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知
你正在性欲上剥削
一个受凌辱、没文化、
比你小一半的
女人。
信封和信纸上的字都是用红色圆珠笔写的。尽管信封上盖着纽约市的邮戳,科尔曼还是一眼就认出是那个年轻法国女人的笔迹,那女人在他走下院长席位、返回教书岗位时,是他那个系的系主任,后来又是最积极地要将他打为种族主义分子,并谴责他侮辱缺席黑人学生的那批教职员中的一个。
在他的《幽灵》卷宗里,在好几份由他的案子引发的文件上,他都发现笔迹样本,这证实了他的指认:语言文学系德芬妮·鲁斯教授为匿名信作者。除了她用印刷体而不是手写体写出的头几个字以外,科尔曼看不出她还做了什么努力伪装笔迹以蒙蔽他。她可能开始时有那个打算,但在“人人皆知”几个字以后,她似乎不是放弃了,便是忘记了。这位法国出生的教授在信封上书写科尔曼的街道地址和邮编时,竟然都没有避开泄露天机的欧式数字“7”的写法。这种——在写匿名信时——对于隐瞒身份标记所表现的疏忽,罕见的粗心大意,也许可以这样来解释:她当时处于某种极端的心态,不允许她在发送这封信之前做通盘的考虑。但信又没在当地邮局——急急忙忙地——寄出,而是先运送到邮戳所显示的约一百四十英里之外的地方再投递的。可能她估计在自己的笔迹中没有任何特殊或离奇的东西可以让当过院长的他至今都过目不忘;也许她已不记得他案子的那些附件:她递交给教师调查委员会的与翠西·卡明斯的两次面谈记录以及带有她亲笔签名的总结报告。或许她不知道,应科尔曼的请求,委员会提供给他一份她原始笔录的影印件以及指控他的其他所有相关资料。或者她根本就不在乎他会不会认出谁揭露了他的秘密:她也许既要以一个匿名的控诉奚落他,同时,又不露声色地挑明控诉来自一个当今绝非无权无势的人。
科尔曼打电话要我过去看匿名信的下午,从《幽灵》卷宗里挑出的含有德芬妮·鲁斯笔迹的样本都已整齐地陈列在厨房桌子上,既有原稿,又有原稿影印件。他都彻底查过了,在他看来与匿名信中的笔画雷同的地方都用红笔画上了圈圈。主要是单个字母——一个y,一个s,一个x,这里字尾打个大弯钩的e,这里一个e跟旁边的d紧挨着,看上去像i,而在r前面,又像个普通的e,虽然信和《幽灵》文件的笔迹有着醒目的相似处,但直到他指给我看信封上他的全名和她与翠西·卡明斯面谈记录上的他的名字,我才确信他不容辩驳地已将出手给他定罪的罪犯定了罪。
人人皆知
你正在性欲上剥削
一个受凌辱、没文化、
比你小一半的
女人。
我把信拿在手里,尽可能仔细地——如同科尔曼所希望的那样——端详其中的用词及其线条的调度的时候——仿佛并非由德芬妮·鲁斯而是由艾米莉·狄金森所撰——科尔曼对我解释说,是福妮雅出自她野蛮的智慧,而不是他,让他俩发誓对此事保密,以致德芬妮·鲁斯才有秘密可以识破,而且还含沙射影地威胁要公之于众。“我不要人家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我想要的不过是每周一次没有压力的做爱,悄悄地,和一个经历过这些而且已经平静下来的男人。除此之外,阿猫阿狗都别来管闲事。”
所谓阿猫阿狗,福妮雅最有可能指的是莱斯特·法利,她的前夫。并不是因为她一辈子就只跟过这一个男人——“这怎么可能呢?我十四岁就出来自个儿混日子了。”比如她十七岁在南方的佛罗里达当女招待时,她那时的男友不但打她,捣毁她的房间,还偷了她的震动棒。“心里可难受了。”福妮雅说。而起因,无一例外的都是妒忌。她看别的男人的眼光不对,她主动挑逗别的男人以错误的眼光看她,她不能很好地解释前半个小时上哪儿去了,她说了不该说的话,用了不该用的腔调,暗示了,她无中生有地猜想,自己是个脚踩两条船的婊子——不管什么原因,不论他是谁都会对她拳打脚踢,福妮雅只有喊救命的份儿。
