漂泊冒险的生活,待过不少地方……”
他眨巴了一下眼睛,他的脸又变了表情,很像是他在马延贝格要塞见过的那一个,那时候,每当敲诈完一个屠夫或一个餐馆老板,坐着卡车返回营地的时候,他就是这个样子,那时候,他会说:“我们狠狠地宰了他一下,这家伙也一样……”
时间很晚了,拉乌尔打了一个响嗝,加布里埃尔站起来打算离开。
“你别烦恼。”兰德拉德说。
他把整套里摩日瓷器餐具使劲地扔到砂岩质地的宽大的洗涤池中。玻璃杯和菜盘砸碎了,发出一种瘆人的声响。加布里埃尔做了一个动作,想阻止他,但还是晚了一步,拉乌尔已经说了一句:
“既然我们已经酒足饭饱了,我们就来参观一下吧。快点儿,来吧。”
到了楼上,看到一条走廊,边上有五六个房间,还有一个带浴缸的卫生间。兰德拉德把那些房间的门一道一道地全都打开。
“这个,是老家伙们的卧室。”
这话说得,完全是一种记恨的口气。他在室内很平静地走了几步,但简直可以说,他是处在一种压力下,随时都会弄碎一切。他立即又转回到走廊中。
“哦,我的天哪!”他说。
加布里埃尔跟在他身后走进了一个女孩子的闺房,里面是一片玫瑰红的色调,有一张带有顶帐的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满是情感小说的书柜,一些趣味天真的版画。
兰德拉德打开了画有图案的小衣柜的那些抽屉,掏出来一些女人的内衣,在手里翻来翻去地看。他还伸出手臂去,估量着一个胸罩的尺寸。
“这个,这才是我喜欢的尺码……”
加布里埃尔又走上了走廊,看到一间客房,没脱衣服就倒在了床上。睡意把他给击垮了。
但是,没有睡太长时间。
“起来吧,来,从这里走,明天,我们将会很忙的。”
加布里埃尔已经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他仿佛从一个沉沉的睡梦中挣脱出来,机械地跟随着下士长走在走廊中,然后,又进入了另一个房间,那无疑就是业主的卧室,里头有几个很大的衣柜。
“喏,”兰德拉德说,“你过来试一试这个。”
面对着加布里埃尔疑惑的目光,他补充道:
“瞧你,这是怎么啦?你难道还想穿着军装继续到处溜达吗?假如那些德国鬼子遇上了你……我可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俘虏呢。我觉得,他们更喜欢枪毙我们,而不是把我们养起来……”
那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加布里埃尔,这个弯实在很难一下子转过来。他们确实是偷了一辆车子,但他们完全可以摆脱掉它。相反,一旦穿上了平头百姓的衣服,就等于真心实意地丢弃了士兵的身份,并切换到了偷偷摸摸的逃兵的身份,转而要隐藏起来,试图从渔网中逃出去,而不管结果会是如何。兰德拉德,倒是没有过丝毫犹豫。
“这衣服很合我身,不是吗?”
他穿上了一件暗色的上装,袖子稍稍过短了一点,但是给人一种想入非非的幻觉。
加布里埃尔也跟着拿出一条裤子来,还有一件格子衬衫,一件套头衫,都穿上试了试,心头很是沉重。他在镜子中照了照,几乎有些认不出自己来了。回头一看,发现兰德拉德早已不在跟前了。
他看到他站在主卧的门口,正在往床上撒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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