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发现这个男孩在成为众人的焦点时似乎有些难为情,于是放下了奖杯。她想起他们都是天主教徒。“你上的是圣女贞德学校吗?”她问道。
“是的。”男孩回答,“我是三年级的时候转校进去的。”
“我的儿子也曾在那里上学。”她猜想这个男孩肯定也和康奈尔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因为该校的辩论队实力很强,却又不想让自己的问题使他感到尴尬,以防他没有考上那所学校。“我记得你还有个姐姐,她也在这儿吗?”
“她考上了耶鲁大学。”托马斯先生骄傲地回答,“我们不常见到她——只有在放假的时候,还有每隔几周她需要洗衣服的时候。”他“咯咯”地笑了起来,嘲笑着女儿大老远回来就为了洗衣服的荒谬行径。可是艾琳还是能够从他的言语中听出几分欣慰的感情,好像是在说,尽管她已取得高就,正在迈向能够给自己带来丰厚回报的职业生涯,她终究还是他的女儿。
就在艾琳沉重地回忆起自己的儿子多久没有在她的洗衣机里洗过衣服时——如今就连她自己也是一个星期才洗一次衣服——托马斯太太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在看到一位陌生人站在那里时惊喜地尖叫了一声。想必她一直都在专心做饭,根本就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艾琳十分清楚那种感觉——家务的紧迫性、为几张嗷嗷待哺的嘴巴做饭时的心情。想必她也会把他们的狼吞虎咽看作是对自己的奖赏,就像自己每次看到丈夫和儿子吃饭,心里都会格外动容一样。
“你好。”那个女人一边打招呼一边把头转向自己的丈夫,寻求一个解释。
“安娜贝尔,这位是利里太太。”
“利里太太?”
也难怪认出她的是这个家的丈夫,而不是妻子。正是因为她终日里辛勤地操持家务,才让他有可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必她在完成了一天繁重的家务之后根本就没有脑子去思考其他的事情了。为了展示自己的尊严,艾琳自己振作着精神挺直了腰板。
“利里太太,我们就是从她的手里买下的这座房子。”他补充道。
她把一只手举到了嘴边,努力掩饰着自己声音中的震惊之情。“哦!欢迎!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我也是正好路过。”
“原谅我。我真是一团糟。”她指了指腰间系着的一条围裙,只见那上面还明显残留着一道新鲜的污渍。“维贾伊,请接一下利里太太的外套。”原来这就是男孩的名字。如此重要的细节竟然要等到妻子出场时才被透露出来,看来托马斯·托马斯先生还真的和埃德有几分相像:虽然风度翩翩,却在礼仪方面多有疏忽。男孩走上前来,两只手一左一右依次帮助艾琳脱下了套在肩膀上的外衣。“我能不能带你到处看看?”那个女人问道,“我相信你一定很好奇,想要看看房子变成什么样子了。”
艾琳的确很好奇。看到眼前这个名叫安娜贝尔的女人如此准确地洞穿了自己的心思,艾琳的精神不禁为之一振,感叹着她竟能洞察到如此细微的变化,差点就忘了回答她。
“我很愿意看一看。”她答道,“我的名字叫作艾琳。”
她们相互赏识地用力握了握手——仿佛是要共同掌权一般。安娜贝尔带着她走进了飘荡着小豆蔻和咖喱味道的厨房。如今,他们把这里改造成了船上厨房的样子,留出了更多的台面空间。和她的房子不同,他们在这里铺上了花岗石板,甚至还开辟出了一片用餐的区域,下面插着吧台高脚凳。不过,她看得出来,他们还是在餐厅里吃饭的。改造工程做得很有品位。如果她和埃德愿意投入这么多的经费,一定也会赞许这一方案的——若不是她每次看到这座原先属于自己的房子时,潜意识里都会想到这里已是别人家的话。安娜贝尔简短地带着她参观了一圈。他们也改造了浴室:新的瓷砖、新的爪形足浴缸、漂亮的台式水池。他们将主卧室里的一个橱柜改成了一间小浴室。她以前也总是希望那一层能有一间额外的浴室,这样她就不用在其他人上厕所时走到地下室里去了。房子四周都贴上了新的踢脚板。每一处元素都透露着明显的印度风格——丝绸挂毯、木质雕像还有珐琅黄铜花瓶——不过墙上也挂着几个十字架,主卧室里甚至还悬挂着一幅教皇的画像。她愣了一会儿才认出这里正是她和埃德原先的卧室。只见卧室里的一切都变了模样,床铺上似乎散发着这对同床共枕的老夫妻多年生活积攒下来的活力。
“你的丈夫和儿子怎么样了?”
此情此景时下,她无法再用模棱两可的回答来搪塞这个问题。“我丈夫去年3月去世了。”她回答。
“哦!我很抱歉!利里太太!”
“谢谢你。”她说道,“请叫我艾琳。”
“重回这里的感觉一定很奇怪吧?”