莱斯特在他们离婚前曾两次把她送进医院。这会儿他仍然住在附近山里,自破产以来,一直替镇上的修路队干活。毫无疑问,他还是那么癫狂。她不仅为自己担惊受怕,她说,同样也为科尔曼,万一给莱斯特发现了的话。她怀疑当时斯莫基陡然甩了她,就是因为和莱斯特·法利有了某种接触或摩擦的缘故——因为莱斯特间断性地跟踪他前妻,发现了她和她老板的事,即使霍伦贝克的幽会地点特别隐蔽,藏在除了学院物业部门老板之外无人知晓或进得去的偏远老房子的犄角旮旯里。虽然斯莫基从他自己的物业部门招募女友,又在校园里跟她们约会,似乎显得有些不知分寸,但在其他方面,他处理自己的色情生活是和他对待学院工作同样地一丝不苟。以他能在暴风雪之后使校园道路在几小时内畅通无阻的干练,他是可以,如果需要的话,同样迅疾地摆脱一名女友的。
“那么我该怎么办呢?”科尔曼问我,“即使没有听说过那个暴躁的前夫,我也不反对就此事保密。我知道这类事迟早会发生。就算忘掉我曾经在她这会儿打扫厕所的地方担任过院长。我七十一岁而她三十四岁。保证仅此一项就够了。所以,当她说,这不关阿猫阿狗什么事的时候,我心想,她不需要我来管了。我连提都不需要提。这么做好像私通?无所谓。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驱车上佛蒙特吃晚饭。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倘若在邮局碰上,都不打招呼。”
“说不定有人在佛蒙特看见你们了。或许有人看见你们俩同坐在你的车子里。”
“对——很可能就是这样。也只有这个可能。也许是法利本人看见我们了。基督啊,内森,我差不多有五十年没跟人约会了——我以为那饭店……我真是个白痴。”
“不,你不是白痴。不,不是——你只是得了幽闭恐惧症。瞧,”我说,“德芬妮·鲁斯——我不想装作知道她为什么如此狂热地关心你退休后和谁上床,但既然我们晓得有些人对不能按世俗方式生活的人老是看不惯,就让我们把她当做那种人吧。但你不是白痴。你是自由的。一个自由独立的人。一个自由独立的老年人。你离开那地方失去了很多,但究竟得到了什么呢?你不再有义务启迪任何人——你自己就是这么说的。你也不是在测试自己到底能否彻底摆脱一切的社会禁忌。你现在退休了,但你是个在学术界度过了几乎一辈子的人——如果我对你的理解不错的话,这么做对你来说不是件寻常事。也许你从来就没想有个福妮雅出现。你甚至都会认为绝不应当让她出现。但即使最坚固的工事都满布瑕疵,同样,你万难料想的事也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七十一岁上,有了福妮雅;一九九八年,有了伟哥;于是那几乎被忘却的东西卷土重来。巨大的欣慰。原始的威力。使人晕头转向的强烈感。科尔曼的最后一次纵情从天而降。据我们所知,这是最后的,了不起的最后一分钟的恣意纵情。于是福妮雅·法利的种种经历便和你自己的形成了令人费解的反差。这不符合正人君子构思的蓝图:在你这个岁数,以你的地位,谁应当和你上床——如果真有人应当和你上床的话。你说了‘幽灵’两个字之后的结果符合正人君子的蓝图吗?艾丽斯的中风符合正人君子的蓝图吗?别理这空洞愚蠢的信。你干吗要让它给唬住了呢?”
“空洞愚蠢的匿名信,”他说,“有谁给我写过匿名信?有哪个理性的人会给人家写匿名信?”
“也许是法国玩意儿,”我说,“巴尔扎克笔下不是多得是吗?还有司汤达?《红与黑》里不就有得是匿名信吗?”
