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嘉生下的是个女孩,一个光头的小家伙,难看得就像一只没有毛发的猴子。滑稽的是,她非常像弗兰克。除了溺爱的父亲,谁也看不出她有什么漂亮的地方,可是邻居们都很仁爱,说所有难看的婴儿最后都会出落成漂亮的姑娘。她取名叫埃拉·洛雷纳,埃拉是跟她的外婆埃伦取的,而叫洛雷纳是因为那是当时为女孩取的最时髦的名字,甚至像罗伯特·e.李和石墙杰克逊是很流行的男孩名一样,而亚伯拉罕·林肯和解放则是时髦的黑人小孩的名字。
她出生在星期三。那时,一股狂热的担心热潮正席卷着亚特兰大。气氛很紧张,一副随时会有灾难降临的样子。一个吹嘘说强奸了女人的黑人确实被捕了,但不等他受审,三k党人就袭击了监狱,悄悄把他给绞死了。三k党人这么做,是为了让那个还不知姓名的受害者不用出庭作证。她的父亲和哥哥宁愿用枪把她打死,也不愿她抛头露面,把自己的耻辱再张扬出去,所以,用私刑杀了这个黑人,对城里人来说,似乎是很明智的解决办法,实际上还是唯一可行的体面的解决办法。可是军事当局气坏了。他们搞不明白,这个姑娘有什么理由对公开作证这么在意。
士兵们到处抓人,发誓说,即使要把亚特兰大的每个白种男人抓进监狱,他们也要剿灭三k党。黑人又是害怕又是赌气,低声抱怨说要用火烧房子的方式以牙还牙。城里到处都在传言,如果罪犯被查出来,北方佬要把他们全都绞死。还有传言说,黑人正在联合起来,要用暴动反抗白人。城里人都紧锁门户,关严窗子,躲在家里,没有人保护男人都不敢把女眷和孩子留在家里,连出去做事都不敢了。
筋疲力尽的思嘉躺在床上,无力地、默默地在感谢上帝。希礼很理性,不会去参加三k党,而弗兰克也太老了,且精神不好。要是知道北方佬随时都可能迅速行动,把他们逮捕,那多可怕呀!为什么三k党中那些精神错乱的年轻傻瓜们不安安静静地待着,非要把北方佬惹得这么恼火呢?很可能那姑娘根本就没被强奸过,她只是被吓傻了,而因为她,就可能有很多男人要丢掉自己的性命。
大家的神经非常紧张,就好像眼看着一根导火索慢慢地朝一管炸药烧过去一样。在这种紧张气氛中,思嘉迅速恢复了体力。她那种健康的活力曾经支撑她度过了在塔拉的艰难岁月,它现在照样对她非常有利。生下埃拉·洛雷纳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里,她已经能坐起来,并对自己闲置在家感到很恼火。三个星期后,她起身下床,声称要去看看锯木厂。由于休和希礼两人整天都提心吊胆的,不肯离开他们的家,锯木厂已经停产了。
接着便遇到了打击。
刚做了父亲的弗兰克满心自豪,他鼓起勇气,禁止思嘉在情势这么危险的时候离家外出。要是他没有把她的马和马车放在出租行,吩咐说除了他自己外,不能交给任何人的话,他的命令也就一点也不会令她担忧,她就可以不管它们自行其是了。使事情更糟的是,在她卧床休息的时候,他和嬷嬷耐心地搜查了整幢房子,把她藏起来的钱都给拿走了。弗兰克用自己的名义把钱存进了银行。所以,她现在连要雇辆马车也办不到。
思嘉对弗兰克和嬷嬷两人都感到很愤怒,接着就退而去哀求他们。最后,有一天早晨,她像个受到阻挠的狂怒的孩子一样放声大哭起来。可是,尽管她很痛苦,她听到的只是:“好了,宝贝!你还是个应该休息的孩子。”还有:“思嘉小姐,你如果不停止哭闹,你的奶就会发酸,孩子就会患急腹痛,她会送命的。”
