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想:我的祖先柔然灭亡之后,他们的血脉是如何传递至我,其间走过了什么样的道路?遥远的漠北草原的祖先遗族,如何来到母亲的江南家乡?这关系到我的祖先是否真是柔然这一个事实。我四下寻找这种可能性的依据,扎在了故纸堆里。《南史》关于我祖先柔然那一节中说,“永明中,为丁零所破,更为小国而南移其居”。“南移其居”这几个字使我欣喜过望。我想,这就对了。永明年间与丁零的作战,是无数次部族战争中的一次。那时候,柔然国大势已去,走在了下坡路上。但“为丁零所破”这一句话还可以斟酌,从“永明中”到柔然最后为突厥灭族于长安青门外,尚有六十余年,因此“为丁零所破”的一定只是柔然属下的某一个部族。当然,在毁灭我祖先柔然过程中,这一定也是关键的一“破”。也因此,我祖先柔然中的一部分,早在长安青门外的悲惨一幕之前,已“更为小国而南移其居”。这是一条逃生的道路,我们这才有了降生的可能性。从某种意义来说,我们所以生存于世,祖先所以将血脉传递至我,全凭了苟且偷生。我还设想,柔然与南朝求好,派遣使节,赶着马队,进献贡物的时候,也许也会留下一些部民,他们或是善骑术,或是精巫术,作为进献的礼物之一,而留在了南朝。我祖先进入中原最后汉化又有这样一些线索:《魏书》列传中记载有一闾大肥,“蠕蠕人也”。那是魏太祖拓跋珪时,闾大肥和兄弟大埿倍颐率领宗族投奔魏朝,拓跋珪给予高官厚禄,还将公主配他为妻。“闾大肥”这名字显然就是一个赐名,“闾”字来源于“木骨闾”这姓。我由此想到我母亲的姓,“茹”。“茹”字可能是“闾”字的进一步汉化。可是做这样一个叛臣的后代,实是一桩屈辱的事。闾大肥叛逃,正是在社仑时代,是我祖先最兴盛的时期。闾大肥是一个野心勃勃,而寡廉鲜耻的家伙。社仑称汗那一日,是他痛苦万状的一日,他想:凭什么你为汗,我为臣?他还在暗地嘲笑社仑,觉得这种马背汗国不值得一提。他投奔拓跋珪正中拓跋珪下怀,他如此厚待闾大肥,说明他意识到社仑的危险,意识到我祖先柔然的危险。社仑使他日夜不能安宁,他感叹道:“大盗起!信矣!”闾大肥来奔,自然使他喜出望外,这就是叛臣闾大肥格外受宠的原因。后来他成了一名出征柔然的战将,在拓跋焘与大檀的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他率了拓跋魏的军队出征漠北,漠北的一草一木都熟到了他的心里,大漠落日也是他熟到骨子里的景色。他参加追击大檀的战争,这是使我祖先柔然从此走向衰微的关键一战。他讨伐夏国赫连留,出征平凉。他马上的功夫特别好,用兵如神。我估计他曾是社仑的左右手,社仑立兵制,其中有他一份功劳。从列传记载上看,他的子嗣不很兴旺,仅有一子,名闾贺,早年夭折,虽有两个兄弟,却无后代,世祖拓跋焘赐封的爵位无人继承而免除。抑或还有其他儿子,也许叛逃和坐罪,不能进入家谱,却繁衍了血脉。《魏书》列传部分,我从头至尾翻了个遍,凡蠕蠕人我都很注意,这多少告诉了我,祖先柔然的一些零星下落。列传第七十一“外戚”一卷中,有人名叫闾毗,是恭皇后的哥哥。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祖先柔然中,也出过“杨国舅”之类的人物。闾毗是在世祖拓跋焘时投奔魏朝的。恭皇后之子拓跋濬登位,就是文成帝。太安二年,封闾毗为平北将军,赐爵位河东公;另一母舅闾纥为宁北将军,赐爵位零陵公,后又晋爵为王。史书上记,他们子弟中,有二人赐爵为王,五人赐爵为公,六人赐爵为侯,三人赐爵为子。