“我不记得有。”
“瞧,反正你的所作所为都应该用残忍加以诠释,而德芬妮·鲁斯的则应当永远奉为善举。神话里不就充斥着巨人、魔鬼、蟒蛇吗?把你界定为魔鬼,她自然成了英雄。她这是在刺杀魔鬼。对你吞噬弱者的行为进行复仇。她正在把整件事提升到神话的高度。”
从他宽容的微笑中,我看出即使开玩笑地对匿名指控胡诌一个类似早于荷马的神话阐释也无济于事。“编造神话,”他对我说,“解释不了她的思路。她没有编造神话的想像力。她只会编农民如何倒苦水的故事。邪眼。施巫术。我给福妮雅布了魔障了。她的专长是编造尽是女巫和男巫的民间传说。”
我们谈得津津有味起来,我意识到在我努力强调他应以快乐为首要因素来化解他的冲天怒气时,我使得他对我的感情加深了——而且也对他暴露了自己的感情。我过分热情了,我知道。我对自己如此热切地去讨好别人感到惊讶,觉得未免话讲得太多了,解释得太多了,介入得太深了,兴奋得过了头,就像小时候那样,发现街那边新认识的男孩原来跟你非常投缘时,你会感到一股无法抗拒的追求友谊的冲动,你的举止会超乎常态,你会情不自禁地变得热情奔放。但自从科尔曼在艾丽斯死后敲我的门,建议我为他写《幽灵》的那天起,我实际上已经不假思索,未经盘算,认真地把他当做了朋友。我对他身陷囹圄的境况给予关注,并非进行思维练习。对他的困难我很在意,而我可是下了决心,在我的有生之年,除了工作的日常需要,绝不多管闲事,除了本职工作,绝不牵扯到任何别的事务中去,绝不到工作以外的任何地方猎奇——我连自身都难保,要我关怀他人无从谈起。
意识到这些我有些失望。维持离群索居,杜绝干扰,自觉远离一切的功名利禄、社会幻影、文化毒药、男欢女爱,恰似虔敬的教徒将自己深藏于洞穴、地窖,或密林的茅屋中所过的那种严苛的遁世隐居的生活,要求具备一种比之于我的更为食古不化的原料。我只独自待了五年的光景——五年在马达马斯卡山上几英里的一座惬意的两开间木屋里独自阅读和写作。小屋背后有个小池塘,而前面,穿过一条土路,则是一片方圆十英亩的沼泽。每到黄昏,定期迁徙的加拿大大雁便飞来过夜,还有一只耐心的蓝色苍鹭孑然一身,整个夏日待在这儿钓鱼。能以最小的痛苦居住在闹市中心,其秘诀是将尽可能多的人与五光十色的幻影串在一起;而孤身一人隐居在这儿,远离一切令人烦恼的牵扯、诱惑、企望,特别是远离自身强烈的情绪,其诀窍乃在于赋予静默以想像,将圆圆的山顶设想为国会山,将静默设想为成倍增长的财富。笼罩一切的静默好比你首选的利益源泉,你惟一的密友。诀窍便是从(又是霍桑)“一个孤独的大脑与它自己的交流”中寻得养分。秘诀在于从诸如霍桑那样的人身上觅得养分,从才华横溢的已逝者身上觅得养分。
无视这种选择必然带来的困难需要时间,需要时间和苍鹭般的耐心去克服对于所消失的一切的渴望,但五年以后我已能够非常娴熟地分割我所过的每一天,以致我拥抱的这种平静的日子竟然没有一个小时不在我眼里显得意味深长。它的日常必要性。甚至它的激动。我不再沉湎于另有所图的妄想中,我认为我最不能重新忍受的便是和另外一个人朝夕相伴。我晚饭后所放的音乐不是对静默的舒缓,而是它的实证:每晚听一两小时的音乐并没有剥夺我的静默——音乐是静默的化身。夏日每天我一早起来花三十分钟在池塘里游泳,而在其他季节,早起写作以后——只要积雪不深,仍可步行——我几乎每天下午都要沿着山间小道行走两三小时。使我丧失了前列腺的癌症没再复发。六十五岁,健康,状态良好,工作努力——我知道得分。我必须知道。
