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玛格丽特·米切尔 第1页,共2页

她走上屋前的台阶时,手里还抓着那团红土。她小心翼翼地避开后门,没有从那里进去,因为嬷嬷尖锐的眼睛肯定能看出,有什么事不对劲了。思嘉不想见到嬷嬷,也不想见到任何别的人。她觉得自己无论看见什么人,不论跟什么人说话,都会受不了的。她现在既没感到屈辱、失望,也没有感到痛苦,只是双膝发软,心里空荡荡的。她紧紧地攥着那把泥土,泥土从她握着的指缝里漏了出来。她像鹦鹉一样一遍又一遍地说:“我还有这个。是的,我还有这个。”

她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只有这片红色的土地,而几分钟以前,她居然还愿意把这片土地像扔掉一块破手帕一样扔掉。现在,这土地于她又很珍贵了,她心情阴郁地想,到底是什么狂热劲使她把这把土抓得这么紧呢?若是希礼听她的,她就会和他一起离开这,离开家人和朋友,连回头看一眼都不会。可是,即使在她心里空荡荡的时候她也知道,要离开这些亲切的红色山峦、长期被雨水冲刷的雨水沟以及这些黑色的瘦弱的松树,她还是会心碎欲裂的。她的思绪至死也会热切地回到它们身上。不能走,即使希礼能够填补她心灵里那份因塔拉被连根铲除所带来的空虚也不行。希礼有多明智呀,他太了解她了!他只是把一把湿润的泥土塞进她手里就让她恢复了理性。

她正在过道里准备把门关上,这时却听到了马蹄声。她转过身朝车道望去。什么时候不来,偏偏这时候有人来访,这真让人受不了。她要赶快躲进房间去,谎称自己头痛。

可是马车越来越近时,她却吃了一惊,停下了要逃跑的脚步。这是辆簇新的马车,漆得很亮,马具也很新,到处还点缀着擦得发亮的黄铜。肯定是陌生人。她认识的人中,没有人有钱买这么豪华簇新的马车。

她站在门边注视着,寒冷的穿堂风吹得她湿润的裙子在脚踝边不停地飘动。接着,马车在屋前停下了,乔纳斯·威尔克森走下车来。思嘉看到他们从前的监工坐着这么豪华的马车,穿着光彩夺目的厚大衣,惊讶极了。有好一会,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威尔对她说过,自从乔纳斯在自由人事务局得到新的工作以后,他看上去相当发达。赚了很多钱,威尔说过,一边欺诈黑人,一边又欺诈政府,没收白人的棉花,硬说是南部邦联政府的棉花。当然,在这种艰难时世,他那些钱决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得来的。

他现在却来到这里,步出一辆漂亮的马车,再牵着一个女人的手扶她走下车来,她的穿戴差点要了她的命。思嘉瞟了一眼,看到那衣服光彩靓丽,简直到了粗俗的地步,但她的眼睛还是急切地打量着她的全套衣装。她上次看到时髦的新衣服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哦!那么说,今年的裙环没有那么宽了,她心想,眼睛继续顺着那红色的方格裙子看下去。她看到了黑色的天鹅绒宽外套,那上衣多短啊!还有那顶精巧的帽子!无边女帽一定是过时了,因为这顶帽子顶部是扁平的,是顶红色天鹅绒女帽,极为荒唐可笑,就像块僵硬的薄煎饼贴在那女人的头顶上。帽带不像无边女帽那样绑在下巴下,而是绑在帽子后面垂落下来的一大束发卷下。思嘉不禁注意到,那发卷和那女人的头发很不配,不论是颜色还是质地都不配。

那女人走下马车,朝房子这边看过来。思嘉看到她脸上涂着一层厚厚的粉,上面还有一种兔子般的神情。这种神情思嘉颇为熟悉。

“哦,是艾米·斯莱特里!”她叫了起来,由于太吃惊,这些话全是喊出来的。

“是的,是我。”艾米说,摇头晃脑讨好地笑着,开始迈步走上台阶。

艾米·斯莱特里!这个亚麻色头发的臭婊子。她的私生子还是埃伦施的洗礼。就是这个艾米把伤寒传给了埃伦,而且要了她的命。这个穿着累赘、粗俗、下流的白人穷鬼,现在却登上塔拉的台阶,高昂着头微笑着,好像这是她的地方一样。思嘉想起埃伦,心里一动,空荡荡的头脑里又有了感觉,一种势不可当、杀气腾腾的愤怒感油然而生,像疟疾一样使她浑身发抖。

“别踏上那些台阶,你这白人穷鬼,你这臭婊子!”她大叫着,“给我从这滚出去!滚出去!”