真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从恭皇后闾氏选入东宫的时间来看,我估计那正是在大檀死后,我祖先柔然衰微,大檀之子吴提登位,开始向拓跋魏求好朝贡。拓跋焘也以厚礼待之,将西海公主配给吴提,又纳吴提的妹妹为夫人。恭皇后入宫,想就是在这一段和亲时期。史书上说,恭皇后入宫后,“有宠”。我又猜测恭皇后是个美妙绝伦的姑娘。我至此不知道北朝的审美观念,从那时期的石雕佛像来看,大约是有希腊风范的。是否也有“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效应?我还不知道闾毗有没有仗着国舅的身份作威作福,以势欺人。从闾毗兄妹都是善终这一点看,也许不至于。闾毗的子一辈尚有官爵记载,以下不提,却也未必像闾大肥那样,截然写为“无子”,所以我想闾毗也许是有后人,只是不怎么出息罢了。不管怎样屈辱,闾毗也是开创了一条延续我们血脉的出路,可供参考。《辞海》“柔然”条中,关于其下落是这样说的,“西魏废帝元年(公元552年)并入突厥”。我想,《辞海》的说法是概括性和准确性都比较强的说法,作为一本工具书,它必须向广大使用者负责。“并入突厥”,来源于突厥强盛,吞并各小国最后建立汗国的事实。柔然最后依附于西魏,而西魏迫于突厥的压力,将柔然最后三千人交了出来。这就是我祖先被斩于长安青门外的背景。我想在突厥屠杀我祖先之前,柔然国其实早已分崩离析,有许多部族归降突厥。突厥在消灭我祖先时还留下俘虏和奴隶,他们做牛做马,扩充了突厥的部众。所有这些下落中,哪一条道路通往于我?忽然间,亡国的悲哀涌上心头,做一个消亡种族的后代真是悲哀。我们体内混杂的血缘里饱含被吞并的怆然命运。我们的生命历程变得错综复杂,踪迹模糊,扑朔迷离。
现在,我必须要从这几种下落中选择一种,作为今天的我的血缘道路。就是说,我究竟是永明年间,“为丁零所破”,然后“南移其居”的柔然部族后代,或是叛臣和外戚的后代,还是坚持到最后,为突厥所吞并的奴隶部族后代?这时候,我想起在我曾外祖父的家乡绍兴,有一种人叫作堕民,他们不能入常人籍,不能穿常人服,不能做常人业,他们见人低一等。关于他们的来历,说法很多,其中有一种较为广泛,那就是说他们是蒙古贵族,罪贬来到此地。关于蒙古贵族的说法最合我心意,蒙古是一个勇敢善战的民族,它统一草原,强盛一时,成吉思汗的英名传遍整个中亚细亚。我愿做蒙古的后代,无论命运如何,最终陷入罪人,沦为堕民,我也不在乎。于是我最后选择了“并入突厥”这一条道路,只有沿了这条路,才可抵达蒙古。抵达蒙古这一日是大漠南北的盛大节日,是欧亚大陆骑马民族的盛大节日。从此,草原成了一家。成吉思汗的西征使我激情满怀,西征队伍里有我一名祖先我深感骄傲。我情愿我祖先从公元五五二年一直苟活到一千一百六十二年,这成吉思汗诞生的一年。其间六百一十年的偷生就为了一个辉煌的节日。我宁愿我的汩汩血脉走过六百一十年低潮,平淡无光,最终达到高潮。我深信我的血脉有过洪水激荡的高潮,没有高潮涌动,怎能推进至今?六百一十年的低潮在高潮来临之后就算不上什么。我必须要有一位英雄做祖先,我不信我几千年历史中竟没有出过一位英雄。没有英雄我也要创造一位出来,我要他战绩赫赫,众心所向。英雄的光芒穿行于时间的隧道,照亮我们平凡的人世。选择作成吉思汗的后人,代价其实很大,之前有六百年无闻的生涯,之后又将子子孙孙沦为堕民。不成为堕民,我就无法从英雄蒙古走到浙江绍兴。像我这样的曾祖家在绍兴的孩子,要想做蒙古的后代,就无法逃避堕民的命运。