那么,为什么在把彻底的隐居实验变成一种丰富、充实的生活以后——为什么,毫无先兆地,我会感到孤独呢?因为什么而感到孤独呢?过去的就过去了。自我约束从未懈怠,退隐的决心从未动摇。究竟为什么感到孤独呢?很简单:为了我已厌恶的东西。为了我已背弃的东西。为了生活。为了与生活的纠缠。
这就是科尔曼缘何成了我的朋友以及我如何走出隐蔽的小屋,告别不屈不挠独自一人与癌症抗争的过程。与科尔曼一起跳的舞直接将我送回到生活中来。起先是雅典娜学院,然后轮到我——他果真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确,那场舞使我们成了莫逆之交,还把他的灾难变成了我的题材。他的伪装也将随之成为我的题材。于是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他的秘密便成了我必须解决的问题。这就是我为什么不能继续远离我本已逃脱的尘嚣和激情生活下去的原因。我只不过发现了一个朋友,竟惹怒了整个世界。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科尔曼领我去离他家六英里的一个小牛奶场见福妮雅,福妮雅住在那儿,以不时帮忙挤奶代付房租。奶场已经营好几年了,由两名离婚妇女所创办,都是受过大学教育的环保主义者,都来自新英格兰务农家庭。两人集中各种资源承担起难以想像的以出售鲜奶谋生的任务——包括集中她们的孩子,六个。孩子们——奶场主人老爱对顾客说——不用靠《芝麻街》了解牛奶是怎么来的。奶场的营运方式颇为独特,与大奶场毫无共同之处,看不到任何没有人情味的或工厂车间似的东西,在当今多数人眼里是个不成其为牛奶场的地方。场名叫“有机家畜”,它生产并装瓶的鲜奶,在当地杂货店及地区的某些超市有售。奶场也直接出售鲜奶,提供给每周购买三加仑以上的顾客。
十一头奶牛,纯泽西种,每头都有一个老式的牛的名字,而不是在耳朵上挂着号码标签以示区别。因为它们的奶没有混入注射过各种化学药剂的大牛群的奶,因为没被巴氏灭菌法弱化,也未遭均质破坏,牛奶呈现出母牛随着季节所吃的不同食物(未使用过除莠剂、除虫剂或化肥的饲料)的些微气息,甚至这些食物的隐约的味道。而且,因为它们的奶汁比混合奶更富有营养,深受附近居民的珍视,这些人正努力让全家吃上原汁原味的,而不是经过加工处理的食物。农场有一大群固定买主,多数是那些逃出大城市以躲避污染物、情绪沮丧、人格侮辱而隐居附近的人,有退休的,也有还在挣钱养家的。当地的周报每隔一段时间便登载一封读者来信,信中说自己在乡间新近找到了更为满意的生活,并且必定以崇敬的口吻提到“有机家畜奶”,不仅认为它美味可口,而且把它视为他们被城市摧毁的理想主义必不可少的一种振作精神、抚慰情绪的乡间纯洁剂的体现。在这些发表的来函中,诸如“善”和“灵魂”的字样不断冒出来,似乎喝下一杯“有机家畜奶”便不仅接受了营养的祝福,而且还经历了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当我们喝‘有机家畜奶’时,我们的身体、灵魂和精神全部受到了滋补。我们体内的各种器官接受了它的完整性,并以不为我们所见的方式欣赏着它。”诸如此类的句子的确可以让那些被无论什么烦恼从纽约或哈特福德或波士顿驱赶出来从而得到解脱的,在其他方面都属正常的成年人,伏在书桌上以假装七岁的稚童过把瘾。
