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才知道,她跟两位老师串通,骗我钢琴坏了。她小学阶段傻练了五年钢琴,不想让我再吃同样的苦。好在那些年,卡塔卡开办了蒙台梭利学校,老师们通过实践活动刺激学生们的感官,教学生们唱歌。罗莎·埃莱娜·弗格森校长集美貌和智慧于一身,在她的指导下,学习成为一件可与生之乐趣媲美的事。我学会了充分利用我的味觉,它唤起怀旧的力量势不可挡。我对味道进行了细之又细的精分,分辨出窗户味的饮料、箱子味的陈面包和弥撒味的药汤。理论上,这些主观感受很难被理解,但感受过的人会立刻明白。
让儿童感受世界之美、激发儿童探索生命奥秘的好奇心,再没有比蒙台梭利更好的教育方式了。有人指责说,它助长了独立意识与个人主义,也许我就是一例,但另一方面,我永远学不会除法或求平方根,无法驾驭抽象思维。那时大家年龄太小,我只记得两个同学。一个是胡安妮塔·门多萨,七岁死于伤寒。那是刚开学发生的事,让我印象深刻。我永远也忘不了她戴花冠、蒙面纱、躺在棺材里的模样。另一个是吉列尔莫·巴伦西亚·阿夫达拉,第一堂课后就和我成了朋友,是治疗我的星期一综合征的医师,从未失手。
妹妹玛尔戈特恐怕在学校过得不太愉快,尽管她从来不说。她坐在初级班的一个座位上一言不发,连课间也不开口,盯着某个地方,直到放学铃响。当年我一直不知道,她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教室的时候,吃偷偷装在围裙口袋里的来自家中花园的泥土。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了阅读。字母m念作eme,后接元音时却不读emea,而读ma,似乎很不合理,我没法儿那样念。后来进了蒙台梭利学校,老师不教辅音名称,只教读音,我这才读懂了在家中储藏室里翻到的第一本书。那本书装在大木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不仅脱线,还残缺不全,但我还是一头栽了进去,读得如痴如醉。萨拉的男朋友经过时看见,一语道破天机:“妈的!这孩子将来会当作家。”
他本人就以写作为生,他讲的话,我自然看重。几年后我才知道那本书是《一千零一夜》。我最喜欢的那篇故事成为我一生的最爱,尽管那一篇篇幅短,情节简单,尽管我无法确定就是在那时读到的,这个谜团没人能帮我解开。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渔夫向邻居保证,如果借给他一块铅,帮他撒网,他会回赠捕到的第一条鱼。邻居想用油煎着吃,于是剖开鱼肚子,发现里面有块杏仁大的钻石。
我总是将秘鲁战争和卡塔卡的没落联系在一起。天下太平了,爸爸却开始惶惶不可终日,他的这种状况直到全家搬回他的故乡辛塞时才结束。路易斯·恩里克和我陪他去打前站。搬家意味着换一个世界,接触新的学校和新的文化。回乡第二天,我们就去邻家的农庄,学骑驴、挤奶、阉牛、下套捉鹌鹑、下饵钓鱼、弄懂公狗为何一个劲儿地盯着母狗。路易斯·恩里克在探索米娜不准我们涉足的世界方面遥遥领先,辛塞的艾尔赫米拉奶奶却向我们娓娓道来关于这世界的一切。那么多叔叔姑姑,那么多不同肤色的堂兄妹,他们姓氏古怪,说的话也古怪。开始,我们没觉得新鲜,而是被弄得晕头转向,后来才明白这也是一种表达爱的方式。爷爷堂加夫列尔·马丁内斯是位身披传奇色彩的小学老师,他在院子里欢迎孙子们的到来,这里绿树成荫,芒果树能结出镇上最大最甜的芒果。每年到了采摘芒果的季节,从第一天起,爷爷每天挨个数,亲自摘,以每个一生太伏的“高价”出售。他开心地跟我们聊他当老师的日子,我们离开时,他从那棵最茂密的树上摘下一只芒果,送给我们两个。
爸爸总说,回乡最重要的目的是阖家团圆,但回乡后我们才发现,他真正的目的是在中心广场上开一家药店。我和弟弟被路易斯·加夫列尔·梅萨老师的学校录取,在这里我们感到更加自由,很快就融入了新的集体。我们在镇上最好的拐角租了栋上下两层的大房子,相通的阳台正对广场,凄凉的卧室里,石鸻鸟的幽魂彻夜哀鸣,却不见踪迹。
万事俱备,只等妈妈带妹妹们前来团聚,等来的却是尼古拉斯·马尔克斯外公去世的电报。外公嗓子不适,一检查,居然是癌症晚期,只来得及送回圣马尔塔落叶归根。我们这些外孙当中,只有六个月大的古斯塔沃弟弟见过弥留之际的外公。他被抱到外公床上,跟他告别,外公摸了摸他。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外公的意外离去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搬家势在必行,儿女要搬,连外婆米娜和有恙在身的嫲嫲也要搬,她们俩由帕姨照顾。可是,新鲜感和挫败感如影随形,不到一年,我们又“灰溜溜”地——妈妈身陷困境时总这么说——回到了卡塔卡的老宅。爸爸留在巴兰基亚,琢磨着如何开他的第四家药店。
关于那段让人揪心的日子里的卡塔卡的老宅,我最后的记忆是院子里生了一堆火,用来烧外公的衣服。他打仗时穿的加勒比西装和退役后穿的白色亚麻布西装在火堆里燃烧时那么像他,仿佛他还活着。特别是那么多顶不同颜色的灯芯绒帽子,曾经是老远认出他的标志。我发现,我那顶苏格兰格子帽也被误扔了进去。这场焚烧仪式使我感到自己在外公的去世中扮演了某种角色,让我深受震动。如今我明白了:我的部分生命已随他而去。当然,我也相信,那一刻,我已经是个小学生作家了,往后只需要学习如何去写。
妈妈和我没能把房子卖掉。从老宅出来,我又找到了当年激励我继续生活的那种心境。回程火车随时可能到站,我们不想再见任何人,直接去了车站。“等有了更多时间,我们会再回来的。”妈妈说,她的意思是再也不回来了,这样说委婉些。而我心里明白,我将永远想念午后三点的雷声。
车站里,候车的只有我们俩,穿连体工作服的职员除了卖票,还要干过去由二三十人忙活的事儿。天热得让人不堪忍受。铁轨那边,香蕉公司的私人领地一片荒芜:气派的老房子没有了红色的屋顶,杂草和医院废墟间的棕榈树已经枯萎,散步道尽头是废弃的蒙台梭利学校,周围环绕着枯老的巴旦杏树,面向车站的硝石小广场,昔日的宏伟半点儿痕迹也不剩了。
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内心唤起一股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过去我也有过类似的感受,但只有那天上午我才认识到这是灵感喷发的紧要关头。“灵感”这个词既可恶又真实,它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我不记得我们还聊过什么,甚至回程车上我们也没再说话。周一清晨,我们已经踏上汽艇,吹着自沉睡的沼泽吹来的凉风,妈妈发现我也一夜没睡,便开口问:
“在想什么?”