我发现我已经在向成吉思汗靠拢,我心里充满了欢喜,世世代代做一个堕民算得上什么?只要一日称雄。尸横麦地的情景渐渐远去,化为大王旗下,铁马金戈。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迷恋蒙古。我曾经从陕北榆林,坐了一辆破破烂烂的吉普,整整八小时颠簸,越过茫茫毛乌素沙漠边缘,去伊金霍洛旗朝拜成吉思汗陵。这次去成陵,是我有生以来与蒙古的惟一接触。车走在沙漠,我心潮起伏。风卷起沙粒,遮天蔽日。这是一股神力,我对自己说,我即将抵达英雄的圣陵啦!那时我还没有想好要做成吉思汗的后代,我只是盲目地向往蒙古。城市待久了,就总是向往辽阔的边地。荒凉无际具有崇高的美感,历史也有崇高的美感。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除了这些以外,冥冥之中,我和蒙古有一种超验的联系,它吸引我去向往。据书上说,成吉思汗死后,深埋树林中央,上万匹坐骑在下葬之地奔腾,踏平陵地,一踏数千里。没有人知道成吉思汗陵地,只能对天对地祭拜。我想,没有比这再好的大王陵了,这是真正的大王陵。大王之祭在于天,在于地。造一座土木之陵是我们这些衰微又矫情的子孙们的拙作。抵达成陵时天晴日丽,风沙全息,我觉得拜见大王的仪式至此已经结束,心情宁静。关于蒙古的故事,总是听了又听,草原的歌也唱了又唱。可是全抵不上沙漠这一路风沙,激动了我的心。漫天风沙化为大王旗漫卷、马蹄嘚嘚、一万匹坐骑踩陵的场面出现在地平线上,壮观无比。英雄的观念,冉冉升起我心中,所有鸡零狗碎片言只语的情感全偃息了。这便是我选择“并入突厥”这一条柔然下落的初衷。我让我的祖先留在草原,等待成吉思诞生,收服为大王的部众。我翻了许多书,首先证明柔然并入突厥的可能性;其次证明突厥并入蒙古的可能性;第三则证明蒙古贵族罪贬江南的可能性。这样的材料越多越好,只要有一点线索,我就穷追不舍,直到把它搞到手为止。除了寻找历史发展的可能性,我还在遗传现象上寻找可能性。我发现我母亲的面容与绍兴人很不相符。绍兴是越族的后代,他们大多身材矮小精干,高额深眼隆鼻,革命先驱鲁迅先生便是一个例证。而我母亲身材高大,细眼长梢,额头扁平,显然是蒙古人种。我母亲常说自己是“南人北相”,这话也被我拿来作一个证据。有时候我觉得我的虚构历史带有主题先行的倾向,早在找到所有材料之前,就确定要找一个英雄做我的祖先。我有意无意地总是趋向于强盛的血统,企望做强盛血统的一脉。这心理出于这样一种希望,那就是,希望传递至我的生命是一种必然,而不是带有侥幸意味的偶然。我希望这血统的传递无可阻挡,所向披靡,它走到哪胜到哪,它播种就开花,开花就结果,它高歌向前,快乐向前,它怀了必胜信心,将生命的不灭的火炬一代传一代,传到我手中。这希望只有交给一位英雄才可完成。只有英雄才具有主动的力量,平凡血液只可随波逐流。英雄的诞生是一种神迹,我愿意附炎于神迹之上。从柔然灭亡到蒙古兴起的数百年间,发生的事情多如牛毛,事情有大有小。盛唐是其间头一桩大事,贞观之治集锦了历朝历代的繁荣富强、开明和平,光辉耀世三百年。大宋是第二件大事。辽金两朝可算第三件。成吉思还未诞生,大汗的坐骑还未诞生,大汗的宝刀还未诞生。太阳从东边升起,滑过静寂无声的草原,从西边落下,水草枯荣。很多关于放牧、战争和爱情的歌曲诞生了,这其实都是献给大王的歌曲。部族间的战斗时起时落,兼并与分裂连绵不断,这其实都是为蒙古占领草原的演习与操练。鲜血洗过的草原,百花盛开。很多经商的马队从这里走过,留下他们的足迹。