虽然科尔曼每天也许总共只用半杯奶浇在他当做早点的麦片上,他却跟“有机家畜”签了一周三加仑的合同。这样做使得他有资格直接到奶场去取刚挤出的奶——驱车从路上进去,沿着拖拉机小道驶到牛棚边,走进牛棚,从冰箱里拿出冰镇的奶。他安排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获得订购三加仑以上顾客可以享受的价格优惠,而是因为冰箱正好放在牛棚入口处,离开牛被一头一头领进去挤奶的隔栏不过十五英尺。每天两次,下午五点(当他出现时)的那次,福妮雅一星期有好几次刚从学院下班,就在那儿挤奶。
他去不过是看她挤奶而已。即使那时附近极少有人,科尔曼也总待在栏外朝里看,让她继续干活,不必烦神跟他说话。经常他们相互不说话,因为不说话给他们带来的快感更为强烈。她知道他在看她;因为知道她知道,他就看得更起劲——而他们不能当场在泥地上躺到一块儿,也毫无关系。他们能在他床以外的地方单独厮守就足够了;维持被不可逾越的社会障碍分离的事实,扮演他们分别为农工和退休大学教授的角色:她是个三十四岁强壮、瘦削的劳动妇女,语无伦次的文盲,只有肌肉和骨头,刚在院子里用丫杈打扫早晨挤奶留下的污物的乡下女人,而他则是个七十一岁思想深沉的年长公民,学富五车的古典文学研究者,精通两门古老的语言、脑子灵通的智囊,各自能如此完美地表现自我,足够了。在充当毫无相似之处的两个人的同时,始终不忘他们能够将各自不可调和的一切——产生一切能量的人类的差异,浓缩成情欲的精华,足够了。感受到双重生活的刺激,足够了。
那天下午我在牛栏里看见那个女人,科尔曼指出是他的瓦露塔。那女人满身污渍,瘦骨嶙峋,穿着短裤和t恤,脚蹬橡胶靴,乍一看让人很难立即产生肉欲。论肉感,要数那些派头十足的生灵,肉体占据整个空间的奶白色乳牛,有着桁架般的肥臀,酒桶大的肚子,奶水充溢的乳头活像卡通画里所见,大得变了形。对于这些大眼、温和、行动迟缓的畜生——从不闹工潮的奶牛,每头都是座自给自足的工厂而言,一边就着满是饲料的食槽大嚼,另一边被,不是一个,两个,三个,而是四个脉动着,永不休止的机械嘴吮吸一干——对于它们而言,同时在两个端口接受肉欲刺激,乃是消受性欲快感的义务。它们每一个都过着富足的畜生的日子,幸福地缺乏精神深度:边喷边嚼,边拉边撒,边吃边睡——这便是它们全部的生活理由。有时(科尔曼给我解释)一只戴长橡皮手套的人臂伸进直肠,掏出粪便,然后,隔着手套顺着肠壁摸,引导另一只胳膊进来,将注射器似的生殖枪插入输卵管,植入精子。这意味着,它们繁殖,但无须忍受公牛的骚扰,甚至在怀孕期便受到呵护,生产时享受助产——据福妮雅的话推断,那个时刻可能成为每个相关人员的感情历程——甚至在风雪交加、冰点以下的深夜。肉体所需一切的极致,包括用它们懒洋洋、软绵绵、湿漉漉的嘴,大口品尝它们自己黏糊糊的反刍物。没有几位达官贵人的情妇曾过得如此这般惬意,更不用说上班族妇女了。
在这些快乐的生灵及它们散发出来的浓郁的、泥土气的、与其庞大的雌性器官相吻合的气味里,福妮雅操劳着,恰似一头负重的牲口,她在母牛的反衬下,分明是进化过程中一个更为可怜的蝇量级生物。把它们召唤出露天牛棚——它们正悠然自得躺在混合着牛粪的干草堆里——“咱们走吧,黛西,别让我为难。来吧,麦琪,乖妞儿。挪挪屁股,弗洛茜,你这个老婊子”——抓住它们的项圈,又撵又哄,将它们赶过院子的泥沼,让它们踏上一级台阶,踩到挤奶厅的水泥地面上,推着笨重的黛西和麦琪们走向食槽,直至它们一个个都安全地进入槽口,为每一个计量并倾倒出不同分量的维生素和饲料,给它们的奶头消毒,擦净,用手猛挤几下以促使下奶,然后将消毒过的奶头连接到挤奶臂末端的吸杯上。