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倜摩西家的一个午后

老佐里恩上马车时所说的那句“我一点儿也不信”,实实在在将他的内心表达了出来。想到詹姆士及其女眷看到自己和儿子在一起的情形,他就不由地觉得恼怒,就像他在失意的时候所感到的那样。同时,这也重新勾起了兄弟之间天性中的怨恨,这怨恨虽然生发在从前的童年时代,却随着生命与日俱长。它尽管看起来掩蔽得很好,但及至某一个季节,却要结出来最恶毒的果实。

以往的时候,这六位兄弟之间常有的情形,不过是背地里的互相猜忌。其实这倒容易理解,无非是担心谁比谁有钱,彼此之间并无更多的怨愤可言。然而,到了这时节,每个人都感到死期将至的时候,彼此的猜忌就愈演愈烈,演变成了强烈的好奇。殊不知,不管谁好谁坏,最终总也难逃一死。偏偏,那个帮他们打理财产的家伙偏又是个口风紧的,一点儿也不肯透露。这是个非常精明的人,总是对尼古拉说不知道詹姆士有多少钱,对詹姆士说不知道老佐里恩有多少钱,对老佐里恩说不知道罗杰有多少钱,对罗杰说不知道史悦辛有多少钱。而唯独对史悦辛,会说起尼古拉肯定非常有钱,实在是让人恼怒。倜摩西并不在这其中,他手头全都是公债,稳赚不赔。

然而,上述同胞兄弟们的至少两位之间,眼下又滋生出了另外一种异样的怨恨。从詹姆士藏头藏尾地窥伺他的隐私开始,老佐里恩便打定主意不相信同波辛尼相关的那些风言风语。一定是“这家伙”家里的某个人,平白无故地欺负了他的孙女。他也坚决认为,波辛尼是被冤枉的,一定是有什么别的原因让他抛弃珍。

珍应该是和他吵架,或者发生了什么其他的事;她的脾气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好过。

不过,他要给倜摩西一些颜色瞧瞧,看他还敢不敢继续散布谣言!他说做就做,马上就去往倜摩西家,准备好好教训他一顿,省得下次还要为这事再跑一趟。

他在“巢庐”门口的人行道上,发现了詹姆士的马车。看来他们是先到了一步,他敢保证,他们已经在里面叽叽喳喳地谈论起看到他的事儿了!再往前走,一匹灰色的马和两匹枣骝马正在窃窃私语,是史悦辛和詹姆士的马,它们似乎也在偷偷讨论他的家事,两家的马夫们也坐在马上互相议论着。

穿堂十分狭窄,老佐里恩将自己的帽子放到穿堂里的一把椅子上面,波辛尼的帽子也曾经放在这里,被人误以为是一只猫。他将一只干枯的手,放在蓄了大白胡子的脸上用力抹了一下,像是要将脸上的所有表情都抹掉似的,然后就上了楼梯。

他发现客厅的前间已经全都坐着人。当然,这间客厅在一个客人也没有的时候,看起来也是满满当当的,原因在于,倜摩西和他的两位老姐姐都觉得,屋子都要布置充分才算得上漂亮,这是他们那辈人的传统。所以,这间客厅里放着十一把椅子,一张长长的沙发,三张桌子和两个橱柜,另外还有数不清的小摆件和其他玩意儿,再加上半面大钢琴。此时,在屋里就座的有史摩尔太太、海斯特姑太、史悦辛、詹姆士、拉契尔、威尼弗列德和尤菲米雅——那本《爱情与止痛药》她已在午餐时看完,特来还书——尤菲米雅的好友弗兰茜——她是罗杰的女儿,会作一点儿曲,被福尔赛家族看作音乐家。因此,除了两把空置已久的椅子【注:这两把椅子是安姑太和倜摩西的,前者已经过世,后者从来不下楼,因此素来空着。】,只有另外一把椅子没人坐。然而,在唯一可以落脚的地方,那只猫儿却趴在那里,老佐里恩一脚将它踩了一个正着。