艾米的下颚顿时垂了下去。她瞟了一眼垂首皱眉走上前来的乔纳斯。他虽然很生气,但尽力做出一副有涵养的样子来。

“你不能那么跟我的妻子说话。”他说。

“妻子?”思嘉说着,放声大笑起来,笑声中含着轻蔑,“你把她变成你的妻子可真是时候。你杀了我妈妈后,谁给你其他的小崽子施洗礼呢?”

艾米“噢!”了一声,飞快地退下台阶。可是乔纳斯粗鲁地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朝马车跑去。

“我们到这来是来拜访你们的——友好的拜访,”他咆哮着,“而且要和老朋友们谈点事情——”

“朋友?”思嘉的声音就像是鞭子抽人似的,“我们和像你们这样的人什么时候做过朋友?斯莱特里一家靠我们的施舍过日子,却恩将仇报,杀了妈妈——还有你——你——因为艾米的杂种,爸爸才解雇你,这你是知道的。朋友?从这地方滚开,要不我就要叫本廷先生和卫先生了。”

听到这话,艾米挣脱了她丈夫的手,向马车逃去,连滚带爬地爬进马车,漆皮靴子一闪一闪的,靴子顶部是靓丽的红色,丝带也是红的。

现在,乔纳斯也和思嘉一样,气得发抖。他灰黄色的脸气得通红,就像只愤怒的公火鸡。

“你还是高高在上,有钱有势,对不对?哦,你的一切我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我知道,你连脚上穿的鞋子都没有。我知道你父亲变成了白痴——”

“从这滚出去!”

“噢,你唱这高调不能再唱多久了。我知道你破产了。我知道你连税都交不起。我到这来是想从你手里把塔拉买下来——给你一个好价钱。艾米渴望着能住在这里。可是,上帝,我现在一个子也不会给你了!到你为了交税非得把此地卖掉的时候,你这高傲自负的爱尔兰人才会知道,这里到底是谁在管事。到时我就买下这个地方,锁、牲畜、马呀、牛呀——家具,所有东西——我要住在里面。”

这么说,想要塔拉的是乔纳斯·威尔克森——乔纳斯和艾米想歪了,他们想住进这个家,以此来摆平过去受到的轻视。她的每根神经都充满了仇恨,就像那天她把手枪的枪筒指向那个北方佬胡子拉碴的脸上再扣动扳机一样。她真希望自己手里现在也拿着那支枪。

“不等你们跨过这门槛一步,我就先把这房子扒了,一块石头一块石头扒下来,把它烧了,把每一英亩田地都洒上盐巴。”她大叫着,“滚出去,我告诉你们!滚出去!”

乔纳斯瞪着她,想再说些什么,后来却转身朝马车走去。他爬上马车,坐在他那叨泣不已的妻子身边,掉转了马头。他们驾着车离去时,思嘉真想啐他们一口。她真的呸了一声。她也知道,这是派不了用场的孩子气的表现,但这使她感觉好多了。她真希望她这么做时能被他们看到。

那些该死的热爱黑鬼的家伙,居然胆敢到这来奚落她的贫穷!那只猎狗从来就没打算出价购买塔拉。他只是用这为借口,让自己和艾米在她眼前招摇炫耀。这些肮脏的、战后加入共和党的投机分子,这些卑鄙下流的穷苦白人,居然大放厥辞,说他们要住在塔拉!

紧接着,恐惧突然抓住了她的心,她的愤怒顿时化为乌有了。去他妈的!他们会到这来,住在这儿!她毫无办法,阻止不了他们购买塔拉,阻止不了他们强行抢走每一面镜子、每一张桌子和每一张床,抢走埃伦那些闪闪发亮的红木和青龙木家具,这些家具虽然被北方侵略者破坏得遍体鳞伤,但每一件对她来说都很珍贵。还有罗比亚尔家的家传银器。“我不会让他们得逞的。”思嘉疯狂地想着,“不,即使我得把这地方烧了,我也不会让他们得逞!艾米·斯莱特里决不可以踏上妈妈走过的每一寸地板!”

