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接受这样的女人,”他告诉我,“完全措手不及。”

她戴着墨镜,大晚上的,而且还是在室内,肩膀上围着一条狐狸形状的东西,狐狸的牙齿紧紧咬住自己的身体。她自信地走过来,略微带点防备,头偏向一侧,好像足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把握确信外公是她的旧相识,并且做好了承认自己认错人的准备,外婆的狐皮披肩和(向社团主席女儿借的)礼服裙的一字领之间,是她白得刺眼的颈窝。

外婆踩着外观仿镶花地板的油毡地垫,缓缓靠近我外公,两人的距离不足二十英尺的时候,他听到韦克斯曼夫人和泽尔纳夫人哭丧着脸喊她回去,她扭动的髋部和剪裁得宜的塔夫绸连衣裙勾勒出的身体曲线勾得他心旌摇荡。战争期间,我外公把他自小在台球室习得的赌球技巧运用到了观察分析别人的眼神上,然而外婆的墨镜阻挡了他的探索,令他焦躁,她的夸张打扮也让外公猜测她是“蒙特卡洛赌场之夜”请来的演员,稍后会给大家表演节目,以助赌兴。想到这里,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意识到自己的表情,外公更加焦躁了,女孩的嘴唇红得像“单车”扑克牌里的桃心和方块,戴着墨镜的她微笑起来有点像英格丽·褒曼sup/sup,仿佛听到脑袋里有个声音——多年以后,他将这个声音比作货运火车的隆隆声——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一个正在快速移动的庞然大物前方,这个东西推着他越走越远。就是她了,他凝视着她,心想。过了很久,他才收回目光,低头看着自己的鞋面,又摇了摇头。

“怎么会这样?”意识到自己还在微笑,外公想,这下,他真的欠雷叔叔五百美元了。

我母亲在她家院子的车棚屋顶放了一只野鸟喂食器:给鸟儿落脚的塑料管挂在铝钩上,旁边的链子拴着一包鸟食。外公喜欢观察窗外的景色,他对一只松鼠情有独钟,叫它“捣蛋鬼”,它每天都来,把喂食器里的东西吃个精光,还会毫不留情地赶走周围散落的麻雀,那既凶猛又严肃的样子逗乐了我外公。然而“捣蛋鬼”始终受到鸟儿所无法理解的重力定律和钟摆效应的限制,首先它会爬上喂食器附近的栅栏,勇敢地把自己的身体摆荡到喂食器的链子上,可不出几秒钟,出于惯性,它的前爪会时不时地与铝钩或者塑料管的底部撞到一起,因为松鼠的大尾巴不停摇摆,喂食器会随之剧烈震动、旋转,最后把“捣蛋鬼”晃到地上,也许几十年前唆使我外公把小猫扔下三楼的恶魔始终没有被他驱除,所以每当看到松鼠坠地,外公都会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有时我不得不拿纸巾为他擦拭笑出来的眼泪。

“姐妹互助会里的那些女士,她们以为自己用鸟食骗来的是一只小山雀,”外公说,“可实际上却引来了‘捣蛋鬼’。”

外公说,我外婆对她未来的丈夫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的头要是搁在篱笆上,应该挺好看的。”

她向他走来,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支没点燃的香烟,一侧的眉毛挑了起来,探出墨镜上缘,这是请求帮忙的信号——外公立刻心领神会,并且从她女孩子气却不失优雅的举止判断出她可能是个外国人,他掏出奥根博尔的打火机,为我外婆点着了烟。

“什么?”外公说,打火机里冒出的火苗在他自己准备抽的那支香烟的顶端跳了两跳,他知道刚才没有听错,她确实就是这么说的——要是他的头搁在篱笆上,应该挺好看的。“为什么啊?”

外公见过被丢弃或放置在各种不寻常的地方的人头,却没见过搁在篱笆上面的,他也不觉得这是符合传统的寒暄方式,而因为看不到外婆的眼睛,他猜不出她这样说的确切意图,过了很长时间,他才意识到这是她和陌生人搭讪的特别方式。

“噢,亲爱的,对不起,”她说,“你生气了。”

“这是我的正常反应,”外公说,“假如你是我,听说别人要把你的头戳到篱笆上,也会这样的。”

“墙,”外婆脱口而出,紧接着狂笑起来,又猛然一手捂嘴,“对不起,我想说墙来着,不是篱笆。”

“那就不一样了。”外公说,他擅长顶着无可挑剔的扑克脸讲笑话,面无表情地和女人调情。

“等等,”她说,努力抑制着笑意,“你见过那个……怎么说来着……大胶堂……吗?”

