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在阿巴拉契亚小道旁的马萨诸塞州伯克夏山上行走的一名男子看到——或者至少他发誓说看到——一头美洲狮在他的前面穿行,这件事有点使人不安,甚至出人意料,因为从1903年最后一头美洲狮被人在纽约州用枪打死以来,没有任何人在美国东北部看到过美洲狮。
然而不久之后,整个新英格兰都出现了看到美洲狮的报告。一个在佛蒙特州一条偏僻公路上开车的人看到两头小狮在路边玩耍,一对徒步旅行者看到一头母狮带着两头小狮横穿新罕布什尔州的一处草地。每年都有五六起或更多的这类报告,都是由可信的目击者提供的。在1994年冬末,佛蒙特州的一位农场主穿越他的农场,把一些鸟食拿到饲鸟盆那儿去,忽然看到大约70英尺外有三只看上去像是美洲狮的动物。他吓呆了,瞪着眼看了一两分钟——因为美洲狮是行动迅速的凶猛动物,而且有三只正在静静地注视着他——接着急忙逃到一部电话机旁,打电话给一位野生动物专家。等到这位专家赶到,那几只动物已经走掉,但是他发现了一些新鲜粪便,他尽责地把粪便用口袋包起来,送到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研究室。研究室寄回来的报告说,这确实是东部美洲狮(felisconcolor)的粪便,这种动物也有其他各种叫法,包括黑豹(panther)、美洲豹(cougar)、美洲狮(puma),特别是在新英格兰,还有叫山猫(catamount)的。
所有这些引起了我的一点儿兴趣,因为我正好行走在差不多就是最初看到美洲狮的地方。我带着一种热切的心情和决心,以及一项新的计划回到了小道上。我打算徒步走过新英格兰,至少能走多少就走多少路,直到七个星期后卡茨回来同我一起穿越缅因州的百英里莽原。新英格兰还有将近700英里的十分崎岖的阿巴拉契亚小道山路,差不多是全部阿巴拉契亚小道长度的三分之一,足以使我忙到8月份。为此目的,我请我那位体贴的妻子开车送我到马萨诸塞州西南部,在斯托克布里奇附近的小道口让我下来,以便让我花三天时间漫步穿过伯克夏山。于是,我就这样在6月中旬的一个炎热的早晨,在一群不怕驱虫剂的墨蚊如烟雾般的团团包围中,汗流浃背地努力攀登贝克特山的一处陡峭但是并不很高的山地,不时摸摸我的口袋,看看我的小刀是不是还在。
我并不真正期望遇见一头美洲狮,但是那天之前,我读过《波士顿环球报》上的一篇文章,讲的是最近西部美洲狮(它们无疑还没有灭绝)怎样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森林里追踪和杀死徒步旅行者和慢跑者,甚至是系着围裙、戴着滑稽帽子站在家里后院的烧烤炉边的一个可怜人。这篇文章像是一个预兆。
美洲狮说不定会在新英格兰存活下来而未被发现,这并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据说,短尾猫——公认比美洲狮小了许多的一种动物——仍然没有绝种,而且数量不少,但是它们非常胆怯,行动诡秘,使得人们从不知道它们的存在,许多管林人工作了一生,连一只也没有见过。东部的森林里确实有充分的空间,足以让大型的猫科动物自由地漫步。仅马萨诸塞州就有25万英亩的林地,其中10万英亩在风光宜人的伯克夏山脉。只要有决心和无限的面条供应,我可以从我此刻立足的地方一直走到离此1800英里、位于魁北克北部的冰冷的拉布拉多海边的齐德雷角而几乎无须离开树荫的遮盖。即便如此,一种大型的猫科动物也不大可能有足够的数量,不仅在一个地区,而且在整个新英格兰繁殖,并在漫长的90年里避开人类注意。不过,有粪便为证。不管这是什么动物,反正它的排泄物像一头美洲狮的。
比较起来最合理的解释是,在这一带野外的任何狮子——如果它们确实是狮子的话——是买来时匆匆忙忙、买来后又后悔的被放生的宠物。当然,如果遭到一头有着长满跳蚤的领子和病史的动物乱咬乱踩,只能怪自己的运气差。我想象自己仰天躺着,被大肆践踏,我稍稍后仰着头,读着那块晃荡着的银牌,上面写道:“我的名字是博强格尔斯,如果找到,请打电话924-4667给塔妮娅和维尼。”