她关上门,靠在门上,心里害怕极了,比那天舍曼的部队来到屋里时还更害怕。那天,她最害怕的就是塔拉会在她头顶上被烧掉。可这次更糟——这些低劣卑贱的畜生们要住在这所房子里,向他们那些低劣卑贱的朋友们吹嘘,他们是如何把傲慢的郝家人赶出去的。也许他们还会把黑鬼们带到这来吃饭睡觉。威尔告诉过她,乔纳斯正闹得天翻地覆,要和黑鬼们平起平坐,跟他们一起进餐,到他们家里做客,坐在马车里一块兜风,还跟他们勾肩搭背。

一想到这种可能对塔拉造成的最致命的侮辱,她的心跳得就特别快,几乎使她连气都透不过来了。她尽力把心思放在面临的问题上,希望想出个办法来。可每次她集中思绪的时候,心里就会涌起新的愤怒和恐惧,使她浑身发抖。一定有什么办法摆脱困境的,一定有什么地方有个有钱人,她可以从他那借到钱。钱不可能干掉,被风吹走。总有人会有钱的。接着,希礼说笑的话重新浮现在她脑海里:

“只有一个人,白瑞德……有钱。”

白瑞德。她快步走进客厅,把门关上。百叶窗已经拉下来了,她置身于朦胧昏暗的光线中,冬日的暮色笼罩着她。没有人会想到到这来找她,她必须不受打扰,一个人好好想想。刚刚出现在她脑海里的主意再简单不过了,她真不知道自己过去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我要从瑞德那弄到钱。我可以把那些钻石耳环卖给他。或者从他那借钱,让他留着钻石耳环,直到我把钱还给他。”

此时此刻,她感到大为欣慰,不禁觉得自己虚弱极了。她可以交上税款,并且当面嘲笑乔纳斯·威尔克森。但是,与这令人高兴的想法几乎同时翩然而至的是,她也意识到了严酷的现状。

“我不是只有今年才需要税款,还有明年及我的有生之年。如果这次我交清了税款,他们下次就会把税款提得更高,直到把我赶走为止。如果我的棉花收成好,他们也会要我交税,让我一无所得,或者干脆就把棉花没收了,说是南部邦联的棉花。北方佬和那群流氓都跟他们勾结在一起,想对我怎么样都能得逞。我这一辈子,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会害怕他们会通过某种方式置我于死地。我这一辈子都会担惊受怕、尽力筹钱、劳作到死,而唯一的结果却是劳而无获、棉花被盗……去借三百美元来交税只是权宜之计。我想要的是永远摆脱困境——这样,我晚上去睡觉时就不用担心明天又会发生什么,下个月、明年又会发生什么了。”

她心绪平稳地继续想着。渐渐地,冷静的头脑里冒出了一个很符合逻辑的念头。她想起了瑞德,他黝黑的皮肤映衬出洁白的一闪一闪的牙齿,一双讥讽味十足的乌黑的眼睛注视着她。她回忆起在亚特兰大的那个炎热的晚上,当时围城已经接近尾声了,他坐在白蝶姑妈的游廊上,身子在夏夜里若隐若现,他说:“我想要你的感觉比想要任何女人的感觉都更强——我等你的时间比等任何女人的都更长。”此时此刻,她又一次感觉到了他的手放在她手臂上的灼热感。

“我要嫁给他,”她冷静地想,“那样我就再也不用为钱操心了。”

噢,多令人愉快的想法呀,比上天堂的希望还更美妙。再也不用为钱操心了,可以知道塔拉会安然无恙,家人不愁吃穿,她再也不用亲自去碰石墙,把自己撞得遍体鳞伤了!

