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再次躺下,他做了一个梦。
炉火就要熄灭的时候,哧的一声,火星四射,最后的一颗火星落了下来。
他醒了。在黑暗中,他大声问道:
“我从哪里来?妈妈抱过我吗?
我梦见我躺在一张毛茸茸的皮上。
我从哪里来?爸爸带我玩过吗?
我梦见白生生的长牙保护着我。
啊,我是妈妈生的,我喜欢独自玩耍吗?
我梦见两个小伙伴,他们一口就咬到我的骨头。我是否掰过大麦面包,然后把它泡在凝乳里?
我梦见一只刚从畜棚抓来的山羊。
再过一个小时,再过一个小时月亮就会升起,……
为什么我能看清那黑色的房梁?
就像是正午一样!
一里格之外,一里格之外是连纳瀑布,
一群群麋鹿在那儿聚集,我能听到小鹿咩咩叫,它就躲在母鹿的身后!
一里格之外,一里格之外是连纳瀑布,
农田、山坡在那儿汇合,我能闻到温暖潮湿的清风,它就在小麦丛里低语!”
——《独生子》
印度政府的所有机关当中,森林部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为重新绿化全印度的事业就由它来负责。也可以说,如果印度有足够的钱,绿化印度这个伟大的事业就全靠它来完成。森林部的职员们需要跟那些到处游荡的风沙做斗争,跟慢慢前进的沙丘做斗争。在沙丘周围扎上篱笆,修起堤坝,在沙丘上种上耐旱的杂草,栽上抗风的松树苗,杂草稀疏,松树细长,顽强生长。喜马拉雅山国家森林里的所有木材都归他们管,那些光秃秃的山坡也由他们负责。那些山坡一到雨季就被冲刷得千沟万壑,森林部所有职员一起行动,谴责破坏山坡植被的行为,呼吁人们保护环境。他们引进了许多国外的树种做试验,想办法让桉树在这里安家,希望桉树能治理运河区的热病。在平原上,他们的职责是保护森林保护区的环形防火线,保证畅通无阻。旱季到来时,青黄不接,牲畜挨饿,他们就向村民开放禁伐区,允许村民采伐。他们修剪树木,积攒的树枝在铁路两边堆积如土,代替煤炭作为这条路线上的火车燃料。他们精打细算,一直计算到小数点后5位数,确保经营的种植园盈利。他们是植物医生,负责缅甸的柚木、东部丛林的橡胶树和南方五倍子果树的健康和繁殖。他们永远缺乏资金,手头拮据。林务官经常要出差,不光到城市,还要到偏僻的农村,那里连条公路都没有,甚至是要进入丛林深处,因此,他就变得聪明而又练达,他不仅知道一些森林的歌谣和传说,他还学会了识别人类和丛林里的法则;他经常碰上老虎、熊、豹子、野狗和鹿,那可不是苦苦捜寻后的偶遇,那些动物朋友是他执行公务时的伙伴,经常相见。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马背上和帐篷里度过的;他整天和粗野的森林看守人、多毛的猎人在一起,他是新栽下的树苗的朋友,等到森林回报了他的辛劳,又在他身上打下了它们的印记。于是,他不再唱在南锡学来的轻佻的法国歌谣,他也沉默起来,就像灌木丛里那些沉默的生物一样。
吉斯博恩是森林部的一名职员,他已经在英国驻印度的行政部门里工作了四年。起初,他喜欢这种生活,却不理解这种生活。这份工作给了他一些权力,也让他常常骑马外出,到各个不同的地方去看看。后来,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极度仇恨起这种生活来,他拿出一年的工资来享受一个月的生活,享受印度所能提供的社交生活。浮躁过后,森林又把他吸引回去了。他从为森林的工作中得到了满足。他把负责的防火线加宽和加深;他在老树丛中开辟新的种植园,让衰败的丛林展现出一片新绿;他疏通淤积的小溪;当森林要被又高又深的蒺藜草吞没的时候,他就来帮助森林做最后的斗争。吉斯博恩选择了一个平静的日子,点着了那些蒺藜草,在里面居住的上百头野兽,被赶出来了,就在白天的中午时刻,从烟火中冲了出去。从那以后,森林部新种的树苗在这里扎根,在烧黑的土地上长起了一排排整齐的树苗,森林慢慢地向前伸展,吉斯博恩看在眼里,喜在心中。吉斯博恩住的一幢平房坐落在大森林尽头,有两间房子,白粉刷的墙壁,茅草铺的屋顶,他的房子位置较高,他可以居高临下俯瞰大森林。森林的树木长到他的家门口,他也不想开辟一块菜园子,房子的前面就是一丛竹林,他在游廊骑上马以后,直接就进入森林腹地,门口连大路都不需要修。