在这整个过程中,她手脚没有停过,毫不懈怠地对待每一个环节,但和母牛执拗的驯良形成强烈的反差,她始终以蜜蜂般的灵巧操持着,直至牛乳顺着透明的奶管流入铮亮的不锈钢奶桶,她才终于安详地站到了一边,观察着,以保证万无一失。母牛也安详地站定了。不一会儿,她又忙碌起来,按摩乳房,检查乳汁是否已全部挤出,挪开吸杯,把挤过奶的牛从槽口放出,为即将待挤的牛按量倒出饲料,给站在交替使用的槽口前的牛拿来谷子。然后,在那狭窄的空间里再一次抓住挤过奶的母牛的项圈,将它庞大的身躯转过来,用手在它背上一推,用肩膀一搡,蛮横地命令它:“滚出去,滚到外面去,赶快——”随之领它走过泥泞的院子,返回露天牛棚。
福妮雅·法利:细腿,细腕,细胳膊,有着清晰可辨的肋骨和突出的肩胛,可是当她使劲的时候,你发现她的四肢很结实;当她伸出手或伸长手臂够东西的时候,你看到她的乳房丰满得令人惊讶;当她用巴掌拍打脖子或屁股的时候——因为在这个闷热的夏天,苍蝇和小昆虫围着牛群嗡嗡叫——你看得出她可能有多活泼,尽管在别的时候显得很呆板。你看见她的身体结构非同一般地精干严谨,是个毫无赘肉的女人,恰在此时保持了平衡,既不再成熟,又尚未衰颓,一个处于巅峰之巅峰期的女子。她那一小撮白发基本上是误导性的,因为她鲜明的扬基轮廓的面颊和女人味十足的长脖子都还没有臣服于年龄的威力而显示出任何变化。
“这是我邻居,”当她停下用胳膊肘抹脸上的汗,朝我们这边看的时候,科尔曼对她说,“内森。”
我没料到她的面容会如此镇定。我期待的是一个当众发火的面孔。她只对我扬了扬下巴,却是个她以此表达许多意思的动作。那是个她借以表情达意的下巴。抬起时,像她惯常的那样,赋予她阳刚之气。在她的反应中亦然:某种男性的、不可通融的、无可争辩的东西。这种表情属于一个把性交和背叛都看得跟面包一样普通的人。是出逃者以及始终走霉运的人惯常使用的表情。她的金发正处于令人心碎的无可阻止的转型初期,在脑后用橡皮筋扎成一把,但有一缕在她干活时老是掉到眉毛上来。此刻,当她默默朝我们看着的时候,她用手将它捋到后面,于是我第一次在她脸上注意到一个小小的特点——可能看错了,因为我正在寻找征兆——一个泄露天机的特点:眉骨与上眼睑之间外突的眼泡肉。她是个薄嘴唇的女子,有着挺直的鼻梁,清澈的蓝眼睛,整齐的牙齿和突出的下颌,而眉骨之下的眼泡肉是她惟一具有奇异情调的标志,惟一性诱惑的徽号,某种充溢着欲望的东西。它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她目光为什么总是令人捉摸不透的平直乏味。
总之,福妮雅不是摄魂夺魄的女妖塞壬,但是个轮廓鲜明的女人。看见她,你会想,她小时候一定很漂亮。的确如此:据科尔曼说,她是个金发、漂亮的孩子,有钱的继父不断骚扰她,被宠坏了的母亲不肯保护她。
我们站在那儿看着,她挨个给十一头牛挤奶——黛西、麦琪、弗洛茜、贝茜、朵利、美顿、甜心、笨蛋、爱玛、友爱和吉儿——我们站着看,她以一成不变的手法逐头伺弄着。当这些都结束之后,她走进挤奶大厅隔壁那间有着大水池、水龙管和消毒设备,墙壁粉刷得雪白的屋子。我们看着她走进那个门,把碱液和洗涤剂混合在一起,将真空管从管线上卸下,将吸杯从挤奶臂上拔下,把两只奶桶从套子里取出——把带进去的挤奶设备全部拆卸完——便开始用各种刷子和一大盆一大盆的清水刷洗每根管子、每道阀门、每个垫圈、塞子、盘子、衬垫、帽盖、圆盘、活塞,直到一切的一切都一尘不染,清洁卫生工作方告一段落。在科尔曼终于取出他的奶,我们一道上他的车离开之前,我和他在冰箱旁足足站了将近一个半小时,而在此期间,除了他把我介绍给她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再说过一句话。你所能听到的只有在牛棚做窝的燕子飞过我们身后牛棚敞开处的椽子时发出的飕飕声和唧唧的叫声,福妮雅摇晃饲料桶时颗粒物掉进水泥槽的毕剥声,以及她又推又拽,领着牛群进入槽口时,牛蹄在挤奶厅地面上发出的咔哒咔哒的拖拉声,随后便是吮吸声和奶泵轻柔的鸣响。
