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妮丝走过来了,他向她解释我们是用两条腿穿越这个风景区的。“你说了不起吧?他们把所有吃的东西和别的一切都装在这些背包里。”
“是真的吗?”伯妮丝带着钦佩和感兴趣的神情说,“这么说,你们是步行到每个地方,对吗?”我们点点头。“你们是步行过来的?一路上都是走过来的?”
“我们步行到所有地方。”卡茨庄严地说。
“你们不可能是一直走到这里来的!”
“嗯,我们是走过来的。”卡茨说,对他而言,这成了他一生最自豪的时刻之一。
我走开,用一部投币电话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并且用了一次洗手间。当我几分钟之后回来,卡茨身边已经围起小小一群赞赏的人,他正在向他们演示他的背包的各种带子、开关的用途和原理。接着,应某个人的请求,他背上背包,摆好姿势让人拍照,我从来没有见到他这么快活过。
当他还在忙碌着的时候,康诺利和我走进小小的食品商店,看了一圈,意识到对于公园真正的商业活动而言,徒步旅行者受到多大的轻视,多么不被当一回事啊。谢南多亚公园每年大约200万游客中,只有3%的人多走几码进入被慷慨大方地称为“边远地区”的地方。90%的游客是开着汽车到这儿来的,这是为这些人开设的商店。商店里的几乎每一件东西都需要用微波炉或烤箱加热,或严格认真地冷藏,或是以很大的家用数量出售。(我发现很少有徒步旅行者需要一次购买24个汉堡包的。)没有一件可供在小道上吃的食品——葡萄干、花生米等便携式的小包装商品或者罐头食品——一个国家公园里这个样子是有点使人沮丧的。
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又加上只要有可能就绝不再吃面条的信念(我高兴地得知康诺利也是一位吃面条客),我们买了24根香肠和与之配套的面包、一瓶2升装的可乐,还有两三大包饼干。接着我们去叫卡茨,他遗憾地向那群崇拜他的观众宣布他必须走了——还有许多山要爬——于是英勇地走回森林。
我们在一个名叫岩泉小屋的可爱、幽静的地点过夜,这个小屋高踞于一面陡峭的山坡上,可以眺望下面深深的谢南多亚山谷。那个庇护所甚至还有一个秋千——从檐上的铁链吊下来的一个双人座的秋千,根据它背后所嵌的一块牌子上的介绍,是为了纪念一位深爱小道、名叫特丽莎·阿弗隆蒂的人——我认为它非常漂亮。早些时候来到这个庇护所的人留下了各种各样的罐头食品——豆子啦,玉米啦,午餐肉啦,小胡萝卜啦,等等——沿着一条承重的椽子整齐地排列着,小道上能发现很多这类东西。在有些地方,小道之友们会带着自制的糕饼或者一盘盘炸鸡徒步走到庇护所来,那真是非常美妙的事。
正当我们煮晚餐的时候,来了一位朝南走的全程徒步旅行的青年——这是这个季节里的第一位。那天他已经走了26英里路,当他听说菜单里包括热狗,还以为他已经死掉上了天堂呢。卡茨、康诺利和我都吃不下每人6个热狗,所以我们每人吃4个和一点儿糕饼,把其余的省到明天吃。但是那位朝南走的青年好像从来没有吃过东西似的,他吞下6个热狗,还有一罐小胡萝卜,然后感激地接受了十来块奥利奥饼干,一样接着一样,吃得有滋有味,极为考究。他告诉我们,他从缅因州出发时积雪很深,一路上不断遇到暴风雪,但是他仍然平均每天走25英里。他的个子只有大约5英尺6英寸高,他的背包很大,怪不得他胃口不小。他试图在三个月里走完小道全程,大部分是靠每天走很长时间。当我们第二天一早醒来时,曙光才刚刚露出来,可是他已经走了。他睡觉的地方放了一张简短的字条,感谢我们给他食物,并且祝我们走运,我们从来不知道他姓甚名谁。
第二天上午晚些时候,我发现我已经走在卡茨和康诺利前面好长一段路了——他俩在聊天,走得不是很快——于是我就停下来,在险峻的群山环抱中的一处林中空地等待他们。这片林中空地相当宽阔,看上去十分古老,很吸引人,隐然给人一种如中符咒的神秘感觉。凡是林中空地所应有的一切它都具备:高大伟岸的树木,透下一道道昏暗的阳光,蜿蜒的小溪,一片片丰茂的蕨类植物,在一个静寂可爱的绿色世界里懒洋洋地吹拂着的凉风,我记得我曾经认为这是个特别好的野营地点。