像大多数大型动物(还有许多比较小的动物)一样,东部美洲狮之所以被消灭,是因为它们被认为是一种讨厌的东西。到20世纪40年代为止,东部许多州大力宣传“消灭有害禽兽运动”,这些运动常常是由州资源保护部门开展的,猎人每杀死一只食肉动物,都给予积分奖励。该运动涉及差不多当时的每一种动物——隼、猫头鹰、翠鸟、鹰,以及各种大型哺乳动物。西弗吉尼亚州每年向杀死动物最多的学生颁发一项大学奖学金;其他各州慷慨发放奖励金和其他各种现金奖赏,做这些事情时常常是不讲理性的。宾夕法尼亚州有一年因杀死13万只猫头鹰和隼,从而为这个州的农民们省下不到1875美元这一巨额牲畜损失而支付了9万美元的奖励金(一只猫头鹰抓走一头牛的事情毕竟不是经常发生的)。
迟至19世纪90年代,纽约还因打死107头美洲狮而支付奖励金,但是不到10年,美洲狮实际上已经灭绝殆尽了。(最后一头野生美洲狮是20世纪20年代在雾山被打死的。)狼和林地驯鹿是在本世纪的最初几年里从它们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中僻静的隐藏地中消失的,黑熊差一点步了它们的后尘。1900年,新罕布什尔州的熊的数量下降到仅有50头——现在是3000多头。
现在仍然有许多野生动物,但大部分是非常小的动物。根据伊利诺伊大学一位名叫谢尔福特的生态学家所做的野生动物数量调查,美国东部森林的一个10英里见方的典型地块上面有将近30万只哺乳动物——22万只老鼠和其他啮齿动物,63500只松鼠和金花鼠,470只鹿,30只狐狸和5头黑熊。
东部森林里真正吃大亏的乃是鸣禽,损失最惨重的鸟类之一是卡罗来纳长尾小鹦鹉——一种可爱、无害的小鸟,原本在野外的数量可能只略少于数量多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旅鸽。(当第一批英国清教徒来到美洲时,这里的旅鸽估计有20亿只,超过今天在美国发现的所有鸟类的总数的两倍。)这两种鸟都因滥猎而灭绝——旅鸽打下来用作猪食,或者仅仅是为了享受随便几枪就可以从天上打下许多鸟的那种乐趣而已;打卡罗来纳长尾小鹦鹉,是因为它们吃农民的果实,而且有颜色鲜明的羽毛,可以做漂亮的女帽。1914年,这两种鸟仅存的几只在被捕获后几星期内都相继死亡了。
类似的悲惨命运等待着快乐的黑眼纹虫森莺,这种小鸟一向稀有,据说是所有鸟类中鸣声最可爱的一种。有好多年,它一直没有被人类发现,但在1939年,有两个捕鸟人分别在不同地方,在相隔不到两天的时间内,碰巧都看到一只黑眼纹虫森莺。两人都把鸟儿打了下来(好家伙,够狠的),黑眼纹虫森莺就此灭绝了,然而几乎总是还有其他鸟在人们注意到之前就消失了。约翰·詹姆斯·奥杜本曾经绘制过三种鸟类——小头食虫鸟、黑森莺和蓝山森莺——打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这些鸟。黄眉林莺也是一样,在华盛顿的史密斯学会里有一件这种鸟的标本。
从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美国东部的鸣禽候鸟的数量减少了50%(大部分是因为繁殖地点和拉丁美洲其他至关重要的过冬栖息地的丧失),并且根据估计,正在以每年3%的速率继续减少。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部东部鸟类中70%的种类数量都在下降。
在这些日子里,森林是一个相当安静的地点。
在下午晚些时候,我从森林中走上一条看来已经废弃的运木道路。道路中央站立着一个年纪较大的人,身上背着一个包裹,脸上有一种奇怪的困惑神色,好像他刚从昏睡中醒来,发现自己在这个地方而无法解释。我注意到,在他的四周也围绕着一团烟雾般的墨蚊。
“你认为小道通到哪儿?”他问我。这是一个奇怪的问题,因为小道清楚、明显地通到另一边。正对面的树丛有个3英尺的缺口,而且,为防止产生任何可能的疑惑,在一棵粗壮的栎树上漆着一个白色树标。
我在那天第12000次挥着手驱散我面前的空气,朝着那个缺口点点头:“我看,就通到那边嘛。”
“噢,对,”他回答,“当然啦。”
我们两人一起出发进入森林,稍微聊了一下今天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等。他是个全程徒步旅行者——是我在北部看到的第一位全程徒步旅行者,而且跟我一样,打算前往道尔顿。他始终带着一种奇怪、困惑的神色,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打量树木,一次又一次慢慢地把目光从树木的上方移到下方,好像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一类东西似的。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噢,人家叫我小鸡约翰。”