“我在写作,”应该更友善些,“确切点儿讲,我在酝酿回到办公室后要写的东西。”
“不怕你爸爸伤心死?”
我虚晃一枪,避开话题。
“他要死,理由多着呢,这个最站不住脚。”
那可不是冒险创作第二部小说的好时候:第一部小说停滞不前,我又开始尝试其他文学体裁。可是,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从开往码头的出租车上望出去,我所熟悉的巴兰基亚,在那个受天主保佑的二月的第一缕阳光中,看上去陌生而又凄凉。“伊莱恩·梅塞德斯号”的船长说我可以把妈妈送到苏克雷,家人十年来就住在那儿。我甚至都没去考虑这个提议,就和妈妈吻别。她看着我的眼睛,从前一天下午起第一次对我露出笑容,然后以她惯常的淘气问道:
“我怎么跟你爸爸说?”
我真心实意地回答:
“跟他说:我很爱他,因为他,我会成为作家。”我毫不留情地先把其他路堵死,“别的不当,只当作家。”
我喜欢这么说,有时开玩笑,有时当真,可那天说得最自信。妈妈站在汽艇栏杆边上,慢慢地跟我挥手告别,我也在码头上冲她挥手,直到汽艇消失在一大堆轮船之中。之后,我飞奔回《先驱报》办公室,灵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我连气都没喘,就用妈妈的话作为第二部小说的开头:“我想请你陪我去卖房子。”
我当年的创作方式和成为职业作家后的方式有所不同。我用两根食指打字(现在依然如此),写够了才分段(现在不是这样了),不假思索,畅所欲言。之所以这样写,完全是因为纸张尺寸:从印刷机用的新闻纸纸卷上裁下的细长条,有的长达五米。结果,原稿总是又窄又长,像从打字机里泻出的瀑布。写的越多,铺在地上的就越多。主编分配任务时不说要写多少页、多少个单词,或多少个字母,而说要写多少厘米。他常说:“写一篇一米半长的报道。”中年之后,我突然意识到那跟电脑滚屏没什么区别,开始怀念那种方式。
开篇劲头十足,势不可挡,让我废寝忘食。早上十点,我已经写了一米多。阿方索·富恩马约尔突然推开正门,愣在了那里,钥匙还留在锁眼里,仿佛误闯进了厕所。他终于认出了我。
“是您!这个点儿究竟在这儿干吗呢?”他惊讶地问。
“写这辈子最想写的小说。”我回答。
“又写一本?”阿方索尽情嘲笑,“您的命比猫还多几条。”
“还是那本,只不过换个方式写。”我不想做无谓的解释。
我们互相并不以你相称。哥伦比亚的习俗怪得很,初次见面用“你”,彼此信任后倒用“您”,夫妻间也是如此。
他从饱经沧桑的小手提箱里取出书和纸张,放在桌上,饶有兴致地听我讲述这趟感慨良多的旅行。最后,词穷的我用一句话做了概括:
“这是这辈子发生在我身上的最重要的事。”话已出口,收不回来了。
“幸亏不是最后一件事。”阿方索说。
他才不会认同这么不切实际的话,他根本没觉得我走这一遭有那么重要。不过,我了解他。我知道,旅行带来的激动或许没能如我所愿感染到他,但会让他好奇。果然,从第二天起,当我创作时,他会不经意地提出各种发人深省的问题,一个表情就能提醒我,某处要改。
我一边跟他聊天,一边收拾稿纸,腾出桌子。那天早上,他要给《纪事》周刊撰写第一篇社论。他带来的消息让我高兴了一整天:预计下周问世的第一期杂志因纸张未到货,已经第五次延期。他说,如果运气好,三周后出版。
天助我也!三个礼拜,够我写好开头。当年的我还太青涩,没意识到小说不是按你想要的方式开头,而是按它们自己的意愿开头。六个月后小说收尾,我却要将开头十页推翻重写,为的是让读者相信我所写,而如今,我仍然觉得开头不是那么站得住脚。延期也一定让阿方索松了口气,他没有抱怨,脱掉外套,坐在桌前,继续校对刚刚到手的最新版《西班牙皇家语言学院词典》。自从他偶尔在英文词典上发现了错误,给词典纠错便成了他的一大嗜好。当年,他引经据典将正确说法寄往伦敦,似乎还在信上跟编辑们开玩笑,说什么“英国总算欠了哥伦比亚一个人情”。编辑们和颜悦色地回信认错,盛情邀请他继续纠错。于是,好几年间,他不仅在同一本词典里纠出了其他错误,还为其他不同语言的词典纠错。等那段交往结束,他已经养成了在西、英、法词典里纠错的嗜好。等会面,等公车,但凡排队等候,他都会抓紧每分每秒,仔仔细细地在语言的灌木丛中清除杂草。
正午十二点,酷热难当。我们俩都是烟枪,吞云吐雾,原本就只有两扇窗能透进一丝光线,如今也被烟雾笼罩。尽管如此,谁也不愿开窗通风,也许是因为有吸二手烟的不良嗜好,烟雾呼出又吸进,至死方休。热不一样。我天生不怕热,阴凉里三十度以下都能扛住。相反,阿方索热了就脱,领带、衬衫、背心一件接一件地脱,但手中的活儿不停。这样挺好,人出汗,衣服不湿。等到太阳落山,他再一件件穿上,衣服跟吃早饭那会儿一样干爽挺括。也许,这就是他随时随地保持白色亚麻正装平整、领带端正、硬邦邦的头发一丝不苟中分的秘诀。中午一点,他又这副打扮,从厕所出来,像刚补完觉,走过我身边时,问道:
“吃午饭去?”
“大师,我不饿。”我回答。
回答很直接。个中真意,不言自明。说“去”,表明我适逢困顿,也许吃了两天面包就清水,我会二话不说跟他走。显然,他能想办法请我吃一顿。说“不饿”,可以表达任何意思,但我想表达的是:午饭不是问题。和往常一样,我跟他约好下午在世界书店见面。
中午刚过,来了个像电影明星的年轻人:头发金黄,皮肤皲裂(日晒雨淋过),一双神秘的蓝眼睛,声音悦耳热情。我们聊起即将面世的杂志,他在书桌上用寥寥六笔勾出一头凶猛的斗牛,题词献给富恩马约尔,然后将笔一扔,关上门,告辞了。我文思泉涌,没顾得上看签名。就这样,我不吃不喝,写到天黑,捧着新出炉的小说草稿摸索着出门,满心欢喜:我确信自己终于另辟蹊径,一年多以来的无望总算告一段落。
那晚我才得知,下午的访客是常去欧洲、刚刚归来的画家亚历杭德罗·奥夫雷贡。此后,他不仅是哥伦比亚著名画家,还是朋友们心中的挚爱。那次,他专为《纪事》周刊的问世提前归来。我在下街区拉鲁斯小巷的一家无名酒馆见过他和几位密友聚在一起,阿方索·富恩马约尔用格雷厄姆·格林的新作《第三个人》为酒馆命名。画家每次归来,都会引发历史性事件,那晚的“蟋蟀事件”更是登峰造极。被驯养过的蟋蟀颇通人性,对主人言听计从。它抬起前足,张开翅膀,有节奏地鸣叫。观众掌声如潮,蟋蟀颔首致谢。最后,驯养师陶醉在掌声中,而奥夫雷贡在众目睽睽之下,用指尖捏起蟋蟀的翅膀,扔进嘴里,美滋滋地生嚼下肚。驯养师痛不欲生,大家又是赔钱,又是陪好话,好不容易摆平。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奥夫雷贡在公开表演中生吃的第一只蟋蟀,也不会是最后一只。
那些日子里,我与那座城市以及那五六个朋友彼此契合,亲密无间。我们几个在国内新闻界和知识界开始被誉为“巴兰基亚文学小组”。年轻作家和艺术家在加泰罗尼亚老师堂拉蒙·宾耶斯的帮助下,对巴兰基亚的文化生活起到了一定的引领作用。堂拉蒙·宾耶斯是位赫赫有名的剧作家、书商,一九二四年起入选《插图本欧美大百科全书》。
前一年九月,我在《宇宙报》总编克莱门特·曼努埃尔·萨巴拉的紧急推荐下——我的第一批社论就登在《宇宙报》上——从居住地卡塔赫纳来到巴兰基亚,结识了他们。我们整晚海阔天空地畅所欲言,聊书和文学。最后,我决定留下和他们一起干。小组里的三位元老级人物赫尔曼·巴尔加斯、阿方索·富恩马约尔和阿尔瓦罗·塞佩达·萨穆迪奥思想独立,酷爱文学。我们既志同道合(说难听点儿,就像是从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又和而不同,互不买账,因为我们彼此独立,有无法抗拒的文学志向和势不可挡的创作决心,又都很腼腆,各自想办法克服,尽管有时克服不了。
阿方索·富恩马约尔二十八岁,是一流的作家兼记者,长期为《先驱报》时评专栏“今日空气”撰稿,笔名布克,颇具莎士比亚风格。他很不正经,爱开玩笑。我们对他越是了解,越是无法相信他居然能用四种语言博览群书。他最近一次不要命的举动发生在他近五十岁时,他以二十公里的时速开着一辆硕大无比、遍体鳞伤的老爷车。出租车司机、挚友以及渊博的读者老远就认出了他,纷纷闪到一边,给他让道。
赫尔曼·巴尔加斯·坎蒂略是晚报《民族报》的专栏作家,是一针见血、尖酸刻薄的文学评论家,文字功底深厚,所述之事让人不由得不信。他也是成功的电台主持,而且无疑是新兴行业蓬勃发展时期学识最渊博的电台主持,天生是当记者的料,可遇而不可求,是我的职业偶像。他头发金黄,眼睛是一种危险的蓝色,骨架大,值得读的书一本没落下,真搞不懂他哪儿来那么多时间。他很早便立志要挖掘“省”内各种有价值的文学作品,以飨读者,常年不辍。身为粗心大意家族的一员,所幸他没学过开车,我们怕他会忍不住边开车边看书。
阿尔瓦罗·塞佩达·萨穆迪奥和他不同,驾驶汽车和驾驭文字的能力同样精湛。他只要动笔,就能写出最精彩的短篇故事和影评,挑起最大胆的争论。他像大沼泽地区的吉卜赛人:古铜色皮肤,迷人、乱蓬蓬的黑色卷发,疯狂的眼神掩饰不住单纯的心灵,爱穿最便宜的布凉鞋,嘴上永远叼着大雪茄,但十有八九没点着。他最初的报道和短篇都发表在《民族报》上。那一年,他即将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新闻专业毕业。
阿方索的父亲何塞·费利克斯·富恩马约尔是文学小组的非正式成员,和堂拉蒙一样德高望重。他是资深记者、著名作家,出版过诗集《热带缪斯》(1910)、小说《科斯麦》(1927)和《十四智者颠沛记》(1928),无一畅销。但专业评论家始终认为他是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家,生在“省”内无人知晓罢了。