六百年的历史是一瞬间。我祖先在我想象之中,冬眠一样蛰伏而过六百年。我耐心等待,等待他归顺大王旗下。六百年,他们为奴为虏,几经战死而求一生。他们繁衍的能力很强,每个女人都会生养,一生就是一大群。经过战死、病死、自相残杀而死,终还能留存一脉,负起繁衍的重任。他们的头脑和心都盲目着,他们的骨血却渗透着一个等待大王的希望。这六百年里,我祖先中没有出过野心家,所有野心都凝聚为一个念头——等待大王。这六百年,是我祖先最平庸的时期,他们一无作为,场面全都平淡无奇。他们的马匹养得很一般,骑术长进也不大。但是,有时候,他们奔跑在草原上,突然间会欢喜满怀,骨肉里生起一股涌动,他们撒开缰绳,飞跑起来。同时他们扬声歌唱,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唱的其实是一首颂歌。他们心中的欢喜,其实是一个神旨,一个天大的吉兆。颂歌是草原民歌中主要的部分,马背上的人们不知不觉就唱起了颂歌,他们颂扬太阳、大地、月亮、星辰、马匹、姑娘。这六百年内,我祖先中没有出英雄。这是一个最忠实,最虔诚的等待。英雄其实是人类一百年,一千年的精华果实。人们心悦诚服,度着一代又一代平凡的人生,为了诞生一个英雄。这六百年内,我祖先中却出过美丽的姑娘,她们的眼睛像星星,笑靥深深,她们的头发又黑又长,垂到脚跟。她们肌肤雪白,她们一张嘴就是一首好听的歌。她们跳起舞来,裙袍旋成盛开的花。美丽姑娘的诞生,是对大王最温存的等待。这也是个天大的吉兆。大王降临前的六百年间,草原上吉兆连连,祥云瑞雨不断。这六百年间,我祖先中还出过最慈爱的母亲,她们满脸都是祥瑞的纹路,笑容可亲。无论多么剽悍的骑手,到她们面前,全成了婴儿。这是草原亲和的象征,我们的大王就要降临了。
我祖先艰苦卓绝与惨淡经营的时候,我在熟睡。我的睡眠是这么沉,没有一丝知觉。他们的活动没有在我骨血中留下一点遗迹。我要去和他们亲近,而他们无影无踪。可我明白我的存在就是他们存在的确凿证明,血在我身体内汩汩流淌,这是活水啊!活水自有源头,我的源头在哪里?现在我醒着,祖先们沉睡了,我与他们永远阻隔,千山万水,万载千年。我想,我和祖先的相会是在无知无觉的骨血里。他们骑在马背,逃出强大部族血洗的营地,潜入沉沉夜色,我的生命便在他们怀抱里,一起死里逃生。在等待大王降临的平凡无奇的六百年间,我的生命也在他们怀抱里,相亲相近。我其实历经了我祖先历经的一切,可我的骨血无知无觉,并默默无语。可我分明是有祖先的,血缘的锁链环环相扣,否则不会有我。至亲至爱的感情从心中冉冉升起,我充满了感激。冥冥中有歌唱着的马队走过,烟尘滚滚。大王旗在我的冥想中迎风漫卷。我的冥想就是我骨血的记忆,这是祖先们留给我的一个纪念。冥想在我心中活跃,生气勃勃,如泉如涌。我的冥想就像温暖的母腹,孕育着我的骑马征战、等待大王的祖先们。我的冥想铺下宽阔平坦的河床,我家的历史汇成汹涌奔腾的河流。我的祖先们在我的冥想中复苏,就像我的生命在他们的骨血中复苏。我们其实是唇齿相依,不可分离。我们在冥想中通话,传递消息,互诉衷肠。我祖先浴血浴泪的场面从冥想中猎猎而过,等待大王的情景从冥想中猎猎而过。冥想是祖先们留给我的一线启明的光,我不禁热泪湿了衣襟,我好像听见了时光倒流的潺潺声。我溯时间之流而上,去和我祖先会面。要是没有冥想我可怎么办啊!我将无根无攀,孤零零,就像路边的小草,自生自灭。我祖先等待大王的六百年从我的冥想中如歌地走过,留下铁蹄和车轮的印辙,印辙复印辙。等待大王是我的冥想潜入静流的日子,我平缓地、偃旗息鼓地走过这等待的时光。我的冥想变成暗河,在地表之下淙淙地前进。我的冥想要走一千年的道路,从南到北,从游牧到农耕,再到如今这城市五光十色人头济济的街道,旱路水路上万里。如今,它走在等待大王的六百年间。我的冥思是一个宇宙,太阳早晨升起,傍晚落下,然后星斗满天,祖先的营地点起篝火,人们围坐着讲起草原上流传的关于无所不能的神的故事。
