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一月二十日

“正好相反,亲爱的。我终于清醒了。你得过来一趟,真的,现在就来!应该只能这样了,不然你不会明白。出租车钱我付,我保证你看了会疯掉。他肯定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你懂吗?而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自己就学会了立体画的诀窍。画得好美、好精确呀,汉娜。它闪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光。”

“什么东西?”

“他的红绿灯。你没在听吗?我们那天晚上经过的红绿灯,他为它画了一系列完美的画,其实不只完美而已……”

“不只……”

“该怎么说呢?他不只是照着画而已,汉娜,不只是复制得一模一样,他还加了其他东西,一种艺术面向。他的画有一种非常奇特的热情,矛盾的是也有一种绝对精准的感觉,就好像他甚至对轴侧投影也有些许了解。”

“轴……”

“那不重要!反正你得过来看看。”他说,这时她才渐渐听懂了。

奥格斯突然像个大师一样——至少据鲍德所说——画起画来了,若是真的当然再好不过。只可惜汉娜还是不快乐,一开始她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才幡然醒悟。因为事情发生在鲍德家。事实显示,这孩子跟着她和卫斯曼同住多年,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他只会坐在那里拼拼图、玩积木、一声不吭,只会脾气一发作就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身体前后剧烈晃动,惹人不快。现在呢,哇,才跟爸爸住了几星期就成了天才。

太过分了。不是她不替奥格斯高兴,但就是心痛,最糟的是她并没有感到应有的惊讶。相反地,她仿佛早有预感,不是预感到儿子会画出精细且栩栩如生的红绿灯,而是预感到在表面之下还有一些什么东西。

她是从他的眼睛感觉到的,每当他情绪兴奋时,那眼神便好似记录下了周遭环境的每个小细节。她也在其他地方感觉到了,例如孩子倾听老师上课的模样、孩子翻阅着她买给他的数学书本时的紧张神情,最主要的是他写的数字。那些数字倒没什么奇怪,只是他会连着好几小时写下一系列大到令人费解的数目。汉娜确实曾努力想去理解,或者至少抓住其中的重点,但不管她怎么试都解不出来,现在她心想自己错过了某些重要的事。她太不快乐、太封闭,无暇去探究儿子心里在想什么,不是吗?

“我不知道。”她说。

“不知道什么?”鲍德气愤地问。

“不知道能不能去。”她正说着便听到前门有骚动。

是卫斯曼带着老酒友罗杰·温特进门来了,她吓得畏缩起来,喃喃地向鲍德道歉,心里则不断想着自己真是个坏母亲——这么想已不下千次。

鲍德站在卧室的方格地板上,手里拿着电话咒了一声。他把地板铺成方格图案是为了投合他有条不紊的精确性格,可以看到方格无穷尽地延伸倒映在床铺两侧的衣橱镜子里。有时候,他会把镜中大量繁殖的方格看成一个生气勃勃的谜题,一个从简图中冒出来、有了自己生命的东西,正如同从神经元生出的思绪与梦想,或是从二进制编码产生的计算机程序。但这个时候,他却沉浸在截然不同的思绪里。

“好儿子呀,你妈妈是怎么了?”他说出声来。

坐在他旁边吃着起司腌黄瓜三明治的奥格斯抬起头来,表情专注,鲍德顿时有种奇怪的预感,觉得他即将说出成熟有智慧的话来。但这显然是痴心妄想。奥格斯一如既往地沉默,对于年华老去、受忽视的女人也一无所知。鲍德之所以会兴起这样的念头当然是因为那些画。

在他看来,这几张画——到现在已有三张——证明了他不但具有艺术与数学天赋,还有某种智慧。这些作品在几何学的精确度方面是那么成熟复杂,鲍德实在无法相信以奥格斯的有限心智能画得出来,也或许他是不想相信,因为他老早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身为自闭儿的父亲,鲍德早就略微察觉许多家长都希望孩子有学者般的脑袋,可以当作安慰奖来弥补认知缺陷的诊断。但这样的几率并不高。

根据一般估计,只有十分之一的自闭儿具有某种学者天赋,而且这些才能虽然往往伴随着惊人记忆与入微的观察力,却不像电影中描画得那么神奇。譬如,有些自闭症的人可以说出某年某月某日是星期几,时间范围涵盖数百年,在某些极端的案例中,甚至可长达四千年。

也有人对于某个狭小领域无所不知,例如公交车时间表或电话号码。有人能心算极大数目,或是记得自己人生每一天的天气状况,或是不看表就能说出现在是几点几分几秒。总之有形形色色、或多或少堪称卓绝的才能,据鲍德所知,拥有这类技能的人被称为奇才学者,相较于在其他方面的障碍,这些才能的表现显得相当突出。

还有一群人更罕见得多,鲍德希望奥格斯就属于这一类:也就是所谓的天才学者,他们的才能不管怎么看都是顶尖。金·皮克便是一例,他也是电影《雨人》的灵感来源。金有严重的智障,甚至无法自行穿衣,但却背下了一万两千本书的内容,而且几乎所有与事实有关的问题,他都能在刹那间回答。他有“金计算机”的称号。

或者是史蒂芬·威尔夏,一个患有自闭症的英国男孩,幼时极度封闭,直到六岁才说出第一个字,而且刚好是“纸”。到了七岁,只要很快看过一眼,史蒂芬便能完美且巨细靡遗地画出建筑群。他被安排搭乘直升机飞越伦敦上空,回到地面后便画出整座城市令人目眩神迷、难以置信的全景图,并带有美妙的个人笔触。

如果鲍德理解得没有错,他和奥格斯看待红绿灯的方式必然大不相同。不仅仅因为是孩子就专心得多,也因为鲍德的大脑会即刻删除所有非必要因子,以便专注于红绿灯的关键信息:走或停。他老想着沙丽芙,观察力多半因此变迟钝了,而奥格斯肯定看到了十字路口完完整整的模样,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放过。

之后他就把那幅景观像优美的蚀刻版画一样带着走,直到过了几个星期才觉得有必要把它呈现出来。最奇怪的是他不只单纯地临摹了红绿灯和那个男人,还赋予一种令人不安的光线,鲍德就是抛不开一个想法,总觉得奥格斯想对他说的不只是:看看我的本事!他凝视这些画已不下百次,这回仿佛有根针刺入心脏。

他感到害怕,却不明所以。那个人似乎不太对劲。他的眼神炯炯发亮而严峻,下巴紧绷,嘴唇出奇地薄,几乎像是不存在。尽管这几乎构不成憎恶他的理由,但不知为何看着他愈久愈觉得他可怕,蓦地鲍德感觉到一股冰冷恐惧袭将上来。

“儿子,我爱你。”他喃喃自语,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同样的话可能重复了好几遍,直到这些字眼愈听愈陌生。

他感受到一种新的痛楚,因为他发觉自己从来没说过这几个字,从最初的震慑中恢复之后,才猛然惊觉这其中有种卑劣的成分。难道他爱儿子是因为他的特殊才能?如果是的话,那还真是典型的他。他这辈子一直都执迷于成就。

他从不为那些不属于创新或高技能的事物费神,无论在离开瑞典或硅谷时,他都同样想也没想到奥格斯。鲍德自己一心只忙着追求卓越的发现,基本上在他的计划中,儿子只不过是个恼人的东西。

但现在情况不同了,他暗自发誓。他会将研究与最近几个月折磨着他的一切搁置一旁,全副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他要成为一个全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