狂怒之下,思嘉冲过后院,来到媚兰家。在那里,她用最大的音量声称,她要走路到锯木厂去,她要在亚特兰大到处向人诉说,她嫁了一个怎样的小人,她不想被人当成一个淘气、没有头脑的孩子一样看待。她要带上一把手枪,谁要是威胁她,她就杀了谁。她已经枪杀过一个男人,她也会,是的,也会再枪杀一个的。她会——
连自家屋前的游廊都害怕走出去的媚兰,被这些威胁的话吓呆了。
“噢,你不该自个儿去冒险!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我宁愿去死!噢,别——”
“我要!我要!我要走——”
媚兰看着她,看得出,这不是一个因为生孩子身体还很虚弱的女人在发歇斯底里症。思嘉脸上有着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决心,就像媚兰经常看到郝嘉乐下定了决心时脸上表现出来的神情一样。她双手搂住思嘉的腰,紧紧地抱着她。
“都是我的错,我没有你勇敢,一直要希礼在家陪我,他本该去锯木厂的。噢,亲爱的!我真没用!亲爱的,我会告诉希礼,说我一点也不害怕,我会到你家跟你和白蝶姑妈待在一起,这样他就可以回去工作了,而且——”
思嘉认为,希礼一个人是不能应付厂里的局势的,虽然连她自己也不愿承认这一点。她大声叫喊着:“你不会那么做的!如果希礼每时每刻都在为你们担心,他去工作又有什么用?每个人都这么可恨!连彼德大叔都不肯跟我出去!可我不在乎!我自己去。我要一路一步一步走着去,到某个地方去找一群黑人——”
“噢,不!你不能这么做!你会遇上可怕的事的。他们说,迪凯特路上的贫民窟挤满了卑鄙的黑人,而你非得经过那里不可。我想想看——亲爱的,答应我,你今天千万别干什么。我来想想办法。答应我,你回家去,躺下休息。你看上去满脸病容。答应我。”
因为生气已经让她筋疲力尽,别的事也做不了,思嘉也就绷着脸答应了,回到自己家去。家里人谁想来劝她,她都桀骜不驯地拒绝了。
那天下午,一个陌生人脚步笨重地从媚兰的树篱那边走过来,走过白蝶的后院。显然,他是嬷嬷和迪尔西称之为“梅利小姐从街上捡回来的那些下等人,就住在她的地下室里”的人中的一个。
媚兰的地下室里有三个房间,原先是用人房,其中一个是酒窖。现在,迪尔西住着一个房间,另外两个不断地有悲惨不堪、衣衫褴褛的过往流浪汉住在里边。只有媚兰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来的,或者要到什么地方去,也只有她知道她是从哪把他们带到这来的。也许黑人说得对,她真的是从街上把他们捡回来的。可是,正如大人物和想接近大人物的人被吸引到她小小的客厅里来一样,这些不幸的人也同样来到她的地下室。他们在那里有饭吃,有床睡,上路时还带着一包包的食物。通常,住在那些房间里的是较粗鲁、没有文化的原南部邦联士兵,无家可归的男人,没有家室、在乡间游荡着希望找到工作的男人。
经常也有棕色皮肤、形容憔悴的乡下女人带着一群头发蓬乱、不言不语的孩子在那过夜。她们是因战争而成为寡妇的女人,农场已经没有了,只好四处寻找走散失踪的亲戚。有时候,邻里们会因外国人的出现而感到很吃惊,他们不怎么会说英语,或者根本就不会说英语,是被南方很容易发财致富这一动人心魄的故事吸引到南方来的。有一次,还有个共和党人在那里睡过。至少嬷嬷坚持说他是共和党人,她说她能闻出一个共和党人来,就像马能闻出响尾蛇来一样;可是谁也不相信嬷嬷的话,因为,即使是媚兰的施舍,也应该有一定限度。至少每个人都希望这样。
“是的,”思嘉心想,她坐在边上的游廊上,把婴儿放在腿上,十一月苍白的阳光照射着她,“他是媚兰的一条瘸腿狗。他真的是瘸的!”