这其实是大王传说的漫长的序言,草原上一传十,十传百。关于这神的特征将在大王身上一一实现。关于这神的美德也将由大王一一体现。这神被人们说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人们祈求神灵显现。人们将天上的云,地上的风,全看作神旨的显现。我祖先也加入了流传神迹的活动。他们听到一点,便加倍地传播,使神的显现消息传遍草原。这消息令人鼓舞,使人欢喜。为使传播神的消息更迅速广泛,人们将这些消息编作歌舞。远远的,听见悠扬激动的歌声,人们便知道了消息。我的祖先也加入了传播消息的歌舞,他们听见一句,就唱一句,歌喉特别嘹亮。是这些歌舞最早联系了草原上的各个部族,使他们除了征战,还保持有这样一种神圣的关系,为将来集合于大王旗下作了准备。他们中间,还专门产生出一种人,他们能够最先地发现神的显现,他们在梦中与神对话,了解神的心意。他们夜里做梦,日里说话,将神的心意告诉人们。他们将神描摹成最美最善最强有力的,使人们感到骄傲和幸福。其实那不是神,而是大王的先身。大王一旦降临,神便烟消云散。大王降临的日子一日一日地接近。每一次日转星移,大王便与我祖先接近了一步。大王的生命之灵疾风般行走在草原,即将凝聚成形。大王的生命之灵如雨云般扫荡在天空,即将凝聚成形。我祖先在天地之间等待,以神的消息互相鼓励。大王果真要来了吗?那时候,人们对大王还一无所知,人们对神迹的预言也一无所知,可是他们却已经开始编写大王的传说。他们说起大王就像在说一个外乡人,他们将这个外乡人的消息传来传去。他已经走到草原的边缘,马上要走进草原。这时候,大王之魂还在天上飞行,像云一样,像鸟一样,像霞光一样。我的祖先也热衷于传说外乡人的事情。他们就好像亲眼所见,说得有声有色。外乡人总是引起好奇,他们带来奇异的物品,其中有一些是真正的宝物。传说中的外乡人,其实是个携宝人,关于他的宝物,众说不一。人们有几次曾被他坐骑的铁蹄惊醒,他们竖起警觉的耳朵,四下里却静寂一片,篝火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舞蹈。我祖先也被他的坐骑惊醒过,他的坐骑踩着轻快的步子,铁蹄如银铃。这是不寻常的蹄声。这应当是六百一十年的最后一夜,最后一夜即将过去,东方已经破晓。
大王降临草原的路途其实开始于几百年前。《秘史》上说,很早很早以前,有苍色如黑夜的狼和惨白如白昼的鹿,共同渡过辽阔的海子,向斡难河源头的不儿罕山进发而来。他们星月兼程,他们奔腾的身姿就像流星和闪电。苍色狼与白色鹿相亲相依,形影相随。那情形也像是黑夜与白昼同时并行,是天上奇景。五彩云霞从他们身后飞逝而过,海子如明镜,万里无波。草浪的涛声,则像歌咏一般,贴地而起。再没有比大王先世的传说美不过的情景了。苍色狼是最美的狼,白色鹿是最美的鹿,这两种美色合在一起,摄人魂魄。他们所经过的地方,都成了草原的福地,从此水土肥沃,百花盛开,牛肥马壮。他们歇息的地方,转眼间便成了泉眼,涌出清甜的甘露。我脑子里总是出现他们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神姿,美不胜收。