她觉得很冷。下午发生的事使她的所有感情都枯竭了:先是关于交税的惊人的消息,接下来是希礼的事,最后是对乔纳斯·威尔克森那遏制不住、杀气腾腾的盛怒。不,她身上已经没有任何情感了。如果她感觉的能力还没有完全耗尽的话,她就会对脑海里形成的计划提出反对了,因为她恨瑞德,比恨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更盛。可是她已无法感觉了。她只会思考,而她的想法都是很实用的。

“那天晚上他把我们扔在路上时,我对他说了些很不好听的话,可我可以让他把这些统统忘掉。”她傲慢地想着,对自己的魅力还是信心十足,“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会装出一副害羞的样子来。我会让他觉得我一直是爱他的,那天晚上只是太沮丧、太害怕了。噢,男人太自负了,他们会相信任何奉承他们的话……我决不能让他猜到我们现在所处的困境,在逮住他以前决不能让他知道。噢,他不能知道!一旦他怀疑到我们有多穷,他就会知道,我要的是他的钱而不是他自己。可他毕竟无从知道,因为连白蝶姑妈也不知道这最糟的事。我跟他结婚后,他就不得不帮我了。他不能让他妻子的家人饿死的。”

他的妻子。白瑞德太太。一丝深藏在她冷静的思绪深处的反感蠢蠢欲动,可接着就被遏制住了。她想起她和查理度过的那令人尴尬、令人反感的短暂的蜜月,他摸索的双手、他笨拙的动作、他莫名其妙的情感——还有韩韦德。

“我现在不能想这些。和他结婚后再来想这些好了……”

跟他结婚以后。记忆又给她敲起了警钟。一阵凉意从脊柱顶部开始凉透了全身。她再次回忆起那天晚上在白蝶姑妈的游廊上的情景,她曾经问过他他是不是在向她求婚,他却可恨地大笑着,说:“亲爱的,我不是个适合结婚的男人。”

假设他现在还是个不适合结婚的男人呢?假设,他拒绝娶她呢,尽管她很有魅力,也很能诱惑人?假设——噢,这想法太可怕了!——假设他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在追别的女人呢。

“我想要你的感觉比想要任何女人的感觉都更强……”

思嘉紧紧握着拳头,指甲直嵌进了手心。“如果他忘了我,我就让他重新记起我来。我要让他重新想要我。”

要是他不想娶她却又还想要她,那也有办法弄到钱。毕竟,他曾经叫她做他的情妇。

客厅里一片灰暗,她在和自己心中最有约束力的三根纽带进行着短兵相接的决定性的战斗——对埃伦的思念、宗教信仰的教义和她对希礼的爱。她知道,埃伦一定在天堂里。而即使对远在天堂的埃伦来说,她头脑中的想法也一定是很可怕的。她知道这种私通在道义上是有罪的。她还知道,像她这么爱希礼的话,她的计划就更是在加倍地出卖贞洁。

然而,这一切在她冷静得不近人情和被绝望驱使的思绪面前都甘拜下风了。埃伦已经死了,也许死了就能理解所有的事情了。宗教信仰禁止私通,要不然就要饱受地狱之火的折磨。但是,她想出这个办法只是为了挽救塔拉,不让一家人饿死。如果教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的话——哦,那就让教会去为这个问题操心好了。她可不干。至少现在不干。而希礼——希礼不想要她。不,他确实是想要她的。想起他那温暖的嘴唇印在她双唇上的感觉,她就肯定了这一点。可他决不会带她远走高飞。很奇怪,和希礼一起私奔倒不像是犯罪,可和瑞德——

在冬日下午阴沉沉的黄昏中,她已走到了漫漫长路的尽头,而这一旅程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一天就已经开始了。起脚踏上这条路时,她还是个饱受溺爱、自私自利、未经考验的姑娘,年轻气盛,感情柔和,极易被生活所迷惑。而现在在路的尽头,那个姑娘已经无影无踪了。忍饥受饿、辛勤劳作、恐惧紧张、战争和重建带来的恐惧,这一切已经带走了所有的温情、青春和柔情。围绕着她的身躯这一核心,已经形成了一个坚硬的外壳,而且,在没完没了的一个月又一个月中,这个外壳已经一点一点地越变越硬,一层一层地越来越厚。

但在这一天以前,一直有两个希望在支撑着她。她曾经希望,战争结束以后,生活会慢慢恢复本来的面目。她还希望过,希礼的归来会给生活带来些意义。现在,这两个希望都破灭了。乔纳斯·威尔克森出现在塔拉屋前的人行小径上,这使她意识到这一点,也使整个南方意识到这一点,那就是,战争是永远也不会结束的。最艰苦的恶战,最残忍的报复,这些都还只是战争的开始。而希礼也永远被比任何监狱都更厉害的话语囚禁住了。