吉斯博恩共有五个仆人:两名马夫,一名厨子,一名挑水夫,还有一名清扫夫,他们都是土著人,住在平房后面的草屋里。厨子胖胖的,叫阿布杜尔·加福尔,是个教徒,吉斯博恩在家的时候,厨子就给他做饭吃;不在家时,厨子就跟其他人闲聊。吉斯博恩自己收拾枪支,不养狗,他怕狗吓跑猎物。吉斯博恩对森林王国非常熟悉,他知道兽民们晚上到哪里喝水,天亮前在哪里就餐,炎热的中午又会跑到哪里避暑。吉斯博恩一般都是一个人待着,看林人和森林警察离得很远,他们住在森林深处,轻易不来这里,只有被野兽咬伤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受伤,才会来到他这里。
新年过后,春天来了,树木长出了嫩叶,叶片小,稀稀拉拉的。雨季还没来,干得很厉害,到处都在盼望着雨水的降临。景象没有因为新年而有太多的变化。寂静的夜晚,野兽的声音多了,有寻找伴侣的召唤声,有争夺霸权的打斗和怒吼声。经常能听到老虎的骚乱声、高傲的公鹿呦呦的吼叫声,还有野猪在树干上磨牙发出的像伐木一样的声音。
吉斯博恩是个善良而又慈祥的人,他认为,这个时候杀害生灵是有罪的,他的枪支本来就很少使用,这个时候直接就收了起来。五月是印度的热季,天气炎热,雨水很少,特别容易发生森林火灾。这个时候,吉斯博恩需要密切关注森林里哪个角落升起了一缕黑烟,那就说明那里起火了,得赶紧灭火。六月,雨季跟着西南风呼啸而来,一片片森林湮没在暖暖的水雾中,雨整天整夜地下个不停,大大的雨点打得树叶啪啪作响。地上随处可见雨水汇成的小溪哗哗流向远方。树木、草丛喝饱了水,浓绿而青翠,风一吹,摇摇摆摆,长得更欢了。闪电在天边变幻出各种你意想不到的图案,雨过天晴,空气格外清新,热辣辣的太阳又挂在天空,把森林晒得热气腾腾。雨季过后,天气转冷,森林又变成了老虎一样的花斑色。周而复始,吉斯博恩熟悉了森林的脾气,他为此而感到骄傲和幸福。邮差每个月都会给他送来工资,那些钱就放在抽屉里,与他的家信和工具放在一起,越积越多。他很少花钱,只有在他准备去加尔各答植物园买东西或是救济某个看林人寡妇的时候才取出钱来。那些看林人死了,而政府却没有给他们的家属抚恤金,这时,吉斯博恩就会自己掏钱去安慰他们。
吉斯博恩赏罚分明。看林人薪金丰厚,必须惩罚时,他也给予惩罚。前些日子的一个晚上,有个信差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来报信,说坎叶河边有个警察被咬死了,脑袋被咬烂了,像个鸡蛋壳似的。大家知道旅游者好打猎,偶尔也有年轻的士兵来打猎,这都很平常,不是稀罕事。黎明时,吉斯博恩出发去寻找凶手。他来到事发现场,尸体放在一张床板上,遇害者的妻子正在那里号哭。两三个人正在观察地上的脚印。一个人说,这事是“红家伙”干的。
“红家伙”是一只老虎,吉斯博恩知道大家都在怀疑是老虎咬死了警察,就说:“它藏在娑罗双树后面的岩石堆里。”
“现在它跑了,先生。头次杀人得连杀三个,人的鲜血会使他发狂,它肯定在到处转悠,也可能我们在这里说话,它就在我们背后。”
又一个人说:“它也可能到那间茅屋去了,那儿离这里只有四柯斯【注:柯斯,一种计量单位,有人估计一柯斯相当于一千米,此说有待考证。】远——瓦拉,这是谁啊?”