“小鸡约翰!”小鸡约翰十分有名,我非常兴奋。在小道上行走的一些人由于他们的特异癖性,有了一种几乎是神奇的身份。卡茨和我刚开始徒步旅行那会儿,就老是听说有个人随身携带的装备科技含量高到谁也没有见过这类东西。他的装备之一是会自动撑起的帐篷,显然,他必须小心打开一个装东西的背包,然后物品会像铁盒里的玩具蛇那样飞出来。他还有一个卫星导航系统,以及天知道别的什么东西。麻烦的是,他的背包重达95磅左右。他还没有走到弗吉尼亚州就半途而废了,所以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他。那个徒步旅行的胖子伍德罗·墨菲是在去年获得这种声名的,玛丽·埃伦要是没有中途退出,无疑也会引起一定程度的关注。小鸡约翰现在就大名鼎鼎了——尽管我拼命想也回忆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是在几个月之前还在佐治亚州的时候第一次听说这个人的。
“那么,人家为什么叫你小鸡约翰呀?”我问道。
“你知道,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他说,好像他自己也一直想弄清这个问题。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徒步旅行的?”
“1月27日。”
“1月27日?”我有点吃惊地说,私下用手指很快地算了一下,“差不多有五个月了。”
“我难道不清楚?”他带着一种又喜又悔的口吻说。
他已经行走将近半年了,可是他仍然只走了到卡塔丁的路程的四分之三。
“你用的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妥当,“你用的是每天多少英里的速度,约翰?”
“噢,如果一切顺利,一天大约走15英里路。问题在于,”他羞愧地瞟了我一眼,“我经常迷路。”
这下对了,小鸡约翰经常找不到小道,结果来到一个最不可能走到的地方。天知道怎么有人居然能在阿巴拉契亚小道上迷路,这条小道是标示最清楚、树标最完善的步行道。通常,它是森林中唯一不是森林的东西。如果你能把树木与通过树林的一条漫长的开放走廊分辨开来,那么你沿着阿巴拉契亚小道找到你的路就不会有任何困难。在可能产生任何一个疑点的地方,例如一条支道与干道的会合处或者阿巴拉契亚小道跨越一条大道的地方,总有树标在那里。然而还是有人会迷路,比方说,有名的盖特伍德奶奶就经常会拍打人家的大门,询问她究竟在哪儿。
我问他迷路的最远路程是多少。
“37英里,”他几乎是骄傲地说,“我在佐治亚州的血山偏离了小道——到现在我还搞不清究竟怎么会这样——在森林里过了三天,走上一条公路。结果我来到了塔卢拉瀑布——甚至我的照片都登上了报纸。第二天,警察开车把我送回小道,给我指出正确的路线,他们真是些好人呀。”
“你有一次朝着错误的方向走了三天,这是真的吗?”
他开心地点了点头:“确切地说是两天半,幸亏我在第三天来到一个市镇,我对一个人说:‘请问,小伙子,这是什么地方?’他说:‘噢,这里是弗吉尼亚州的大马士革,先生。’于是我想,这实在太奇怪了,因为就在三天前我到过一个有同样名称的地方。接着,我认出了那个消防站。”
“你究竟怎么……”我决定重新措辞,“怎么会那样的?约翰,究竟怎么回事?”
“嗐,要是我知道,我就不会迷路了,我想,”他轻声笑了一下说,“我只知道我来到的地方往往与我想去的地方差了很远一段路,可这样能使得生活有趣,你知道。我遇到过许多好人,吃过许多白吃的饭。对不起,”他突然说,“你肯定咱们走对了路吗?”
“毫无疑问。”
他点点头:“要是今天迷路我会不高兴的,道尔顿有个餐馆。”我非常了解这一点,如果你非得迷路不可,你也不希望在一个能上餐馆的日子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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