她晃动白皙的胳膊,在空中比画出大教堂的墙壁、塔楼和塔尖,他觉得她的手势完美诠释了诗人和体育记者口中的“优雅”为何物,她的双手上下挥舞,闪亮的烟头划过,散发着橘红色的火花,火光倒映在她黑黝黝的墨镜镜片上。最后,她画了一扇玫瑰花窗,指尖在胸前画圈,那是我外公早已注目的区域。那个年代的胸衣设计得很像拔地而起的建筑,与她高耸而柔软的乳房一道对抗重力,像大教堂一样打动了我外公,然后他看到她左臂内侧那串黑色的编码,它代表了刚刚过去的一段历史,从简单的五位数字中可以看出她的人生、她的家庭和整个世界的遭遇,他打量着这串数字,觉得有些难为情。

“是的,”他说,“我见过几座大教堂。”

“在墙上,”她说,“那些古老的墙上。”她把“古老”念得像“孤老”。sup/sup“石头上刻着人脸,很像你的脸。”

“明白了,”他说,“我长得像石像鬼。”

“对!不对!不是石……”她用法语说了一遍“石像鬼”,四十二年后的我外公已经忘记了这个词在法语中应该怎么说,“那是接雨水用的,是动物,怪物,而且很丑,你的脸不是那样的。”

可她这些话至少有一部分是谎言,后来她坦白告诉一位精神科医生,她确实认为他有点丑,不过是让她觉得有吸引力——甚至挑起了她的欲望——的那种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站在接待室的门口,刚过来就打算离开,她认为他长着美国人的脸和美国人的身体,肩膀像别克车,下巴像推土机,只有当你凝视他的眼睛时,才会不得不承认他的美。

“我长得才像石像鬼。”她说。

“才没有呢。”

“不,”她说,“内里像。”

他没有接茬,把这句话当成一种自谦,殊不知这是他第一次和她内心深处的无皮马对话。

“我能提个请求吗?”他说,“你可不可以摘了墨镜呢?”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红嘴唇紧抿在一起,他不知道请一位法国女人摘下墨镜是否失礼,难道这是高卢人的禁忌?

“眼科医生不许我摘,”她颤声说,“但我会摘的。”她的声音很低,很像耳语。

“没关系,”他说,“算了。你只需要告诉我你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我只想知道这个。”

“不,”她说,“我会为你摘掉墨镜,不过你也得为我做件事,确切地说,你得允许我做一件事。”

“是吗?什么事?”

我不知道当时站在接待室门口的外祖父母是否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可哪怕只有他们两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我外公也想不到我外婆接下来做的事,1947年的主流道德观更不会赞同她的做法。四十多年后,被氢吗啡酮麻醉得昏昏然的外公只能像那天晚上那样,无助地闭上眼睛,听任缓缓贴近的我外婆把手伸向他的裤子,一个齿一个齿地为他拉好裤链。

“好了。”她用法语说。

睁开眼以后,他发现自己迷失了,迷失在她的眼睛里,那对眸子的颜色如同蒙特卡洛黄昏时的天空,室内的十瓦灯泡仿佛真的变成了星星,亮片组成的新月洒下耀眼的银光。

“蓝色。”外公靠到摆在我母亲客房里的那张从医院租来的病床床头,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再把眼睛睁开。

犹太会堂的名称是“ahavassholom”,意为“loversofpeace”,即和平热爱者。《圣经》和合本将“peace”译作“平安”。——译注

当时平安之友犹太会堂迁到了派克斯维尔雷斯特斯顿路的新址,它属于第一批从巴尔的摩公园一带的犹太社区中心迁往七英里巷以外的远郊地区的主要犹太会堂。

犹太学者。——译注

著名犹太棒球手。——译注

那时利伯蒂海茨的一位牙医已经帮她修复了牙齿,这位医生退休后住在佛罗里达,有天晚上我在科勒尔盖布尔斯开读书会,他曾到场参加。他告诉我,当年外婆找他看牙,因为她的牙齿损毁得十分严重,所以他至今都对此事印象深刻。

她把“ancient”念得很像“hancient”。——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