听到问话,吉斯博恩和大家一起转过脸,看看究竟是谁。他看到沿着干涸的河床走来一个奇怪的人,这个人全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头上戴着爬藤的白色旋花做成的花环,走在河边的鹅卵石上,无声无息。吉斯博恩暗暗吃惊:他比猎人的脚步还要轻柔得多!那人走到近前,也不打招呼,说:“那个老虎已经喝过水了,现在就在小山那边的一块岩石下睡觉。”很好听的声音,就像银铃一样清脆悦耳,跟当地人说话完全不一样,当地人说话稍微带着点哼哼的腔调。他抬起头来,阳光洒在脸上,就像一位在森林里迷了路的天使。受害者的妻子瞪大眼睛看了看这个奇怪的陌生人,接着哭得更加伤心了。
“先生,需要我给你带路吗?”陌生人很直率。
“如果你能确定……”吉斯博恩说。
“当然能!”不等吉斯博恩说完,陌生人肯定地回答,“一小时以前我还见过那个家伙——那个狗东西,还不到吃人肉的年纪,它那颗罪恶的脑袋里长着十二颗上好的牙齿。”
那几个在地上查看脚印的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害怕吉斯博恩要他们跟着一起去,悄悄地溜走了。看到这种情况,陌生人淡淡地笑了笑,没有理会他们,转身走在前面带路:“来吧,先生。”
“别那么快,我跟不上,”吉斯博恩说,“等等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最近才来到这片森林,你可能真的没见过我。”陌生人回答。
“你是哪个村子里的?”吉斯博恩又问。
“我哪个村也不是,我是从那边来的。”陌生人指着北方说。
“这么说,你是吉卜赛人?”吉斯博恩问。
“不,先生。我是个没有种姓的人,而且,我没有父亲,不知道他是谁。”陌生人回答。
“那,你叫什么名字?”吉斯博恩觉得更加奇怪。
“我叫莫格里。先生,请问您叫什么名字?”陌生人问。
“我的名字叫吉斯博恩。是这片森林的总监。”
“总监?你们要给这里的树木、草丛都编上号码?”
“对,不然有些像你这样的吉卜赛流浪汉会把它们放火烧掉的。”
“我才不会呢!这儿就是我的家,不管给我什么好处,我也不会伤害这里的一根草。”
快要到了,他转过脸,带着迷人的微笑,举起一只手示意小点声:“快到了,先生,我们得轻轻地靠过去。这个狗东西睡得很死,我们不要惊醒它——最好是您在这儿等着,我一个人从下风向把它赶过来。”
“老虎居然能像牲口一样被你这样赤身裸体的人赶来赶去?”这个人说得如此轻松,使吉斯博恩万分惊奇。
“不相信我?那就跟我来吧,按照你自己的办法,用你的英国来复枪打死他。”陌生人微笑着对他说。
莫格里在前头带路,吉斯博恩紧随其后,低头、弯腰、匍匐前进。总之,在森林里追踪猎物所有的辛苦他又尝了一遍。终于到了,在一个小水塘旁边,有一块巨大的石头,石头被太阳烤得烫人,他们就藏在这石头后面,莫格里叫他抬起头来偷偷地看池塘对面。那只老虎就在那里,伸展四肢,懒洋洋地舔着虎肘和前掌,一遍又一遍。这是一只很老的老虎,牙齿泛黄,皮毛凌乱,可是在阳光和四周景物的衬托下,依然是威风凛凛。
这个时候,吉斯博恩可不讲什么杀害生灵是有罪的,吃人的老虎就是害人虫,必须尽快杀死它。他缓了口气,把来复枪架在岩石上,吹了一声口哨,老虎听到声音,转头查看动静。距离不到20英尺,吉斯博恩不慌不忙,连开两枪,一枪击中老虎肩胛,一枪击中面颊,老虎必死无疑。
开枪产生的烟雾散开,老虎在地上挣扎。“折腾吧,反正这张皮也没什么用处,”莫格里冷冷地说,“这个狗东西,死也死得像条狗,那堆臭肉没什么稀罕,不值得保留。”
吉斯博恩知道守林人喜欢老虎的胡子,就问:“还有胡子呢,胡子你也不要?”