认识他以前,我从没听说过他。一天中午,哈皮咖啡馆里只有我们俩。他谈吐睿智,深入浅出,让我顿觉相见恨晚。他是“千日战争”老兵,蹲过黑牢,不像宾耶斯那样受过良好教育,但他为人处事的风格和他身上的加勒比文化让我倍感亲切。不过,我最佩服的是他举重若轻的神奇本领,谈论学识像谈论孩童的游戏。他是无与伦比的谈话对象、人生导师,思维方式和我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阿尔瓦罗·塞佩达和我听他说话,一听就是好几个钟头,尤其是听他讲他所恪守的基本原则:文学和人生只有形式上的差别,本质上是相通的。再后来,阿尔瓦罗在直觉一闪而过时下笔精准地写道:“我们都来自何塞·费利克斯。”此言不虚。
文学小组几乎是在万有引力的作用下自发形成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相似,所以难舍难分,尽管乍看之下很难理解。别人总问:差别如此之大,怎么能谈得拢?我们总是随口敷衍。其实,大家并非永远谈得拢,只是我们都讲道理。我们知道,在外人眼里,我们自负、自恋、目无法纪。我们的政治姿态尤甚:阿方索是正统的自由派,赫尔曼是不情愿的自由意志论者,阿尔瓦罗是随心所欲的无政府主义者,而我是持怀疑论的共产主义者和潜在的自杀者。但毫无疑问,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我们也永远不会失去幽默感,这是我们最大的一笔财富。
大分歧不多,只要碰上,我们总是内部讨论,有时会吵得不可开交,但只要从桌边站起,或来了个不相干的朋友,任何分歧即刻就被抛在脑后。发生在巴旦杏酒馆的那次分歧让我终生难忘。那晚,阿尔瓦罗和我刚到不久,就为福克纳争得你死我活。在场的只有同桌的赫尔曼和阿方索,他们俩置身事外,似石像般一言不发,简直让人难以容忍。不知何时,我酒劲儿上来了,气急败坏地问阿尔瓦罗敢不敢出去打一架。我们俩跃跃欲试,正打算起身往街上冲,赫尔曼·巴尔加斯心平气和地说了一句“谁先站起来,谁就输了”,利落地劝住了我们。这是一辈子的教训。
当时,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年满三十。我二十三岁,在文学小组里年龄最小,蒙他们收留,前一年十二月搬来住下。不过,在堂拉蒙·宾耶斯身旁,我们四个表现得就像信仰的倡导者与捍卫者,同进同出,话题一致,嘲弄一切,又都那么喜欢针锋相对,在别人眼里,如同一人。
梅拉·德尔玛是文学小组里唯一的女性,诗歌热情初燃。我们四个的行为难得像样,只有那种时候,才能跟她聊上几句。途经巴兰基亚的著名作家和艺术家会在她家相聚,那些夜晚令人难忘。另一位女性朋友——画家塞西莉亚·波拉斯——跟我们不常聚,她偶尔从卡塔赫纳来,陪我们夜游。女人进出醉鬼酒馆和淫荡场所被认为不成体统,她也不管。
文学小组成员一天两次在世界书店碰头,久而久之,那里成为一处文学中心。书店闹中取静,圣布拉斯街是条繁华的商业街,下午六点,市中心的人群在附近散去。阿方索和我像两个用功的学生,在《先驱报》编辑部旁自己的办公室里写稿到深夜。他写颇有见地的社论,我写乱七八糟的文章。一人一台打字机,频繁沟通,互借形容词,互查资料,有时很难分清某些段落的作者究竟是谁。
我们的日常生活基本规律,只有周五晚上全凭兴致,有时会连着玩到周一凌晨。我们四个兴致一上来,就会放开手脚,来一场文学之旅。先去“第三个人”会一会街区里的手工艺人和车行技师,以及程度不一的无良公务员。这些人当中,最古怪的要属一个入室行窃的小偷。临近午夜,他才全副武装地赶来:芭蕾紧身裤、网球鞋、鸭舌帽、轻型工具箱。有人撞见他在家中行窃,拍照登报,供人指认,却只收到几封义愤填膺的读者来信,说他对可怜的小偷使阴招。
这个小偷有着坚定的文学志向,每次都全神贯注地倾听有关艺术和书的讨论。我们知道,他写情诗,又有点儿自卑,会趁我们不在时念给其他客人听。午夜过后,他去“上班”,在高档住宅区行窃,三四个钟头后胜利归来,值钱的东西自己留下,送我们几件小玩意儿,总说“送给闺女”,也不问我们有没有闺女。他要是对哪本书感兴趣,也会带来送给我们。要是书真的好,我们会转赠给梅拉·德尔玛管理的图书馆。
我们四处游荡,桀骜不驯,在望完五点钟弥撒的正经女人们中间小有“名气”。为了避开清早的醉汉,她们会横穿街道。但其实,那些醉酒的狂欢最坦荡,也最有收获。我最早领悟到这点。我和他们一起在妓院里高谈阔论约翰·多斯·帕索斯的作品或巴兰基亚青年队错失的进球。黑猫妓院的妓女们被我们吵了一整夜却分文未得,趁我们路过,对我们喊道:
“要是你们把这股嚷嚷的劲头拿来睡女人,我们这些女孩都能在金子里洗澡了!”