就在一个多月之后,两位青年女子洛莉·维南和朱莉安妮·威廉斯显然有同我一样的想法。她俩在这个静谧的树丛中扎下了营帐,然后走捷径步行到另一个综合商业中心的斯盖兰旅舍,在那里的餐馆吃饭。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据推想,当时斯盖兰旅舍里有个人看着她们吃饭,然后尾随她们回到野营地。三天后,有人发现这两位女子死在她们的帐篷里,手被缚住,喉咙被人割开了,杀人动机不明。一直没有发现疑凶,几乎可以肯定,她俩的死将永远是一件神秘的事情。当然啦,我在当时是不知道这件事的,所以,当卡茨和康诺利赶上来之后,我只是对他们说这是个多么迷人的地方。他俩看了一遍,同意我的话,接着我们继续前进了。
我俩在斯盖兰旅舍同康诺利一起用午餐,然后他离开我俩,徒步走回他停放在洛克非什的汽车,开回家去。卡茨和我同他告别,然后继续赶路,因为我们的事就是赶路。我们即将走完我们探险路程的第一部分,所以我们的步伐中有某种一口气走到终点的生猛劲头。我们又走了三天,一路上遇到餐馆就停下来,并且在庇护所里野营,那些庇护所再次大多为我们所独用。我们在小道上行走的倒数第二天,也就是从洛克非什山口出发以来的第六天,我们行走时头上是阴沉沉的天空,骤然刮起了呼啸的寒风。树木摇摆舞动,大风在我们身边狂暴地卷起大团大团的尘土和树叶,我们的外衣突然如同有了生命,在我们身上啪啪地飘飞。蓦然一声惊雷,接着下起雨来——一场真正寒冷、悲惨的大雨,我们用尼龙布把自己裹住,继续前进。
结果是,几乎从每个方面来看,这都是糟糕的一天。午后不久,我发现我的背包的遮雨布遗失了(我在这里要说一句,这横竖是一块完全无用、设计得很糟的废物,为了它,我付出了25美元呢),我背包里差不多每件东西都从潮得烦人直到彻底浸在水里。幸亏一开始我就把我的睡袋包在两层垃圾袋里(成本35美分),所以至少睡袋还是干燥的。20分钟后,我躲在一棵大树的枝柯下等待卡茨。他来了,立刻说:“喂,你的手杖哪儿去了?”我弄丢了我喜爱的手杖了——我突然想起我是在停下脚步系鞋带的时候把它倚在一棵树上的——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这根手杖已经陪伴我在山里度过六个半星期,几乎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它是我跟我的孩子们的一条纽带,我对孩子们的想念是无法言喻的,我感到要哭出来了,我对卡茨说,我想我是把它落在往回走大约4英里处一个叫麋打滚山口的地方了。
“我去帮你拿来。”他毫不犹豫地说,开始卸他的背包。我差点儿再次哭出声来——他是真心的——但是我不肯让他去。路程实在太远,再说,麋打滚山口是个公共位置,现在一定有人把它当作一件礼物拿走了。
所以,我们继续前进,来到一个名叫沙砾泉小屋的地点,我们抵达那儿的时候才只有2点半。本来我俩计划至少再走6英里的,然而我们已经全身湿透,加之雨还在毫不留情地下,所以我们决定停下来。我没有干燥衣服了,于是我脱得只剩下一条拳击短裤,钻进了我的睡袋。我们度过了记忆中最漫长的一个下午,无精打采地看看书,呆呆地瞧着滴滴答答下个不停的雨。5点钟左右,像是天意要使我们这一天过得完整些,来了一帮子吵吵嚷嚷的人,一共六个,三男三女,穿戴着极为荒谬的拉尔夫·劳伦款式的旅行装——身穿猎装外衣,头戴阔边帆布帽,脚登仿麂皮旅行靴。这些衣服是穿着在麦金纳克的游廊上漫步的,也许还可以坐在吉普车上来一次狩猎旅行,但是显然不适合徒步旅行。其中有个女的比其他几个晚到了几步,蹚着泥浆走进来,那样子像是泥浆有辐射似的。她朝庇护所里一瞟,看到了我和卡茨,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厌恶神情说:“哦,我们非得合住不可吗?”
