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当你是答应啰。”布隆维斯特说,“去民众歌剧院好吗?”
民众歌剧院是一间位在霍恩斯路上的酒吧餐厅,离杂志社不远,是记者与艺术界人士经常光顾之处。
“只是……”
“只是什么?”
“我有个侧写要做,是布考斯基艺廊的一个画商,在马尔默中央车站搭上火车后就再也没人见过他。爱莉卡觉得这个报道应该可以安插进去。”安德雷说。
“天哪,那个女人竟然把你折磨成这样。”
“我真的不介意。但是我现在不知道怎么把它拼凑起来,总觉得既混乱又刻意。”
“要不要我帮你看看?”
“好啊,不过先让我再修改整理一下,要是让你看到现在的东西,我会无地自容。”
“那就晚一点再做。现在走吧,安德雷,我们至少去找点吃的。有必要的话,你吃完东西再回来工作就好。”布隆维斯特转头看着安德雷说。
那个印象将会留在他心里很久很久。安德雷穿了一件褐色格纹猎装外套和一件纽扣从上到下扣得整整齐齐的白衬衫,很像个电影明星,总之比平常更像年轻版的安东尼奥·班德拉斯。
“我想我最好还是留下来继续奋斗。”他说,“我冰箱里放了些东西,可以微波炉热一下再吃。”
布隆维斯特犹豫着要不要摆出老板的架子,命令他一起去喝个啤酒。最后他还是说:
“好吧,那我们明天早上见。对了,他们在那里怎么样了?还没画出凶手的画像吗?”
“好像还没。”
“看来明天得另想办法。你保重了。”布隆维斯特说完便起身穿上外套。
莎兰德想起很久以前在《科学》杂志上看过一篇关于“学者”的文章,作者是一位数字理论专家安利科·彭别里,文中提到奥立佛·萨克斯的《错把太太当帽子的人》里面的一段情节,描述一对有智能障碍的自闭症双胞胎互相朗诵着天文数字般的巨大质数,就好像能从某种内在的数学景观看见这些数目。
那对双胞胎能做的事和莎兰德现在想做的事并不一样,但她认为还是有共通点,因此不管有多怀疑,仍决定一试。她立刻放下加密的国安局档案和她的椭圆曲线方程式,转头面向奥格斯,他以前后摇晃作为回应。
“质数,你喜欢质数。”她说。
奥格斯没有看她,也没有停止摇晃。
“我也喜欢,而且现在有个东西让我特别感兴趣,它叫质因数分解。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奥格斯呆呆看着桌子继续晃,好像什么都听不懂。
“质因数分解就是把一个数重新写成质数的产物,我所谓的产物指的是相乘结果。你懂吗?”
奥格斯还是同样的表情,莎兰德心想是不是应该干脆闭嘴别说了。
“根据基本的运算原则,每个整数都有它专属的质因数分解式,很酷吧。像二十四这么简单的数字可以用很多种方法来表现,譬如12×2或3×8或4×6,但是分解成质因数却只有一个方法,就是2×2×2×3。听得懂吗?问题是,虽然把质数相乘产生大的数目很简单,但要反过来从答案去回推质数,却往往做不到。有个大坏蛋就利用这点去加密一个秘密信息,你懂吗?这有点像调酒,混合很简单,要恢复那些材料就比较困难了。”
奥格斯既没点头也没吭声,不过至少他的身子不再晃动。
“我们来看看你分解质因数厉不厉害好不好,奥格斯,好不好?”
奥格斯没有动。
“那就当作你说好啦。我们先从456这个数字开始好吗?”
奥格斯眼中闪着光但眼神恍惚,莎兰德觉得自己这个主意真是荒谬透顶。
外头寒冷风强,几乎不见人迹。但布隆维斯特觉得寒冷对他有好处,让他精神抖擞了些。他心里想着女儿佩妮拉,以及她所谓“真的”写作,当然也想着莎兰德和那个男孩。不知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往上走向霍恩斯路时,他盯着某间画廊橱窗挂的一幅画看了一会儿,画的是鸡尾酒会上一群欢乐无忧的人。那一刻他感觉——也许是错觉——自己最后一次像那样端着酒杯、无忧无虑站在人群中,已恍如隔世。片刻间,他非常希望走得远远的。这时他打了个寒噤,突然感觉有人跟踪他,可能是因为过去几天来经历的这一连串事件吧。他回头去看,身后却只有一个穿着大红外套、一头飘逸暗金色秀发的迷人美女。她略显不安地对他浅浅一笑,他报以试探的微笑,接着便打算继续上路。但他的目光仍停留着,仿佛预期女子随时可能变得平凡普通一些。
不料,随着一分一秒过去她愈加光彩逼人,简直有如无意中溜达入民间的贵族、明星,也像杂志拉页上的美艳人物。事实上在那一刻,在那充满惊诧的第一时间,布隆维斯特无法描述她,也说不出她外表的任何一个细节。
“需要我帮忙吗?”他问道。
“不,不用。”她显得有些害羞,但事实再清楚不过:她的迟疑是演出来的。她不是那种会给人害羞感觉的女人,倒是有种拥有全世界的气势。
“那就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他说着再次转身,却听见她紧张地清清喉咙。
“你不是麦可·布隆维斯特吗?”她此时的口气更不确定了,同时低头看着路面的卵石。
“是,我是。”他说着礼貌性地微微一笑,就像对任何一人。
“哦,我只是想跟你说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她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直视他的双眼。
“很荣幸,只是我已经很久没写什么像样的东西了。请问你是?”
“我叫黎贝嘉·玛特森。”她回答道,“我一直住在瑞士。”
“现在是回国来玩?”