“实际上,我感觉很好。”
“请留下来吃晚餐吧。我们正要开饭呢。”
她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来应对这种出于礼貌的客套话:我必须离开了,或是我真的不能留下,只要能让彼此轻易保住面子,返回各自正常的生活即可。可她此刻什么也不想说。她实在是太累了,因而发自内心地想要留下来,待在他们用她丢下来的房子改造出来的温馨家庭中待上一会儿。周遭某些东西的变化让她感到十分压抑却又难以复原,然而她还是能够想象若是自己永远也不曾离开,生活会变成什么模样。她并不期待回到自己空荡荡的家中,听着狂风尖叫、树枝拍打着房屋的侧面,让她在睡梦中都担心有人会从窗户爬进屋里。这座房子里充满了生机,让人一点也不会心生恐惧。不过她也明白,和自己的家相比,任何人的家都不会让人心生恐惧。这就是做客的好处。
她被领进了餐厅,在桌旁坐了下来。托马斯和维贾伊冠关上了电视,心满意足地一边嘟囔着一边坐到了桌旁。
“你喜欢印度菜吗?”安娜贝尔溜进厨房时,托马斯开口打破了沉默。艾琳惊恐地愣住了。她已然坐下,餐巾也铺在了大腿上,因此是无法再脱身了的。虽然她不想在这么人面前失礼,可事实上她憎恨印度菜,看见就讨厌——一摊泛着土色的酱汁,如烂泥堆砌在一起似的肉块。她本以为自己刚一进门便闻到的香料味道只不过是个必不可少的细节——种族的标志,而非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她莫名其妙地忘记了去考虑托马斯一家真的会在家里烹饪印度食物。他们难道还没有被同化吗?想到这里,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理解这些人了。他们融入了这个社会,却又特立独行;他们的身上与她有着共同之处,却又不失个性;他们的孩子与她的子女受着同样的教育,或是更好的教育,内心的根源却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她怎么能说自己憎恨他们的食物呢?这样一来,她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解释一遍了——她是如何看到这个社区的变迁,如何看待自己的生活,如何期待这个世界的未来:简单明了、可以预见、了若指掌。她并不是讨厌他们的食物,而是不喜欢那种气味,香料的味道,不可思议的重口味调味品,还有神秘的配菜过程。事实上,她已经别无选择了。突然之间,她的生活中出现了这么多的印度人,而她的大部分朋友都离开了。某一刻,社区里所有的餐厅都变成了印度菜馆。很快,在她的最后一批朋友也搬走之后,那些印度菜馆依旧保留了下来,似乎还有不断扩建的趋势。她无法忍受眼前的景象,如今却还要坐下来“享用”这些食物。
“我不知道。”她说,“我从没有吃过印度菜。”
她终于说出了真相。尽管她对这一菜系百般厌恶,一直坚称自己吃一口就会吐一口,但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品尝过印度菜。毕竟这样的推辞说起来也容易一些,无须再做进一步的解释。相比之下,“我不喜欢”这样的话应该比“我太生气了,根本就不想去尝试”来得更简单一些。但你总不能永远对自己撒谎。
她的喉咙又紧又干,于是举起杯子喝了好长时间的水,几乎快要把一整杯都喝完了。
“你会喜欢的。”托马斯趁着妻子端着盘子走进来时说道。他为她一一介绍着菜名;艾琳实在是太紧张了,什么也听不进去。他用汤匙舀了一盘食物给她,而维贾伊则递了一碗如干柴般细长柔软的面包给她。在她接过自己的盘子之后,其他人也依次盛好了自己的饭食。扑面而来的气味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刺鼻,还包裹着一种香甜的辛辣气息。虽然堆砌在她盘中的食物看上去有点像火星的颜色,但她已经回不了头了。
托马斯又重复了一遍这道菜的名字。她用手中的叉子叉起了一块,一口咬了下去。原来,被她放进嘴里的是一块鸡肉,酱汁里还包含着番茄和某种混合着奶油和不知名香料的酱汁。这种食物的口感复杂、冲突,浓淡两种味道在嘴里你争我抢,给人带来一种愉悦的满足感。除此之外,粒粒分明的米饭也为这一盘滋味丰富的菜品增色不少。她意识到,自己的记忆中确实没有什么能够与这一充满生命力的经历相媲美。如果说品尝被遗忘的食物能够唤起过往的回忆,那么尝试完全陌生的口味则能够提醒你未来仍旧充满了可能。她正在创造一段全新的记忆。她正在享受印度的美食。要知道,她可从没有想过会在自己有生之年看到这一天的到来。
“好吃。”她试着审慎地作出评价,直到自己再也忍不住了。“真的非常好吃。”她把叉子放在盘边,惊讶地支起了身子,看到他们都在热情地望着自己。这时她才恍然意识到,他们一家在桌边的座次和自己家住在这里时一模一样——父亲坐在桌首,背靠着窗户;儿子背靠着镜子;而妻子则坐在儿子的对面,随时准备起身更换碗盘。艾琳所坐的位置是家中时常空着的那一边。她望着摆在桌子中央的食物,心想若是有人能够不请自来,把世界展现在她眼前该有多好。她还从没有站在访客的观点看待过这个画面,因此也从未预料到生活的画面竟能如此完整,仿佛世界上该有的一切都已经按部就班地安排好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怀念些什么。”她说。想到自己若是不交代清楚整个故事便无法解释内心的想法,她拾起叉子,又往嘴里送了一口食物,希望他们除了礼貌还能从自己舒展的笑脸中看出些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