这些人如果放在不那么考验人的情况下,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点炫人耳目的,他们愚蠢、引人反感、快乐但自私到了惊人的地步,并且一点儿也不懂小道上的礼仪。卡茨和我发现我们被漫不经心地猛推猛挤进黑暗角落,被抖开的衣服里的水溅到,并且被随意到处扔的装备打到头。我俩吃惊地看着我们晾在短短的晾衣绳上的衣服被推到一角,团成一团,为他们的衣物留出大量空间。我郁闷地坐着,无法集中精力看书,其中两个男的蹲在我身边的灯光下,这样交谈着:
“这种事情我以前从来没有做过。”
“什么事?在庇护所里野营吗?”
“不,是戴着眼镜看望远镜。”
“噢,我以为你是说在庇护所里野营呢——哈!哈!哈!”
“不,我是说戴着眼镜看望远镜——哈!哈!哈!”
这番话以后大约半个小时,卡茨走过来,跪在我的身边,轻轻地说:“其中一个家伙叫我‘老兄’,我要离开这儿。”
“你要去哪里?”
“把我的帐篷搭在空地里,你来吗?”
“我穿着内裤呢。”我犹豫地说。
卡茨理解地点点头,站起身来。“女士们,先生们,”他宣布,“请大家注意一会儿好吗?对不起,老兄,请注意一会儿好吗?我们打算出去,把我们的帐篷搭在雨里,这样的话,这儿所有的空间就都归你们啦,可是我这儿的这位朋友穿着内裤,恐怕会冒犯女士们——可能还会使先生们情绪激动,”他斜着眼,可爱地很快瞥了一下,“所以诸位是否可以把头转过去,让他把湿衣服穿好?在此,我要跟大家再见,并且感谢你们允许我们稍微分享一会儿你们的地盘。只是一小片。”
接着,他跳下来,走进雨中。我匆忙穿上衣服,周围一片寂静,大家不自然地避开目光,我低低地、无力也无表情地说了声再见,也跳了下去。我俩在大约30码外搭起了我们的帐篷,爬了进去——真的,在滂沱大雨里干这事不是个容易或者快乐的过程。我俩还没有完成,庇护所里又恢复了嘈杂的人声,接下来是一阵胜利的笑声。他们一直闹到天黑,接着是喝醉了酒后的吵闹声音,一直持续到凌晨两三点钟。我纳闷他们是不是会在某一时刻产生一种内疚的慈悲感或者愧悔,送来一件和平礼物——也许是一块巧克力蛋糕,或是一个热狗——可是他们没有。
当我们早晨醒来,雨已经停了,水从树上滴下来,不过世界仍然是沉闷、枯燥的,我们不想费力气去煮咖啡了,我们只想离开这儿。我们拆了帐篷,捆扎好我们的东西。卡茨去从晾衣绳上拿下一件衬衫,向我报告说,我们这六位朋友睡得正香呢,有两个喝空的威士忌酒瓶——他用一种鄙夷的语调向我汇报。
我们俩背起背包,出发登上小道。我们走了约莫400码,已经看不见野营地,这时卡茨叫我停下。
“你记得那个说‘哦,我们非得合住不可吗?’并且把咱们的衣服推到晾衣绳边上的女的吗?”他问道。
我点点头,我当然记得她。
“嗯,这么做我并不感到骄傲,我希望你能理解。当我去拿我的衬衫,我注意到她的靴子正好在平台的边缘,于是,嘿,我干了件坏事。”
“什么事?”我努力想象,可是想不出来。
他摊开手,手上有两条仿麂皮鞋带。接着他笑了——开怀、胜利的笑容——把鞋带往他口袋里一塞,继续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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