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玛格丽特·米切尔 第1页,共2页

三月的一天下午,天在刮风,气候很冷,思嘉赶着车沿着迪凯特路朝约翰尼·加勒格管理的锯木厂驶去。她把毛毯拉得高高的盖在身上,手臂放在毯子外面。这些日子里,单独驾车是非常危险的,她也深知这一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危险,因为现在黑人已经完全失控了。正如希礼所预言的,立法机关拒绝正式通过修正案后,他们已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次表示不妥协的拒绝就像在愤怒的北方政府脸上狠狠地甩了一巴掌一样。很快,报复行为就接踵而来了。北方政府已经下决心强行在州里让黑人选举,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佐治亚被宣布为反叛之州,被置于严厉的军事管制之下。佐治亚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州而存在的权利,和佛罗里达和亚拉巴马一起,它成了“第三号军事管制区”,由一个联邦政府的将军统治。

如果说在这以前的生活是不安全的、令人恐怖的话,那现在就加倍地严重了。一年前似乎是很严厉的军事管辖条例,跟波普将军制定的相比,那就算是温和的了。面临着黑人的管辖,未来似乎暗淡无光,毫无希望,痛苦之中的州无助地在受罪、在扭曲。至于黑人们,他们头脑里已经意识到他们新近被赋予的重要性,知道另外有北方军队在给他们撑腰后,他们的暴行也越来越多。谁也无法远远地躲着他们,不受他们的威胁。

在这种疯狂、可怕的时期,思嘉非常害怕——虽然非常害怕,但决心也更大了。她还是单独一人去巡视锯木厂,把弗兰克的手枪塞在轻便马车的垫子下。她默默地诅咒立法机关把这种更大的灾难带到他们所有人头上。这又有什么好处呢,这一漂亮、勇敢的姿态,这个每个人都称之为英勇的姿态?这只是使事情更糟罢了。

她驶近那条通往河谷里那些光秃秃的树木的小路了。河谷正是贫民窟所在地,她不禁对马唤了一声,让它加快步伐。每次经过这一肮脏、污秽、集中了废弃的军用帐篷和板皮小屋的地方时,她总是感到很不安。在亚特兰大城里及附近地区,这地方是最臭名昭著的,因为这肮脏的环境中住着无家可归的黑人、黑人妓女,还散居着一些最下等的穷苦白人。据传言,这里是黑人避难及白人罪犯的藏匿之所。北方士兵要搜寻他们通缉的人时,这里总是首选之地。这里发生的枪杀和砍杀事件如此频繁,以致当局很少费心去调查,一般都让贫民窟本地的人去解决他们自己的邪恶事件。在密林深处,有家酒厂在生产便宜的玉米威士忌。晚上,河谷里的小屋总是回荡着醉汉的呼喊声和叫骂声。

连北方佬也承认这是个瘟疫区,应该被铲除,可是他们没有在这方面采取任何措施。亚特兰大和迪凯特两地的居民来往必得经过这条路,所以人们怨声载道。男人经过贫民窟时,手枪皮套上的手枪是松开的,而正派的女人则从来就不愿从这里经过,即使在她们的男人保护下也不愿意,因为沿路通常都有喝醉的黑人妓女坐在边上,说着侮辱人、骂人的粗话。

只要有阿奇在身边,思嘉根本不把贫民窟放在心上,因为即使连最无礼的黑人妇女也不敢在他面前放声大笑。可是,自从她被迫独自一人赶车以来,一直都有讨厌的、令人恼怒的事发生。每次她经过的时候,那些黑人妓女似乎都想证明自己的身份。她毫无办法,只有不理她们,心中怒火中烧。她连向邻居和家人诉苦,以此来获得安慰都不行,因为邻居们肯定会得意地说:“哦,你还能指望别的吗?”而她的家人又会开始大惊小怪地要阻止她。但她根本不打算停下来,不打算放弃巡视锯木厂。

谢天谢地,今天路边一个衣衫不整的女人也没有!经过那条通往贫民窟的小路时,她厌恶地看着河谷里那些低矮的棚屋。在下午斜射的太阳光中,那些棚屋显得相当沉闷。凉风飕飕刮过,她经过的时候,一阵混杂着焚烧木头的烟味、炸猪肉的味道及没人照管的厕所味扑鼻而来。她把脸转到另一边,灵巧地在马背上拂了拂缰绳,让马快步跑过去,转过路的拐角处。