苍色狼和白色鹿向着这里飞奔一定是领了圣命,他们在路途中始终保持着他们处子的圣洁的身体。他们精血饱满,神志清新,在这艰苦漫长的路途中,精力旺盛。这是一个神圣的路途,圣迹处处。我好像看见他们白浪与黑浪般地向前连涌,从海天一色间穿行而过。有时我想关于苍色狼和白色鹿的传说,其实苍色狼和白色鹿并非是真的狼和真的鹿,而是黑夜与白天,大王先世便显现于昼夜交替之中。狼和鹿其实是时间和宇宙的化身,阳光照亮了一半,另一半黑暗笼罩。苍色狼和白色鹿充斥于天地之间,如同行云流水,向斡难河源头的不儿罕山进发而来。不儿罕山在他们抵达的一刻隆地而起,斡难河有了源头。这是一幅开天辟地的景观,所有的灾祥预兆全集于这一瞬间。时间与空间浑然一体,天和地浑然一体。这是诞生大王的好时机,大王其实是时空天地的精灵之气凝固与显现。苍色狼和白色鹿的奔腾是天地时空的舞蹈,他们搅起祥云满天。自他们抵达不儿罕山脚下,神秘的事情便开了头。他们生子生孙,血缘连成河。他们子子孙孙都有姓名,没有一人遗漏。他们每一代都有重要人物出现,名声很响。他们的名声就像平静的水中投进一块石头,激起一圈一圈的水波,荡漾开去。他们的名声还像树的年轮,一代一轮,变成参天大树。这就是他们每一代子孙都有名有姓的缘故。他们没有一代是虚度的,他们也没有一代是不会生育的,他们的传递又可靠又扎实,没有一点危险。他们的名字成为草原上最为普遍的名字。人们以为给孩子起他们的名字,就会长成个好孩子,还会交上好运。他们的名字就是这样越来越多,造成许多重名的孩子和青年。这也是他们每一代的子孙都有名有姓,没有一个遗漏的原因。这么些有影响的人集中于一个家族之中,已经是一个奇迹,紧接着另一个奇迹又出现在第十代上。
第十代有兄弟两个,亲密无间,一个名叫都蛙锁豁儿,一个名叫朵奔篾儿干。奇迹出在哥哥都蛙锁豁儿身上。他的额上,有一个千里眼,能看见千里以外的情景。这一天,他和弟弟登上不儿罕山顶。他看见有一群别部的百姓从远处迁移而来。他说,那里车上有一个漂亮的姑娘,如果还没有嫁人,可以给朵奔篾儿干弟弟求婚。我想他的千里眼还具有远见的意义,因为那里果真有个漂亮姑娘阿兰豁阿。阿兰豁阿作了朵奔篾儿干的新娘,后来大王就诞生于他们这一支。这是都蛙锁豁儿的千里眼所看见的意义最重大的一幕。他从那迁移的百姓中,一眼看见了兄弟的新娘,这也是大王先世中的一个奇迹。阿兰豁阿很出色,又漂亮又聪敏。朵奔篾儿干兄弟一眼就爱上了她,对哥哥的感激是说也说不完的。都蛙锁豁儿的奇迹又播下一颗奇迹的种子,这发生在阿兰豁阿的身上。她在朵奔篾儿干生前生了两个儿子,在朵奔篾儿干死后又生了三个儿子。阿兰豁阿说,每天夜里,有黄白色的光从天窗照射进来,黄白两色的光是日月的光明,这光亮使她受孕。我愿相信阿兰豁阿,大王的先世一定不同寻常。在大王的降生过程中,天地日月将有几次浑为一体,凝神聚形。这是继苍色狼和白色鹿之后的第二次。日月天地这一回选择了阿兰豁阿的身体。这选择是以都蛙锁豁儿的千里眼来体现的,都蛙锁豁儿身上的奇迹是为阿兰豁阿做的准备。从小到大,很多景色从他眼前过去,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太阳升起,他睁开眼便看到太阳落下的那头,星月满天。阿兰豁阿坐在车上的模样,一旦出现在他视野之内,便是笼罩于黄白两色光之下的景象。阿兰豁阿生育过的身体成熟完美,没有一丝缺陷,在黑暗中被黄白光的抚摸照亮,通体透明。我以为朵奔篾儿干的两个儿子对母亲的怀疑完全是无中生有,庸人自扰。他们认为三个兄弟是母亲和仆人生的,那仆人是他们的父亲用一块鹿肉向马阿里黑巴牙兀惕部的人换来的。