“胡子?我可不是个喜欢摆弄老虎嘴巴的下贱猎人,让它躺在那里吧。看,它的朋友已经来了。”
鸢鹰有尖锐的目光和灵敏的鼻子,老虎刚死,它就发现了。飞过来在莫格里和吉斯博恩的头顶发出长长的呼啸声。吉斯博恩取出空弹壳,擦了一把脸,问莫格里:“你不是猎人?你从哪里学会了关于老虎的事情呢?我还没遇到过比你追踪技术更好的猎人呢!”
“我恨所有的老虎,”莫格里没有多说什么,“先生,我看看你的枪吧。啊,这枪非常好。现在先生要去哪里呢?”
“我要回家。”
“我可以去吗?我还没有去过白人的房子看看呢。”
“当然可以。”吉斯博恩在前头带路,莫格里无声无息地跟着,棕色的皮肤映着阳光。
游廊上放着两把椅子,莫格里好奇地看着,竹帘子裂了缝,他忐忑地摸了摸。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里。阳光有些刺眼,吉斯博恩随手放下一扇竹帘。只听得“咣当”一声,竹帘落了下来,只是,还没等竹帘子落在走廊的石板上,莫格里就跳开站到了屋子外面,这只是眨眼发生的事情,起伏不定的胸脯泄露了他的紧张。
“这是不是个陷阱?”他连忙问道。
吉斯博恩笑了:“白人不会做这种事情,你还真是来自丛林,呵呵。”
“我知道了。”莫格里说,“这里没有埋伏,也没有陷阱,只是,我——从不知道这些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两间屋子里的东西让他惊奇不已,他睁大了眼睛仔细地看着。这引起了阿布杜尔·加福尔的反感,他一边摆放餐具,一边看他,眼睛里充满了厌恶。
“吃一顿饭,这么麻烦,吃完之后要睡觉也得那么费事。”莫格里咧嘴笑了,“在丛林里,我们吃饭睡觉都特别省事。哎呀,真漂亮。这里的东西这么贵重,这么多,会不会有人来打劫啊?先生不怕吗?这些东西我从来没看见过。”在一个东倒西歪的支架上,放着一个满是灰尘的贝纳列斯铜盘,这个吸引了他。
“只有来自丛林的乡巴佬才会来打劫。”哗啦一声,阿布杜尔·加福尔把一个盘子放下了。这些话,让莫格里看到这个白胡子教徒的眼神发生了变化。
“在我们的丛林,要是有一头山羊太吵了,我们就会把它的喉咙割断!”他针锋相对,“不过,我要走了,你可以收起你的恐惧了。”
他转身走进森林,慢慢地消失了。吉斯博恩看着他的背影,呵呵一笑,慢慢地,笑声变成了轻轻一叹。这位林务官感兴趣的事物并不多。他觉得这个了解老虎就像人们了解狗一样的丛林之子比日常公务更有意思,他本来可以消遣时间的。
“这是个了不起的家伙。”吉斯博恩想,“真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扛枪手,陪我去打猎,一个人太没意思了。他就像古典文学辞典里的插图。他可以成为一个最完美的猎手。他真是个谜。”
华灯初上,繁星点点。他在游廊上一边抽着烟,一边猜测,轻烟袅袅。当烟雾散去时,他发现莫格里正叉着手臂坐在游廊边上,这让吉斯博恩吃了一惊——鬼魂的悄无声息也不过如此,以至于烟斗都落到了地上。
“森林里没人跟我说话,所以,我就来了。”莫格里拾起了烟斗,递给吉斯博恩。
“哦,森林里又发生什么新闻了?还是你又发现了一只老虎?”吉斯博恩停顿了一会儿问道。
“大羚羊搬了家,他们每逢新月出来的时候总是换牧场。因为野牛不肯跟大羚羊一起进食,都到坎叶河附近猎食去了。结果有头母牛被一只豹子捕杀了。当时那只豹子就藏在上游河边的深草丛里。别的,就没啥新闻了。”
“大羚羊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牛群和大羚羊不会一块进食,我怎么会不知道?”