多少次,我们在红灯区一家无名妓院里迎接初升的太阳。奥兰多·里维拉,绰号“小人物”,栖身在妓院多年,创作跨时代的壁画。他蓄着山羊胡子,眼神疯狂,心地善良,我没见过比他更狂野的人。从小学起,他就一心想当古巴人,最后比古巴人还古巴人。他像古巴人那样生活——说话、吃饭、画画、穿衣、恋爱、跳舞,像古巴人那样死去,一生却从未去过古巴。
他不睡觉。我们大清早去找他,他从脚手架上跳下来——脚手架上也画满了画,比壁画更花哨——好似十九世纪反西班牙殖民统治的古巴人。阿方索和我带去新闻报道和短篇小说,请他画插图。他没耐心一篇篇读,我们只好绘声绘色地给他讲。他用他唯一认可的技法——漫画——一挥而就,满意的作品居多,但赫尔曼·巴尔加斯总是愉快地说,他不满意的画效果倒更好。
巴兰基亚就是这样一座与众不同的城市,尤其是十二月到三月间,如地狱一般。北方信风来袭,夜里狂风大作,席卷家家户户的院子,能把母鸡刮上天。只有港口附近做过路客生意的饭店和招待汽船上的水手的酒馆有些生气。妓女们整夜等候,船来了,没准儿就有客。一支铜管乐队在林荫道上演奏着有气无力的华尔兹舞曲,无人捧场。出租车并排停靠在玻利瓦尔大道上,司机们大呼小叫地评论足球。唯一的去处是西班牙难民开的罗马咖啡馆,那儿从来不关门。理由很简单,没有门,也没有屋顶。然而,在这座动辄大雨倾盆的城市,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因为下雨吃不上土豆饼或谈不成生意。这是一块露天宝地,花团锦簇的金合欢树下,摆放着白色小圆桌和铁制靠背椅。晚上十一点,《先驱报》、《新闻报》等早报编辑部下班,编辑们会一块儿来这儿吃饭。西班牙难民们在家听完胡安·何塞·佩雷斯·多梅内奇教授的每日新闻,七点钟就来了。战败十二年后,这位教授还在说西班牙内战。决定命运的一夜,作家爱德华多·萨拉梅亚从瓜希拉返回途中,上岸在此小憩,对着自己的胸口开了一枪,所幸并无大碍。那张桌子从此变成文物,只能看,不能坐。多年以后,萨拉梅亚将这段经历写进《四年与我同行》,这本小说无疑让我这代人大开眼界。
文学小组中,数我最穷困潦倒。我那两份工作固然重要,但薪水都不高。我常常躲在罗马咖啡馆僻静的角落里,写到天明,或读到天明。饿了,喝一杯浓巧克力,吃一块夹着上好西班牙火腿的三明治,然后在玻利瓦尔大道开花的可可树下沐浴着晨曦散步。开头几周,我在报社写到很晚,之后在空荡荡的编辑部或成卷的新闻纸上睡几个时辰;日子久了,总得找个正常点儿的住处。
玻利瓦尔大道上善良温厚的出租车司机们帮我解决了难题,他们后来也帮过我不少忙。有家旅馆离大教堂一个街区,每晚一个半比索,可以单独住或找人同住。房子很老,但保养得不错,全靠那些从下午六点起就在玻利瓦尔大道上寻觅越轨男人的落魄妓女。门房名叫拉希德斯,我至今都记得他。他有只玻璃眼,光轴不正,性格腼腆,说话结巴。从第一晚起,我就对他心存感激。他把一个半比索扔进柜台抽屉——装着前一天晚上的进账,全是皱巴巴的零钱——递给我六号房的钥匙。
我没住过这么安静的地方,最多也就是低沉的脚步声、含糊不清的嘟囔声、偶尔传来的生锈弹簧的吱呀声。没有窃窃私语、唉声叹气,完全没有。唯一糟糕的是,十字木条窗挡不住炎炎热浪。不过,住在这儿的第一晚,我读威廉·艾里什读得十分入神,几乎读到天明。
这座大楼原是老船主的寓所,雪花石膏柱的端口包着铜箔,彩绘玻璃封住的内院酷似温室。底楼是市公证处,三层楼每层原本都有六间宽敞的大理石卧室,如今用纸板隔成小间——跟我那间一样——供妓女们接客。这家快乐的妓院一度名叫“纽约酒店”,阿方索·富恩马约尔后来管它叫“摩天大楼”,以纪念那些年从这座帝国大厦顶楼一跃而下的自杀者。