鹿肉则是兀良哈歹部人送的,以此也可看见当时草原友谊和贸易的情景。那仆人来时还是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忠心耿耿。这种闲话出自平常人的偏见,对于神迹麻木不仁。不过最后还是阿兰豁阿的解释占了上风。阿兰豁阿的解释合情合理,并且优美动人。她的预言最后不是也实现了?她说:这样看起来将是天子吧?从她疑问的口气可看出她也有些困惑,可她还是说出了“天子”的预言。神迹显现也使她胆战心惊,但日月之光来临时,她却心情平静,如痴如醉。她渐渐达到极乐的境界,身心全被巨大的幸福之感攫住,纹丝不能动。第一次受孕她慌了手脚,第二次就慢慢好些,第三次她镇静下来,还有一种骄傲升起。第三次受孕我想一定和前两次不同,她一无惊慌,有一种初次受孕的快乐,好像姑娘时生怕不能生育的恐惧终于消失,传来了好消息。关于天子的想法就是这时生出。她本不想说,因为事关重大,她隐隐觉得有什么祸福正在酝酿而成。如不是那些闲话,像毒雾一样悄悄蔓延,而且还出自于亲生儿子之口,她不会说出她的预言,预言是许多代之后才实现的。可是人们没有忘记阿兰豁阿,她和她的话,后来记载进了《秘史》。自从阿兰豁阿生下两个朵奔篾儿干的儿子和三个神的儿子,就像大树扎下了根,枝繁叶茂,果实累累。他们每一支都分杈长成又一棵大树。他们的英名都各自成为部族的名字,成为重要的姓氏。后来,阿兰豁阿死了,朵奔篾儿干的两个儿子和日月之光的三个儿子就分了家产。四个哥哥共同决定,只分给最小的兄弟孛端察儿一匹青白色秃尾巴生着断梁疮的马。《秘史》里关于他们排斥孛端察儿的理由说得很简单,只说,“认为孛端察儿蒙合黑愚鲁,不当作亲族看待”。“愚鲁”这理由听起来不像是理由,而“不当作亲族看待”这一句,其中却大有文章。我想,兄弟们隐隐感觉到孛端察儿与他们不一样,是个异类。而我感到奇怪的是,他们四个竟能沆瀣一气,抱作一团,却独独将孛端察儿视为他出,这是一件非常玄妙的事情。在此,我有个大胆的设想,那就是,阿兰豁阿与日月之光所生的,仅只一子;日月之光,从天窗穿入,抚摸阿兰豁阿,仅这一次。日月之精气实是不可多得,仅一次已等待有上千年。日月之子孛端察儿从小就秉性奇特,被称作“愚鲁”只是因为常人无法以语言来表达他的奇异和不同凡响。他身上有时会体现一股神力,比如说他的黄鹰。《秘史》里说:“他的黄鹰捕捉的野鸭、野雁的翎毛像雪片似的飞起!”这是什么样的景观?出走流浪的日子里,天苍苍,野茫茫,与他朝夕相伴的,是那青白色秃尾巴生断梁疮的马和黄鹰。他们在一起的情景,有一股超凡的意味,还有一股神的意味。后来,又是他,第一个说出帝王的观念。他说:“身体应当有首,衣服应当有领。”这话他连连说了三遍,哥哥们却还不能领会。这话其实大有深意,反映了孛端察儿已经在梦想建立王国的秩序,还暗示了草原之王即将来临。哥哥们都蒙在鼓里,无知无觉,“身体应当有首,衣服应当有领”这句话在他们看来,纯属大白话。经过弟弟再三点拨,才稍许明白。第一次掳掠就在此时发生,大王先世血脉分枝发杈、日益庞大也是在此开始。《秘史》中将他们生子繁多形容成“雾”,想想看,那是何等的多啊!当我读着《秘史》,总是为其中所运用的比喻惊呆。比喻的美妙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它们流露出的那种天地神人合而为一的自然观念,充满了对自然的崇高敬意和虔诚信赖。“雾”是什么样的景象啊!弥漫天地之间,太阳出来,化为晶莹的水珠。大王的世系,真是蓬蓬勃勃,轰轰烈烈,他们早几百年已经摆开了部族阵,迎接大王到来。这种家族场面,只有神的高高在上的眼睛才可看见与领略。这时候,草原上遍布大王世系的部族。虽然生育繁多,日夜不息,可是脉络清晰,纹丝不乱。《秘史》里关于大王先世血缘的传递,态度庄严肃穆,每一路,每一支,都一清二楚,流传多年不乱。