那个人正从后院脚步笨重地走过来,他像威尔·本廷一样有只木制假腿,人瘦高瘦高的,已经上了年纪,留着光头,脏兮兮的,泛着略带粉红色的微光,灰白的胡子非常长,都可以塞进皮带里了。从他刻板、有皱纹的面孔来判断,他应该已经过了六十岁。但他的身体没有因年龄大而松弛的肌肉,身材细长,粗俗难看,但是,即使有那条木制假腿,他还能动得跟蛇一样快。
他登上台阶,朝她走来,还没说出话来,口气里甚至就已经露出低地人不常见的鼻音和颤动小舌的“r”音。思嘉知道他是山里人了。尽管他衣服又脏又破,但像大多数山地人一样,虽然默然无语,但身上透出一种很强的自尊,决不允许别人有一点失礼行为,也决不能容忍一点愚蠢之事。他的胡子沾上了斑斑点点的烟草汁,而嘴里嚼着的一大团烟叶使他的脸都变形了。他鼻子窄小而多皱,眉毛浓密,还拳曲着,好像是巫婆的发卷。繁茂的头发从耳际冒出来,仿佛是毛发丛生的猞猁耳朵一样。眉毛下方是凹陷的眼窝,一道疤痕从那一直延伸到脸颊,穿过胡子形成了一条斜线。另一只眼睛苍白而冷漠,是只一眨不眨、冷酷无情的眼睛。他裤腰上的皮带上公然别着一把重型手枪,破靴子的顶部露出一把单刃猎刀的刀柄。
他冷冷地回视着思嘉盯着他看的目光,说话之前,朝扶手的横杆外面吐了口唾沫。他的一只眼里带着鄙视的神情,不是鄙视她个人,而是鄙视所有女人。
“卫太太让我来替你干活。”他唐突地说,说得很不流利,就像他不习惯说话似的,说得很慢,几乎是很费劲地在说,“我的名字叫阿奇。”
“对不起,可我没有活让你干,阿奇先生。”
“阿奇是我的姓。”
“请原谅。你的名是什么?”
他又吐了口唾沫。“我想那是我的事,”他说,“叫我阿奇就行了。”
“我可不在乎你的名叫什么!我没什么可让你干的。”
“我想你有。你要像个傻瓜一样自己一人到处乱跑。卫太太为此感到很苦恼,她叫我过来跟你一道赶马车出去。”
“真的吗?”思嘉叫了起来,既对这个人的无礼感到气愤,也对梅利的多管闲事感到恼火。
他的独眼带着一种冷漠的敌意迎视着她。“是的。一个女人在她的男同胞们尽力去照顾她的时候就不能再去烦他们。如果你一定要出去,我来给你赶车。我恨黑人——也恨北方佬。”
他把烟草团从嘴里的一边换到另一边,不等她发出邀请,就在最上面的一级台阶上坐了下来。“并不是说我喜欢帮女人赶车,可是卫太太对我很好,让我睡在她的地下室,是她要我来给你赶马车的。”
“可是——”思嘉无可奈何地开口说道,然后她便停了下来,看着他。过了一会,她笑了。她不喜欢这个上了年纪的亡命之徒,但他的出现能使问题简单化。有了他在身边,她可以到城里去,到锯木厂去,还可以去拜访客户。没有人会怀疑她跟他在一起会不安全,而他的相貌就足以把人们想说闲话的嘴堵上。
“就这么定了,”她说,“也就是说,如果我丈夫同意的话。”
跟阿奇私下谈过以后,弗兰克勉强同意了,带话到租车行放出了马和轻便马车。做了母亲并没有像他所希望的那样改变思嘉,这使他很伤心,也很失望。可是,如果她决心要回去经营她那该死的锯木厂,那阿奇就是个上帝赐给她的保镖。
就这样,思嘉和阿奇的合作关系开始了。起先亚特兰大人还是吃了一惊。阿奇和思嘉在一起显得非常奇怪,装着木制假腿、又凶又脏的老头直挺挺地从挡泥板上方露出身子来,而年轻漂亮、穿戴整洁的女人则紧锁眉头,心不在焉。在亚特兰大城里及其附近,人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看到他们。他们很少说话,很显然互相都不喜欢对方,但又被互相的需要绑在一起。他是为了钱,她则是为了得到保护。城里的夫人们说,至少这比跟那个白瑞德肆无忌惮地乱跑要来得好。他们觉得很奇怪,这些日子里瑞德都到哪儿去了,因为三个月前他就突然离开城里,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连思嘉也不知道。
阿奇是个沉默寡言的人,除非别人跟他说话,要不他从来不说话,而且通常都是嘟哝着跟别人搭腔。每天早晨,他从媚兰的地下室过来,坐在白蝶房子前面的台阶上,口水吐个不停,直到思嘉出来,彼德也从马厩里把马车牵出来为止。彼德大叔很怕他,那程度仅次于怕魔鬼或者三k党,连嬷嬷都默默地、小心地避开他。除了他的手枪和猎刀外,他又增加了另一把手枪,而他的名声在黑人当中广为流传。他一次也没有把手枪拔出来过,连把手放在皮带上也没有,品德端正的效果就已经够用了。只要阿奇能听得到的地方,黑人连笑都不敢笑。