“可我却不知道。”吉斯博恩说。
“唉!你可是——可是这片森林的掌管者啊!草屋里的人说的。”他微微一笑。
“随口一说,编点故事哄孩子而已。你不也是这样么,反正没人能够反对。”
“你不相信的话,明天我带你去看看那头被咬死的母牛的骨头。”莫格里不动声色,“至于大羚羊的话,请先生安静地坐一会,我去赶一头。先生您听仔细喽,就能听出羚羊在什么方向。”
“莫格里你疯了么?谁能赶得动一头大羚羊呢?”
“只是——你等着吧,我去了。”
“哦,上帝,这人真像鬼魂!”吉斯博恩说,因为莫格里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黑暗中了。群星闪烁,森林如同丝绒,层层延伸向远处——那里特别安静,轻风掠过树梢,犹如熟睡的婴儿的呓语。厨房里的阿布杜尔·加福尔弄得盘子叮叮当当地响。
“安静点!”吉斯博恩喊道。接着,他静下心来仔细倾听,像是习惯了森林的寂静一样。他的生活很孤独,但是他的自尊心很强,吃晚餐的时候要穿上晚礼服。此时,那硬挺的衬衫前胸随着他的呼吸,有规律地响了起来——吱嘎吱嘎。他侧侧身子,止住了响声。但是,他的烟斗又有点问题,好像是堵住了,于是,烟草便呜呜响了起来,烟斗也被他扔掉了。现在,天地之间只剩下森林里的夜风吹过的动静。
透过无边无际的黑暗,从远得不能再远的地方传来一声狼嚎的回声,那声音很低很小,被拉得很长,然后就安静了下来。好像又过了好几个小时,远处矮树丛中好像有碰撞的声音,这时候,吉斯博恩的腿都等麻了,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接着又一声响起。
他喃喃自语:“那是在西边。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一头大羚羊惊恐万分地狂奔,一路横冲直撞。他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跑到了什么地方。
树干中间蹿出了一条黑影,转了回去,又哼哼着回转身体,几乎冲到他手能触摸到的地方,蹄子在光秃秃的泥地上踏得嘚嘚作响。那是一头被露水打湿的公羚羊,它隆起的肩头上挂着一根被撕扯下来的藤蔓。它的眼睛在屋里灯光的映射下闪闪发光。这头羚羊一见人,便止住了脚步,沿着森林边缘又消失在黑暗中。这把吉斯博恩弄糊涂了,但是一个念头从脑海中蹦了出来——让森林里的这头巨大的蓝色公羚羊在夜晚里如此狂奔,只为拖出来让人参观,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因为夜晚本来就是它的天地。
他目瞪口呆地站着。有个娓娓动听的声音在说:“它来自水源,那里有一群羚羊,它是头儿。它从西边来的,先生相信了吧?要不要我把那群羚羊一起赶来让你一个一个数清楚呢?先生可是森林的父母官啊!”
莫格里重新坐在游廊上,还有点气喘吁吁。吉斯博恩十分惊讶,盯着他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如先生亲眼所见那样,这头公羚羊是像一头水牛一样被赶过来的。哈哈,等它回到它的伙伴中间,一定会给它们讲讲它的传奇。”
“对我而言,这很新奇。这么说来,你能跑得像大羚羊一样快?”