它说:“孛端察儿的发妻生子,名叫合必赤。”
它又说:“合必赤子名篾年土敦。篾年土敦有七个儿子,名:合赤曲鲁克……”
它还说:“合赤曲鲁克子名海都……”
尽管大王先世子孙多得像“雾”,可大王的血脉,却如黄金河流,穿行而过。
大王这一支血脉从先世庞大无比的家族穿行而来,屡屡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大王血脉的前进,带着乘胜的欢乐意味。时间的河岸朝后退去,河流在永恒的日月星辰下昼夜兼程。奇迹第三次显现是在合赤曲鲁克之子海都身上。合赤曲鲁克死后,留下九个儿子和一个妻子。妻子名叫莫拿伦,她有巨大的财富。在另一本史书《史集》中写道:“她的马和牲畜,多到无法计算,当她坐在山头上,看到从她所坐的山顶上直到山麓大河边满是牲畜、遍地畜蹄时,她便喊道——‘牲畜全聚拢来!’”“牲畜全聚拢来”这一声吆喝是多么雄壮、威风、傲慢、颐指气使、不可一世。她生儿子是一把好手,牧养牲畜也是一把好手。从她另一个名字莫拿伦——塔儿浑来看,她长得又高又大,好像一个巨人。“塔儿浑”在蒙古文中的意思是“肥胖”,所以,我想她必定体态惊人,顶天立地。她坐在山顶上检阅她的牲畜时,心生骄傲。她想:天下人谁能比我啊!尤其是当漫山遍野的牲畜向她聚拢来的时候,她就成了天下第一,激动得满脸通红。牲畜聚拢就好像暴风雨来临时乌云聚拢,黑压压的一片,在她脚下。莫拿伦就好像乌云上方的太阳。有一天,她的傲慢惹恼了扎剌亦儿部。遭到乞台军队血洗,劫后余生的扎剌亦儿人逃亡到莫拿伦的领地,掘了地里的草根充饥。莫拿伦勃然大怒。扎剌亦儿人想:我们部族鞭子高的孩子都被惨杀了,我们夜以继日地逃命才免遭于难,如今你莫拿伦还不让我们吃这些卑贱的草根。绝望哀伤的扎剌亦儿人一气之下,杀了莫拿伦,又杀了她九个儿子中的八个。第九个儿子海都这时正在外面做客,他的叔父听到坏消息,便将海都藏在大土瓮底下,使他从杀红眼的扎剌亦儿人的刀下逃生。《史集》里有一个比喻也说得好,它将大王的生存比作珍珠,“在祖先的腰的蚌壳中培育起来”。《史集》还说,这是出自于“最高真理”的意志。“最高真理”的说法比我惯用的“神的意志”好。它包含有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而“神的意志”则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从此,我决定采纳“最高真理”的说法。大王离我们已经很近了,开始显现出他人的形骸与现实的面貌。“最高真理”的说法和这时的大王形象更相符合。“神的意志”的说法太过虚渺,它在大王离我们遥远的时候曾经盛兴几百年。它好像宇宙中的星河,茫茫照耀着大王出世前的暗夜。如今大王即将降临人世,太阳就要升起。“神的意志”的说法渐具形骸,这形骸便是“最高真理”。自海都起,大王的血脉凸现而起:
伯升豁儿多黑申
屯必及薛禅
合不勒
把儿坛把阿秃儿
也速该把阿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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