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 元老院会议记录 昆图斯·佩蒂乌斯与屋大维·恺撒执政之年(公元前43年9月)

奥古斯都 约翰·威廉斯 第1页,共1页

废除对马尔库斯·埃米利乌斯·雷必达与马克·安东尼的放逐宣判,并向二人及其军队的军官送去和解与道歉的信函。

经元老院表决通过。

元老院审判:起诉尤利乌斯·恺撒遇刺案的谋杀者及其同谋。检察官:卢基乌斯·科尔尼菲西乌斯,马尔库斯·阿格里帕。

剥夺缺席谋杀者马尔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以放逐惩处。

剥夺缺席谋杀者盖乌斯·卡西乌斯·朗基努斯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以放逐惩处。

对于畏罪而从元老院缺席的平民保民官p.塞尔维利乌斯·卡斯卡,剥夺其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以为惩处。

对于缺席的同谋者兼海盗塞克斯图斯·庞培,剥夺其作为罗马公民的权利,以放逐惩处。

元老院陪审团裁定所有谋杀者及其同谋罪名成立,各受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