就在她刚想欣慰地喘口气时,突然而至的恐惧却使她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里,因为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从一棵高大的橡树背后不言不语地悄悄闪身而出。她很害怕,但还没有神志失常。转瞬间,马车停了下来,她已经把弗兰克的手枪拿在手里。

“你想干什么?”她尽力用严厉的声音叫道。身材高大的黑人马上躲到树后,回答的声音带着害怕心理。

“上帝,思嘉小姐,别打大个子萨姆!”

大个子萨姆!她一下子根本不明白他说的话。大个子萨姆,塔拉的工头,她最后一次看到他还是在围城的时候。到底……

“从那走出来,让我看看你是不是真的是萨姆!”

他磨磨蹭蹭地从藏身的地方慢慢地走出来。他衣衫褴褛,个子高大,光着脚,穿着粗斜棉布裤子,上穿一件蓝色的联邦军军服,那军服太短太紧了,穿在他那大块头的身子上挺不合身。看到确实是大个子萨姆时,她把手枪再塞回垫子下,高兴地笑了起来。

“噢,萨姆!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萨姆飞奔到马车边,眼睛高兴得直转悠,洁白的牙齿露了出来。他用两只大得像火腿一样的黑手把她伸出来的手紧紧握住,西瓜般粉色的舌头溜了出来,全身摆动着,那因高兴而扭曲了的姿势,活像只大驯犬在蹦蹦跳跳的,又滑稽又有趣。

“上帝,又看到家里人真令人高兴!”他叫道,紧紧握着她的手,她感到骨头都要散架了,“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凶,还带着枪,思嘉小姐?”

“现在有这么多暴徒,萨姆,我非得带枪不可。你这个有身份的黑人到底在贫民窟这样肮脏的地方干什么?你为什么没去城里找我?”

“上帝,思嘉小姐,俺没有住在贫民窟。俺只是要在这里躲一阵子。俺不会无缘无故住在那个地方的。俺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没用的黑人。俺也不知道你在亚特兰大。俺以为你在塔拉呢。俺正想,一找到机会就回塔拉去。”

“你是不是从围城开始就一直住在亚特兰大呢?”

“没有呢,夫人!俺一直在游荡不定!”他放开了她的手,她痛苦地松了松手指,看看骨头是不是还完好无损,“记得我们上次什么时候见面的吗?”

思嘉想起了围城开始前一天,当她和瑞德坐在马车里时,看到一队黑人在尘土飞扬的街上唱着《走吧,摩西》,朝壕沟进发,大个子萨姆就排在最前面。她点了点头。

“哦,俺像只狗一样挖工事,装沙袋,一直到南部邦联的军队撤出亚特兰大。那个叫俺负责的上尉先生被打死了,也就没有人告诉大个子萨姆该做些什么了,所以俺就躺在灌木丛中。俺想俺该想办法回家,回到塔拉去,可是俺听说塔拉周围的乡间全都被烧毁了。再说,俺也没办法回去,俺也害怕巡逻的人会把俺抓住,因为俺没有通行证。后来北方佬来了,一个北方的先生,他是个上校,他就像阳光一样照亮了俺,他让俺照料他的马和靴子。”

“是的,夫人!俺应该觉得很自豪,像波克一样做了贴身仆人,而俺原来只是个干农活的。俺没有告诉上校俺是个干农活的,他——哦,思嘉小姐,北方佬都是些无知的人!他不知道其中的差别!所以俺就跟了他。舍曼将军去萨凡纳时,俺也跟他去了。上帝,思嘉小姐,俺从来没见过俺看到的对待萨凡纳的那么可怕的行为!又偷又烧的——他们烧了塔拉了吗,思嘉小姐?”