无论如何,我们生活的重心都在人气最旺的圣布拉斯街世界书店,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每天聚两回。赫尔曼·巴尔加斯是店主堂豪尔赫·龙顿的好友,开书店的想法就是他提出来的。没过多久,世界书店便成为记者、作家和年轻政客的聚会之地。龙顿做生意没经验,但他好学,热情大度,文化商人的形象深入人心。赫尔曼、阿尔瓦罗和阿方索作为购书顾问,特别关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文学动态。那里的出版商开始批量翻译、出版、销售二战后各国文学新作。有了他们三个,我们才能及时读到原本在巴兰基亚读不到的书。是他们再次激发了人们的读书热情,使这座城市重新成为阅读的中心,直到堂拉蒙的老书店关门大吉。
我来这儿没多久,就跟他们一起,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等候来自阿根廷各个出版社的流动书商。多亏这些流动书商,我们才会早早地仰慕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胡利奥·科塔萨尔、菲利斯贝托·埃尔南德斯以及被维多利亚·欧卡姆博那群人译得很棒的英美小说家。阿图罗·巴雷阿的《反叛者是怎样炼成的》是从千里之外、被两场战争打得哑口无言的西班牙传来的第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这些书商中的一位,守时的吉列尔莫·达瓦洛斯有个好习惯:晚上跟我们一起狂欢;在城里谈完生意后,把样书留给我们。
文学小组成员的住处离市中心很远,没有特殊原因,大家晚上不会去罗马咖啡馆。但对我而言,那里就是我的家。早上,我在《先驱报》安静的编辑部里工作;午饭什么时候吃,在哪里吃,怎么吃,看情况,买单的基本都是好友或关心我的政客;下午写“长颈鹿专栏”或其他文章。中午十二点、下午六点,我通常都会准时出现在世界书店。许多年里,小组成员都在哥伦比亚咖啡馆喝午餐前的开胃酒,然后换到街对面的哈皮咖啡馆,因为那是圣布拉斯街上通风最好、气氛最棒的咖啡馆。我们在那儿会客、办公、谈生意、接受采访。总之,十有八九能在那儿找到我们。
想在哈皮咖啡馆跟堂拉蒙坐一张桌子,必须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他是老师,四点下课,总是第一个到。一张桌子只够坐六个人,按照关系亲疏排座位。再添椅子,既放不下,也不合适。赫尔曼跟他认识最早,交情最深,从第一天起就坐在他右手边,帮他处理具体事务,有时甚至无须他吩咐。堂拉蒙饱读诗书,却天生应付不了日常事务。那些日子里,他的头等大事是向省图书馆推销他的作品并办理去巴塞罗那前要办的其他事宜。赫尔曼不像秘书,倒像个孝顺儿子。
堂拉蒙和阿方索的友谊建立在更加艰深的文学和政治问题之上。至于阿尔瓦罗,我总觉得他和堂拉蒙独处时显得拘束,需要有别人在,才会侃侃而谈。只有何塞·费利克斯能随便坐。堂拉蒙晚上不去哈皮咖啡馆,而是去附近的罗马咖啡馆见同样流亡到此的西班牙同胞。
最后加入的是我。从第一天起,我就鸠占鹊巢,抢了阿尔瓦罗·塞佩达的座位,他当时人在纽约。堂拉蒙读过我在《观察家报》上发表的短篇小说,他就当又收了个学生。可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会信任他到向他借钱陪妈妈回阿拉卡塔卡的地步。没过多久,不可思议的一次例外,我比其他人早到,趁没别人,正好还他六个比索,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他单独交谈。
“您好,天才。”他总是这么叫我,我的脸色让他有些担心,“病了?”
“没有,先生。”我略感不安地答道,“为什么这么问?”