有一次,思嘉好奇地问他为什么那么恨黑人。他的回答使她吃了一惊,因为他回答所有的问题一般都是:“我想,那是我的事。”
“我恨他们,就像所有的山里人恨他们一样。我们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们,也从来没有拥有过任何黑人。引起战争的正是他们黑人。我为此恨他们。”
“可你也参战了。”
“我想,那是男人的特权。我也恨北方佬,比我恨黑人还更甚,就像我恨爱说话的女人一样。”
像这样坦率的无礼行为使思嘉暗地里气得发狂,很想摆脱他。可是没有他,她又怎么能行呢?其他还有什么方法能让她得到这样的自由呢?他又粗鲁又肮脏,偶尔还有难闻的气味,但他很尽忠职守。他赶车送她去锯木厂,再送她回来,送她去拜访客户。她谈话和吩咐事情的时候,他则吐着口水,眼睛盯着空地。如果她爬下马车,他也跟着她爬下来,尾随其后。她和粗鲁的工人、黑人或者是北方士兵在一起时,他经常站在离她胳膊肘仅一步之遥的地方。
很快,亚特兰大就习惯了看见思嘉和她的保镖在一起。由于习惯了,太太小姐们便渐渐地对她的行动自由感到妒忌了。自从三k党用私刑处死了那个黑人以来,太太小姐们几乎都闭门不出,连到城里去买东西都不敢,除非五六个人一块走。她们天生都是爱社交的,所以变得焦躁不安的,却又要忍气吞声,于是开始求思嘉把阿奇暂借给她们用一下。她不需要用他的时候,她也就很大方地让其他女士用用他。
阿奇很快就成了亚特兰大的知名人物,太太小姐们争着要使用他的空余时间。很少有哪个早晨没有孩子或是黑仆在吃早饭的时候拿着一张字条来找她,字条上写着:“如果你今天下午不用阿奇,请你让我用一下。我要坐马车到墓地去献花。”“我要到女帽店去。”“我想要让阿奇载内利姑妈去兜兜风。”“我得到彼德大街去访客,可爷爷身体不太舒服,不能载我去。阿奇能不能——”
他全都去送她们,少女、夫人还有寡妇,他对她们所有人都表现出一成不变、坚定不移的蔑视态度。很明显,除了媚兰,他不喜欢任何女人,对女人不会比对黑人和北方佬好到哪里去。起先,太太小姐们都被他的无礼吓了一跳,可是最后都习惯了。除了断断续续吐烟草汁的声音外,他一般都很沉默,她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把他看成像他赶的马差不多的东西,忘了他的存在。事实上,梅里韦瑟太太把她侄女分娩的事详详细细讲给米德太太听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想起阿奇就坐在马车的前座上。
只有这种时候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战前,他是连太太们的厨房都进不去的。她们会把食物从后门递给他,然后让他去做分内的事。可是现在,只要有他在场她们就放心了,所以对他很欢迎。他粗鲁,不识字,又脏,但他是矗立在太太小姐们和重建带来的恐怖之间的一道防波堤。他既不是朋友,也不是仆人。他是受雇的保镖,在妇女们的丈夫白天出去工作或者夜晚不在家的时候,他保护着她们。
思嘉似乎觉得,自从阿奇来为她干活后,弗兰克晚上就经常出门。他说店里的账应该结了,现在生意已经很兴隆,工作时间内没什么时间料理这事。还有生病的朋友要去陪一陪。然后还有民主党组织,他们每星期三晚上聚会一次,想办法如何重新获得选举权,而弗兰克一次聚会也没落下。思嘉心想,除了争论约翰·b.戈登将军跟除了李将军以外的其他任何一个将军相比所拥有的优点以及重打这场战争以外,这个组织也不会做什么别的事了。她当然可以看得出来,在重获选举权方面没有任何进展。可是,弗兰克显然对那些聚会乐在其中,因为那些夜里,他整晚都没有回来。