“他们放了火,但被我们扑灭了。”

“哦,听到这俺很高兴。塔拉是俺的家,俺正打算回到那里去。战争结束的时候,上校对俺说:‘你,萨姆!你跟俺回北方去。俺付高工资给你。’哦,像所有黑人一样,俺也想在回家之前试试那自由,于是俺就和上校一起到北方去了。是的,我们到了华盛顿、纽约,然后到了上校住的波士顿。是的,夫人,俺是个在旅行的黑人!思嘉小姐,有很多马和马车在北方佬的街上行驶,你可以任意挥舞着棍子!俺一直害怕会被车撞倒!”

“你喜欢在北方吗,萨姆?”

萨姆搔着像羊毛一样的头发。

“俺喜欢——俺又不喜欢。上校是个好人,他理解黑人。可是他的太太,她就不一样了。他的太太,她第一次见到俺的时候叫俺‘先生’。是的,她是那么叫的,而她这么叫时,俺差点摔倒在路上。上校叫她叫俺‘萨姆’,然后她就这么叫了。可是所有的北方佬头一次见到俺时都叫俺‘郝先生’。他们还叫俺跟他们一起坐下来,好像俺跟他们是一样的。哦,俺从来没跟白人一起坐过,也太老了,学不会了。他们对俺就好像是俺是跟他们一样好的,思嘉小姐,可是在他们心里,他们不喜欢俺——他们不喜欢黑人。他们还怕俺,因为俺块头这么大。他们还一直问俺有关追俺的猎犬和俺挨打的事。上帝,思嘉小姐,俺从来没挨过打!你知道嘉乐先生不让任何人打像我这样贵重的黑人!”

“当俺告诉他们埃伦小姐对黑人有多好,俺患肺炎的时候,她照顾了我整整一星期时,他们不相信俺。思嘉小姐,俺想埃伦小姐,想塔拉,俺告诉他们的时候装出一副再也忍受不了的样子。有一天晚上,俺溜出来,要回家去。俺乘上货车一路到了亚特兰大。重新看到埃伦小姐和嘉乐先生,俺一定非常高兴的。俺不要什么自由。俺要有人经常给俺吃好的,告诉俺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俺生病的时候照顾俺。要是俺又得了肺炎呢?那个北方佬的太太会照顾俺吗?不会的,夫人!她会叫俺‘郝先生’,但她不会护理俺。可是埃伦小姐,她会护理俺,在俺生病的时候——怎么啦,思嘉小姐?”

“爸爸和妈妈两人都已经去世了,萨姆。”

“去世?你在跟俺开玩笑吧,思嘉小姐?你不能这样对待俺!”

“我不是在开玩笑。是真的。妈妈是在舍曼的部队来到塔拉的时候去世的,而爸爸——他是去年六月份走的。噢,萨姆,别哭。求你了!你如果哭了,我也会哭的。萨姆,别哭!我会受不了的。我们现在别谈这个了。我另找时候再告诉你一切好了……苏埃伦小姐还在塔拉,她和一个很好的人,威尔·本廷先生结婚了。卡丽恩小姐呢,她在一所——”思嘉顿了顿,她永远也无法向这个正在哭泣的巨人解释清楚修道院是什么东西,“她现在住在查尔斯顿了。可是波克和普里西还在塔拉……好了,萨姆,擦擦鼻涕吧。你真的想回家吗?”

“是的,可是已经不会是像俺想的和埃伦小姐在一起时那样了——”

“萨姆,你觉得待在亚特兰大给我工作怎么样?我需要个车夫,现在到处都是凶恶的人,我非常需要一个车夫。”

“是的。你应该这样。俺正想说,你这样独自一人到处乱跑是不行的,思嘉小姐。你不知道现在有些黑人有多凶,特别是那些住在贫民窟的人。这对你不安全的。俺到贫民窟才两天,但俺听他们谈起过你。昨天你经过的时候,那些可恶的黑人娼妇对着你大喊大叫,俺认出了你,可你的马车跑得太快了,俺赶不上你。可俺应该把那些黑人的皮剥掉!俺应该那么做的。你没注意到今天他们一个都不见了吗?”

“我注意到了,我真的很感谢你,萨姆。哦,做我的马车夫怎么样?”