这段时间,倜摩西家经常会有这么多客人。大家毫无例外地十分敬重安姑太,如今她过世了,大家伙都经常来“巢庐”拜访,并且停留的时间也会长一些。

第一个到的是史悦辛,正坐在一把裹着红色缎子的金靠背的椅子上,看起来比谁都要活得长。波辛尼叫他“胖子”,还真是贴切。他长得十分高大,满头白发,胖胖的脸上剃光了胡须,显得十分刻板,在这间摆设讲究的屋子的衬托下,显得愈发的原始粗野。

他的话头,就像这段时间以来他经常说起的话头一样,一下子讲到了伊莲。他听说相关的传言已经街知巷闻,所以急匆匆赶来,对裘丽姑太和海斯特姑太表达他对此事的看法。他说,不可能,或许,伊莲是要跟一个男人调调情,因为这对一个漂亮的女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绝不会在此外还有什么事情。这件事没有什么值得招惹是非,她非常通晓事理,也一定知道如何按照自己的地位和门第行事!不会有什么——他本来要说“丑事”,但一转念觉得不妥,便用力摆了一下手,意思是“别提了!”。

虽然史悦辛对此事的看法只是出于他作为一位单身汉的观点,但说实话,既然这一个家族的人都有头有脸,并且各自有相当的地位,这不也正说明了其门第?即使他在听人谈论自己祖辈的时候,一些人不无失落地提到“农户”和“贫寒之家”,他又何曾相信过?从来没有!他总是在内心里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家世始终都是独特而显要的,这种想法从来没有动摇过。

“肯定是这样,”在小佐里恩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以前,他曾经这样对他说,“你瞧我们,都是头面人物!一定有什么高贵的血液流淌在我们身体里面!”

以前,他非常喜欢小佐里恩。他觉得,小佐在上大学的时候交往的一些同学,都还不赖。比如说,那个老家伙查理·费斯特爵士的几个儿子——当然,其中的一个后来也成了个大坏蛋。小佐看上去有一些独特的气质,然而,他居然同一个外国女人私奔了,而且还只是一个家庭老师。太可惜了,他为何不找一个有点儿身份的女人?那样大家还会光彩一些!如今算什么?他成了劳埃德船级社的一名保险员。听说,他有时还画画——画画啊!见鬼!本来,他的地位可以不逊于佐里恩·福尔赛准男爵,做一名国会议员,拥有一座乡下庄园!

在大户人家,总会有些人出于冲动,要去纹章局打听一番。史悦辛也曾受此驱使,有一回跑去纹章局打听。那边的人对他说,他们一定跟一位大有名望的福尔赛斯是同宗,并且那一家的徽章是“黑色的底,红色的线条,右边有三个钩子”。那人这样告诉他,自然是希望史悦辛能够采用这徽章。

不过,史悦辛并没有认同。但是,当他打听明白那一家的族徽图案是一只“原色雉鸡”和一句“天佑福尔赛斯”的箴言之后,他就在自己的马车和马夫号衣的纽扣上添加了雉鸡的图案,并且在信纸上也印上了相同的图案和那句箴言。然而,那个族徽却只是埋藏在他心里,一方面由于他并没有支付族徽的使用费用,将其印在马车上未免招摇过市,他最讨厌那样。另一方面,他是个注重实际的人,就和其他任何讲究实际的英国人一样,心底里都对自己弄不明白的东西觉得不屑——比如说那个“黑色的底,红色的线条,右边有三个钩子”的族徽,谁都会觉得这东西有些令人费解。