“可惜不能待很久。我想念瑞典,甚至想念十一月份的斯德哥尔摩。但我猜想家对每个人而言都是这样,对吧?”
“你的意思是?”
“连缺点都会想念。”
“的确。”
“你知道我都怎么治疗乡愁吗?我会看瑞典的报章杂志。过去这几年的《千禧年》,我应该一期都没错过。”她说。他再度看了看她,发现她身上从黑色高跟鞋到蓝色克什米尔格纹披肩,样样衣饰都昂贵而高雅。
黎贝嘉看起来不像典型的《千禧年》读者,不过也没道理抱持偏见,甚至于仇视移居外国的瑞典富有侨民。
“你去那里工作吗?”他问道。
“我是寡妇。”
“原来如此。”
“有时候很无聊。你现在要上哪去吗?”
“我正想去喝一杯,吃点东西。”刚说完他就后悔了。这回答太好预料,太具邀约的味道。但至少是实话。
“我可以陪你去吗?”她问道。
“那就谢谢了。”他听起来有些不确定。这时她碰到了他的手——是不小心的,至少他想这么相信。她依然看似羞赧。他们俩缓缓走上霍恩斯路,经过一排画廊。
“能跟你一起散散步真好。”她说。
“有点出乎意料。”
“就是说啊。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想到会这样。”
“你想到什么了?”
“觉得今天应该仍是个无聊乏味的日子。”
“不确定我的陪伴会不会让你觉得有趣。”他说,“我现在满脑子都在想一则报道。”
“你工作得太辛苦了吧?”
“也许。”
“那你需要休息一下。”她露出一个令人陶醉的微笑,笑容充满期望或是某种承诺。那一刻他觉得她很眼熟,那个笑容似曾相识,只不过是另一种有点扭曲的样子。
“我们以前见过吗?”他问道。
“应该没有,只是我在电视上看过你,也看过你的照片上千次。”
“所以你从来没住过斯德哥尔摩?”
“小时候住过。”
“那时候住在哪里?”
她随手比了一下霍恩斯路。
“那是一段快乐时光。”她说,“当时是父亲照顾我们。我常常想起他,很怀念他。”
“他不在人世了吗?”
“他太年轻就死了。”
“真遗憾。”
“谢谢。我们要去哪里?”
“哦,”他说,“贝尔曼路上有间酒吧叫‘主教牧徽’,老板我认识,那地方很不错。”
“那是一定的……”
她再度露出那种羞怯、腼腆的表情,手也再度不经意拂过他的手指——这回他可就不敢说是碰巧了。
“会不会不够新潮?”
“哦,我相信那一定是个好地方,”她带着歉意说,“只是常常有人会盯着我看。我在酒吧里遇过太多混蛋了。”
“这我相信。”
“你能不能……?”
“怎么样?”
她又低头看地上,脸都红了。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眼花,成年人肯定不会脸红成这样吧?但这位来自瑞士、看起来有如超级富翁的黎贝嘉,竟然像个小学女生一样脸红了。
“你能不能请我到你家去喝一两杯红酒?这样会比较好。”她说。
“这个嘛……”他迟疑着。
他极需要睡眠,以便明天能呈现好的状态。不过他还是说:
“当然可以。我的酒架上有一瓶巴罗洛。”有那么一刹那,他心想终于有点刺激的事情要发生了,就好像自己即将出发去冒险。
但内心的犹疑感始终不减,起先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情况对他而言通常都不是问题——他比大多数人都更容易碰到女人主动与他调情。这一次的邂逅发展得极为快速,不过他也不是毫无经验。那么就是这个女人本身的问题了,对吗?
不只因为她年轻而又美丽无比,除了追着精疲力竭的中年记者跑之外,应该还有更有趣的事可以做。还有她的表情,她总是忽而大胆忽而羞怯,还有那些肢体的接触。一开始让他觉得自然的一切,都逐渐显得做作。
“那太好了,我不会待太久,我可不想搞砸了你的报道。”她说。
“任何一篇搞砸的报道都由我负全部责任。”他试着报以一笑。
这个笑很勉强,就在这时候他捕捉到她眼中一个奇怪的突变,突如其来一道冰冷目光,转瞬间又变成截然不同的温暖热情,像在作表演练习。他更加确信事情不对劲,但不知道哪里不对,也不想让疑心外露,至少暂时还不想。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想弄清楚。
他们继续沿着贝尔曼路走——他倒不是还在想着带她回住处的事,只是需要多一点时间了解她。他又看了她一眼,的确是个大美女。不过他忽然想到最初吸引他注意的不是她的美丽,是其他原因,一种更难捉摸的原因。此时,他将黎贝嘉视为一个谜,他得找出答案来。
“很不错的区呢,这里。”她说。
“还好。”他抬起头看向“主教牧徽”酒吧。
在酒吧斜对面,塔瓦斯街口再过去一点的地方,有一个矮矮瘦瘦、戴着黑帽的男人站在路灯下研究地图。是个游客。他另一手提着棕色行李箱,穿着白色球鞋和黑皮夹克,夹克的毛领往上翻起。如果在平时,布隆维斯特不会再看他第二眼。
但现在他观察到男人的动作紧张而不自然。这也许是布隆维斯特一开始就有所怀疑的缘故,然而他看地图那副心烦意乱的模样愈来愈显得做作。这时候他抬起头直视布隆维斯特和女子,端详两人片刻后,重新低头看地图,似乎很不自在,几乎像是想用帽子遮住脸。那近乎怯懦的低头模样让布隆维斯特想起一件事,他又再次注视女伴的深色眼眸。
他的眼神坚定而专注,她充满热情地凝视他,但他并未回报以热情,只是两眼直勾勾地打量她。直到她的表情僵住了,布隆维斯特才露出笑容。
他笑是因为他顿时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