“我见您有些憔悴。”他说,“不过别理我!这几天,所有人的情绪都很操蛋。”
他不情愿地把钱收下,放进钱包,仿佛那是一笔不义之财。
“那我就收下了。”他面红耳赤地向我解释,“穷小子不用催,有债必还,我留着当纪念。”
我无言以对,一声不吭。咖啡馆里人声鼎沸,我却如一眼呆滞的泉。我做梦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运气。印象中大家一块儿聊天时,七嘴八舌,各抒己见,互相掩盖优缺点。可我从未想过,会独自与多年沉浸于书海的人谈论艺术和荣誉。
多少个清晨,我在房里独自遐想:要是能跟他探讨文学困惑,那将多么激动人心。可太阳一升起,什么想法就都烟消云散了。阿方索有绝妙的主意,赫尔曼不同意老师的仓促之见,阿尔瓦罗拼命嚷嚷一个让我们气急败坏的计划,这些都让我越发自惭形秽。
那天在哈皮咖啡馆,幸好是堂拉蒙先开口。他问我书读得如何。当时,能找到的“迷惘的一代”作家的所有西班牙文译本我都读过,尤其是福克纳,我读得很细,好比用剃须刀一点点刮,谨防出血,就怕日后再读,发现他不过是一个敏锐的修辞学家。话音刚落,我感觉有些冒昧,正想补救,堂拉蒙开了口。
“别担心,加比托。”他不动声色地说,“要是福克纳在巴兰基亚,他也会坐在这里。”
堂拉蒙觉得奇怪的是,我怎么会对拉蒙·戈麦斯·德拉塞尔纳感兴趣,在“长颈鹿专栏”上将他与其他毋庸置疑的小说家相提并论。我说,我对他的小说没兴趣——除了《玫瑰别墅》,我十分喜欢——吸引我的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文笔,我只当那是韵律操,练习写作用,在这方面,他著名的greguería鹤立鸡群。堂拉蒙讥笑地打断我:
“小心!您也会不知不觉地学会写坏文章。”
不过,在结束这个话题前,他也承认,虽然戈麦斯·德拉塞尔纳深陷在闪光的混乱之中,却也是位出色的诗人。他回答得又快又好,我神经紧张,拼命领会,一面担心有人贸然打断这千载难逢的交流机会。堂拉蒙知道该如何掌控局面。相熟的服务生十一点半送来可乐,他似乎没留意,却在不打断谈话的情况下,用纸吸管小口吸着。客人多半进门就高声向他问好:“您好,堂拉蒙。”他也不瞧,挥一挥他那只艺术家的手,作为回应。
他说话时,偷偷瞟过我用双手紧紧抱着的皮文件夹。喝完第一杯可乐,他把吸管拧成螺旋状,再要一杯。我明知各自付账,也要了一杯。最后,他终于问我,我像抓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着的那个文件夹,是否内有乾坤。
我实话实说:这是陪妈妈回卡塔卡之后,正在创作的小说初稿,刚写完第一章。我心一横,打开文件夹,放到他面前,有点儿像无恶意的挑衅。哪怕是在生死关头,我也绝不会再有如此举动。他用清澈的眼眸盯着我,发出危险的蓝光,略显讶异地问:
“您给我看?”
那是份打字稿,被修改得面目全非,折成风箱状。他不慌不忙地戴上眼镜,用极其专业的手法拉开稿纸,铺在桌上。他面无表情地读,气都不喘一口,一绺白发随他的思绪波动起伏。他读完整整两沓,用中世纪的手法默默叠好,合上文件夹,装好眼镜,放进胸前的口袋里。
“还很粗糙,能理解,”他言简意赅,“但很不错。”
他就如何处理时间大致说了几句,那是我最大的难题,致命伤。他又说:
“您应该意识到,事情已经发生,人物的出现只是为了回忆。因此,您要驾驭两种时间。”
他又说了些具体的技巧,我没经验,领会不了。他建议,小说里的城市不能叫巴兰基亚——初稿里是这样写的——否则,读者受地名所限,缺乏想象空间。最后,他开玩笑道:
“要不,您就装傻,等天上掉馅饼。反正,索福克勒斯生活过的雅典绝不是安提戈涅生活过的雅典。”
那天下午分手时他说的话终生被我奉为圭臬:
“感谢您以礼相待,回赠您一个忠告:正在创作的草稿,永远不要给别人看。”
单独和他交谈,只此一次,却弥足珍贵。筹划了一年多,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五日,堂拉蒙穿着黑呢西装,戴着法官帽,飞回了巴塞罗那。六十八岁的他高兴得像个孩子。虽然他身体硬朗,神志清晰,去机场送别的人却都有送他叶落归根、长眠故土之感。
第二天,我们去哈皮咖啡馆,才发觉首座空荡荡的。谁也不愿去坐,最后大家一致决定让给赫尔曼。过了好些天,等来堂拉蒙的第一封信,我们才适应了每天谈话的新节奏。他的信是用深紫色墨水写的,字迹细致,读着信就像听到他的声音。此后,由赫尔曼执笔,我们与他鸿雁传书,来往密切。他在信中说自己少,谈西班牙多。他认为:只要佛朗哥还活着,西班牙帝国继续占领加泰罗尼亚,那儿就依然是敌占区。
办周刊是阿方索·富恩马约尔率先提出的。想法早就有了,但在我的印象中,加泰罗尼亚智者堂拉蒙的返乡加快了实施进程。三天后,我们齐聚罗马咖啡馆,专议此事。阿方索说都准备好了:版面比大报小一半,二十页,时事与文学兼顾,刊名“纪事”无特别含义。筹措四年无果的经费如今居然绰绰有余,连我们都觉得疯狂。阿方索·富恩马约尔的筹资对象是手工艺人、汽车技师、退休法官,以及答应用甘蔗酒支付广告费、对我们鼎力相助的酒馆老板。有理由相信,周刊会在巴兰基亚大受欢迎。虽说工业发展、市民倨傲,但诗人在此向来备受尊敬。
除了我们自己,定期撰稿人没几个。诗人兼记者卡洛斯·奥修·诺格拉,绰号“诗人奥修”,是唯一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他身材高大,待人和善,在政府任职,是《民族报》的新闻审查官,与阿尔瓦罗·塞佩达、赫尔曼·巴尔加斯共过事。另一位是上层社会难得一见的博学大家罗伯托(鲍勃)·普列托,他能用英、法、西三种语言思考,不看乐谱,就能在钢琴上弹奏出不少世界名曲。在阿方索·富恩马约尔拟就的撰稿人名单中,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胡利奥·马里奥·圣多明戈。就因为他说想换一种生活方式,阿方索便毫不犹豫地点了头。可他居然跻身编委会,真让人想不明白:他聪明、博学、亲切,似乎注定会成为拉丁裔的洛克菲勒,但也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权力的泥沼。除了我们四个周刊创始人,鲜有人知二十五岁的他藏在心底的愿望是当作家。