希礼也有时去坐着陪病人,同样也参加民主党人的聚会,经常跟弗兰克一起在同样的夜里出去。在那些夜晚,阿奇便护送着白蝶、思嘉、韦德和小埃拉从后院来到媚兰的房子,两家人就在一起过夜。女士们做针线的时候,阿奇便伸直四肢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得鼾声大作。每打一下呼噜,他灰白的胡子便飘动一下。没有人邀请他在沙发上躺下,因为这是屋里最好的一件家具。所以,他每次在上面躺下,把靴子放在漂亮的沙发垫上的时候,女士们都要暗地里抱怨一番。可是,谁也没有勇气对他提出抗议。特别是他说过下面这些话以后就更是如此。他说,很幸运的是,他能够很容易就入睡,要不然,女人们像一群珍珠鸡一样叽叽喳喳的声音肯定会把他逼疯的。
有时候思嘉会想,阿奇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在到梅利的地下室来住以前,他的生活是怎么样的呢。可是她什么也没问。他那只有一只严厉的独眼的脸上,某种神情打消了人们的好奇心。她所知道的就是,他的口音证明他是靠北的山区人,他曾经参战过,投降前不久失去了一条腿和一只眼睛。从对休·埃尔辛说的一通气话中,她才知道了阿奇过去的真实情况。
一天早晨,老人送她去休管的锯木厂。她发现那里已经停工,黑人不知去向,休垂头丧气地坐在一棵树下。那天早晨,他的工人没有露面,他正不知干什么才好。思嘉气得都要疯了,又不忍把气撒到休身上,因为她刚刚接到一个要大量木材的订单——一个很急的订单。她花了力气、用了魅力、讨价还价才把订单弄到手,可现在锯木厂却悄无声息了。
“送我到另一家锯木厂去。”她吩咐阿奇,“是的,我知道这要花很长时间,我们没法吃饭了,可我付钱给你是干什么的呢?我得让卫先生把他手头的事停下来,给我生产出这批木材来。他的工人很可能也停工了。都十万火急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休·埃尔辛这样的笨蛋!一等那个约翰尼·加勒格完成他正在建的那些商店,我就把休解雇掉。加勒格曾经在北方佬的部队待过,可我在乎这干什么?他会工作。我还没见过有懒惰的爱尔兰人呢。我也不用自由的黑鬼了。你是不能指望他们的。我要雇用加勒格,再租些囚犯来干活。他会让他们好好干活的。他会——”
阿奇转过身,眼里满是恶意。他说话的时候,嘶哑的声音里有种冷冷的愤怒。
“你雇用囚犯的那一天,就是我停止为你干活的那一天。”他说。
思嘉吃了一惊。“天哪,为什么?”
“我知道租用囚犯的事。我称它为谋杀囚犯。把他们像骡子一样买过来,对他们还不如对骡子那样,鞭打他们,让他们饿肚子,杀掉他们。谁在乎呢?州里不管。它有租钱收就可以了。租用囚犯的人也不管,他们要的只是给他们吃得差差的,能让他们干多少活就尽量让他们干多少活。见鬼,夫人。我从来就对女人没什么好感,现在更没有了。”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我想是这样,”阿奇简短地说,过了一会,又说,“我当了差不多四十年的囚犯。”
思嘉倒吸了一口冷气,刹那间不禁身体后仰,靠到了靠垫上。这么说,这就是阿奇这个谜的谜底了,他不愿意说出他的姓,不愿说出他的出生地,也不愿谈起他过去生活的一点一滴,这也是他说话不流利以及他冷冷地痛恨这个世界的原因。四十年!他肯定年轻时就入狱了。四十年!为什么——他一定是被判无期徒刑,而无期徒刑犯是——
“是不是——谋杀?”
“是的,”阿奇简短地回答,挥了挥缰绳,“是我妻子。”
思嘉的眼皮惊恐得眨个不停。
胡子下的嘴巴似乎在动,好像在阴险地笑她的恐惧似的。“我不会杀你的,夫人,要是你就是为这个感到不安的话。杀女人只有一个原因。”
“你杀了你的妻子!”
“她跟我弟弟上床了。他跑了。杀了她,我一点也不觉得遗憾。放荡的女人该杀。法律没有权力因为这个把人送到监狱去,可我被送进去了。”
“可是——你怎么出来的?你逃出来的吗?你被赦免了吗?”
“你可以把它叫做赦免。”他灰白浓密的眉毛蹙在一起,好像把话连在一起很费劲似的。
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其他小说
《乱世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