不过,他还是记住了纹章局那人对他说的话,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他便有资格采用那枚纹章,这让他觉得自己本身就是一位贵族。慢慢地,族里用雉鸡图案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几个比较仔细的,还加上了那句箴言。不过,老佐里恩始终不同意用那句箴言,对他来说,这都是瞎胡闹,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老一辈的人,或许心里清楚这个徽饰到底源自哪一时期伟大的历史事件;不过,当有人追问他们的时候,他们都心虚地推脱是史悦辛不知道怎么弄来的,而不愿意撒谎掩饰。他们都觉得,只有法国人和俄国人才会撒谎。而对小一辈的人来说,谁都不愿意提起这件事情,一个个都讳莫如深。一方面他们不愿意让长辈伤心,另一方面,也不想让自己像一个跳梁小丑。他们采用了这个徽饰,只是为了……

“不,”史悦辛说,“某一回我曾亲眼看见过。我敢打包票,伊莲对那个‘海盗’或是小波辛尼——管他叫什么——的态度,跟和对我的态度并没有什么两样。其实,我想说——”恰在这时,弗兰茜和尤菲米雅走进来。这样的事情,显然不能当着年轻人的面讲,因此他只好停了下来。

在要紧处被打断话头,史悦辛心里有些不快,但随即又变得和颜悦色了。他非常喜欢弗朗西斯——家族的人都称她为弗兰茜。他们都说,她非常聪明,并且靠作曲赚了一些脂粉钱。他觉得,这便是她的聪明之处。

他在女子的问题上向来开明,并且深为此自鸣得意。他觉得,女人完全可以自己画画、谱个曲子、写点儿书什么的,尤其是靠这些赚一点儿零用钱,这些完全没有什么不可以。相反,这总比由着她们瞎胡闹要好。她们跟男人本来就不一样!

通常,人们都半开玩笑地将她戏称为“小弗兰茜”,像是在称呼着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若谈到福尔赛家族对于艺术的见解,她算是一个颇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实际上,她的身材远远不算“小”,十分高挑,头发就像其他福尔赛家的人一样,是深色的,眼珠灰色,整个面孔看上去颇具“凯尔特人”的特点。她所谱写的歌曲,都是诸如《喟然之叹》《母亲,在我将死之时给我一吻,母亲》之类的,多有赞美诗一般的重复吟咏:

在我将死之时给我一吻,母亲;

给我一吻,给我一吻,啊,我的母亲!

在我将死之时给——我一吻,

给我一吻,啊,母——母——亲!

这些全都是她自己作的词。另外,她还会写诗。心情好的时候,她还会创作一些华尔兹舞曲,坎辛顿区几乎到处都有人在演奏她的那首《坎辛顿圆舞曲》,这首曲子的某处地方抑扬顿挫,非常动听,曲调是这样的:

这曲调非常别致。她还写了一些既幽默风趣又富有教育意义的歌曲,送给孩子们,特别是那一首《祖母的鲷鱼》,简直就像是一段充满了大英帝国精神的预言;同样的,还有那一支短歌《他的小眼眶被一拳揍得乌青》。

眼下,她的作品被出版社争抢,《高尚生活》《闺秀指南》等杂志,也对其大加吹捧:“这是弗朗西斯·福尔赛小姐的又一首新作,其曲调轻松愉快,圆润甜美,余音袅袅,让人听起来百感交集,喜极而泣。这一位福尔赛小姐,将有远大的前程!”

弗兰茜的性格是典型的福尔赛家的,只结交对她有用的人——那些可以写文章或是在口头上为她捧场叫好的人,以及交际场合中的人。她很清楚,自己需要在什么样的场合卖弄风情,也一直关心着自己所写的歌曲的行市。在她心中,这些便代表着她的前途,她便是通过这些,为自己赢得人们的尊重。

有一回,她喜欢上了一个人,在情绪上出了一点儿岔子——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罗杰热衷于收购房产,竟使得自己唯一的女儿也染上了收集爱情的癖好——她竟然创作了一首写实的长调,用小提琴来演奏。这首作品完成后,令福尔赛家族的人陷入了不安,他们觉得,这种作品基本是卖不掉的。