“先生明知故问。不管什么时候,您要是想知道猎物的活动情况,就问我莫格里。我打算留下,因为这片美丽的森林。”
“那你就留下吧,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饿了,我的仆人会为你准备饭的。”
“好。说实话,煮熟的食物很好吃。”莫格里立即说道,“我跟大家伙一样,爱吃蒸煮烧烤的食物。我一定来吃饭,我向你保证,你晚上可以踏踏实实地睡,没有人能偷走你那些值钱的宝贝。”
莫格里说完就走开了,吉斯博恩坐了很长时间,他一边抽烟,一边思考,最后的结论是:莫格里是他和森林部一直在寻找的最合适的看林人和森林警察。
“我想让他做政府的雇员,不管用什么方法。他既然能够驱赶大羚羊,那么就说明他太了解森林了,胜过五十个别的人。他是个奇迹,是个怪胎,只要他能够在一个地方待得住,那他就一定能担任森林警察。”吉斯博恩说道。
阿布杜尔·加福尔对莫格里有点看法。他在睡觉的时候,对吉斯博恩掏心窝子说:“这个陌生人很可能是个惯偷,谁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他不赞成收留这个身无分文的流浪汉,他觉得莫格里连怎么跟白种人说话都不会。吉斯博恩笑了,让他回自己的房间。阿布杜尔·加福尔一路嘟嘟囔囔。但是能听见他半夜起来,把他十三岁的女儿打了一顿。谁也不知道原因。吉斯博恩只是听见了哭声。
接下来的那些日子,莫格里跟自己的影子同进同出。他在平房旁边,按自己未开化的方式安家住了下来。他住在森林的边缘上。吉斯博恩出来透气的时候,往往会看见他,要么坐在月光下,脑袋埋在双腿间;要么躺在一根伸出的树干上,像某些夜行动物一样紧贴树干。莫格里会从树上伸出脑袋跟他打招呼,让他安心睡觉,有时候爬下来给他讲丛林里的动物们的生活方式,讲很多故事。有一次,人们发现他在马厩里,兴致勃勃地注视着马匹。
阿布杜尔·加福尔揪住这件事不放,说:“早晚有一天他会偷走马的。既然他住在附近,为什么不踏踏实实地找事做呢?可他偏偏什么都不做,像脱缰的骆驼一样到处逛荡。”所以,他一看见莫格里,就命令他做这做那,态度很粗暴。但是莫格里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很听话地去提水,或者拔家禽的毛。
“他很低贱的,老爷,他什么都干得出来,你要小心,别让他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蛇总归是蛇,丛林里的流浪汉贼性不改的。”阿布杜尔·加福尔说。
“行了,闭嘴吧!”吉斯博恩说,“我容许你管教自家人,只要不是太过分,因为我了解你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但是你并不了解我,也不了解他。那人只是有点疯病。”
“是啊,有点疯病,等着瞧吧,以后肯定会出事的。”阿布杜尔·加福尔说。
几天过去了,吉斯博恩要因公出差,去森林里三天。阿布杜尔·加福尔人老体衰,长得又胖,就被留下了。这种时候,他总是不满足于睡大觉,而是要假公济私,征收谷物、食油和牛奶。这天天刚亮,吉斯博恩就骑马出门了。他有点不开心,因为那个林中人没有在游廊上等着他,陪他出门。他喜欢他的坦率,喜欢他的敏捷,喜欢他的不做作,喜欢他阳光的笑容。他对他的故事深信不疑。他在丛林里行进了一小时,听到背后有响动。接着,莫格里快步出现在他身旁。
“我们大概得干三天活,在那里新栽树苗。”吉斯博恩说。
“好,保护树苗没问题。它们会长成参天大树,前提是野兽们不要糟蹋。我们得让牛群搬家。”
“又让它们搬家?怎么个搬法?”吉斯博恩笑着说。
“哦,昨天晚上,他们在那些娑罗双树的树苗中间又拱又刨,不消停。我把它们赶走了。所以早上我没去你那里。这些牛应该待在坎叶河口下游,不该闯到森林这边来。”
“要是有人能够放牧天上的云,那他也可能能赶走那群牛。但是,莫格里,你说过你在森林里当牧人,不是为钱,也不是为工资……”
“因为这是先生管辖的森林啊!”莫格里抬起头来说。
吉斯博恩点点头,表示领情,接着说:“要是你愿意拿工资,为政府工作,不是更好吗?工作到一定年限,还有养老金。”
“我也想过。但是,守林人都住在小屋里,关紧了门会特别像陷阱,不过,我会考虑的。”莫格里说。
“好好想想,考虑好了告诉我,我们就在这儿吃饭吧!”