“思嘉小姐,谢谢你,夫人,可是俺想俺最好还是回到塔拉去。”

大个子萨姆低下头,光脚丫漫无目的地在路上划着道道。他一副不安的神态,鬼鬼祟祟的。

“得了,怎么样?我会付给你高工资的。你得跟我待在一起。”

那张黑脸显得很愚蠢,像小孩的脸一样,很容易让人看出心思来。他抬起头看着她,有种恐惧的神情。他走近些,从轻便马车边上倾过身子,低声说道:“思嘉小姐,俺必须离开亚特兰大。俺要到塔拉去,那样他们就找不到俺了。俺——俺杀了个人。”

“一个黑人?”

“不是,是白人。是个北方士兵,他们正在抓俺。这就是俺在贫民窟的原因。”

“怎么回事呢?”

“他喝醉了,说了些俺听不下去的话,俺就用手勒住了他的脖子——俺并不是有意要杀死他的,思嘉小姐,可俺的手太有力气了,还没等俺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已经死了。俺太害怕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所以俺躲到这里来了,昨天俺看见你时,俺就说:‘感谢上帝!那是思嘉小姐!她会照顾俺的。她不会让北方佬把俺抓走的。她会送俺回塔拉去的。’”

“你说他们在追捕你?他们知道是你干的了?”

“是的,俺块头这么大,他们不会认错人的。俺想,俺是亚特兰大块头最大的黑人了。他们昨天晚上已经来找过俺了,但一个黑人女孩把我藏在树林里的一个洞穴里,他们就走了。”

思嘉坐在那,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她一点也不为萨姆犯了谋杀罪而感到惊恐或者难受,可却为不能留下他来当车夫而感到很失望。像萨姆这样大个子的黑人和阿奇一样,会是个挺不错的保镖。哦,不管怎样,她得把他安全地送到塔拉去,因为当局不能抓住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这样的黑人太有价值了,不该被绞死。哦,他是塔拉拥有过的最好的工头!思嘉头脑里根本没有他已经自由的概念。他还属于她,像波克、嬷嬷、彼德、厨娘和普里西一样。他还是他们家的一员,正因如此,所以要受到保护。

“我今晚就送你到塔拉去。”她最后说道,“好了,萨姆,我要到沿路的一个地方去,但我太阳下山前一定会回到这儿。我回来的时候,你就在这等我。别告诉任何人你要到哪儿去。如果你有顶帽子,就戴上把脸遮起来。”

“俺没有帽子。”

“哦,这是二十五美分。你从贫民窟哪个黑人手里买一顶帽子,再到这跟我见面。”

“好的。”又一次有人告诉他该做些什么,他顿感欣慰,脸上神采飞扬。

思嘉边往前赶车,边思考着。威尔肯定会欢迎塔拉有个干农活的好手的。波克从来就不是干农活的能手,也永远不会是个干农活的能手。有了萨姆,波克就可以到亚特兰大来跟迪尔西团圆,这是嘉乐去世的时候她答应过的。

她到达锯木厂的时候,太阳已经要下山了,这比她通常待在外面的时候都更晚了。约翰尼·加勒格站在那间小棚屋的门口,那是这家小锯木厂做厨房用的。思嘉分配给约翰尼锯木厂的五个囚犯中,有四个正在一间侧面扁平的棚屋前面,坐在一根圆木上。那棚屋就是他们的住处。他们的囚服非常脏,发出难闻的汗臭,疲乏不堪地走动时,脚踝间的脚镣叮当作响。他们身上有种漠然、绝望的神情。他们是群瘦弱不堪、身体不健康的人,思嘉目光锐利地斜着眼看着他们,可她不久以前租用他们的时候,他们还是挺强健的。她从轻便马车上下来时,他们甚至连眼睛都没有抬起来看一看,但约翰尼却转向她,漫不经心地脱下帽子。他向她打招呼的时候,那张棕色的小脸硬邦邦的,犹如坚果一般。

“我不喜欢那些人的样子。”她冲口而出,“他们看上去身体不好。还有一个呢?”

“说是病了,”约翰尼简短地说,“他在宿舍里。”

“他得了什么病?”

“多半是懒惰。”

“我去看看他。”

“别去。他很可能一丝不挂。我会去打理他。他明天就会来干活了。”

思嘉犹豫了,她看见其中一个囚犯抬起无精打采的头,恨恨地瞪了约翰尼一眼,然后又低头看着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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