罗杰——他一直为自己的这一位聪明女儿高兴,常常跟人说她很能干,赚了不少零花钱——在听到这支小提琴长调后,也很不高兴。有一次,弗兰茜曾经用向尤菲米雅借的一个小哨笛,在王子花园的客厅里演奏过。“这东西真差劲”,罗杰听了,如是评价。实际上,他说得很对,确实差劲。更让人生气的是,这支曲子迟迟卖不出去。福尔赛家的人从来都认为,哪怕是最差劲的货品,只要能卖得出去,就算不上糟糕。

这些人虽然很现实,习惯以价钱来判断一件艺术品的价值,但他们中间,还是有些人为弗兰茜这一回所创作的不是古典音乐而惋惜,这其中便包括海斯特姑太。她向来喜爱音乐,也并不认为弗兰茜的诗写得有多好,不过,就像她所说的,如今几乎没有人真正在写诗了,眼下所谓的诗,都只是一些“轻松的小调”。像《失乐园》或《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注:《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著名诗人拜伦的一首长诗。】这样的,才让人觉得真正是在读诗,可如今,已经无人能够写出这样的作品了。但是,弗兰茜把创作当消遣也是很好的,别的女孩子都在花钱买东西,她反而在赚钱。所以,海斯特姑太和裘丽姑太一直很乐于听到弗兰茜说自己的作品又涨价了。

通常,她们听弗兰茜说这个问题时,史悦辛也都在场。但是,他会假装不在意,因为这些年轻人讲起话来,语速飞快,口齿含混,让他听得颇为费力!

“我真是不明白,”史摩尔太太说,“你竟然能做得到。就算让我豁出一张老脸皮,也永远做不到你这样!”

弗兰茜淡淡地笑着说:“我宁愿选择跟男人打交道,也不愿意同一个女人纠缠,因为女人们都有很多心眼!”

“亲爱的,”史摩尔太太叫着,“我敢肯定,我们都是没有什么心眼的呀。”

接着,尤菲米雅开始了她具有代表性的不出声的笑,以及那最后的一声尖叫,简直像有人掐住了她的脖子。她边笑边说:“啊呀,二姑母,有一天你会让我笑死的。”

史悦辛并没觉得有什么好笑的地方,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这样:自己并不觉得好笑时别人却在笑。实际上,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尤菲米雅。每次提到她,他都会说:“白脸的那个,她叫什么来着?尼古拉家的闺女。”事实上,他还差点儿做了她的教父,要不是他坚决反对她那个外国味儿十足的名字的话。他最不愿意做别人的教父。正因为如此,史悦辛装作一本正经地对弗兰茜说:“天气还不错——呃——眼下。”然而,尤菲米雅对过去他不肯做自己教父的事情十分介意,便也不理他,而转向海斯特姑太,对她讲述起自己在教会百货公司撞见伊莲——索密斯太太的事情。“她跟索密斯一起吗?”海斯特姑太问,因为史摩尔太太还没来得及跟她说这件事。

“跟索密斯?当然没有!”

“难道她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瞎逛?”

“哦,当然不是。波辛尼先生跟她在一起,她当时穿得可真漂亮。”

史悦辛一听到伊莲的名字,就怒冲冲地瞪着尤菲米雅。事实上,虽然不知道尤菲米雅不穿衣服是不是好看,但她穿着衣服的时候,就压根没好看过。所以,他就故意地说:“我想,穿得像一位贵妇人吧。看到她就让人高兴!”

就在这时,有人来通报詹姆士带着他的两个女儿到了。达尔提的酒瘾犯了,就借口和牙医约好了,在马波门那里下了车,自己雇了一辆马车去了毕卡第里大街的俱乐部。眼下,他想必已经坐在那里的窗口了。他跟那些好朋友说,妻子要带他去拜会亲友——啊哈,这事情是他无论如何都做不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