和平并未降临到她头上,而希礼也让她失望了。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天,外壳上的最后一道裂缝也被封死了,最后一层终于完成。方丹老太太曾经劝过她,不要变成一个看过最糟的事后就无所畏惧的女人。她现在偏偏就变成了这样。不怕生活,不怕妈妈,不怕失去爱,也不怕公众舆论。只有挨饿和她那挨饿的梦魇才会使她害怕。

既然她的心肠最后已经变得硬邦邦的,把她跟过去的日子和过去的思嘉有关的一切都已经隔绝开来,她便有了一种颇为奇怪的轻松感和自由感。她已经下定决心,感谢上帝,她并不害怕。她已经没什么可失去的了,她已经打定主意。

只要她能诱骗瑞德和她结婚,一切就完美无缺了。可要是她做不到呢——哦,那她同样也能弄到钱。那一瞬间,她不禁好奇地想,做别人的情妇到底要做些什么,好像这跟自己无关似的。瑞德会不会坚持要把她留在亚特兰大,就像人们说的他占有沃特琳那个女人那样呢?要是他要她留在亚特兰大的话,他就得付出大代价——得付足她不在塔拉所带来的损失。思嘉对男人的生活中不为人所知的那一面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这个安排会牵扯到别的什么事。她还想到自己会不会生孩子。那显然是相当可怕的。

“我现在可不去想这些事。以后再想好了。”她把这令人不快的念头抛置脑后,以免动摇她的决心。今晚她就告诉家里人,她要到亚特兰大去,想办法借些钱。如果需要的话,就把农场抵押出去。他们需要知道的就这些了,等到那鬼日子来临,他们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时再说吧。

有了要采取行动的想法后,她昂起头来,肩膀便相应往后仰。她知道,这件事做起来并不容易。过去是瑞德要讨她的欢心,有权利摆布他的是她。而现在她是个乞丐,乞丐是没有权利和别人提条件的。

“可我不能像个乞丐一样去见他。我得像个王后去施恩一样。他永远也不会知道的。”

她走到长长的穿衣镜前,端详着自己,头昂得高高的。从已经裂掉的镀金镜框里,她看到了一个陌生人。这一年中,她似乎是头一次成了真正的自己。每天早晨,她都会在镜子里对自己瞄上一眼,看看脸干净不干净,头发整齐不整齐,可她总是被别的事情催逼着,没有时间好好看一看自己。可瞧瞧这个陌生人!这个瘦骨伶仃、双颊凹陷的女人肯定不会是郝思嘉!郝思嘉的脸是漂亮迷人、风情万种、精神饱满的。她正凝视的这张脸却一点也不漂亮,没有半点铭刻在记忆中的迷人魅力。这张脸一脸苍白,绷得很紧,上翘的绿色眼睛上方,墨黑的眉毛突然翘起,令人颇感讶异,映衬着洁白的皮肤,就像受惊小鸟的翅膀似的,脸上的神情好像是被人穷追猛打、难以忍受的样子。

“我不够漂亮,逮不住他了!”她心想,一股绝望之情重新回到她身上,“我太瘦了——噢,我瘦得太可怕了!”

她拍拍自己的面颊,狂乱地摸着自己的锁骨,感觉到它们从紧身上衣里突了出来。她的乳房也太小了,几乎和媚兰的一样小。她得在胸部垫些褶边,好让它们看上去大一些,而过去,对要借助这些名堂的女孩子,她总是瞧不起她们的。褶边!这又使她想起另一件事。衣服。她看着自己的裙子,两手之间的裙摆上打着宽宽的补丁。瑞德喜欢穿着打扮很漂亮的女人,喜欢穿着打扮很时髦的女人。她想起了服丧期结束后首次露面时穿的镶着荷叶边的绿裙子,心里涌起了一股渴望之情。当时,她穿着这件裙子,配上他给她带来的有羽毛装饰的绿帽子,他当时对她说的赞赏言辞似乎还萦绕在耳边。她还记起了艾米·斯莱特里穿的那件红色的格子裙、装饰着丝带的红顶靴子和煎锅似的平帽子,妒忌心理使她更是恨得咬牙切齿的。它们虽然华丽俗气,但是又新又时髦,自然是很抢眼的。噢,她多想成为抢眼的人物啊!特别是抢瑞德的眼!如果看到她穿得破破烂烂,他就会知道塔拉的一切肯定乱套了。不能让他知道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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