吉斯博恩下了马,从马鞍袋里取出早饭。这时候,已经是炎热的白天了。莫格里在他身边躺下,盯着天空。
过了一会,只听得莫格里心不在焉地说:“先生,平房里的仆人把白色的母马牵出去了,这是你的命令吗?”
“没有,那是一匹又老又胖的马,腿脚还有点不方便……问这个干什么?”
“现在有人快速骑着它呢,他们已经走上通往铁路线的那条大路了。”
“呸,那条路是在两‘柯斯’以外了。那是个啄木鸟。”
莫格里抬起胳膊,挡住了刺眼的阳光。
“那条路从平房那里穿过去,然后有个大拐弯。要是鹞鹰飞,顶多一柯斯。而且,声音是随着鸟儿传来的,我们去看看吧!”
“胡说八道,太阳这么烈,我们跑一柯斯只是为了去看看森林里发出的一点声音?”
“不,先生,那是你的马,我只想把它带过来。要是不是你的,我就让它走开。如果是,先生可以任意处置,确实有人在骑着它拼命地跑。”
“你这个小疯子,你用什么办法呢?”
“先生不记得了吗?我可是赶过羚羊的。”
“既然你有这么大的兴趣,那你就跑去吧!”
“嘁,我才不跑呢!”他抬手让吉斯博恩噤声。然后,他仍然仰面朝天躺着,嘴里发出三声呼唤,吉斯博恩从没听过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的高亢的叫声。
莫格里呼唤之后说:“它会来的。我们去树荫下面等着吧。”莫格里在早晨的寂静氛围中开始打盹。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被长长的睫毛遮挡起来。
吉斯博恩耐心地等待,心想,莫格里肯定疯了。但是这个人却是他最有意思的伙伴。
“呵呵,他跌下马了。那好吧,只能是母马先到。然后那个人才到。”莫格里闭着眼睛懒洋洋地说。紧接着他们听见吉斯博恩骑着的那匹矮种公马嘶叫起来,莫格里打了个哈欠。几分钟后,那匹白色母马飞奔而来,在这片林中空地上,它和它的伙伴相聚了。马背上马具都在,只是没有人。
“它还不太热。不过天气这么热,很容易出汗。过一会儿,我们就能看见那个骑马的人了,因为人总是比马要跑得慢一些,尤其,他又是个胖子,而且年纪也挺大了!”莫格里说。
“上帝啊,这是魔鬼吗?”吉斯博恩跳起身来,他听见了一声狂叫。
“别担心,先生。他没事,他也一定会说是魔鬼干的。听听看,那是谁?”
那是受惊的阿布杜尔·加福尔的声音。他在祈祷某个不可知的生灵看在他年纪大的份上饶了他。
“不行了,我走不动了,我的头帕,哎哟,哎哟,好的,我走,我快走,我跑!啊,我是个虔诚的教徒啊!”他呼天抢地。
阿布杜尔·加福尔从树丛里钻了出来,他的头帕丢了,鞋子没了,围腰布也散了。他脸色涨得通红,两只手握得紧紧的,拳头里都是泥巴和草根。他一看到吉斯博恩,再次狼嚎。他筋疲力尽,浑身颤抖,一下子扑倒在地。莫格里甜甜地笑着,看着他。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会出人命的,莫格里。”吉斯博恩严厉起来。
“没事,他只是害怕而已,本来他完全可以走着来的。”
阿布杜尔·加福尔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不停地呻吟着。
“这是巫术——巫术。是魔鬼的法术!我犯了罪,所以他们从森林里把我赶了出来。一切都完了,我认罪。给你,先生。”他呜咽着,从胸前摸索出一卷肮脏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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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