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事

一生里的某一刻 张春 第1页,共2页

∷小崇

十四五岁的时候我认识一个人叫小崇。我只知道他叫小崇。我第一次见到小崇的时候认为他简直太酷了。其实是很土的打扮,一身黑色漆皮装,金黄的头发。但是他196厘米的个子,苍白的脸,站在门框里顶天立地。不过这种造型的人竟然是江淮汽车厂的工人,一名焊工。

我那时候很向往小太妹的生活,我说喜欢飙车。小崇说我也喜欢飙车,然后领我去看他的车——自行车。

年轻的我认为自己是个千金小姐、天之骄子,有孤芳自赏的美丽,还有不可限量的前程。小崇有一天推着他的自行车说他的理想,是开一个大排档,说他已经学会做上次请我吃过的牛肉粉丝汤。这个理想叫我嗤之以鼻:哼!一个工人的理想。

过了多年我想起,高大的人,挡住明亮的路灯光,蒲扇一样的大手,指着热闹的街,谈着自己夏天开个大排档的理想,为我那时候莫名其妙的优越感感到遗憾。那时候我想不到一个骑自行车的电焊工,怀着开一个排档的理想,坚持把自己的头发染成一丝不苟的金黄色,穿得一尘不染的黑色漆皮衣服,这种生活或许没那么轻松。那个理想或许是自由,或许是友情,或者就是比做工人略好点儿但是毕竟好点儿的工作,或许是别的什么。

后来,忽然之间我们会碰面的那个小酒吧拆了,于是再没能见面。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人海茫茫。

酷酷的小崇,笑嘻嘻的小崇,开大排档的小崇。我没有机会和他正式做朋友了。

∷小鸟

我捡到过一只小鸟,是一个雨天,它从窝里掉出来了,淋得湿透,在我手心瑟瑟发抖,微弱地叫着。

我把它带回家,养在垫上棉花的鞋盒里,长久地望着它,全身心地爱它。

它活了下来,第三天我高高兴兴地带着它,去看我的好朋友。

为了疼爱它,我竟然把小鸟捧在手心里走。走着走着,它突然向下滑去。我赶快一夹——它轻轻哼了一声,是生命的最后一口气被挤出了肺的声音。我又赶紧放开,它就掉了下去——不知去向了——应该是掉到地上,却不知去向了。

我蹲在那里,哭完了那个童年的晴天。

这件事情,我过去不知道,现在依然不明白,生命怎么那么脆弱呢?

还有,那只小鸟它去哪了?

∷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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