社长当然是阿方索。赫尔曼·巴尔加斯打头阵,负责写分量最重的稿子。我想跟他一起干,不是因为有时间——我们永远没时间——而是因为终于有了梦寐以求的学习机会。阿尔瓦罗·塞佩达仍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他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写稿。最后,前途未卜的独立周刊还缺一名主编,没人比我更自由、更迫切,因此,这个职位归我。
阿方索搜集资料好多年了,近六个月提前完成了不少工作:社论、文学资料、重磅报道,有钱的朋友还答应他刊登商业广告。主编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薪水比我这个级别的记者高,但和收益挂钩。我也在准备着准时推出高水平的刊物。紧接着的周六下午五点,我走进《先驱报》办公室,阿方索·富恩马约尔在赶社论,忙得抬不起头。他对我说:
“大师,您得赶紧,下礼拜出《纪事》。”
我并没被吓着,这话听过两遍了。但事不过三。那周的绝对头条,最轰动的新闻事件,是巴西球星埃莱诺·德弗雷塔斯加盟巴兰基亚青年队。我们不想跟专业体育杂志竞争,而是想将其打成社会文化头条。我们不希望《纪事》被贴上任何标签,更别说足球这么大众化的标签。大家一拍即合,工作卓有成效。
我们提前备好了充足的稿件,最后一刻,只需一篇由球迷赫尔曼·巴尔加斯大师执笔的埃莱诺专题报道。一九五〇年四月二十九日,周六清晨,创刊号准时送达各售卖点。那天是圣卡塔利娜·德锡耶纳圣日,她曾在世界最美的广场上写下蓝色的书信。最后一刻,我在刊名下补上题记:“您最好的周末刊物”。明知挑战了那些年思想纯正、复杂难懂的哥伦比亚主流杂志,可那是我们的心声,西语中找不出其他更好的表达方式。封面是埃莱诺·德弗雷塔斯,由三名画师中唯一的肖像画家阿方索·梅洛用钢笔完成。
次日,四月三十日,星期天,巴兰基亚的两支球队——青年队对阵竞技队——的精彩比赛在市体育馆举行。尽管最后很赶,缺乏宣传,创刊号居然在球赛前被一抢而空。周刊内部观点不一:赫尔曼和阿尔瓦罗支持竞技队,阿方索和我支持青年队。然而,埃莱诺的名字与赫尔曼·巴尔加斯的精彩报道无疑使《纪事》成了哥伦比亚人翘首以待的高水平体育杂志。
体育馆旗帜飘扬,人头攒动。开场六分钟,埃莱诺·德弗雷塔斯中场左脚射门,球破门入网,这是他在哥伦比亚进的第一个球。尽管竞技队最终以三比二胜出,但那个下午是埃莱诺的,也是我们的——我们押宝押中了。然而,无论人力还是神力都无法让读者明白:《纪事》不是体育杂志,而是文化杂志,埃莱诺·德弗雷塔斯是被我们当作年度重大新闻事件才备受瞩目的。
也不是新手运气好。我们中有三个人在大众专栏写过足球:赫尔曼·巴尔加斯自然是其中之一,阿方索·富恩马约尔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球迷,阿尔瓦罗·塞佩达多年来一直是密苏里州圣路易斯《体育新闻》驻哥伦比亚记者。我们对读者满怀期望,读者却不接受后面的几期杂志,绿茵场边的球迷义无反顾地弃我们而去。
为了补上这个窟窿,编委会决定,由我写一篇有关青年队乌拉圭球星塞瓦斯蒂安·贝拉斯科切亚的重磅报道,希望能让足球和文学殊途同归,如同我在每日专栏上屡屡将足球和神秘学联系在一起。路易斯·卡梅洛·利雷亚在卡塔卡的田野里传递给我的足球热情早已冷却。更何况,我早就迷上了加勒比垒球——当地俗称“投球”。但我还是接受了挑战。
当然,我主要参考赫尔曼·巴尔加斯的报道,也拜读了其他一些体育报道,作为辅助参考。和贝拉斯科切亚长谈后,我松了一口气。他聪明又亲切,希望给读者留下好印象。糟糕的是,我定错了位,单凭姓氏,就把他描绘成典型的巴斯克人,竟然没留意到他的黑皮肤和黑头发:来自非洲最显赫的家族。我在杂志兴衰成败的紧要关头,犯下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读者来信,骂我枉做体育记者,连足球和电车都分不清:骂得真好!多年以后,他也在回忆录中写到,赫尔曼·巴尔加斯一向出言谨慎,有关贝拉斯科切亚的专题报道是我此生最大的败笔。这么讲有些言过其实,但也不能算太夸张。他对新闻业了如指掌,撰写报道、社论无不行云流水,口吻就像在对铸排工口述,一气呵成。
我们没有放弃加勒比海岸盛行的足球或垒球,但是加强了新闻时事与文学动态的报道力度,只可惜无济于事。读者将《纪事》误认作体育杂志,错已铸成,回天乏术;而真正的球迷早已看清形势,扬长而去。我们想恪守最初的原则,但从第三周起,原则已摇摆不定,模棱两可。
我没有气馁。陪妈妈回卡塔卡的旅行、与堂拉蒙·宾耶斯的历史性对话、和“巴兰基亚文学小组”的深情厚谊,给我注入了新的活力,让我受益终生。此后,我所赚的每一分钱,都是用打字机敲出来的,个中艰辛,他人殊难想象。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书后,我在年过四十时才盼来了能使我真正地靠卖文为生的头几笔版税。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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