在他们俩都被埋葬了四个月以后,我回想起那次观看挤奶的经历,感到仿佛是一出舞台剧,我在其中扮演了跑龙套的角色,一个局外人,而现在我果真是个局外人了。一夜又一夜,我无法入眠,因为我忍不住走上台加入两名主角和母牛合唱团,观察全体演员无懈可击地表演一个坠入爱河的老人如何观看他的秘密情人、农场清洁女工干活:一个充满伤感、催眠术和性压抑的凄婉的戏剧场面,其中女人为牛所做的一切,她如何操纵它们、抚摩它们、伺弄它们、对它们说话,都被他贪婪的痴迷据为己有;一个男人被某种长期压抑,几近泯灭,却在我眼前重新迸发出令人目瞪口呆的威力的东西所控制的戏剧场面。我想,这犹如观看阿申巴赫狂热地观看塔齐奥似的——前者的性欲由于人必有一死这令人极度痛苦的事实而达到沸点——只不过我们不是身处威尼斯丽都的豪华酒店,也并非德文或甚至那时就有的英文写成的小说中的人物:我们的时间是盛夏,地点是我国东北部的一座牛棚,在美国,正是美国总统遭弹劾的那一年,而且,我们不是杜撰品,动物也并非神话虚构或填充而成的标本。当天的阳光和炎热(那件幸事),与每头牛生性不变的安详相匹配的所有在场者的安静,坠入情网的老人观看能干的、活力充沛的女人的柔韧身躯时,心中升起的顶礼膜拜感,他眼里流露的极其赞美的神情,以及与此同时我自己心甘情愿的等待,我自己对他们两人间广泛的差异,对性安排的不协调、多样性和诸多不规则性的迷惑——以及对强加于我们身上的,包括人与牛,高度区别的又几乎无区别的生活,不仅是忍受,而是生活的要求,要求不断地索取、舍弃、喂食、挤奶,并全心全意地认可,此即神秘之所在,生活的无意义的意义——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千万个细微的印象真实地记录在案。感觉的充实、无所不包、丰富——超级丰富——生活的细节,这便是狂想曲。科尔曼和福妮雅,现在死了,深埋于川流不息的意外之中,日复一日,分分秒秒,他们自己便是超级丰富中的细节。
没有任何东西恒久存在,然而也没有任何东西瞬息即逝。没有任何东西瞬息即逝,正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恒久存在。
和莱斯特·法利的麻烦是从那天晚上开始的,当时科尔曼听见房子外面灌木丛里有动静,断定不是鹿或浣熊作祟,便从厨房桌边——他和福妮雅刚在那儿吃完通心粉晚饭——站起来,走到厨房门口,就着夏日夜晚半明半暗的光线,看到一个人穿过屋后的田野,朝树林飞奔。“嘿!你!站住!”科尔曼大声叫唤,但那人既没停下,也没回头望,迅速地消失在树木之间。这并不是近几个月来他第一次感到有人隐藏在距房子不足几英寸的地方监视他,不过,前几次的时间都要更晚些,天色太暗,他不能确定听到的是个窥视者,还是什么动物。而且那几次他都是一个人在家。这回福妮雅第一次在场,她不需要看见那人奔过田野的剪影便一口咬定闯入者是她的前夫。
离婚以后,她告诉科尔曼,法利一直跟踪她,尤其在两个孩子死后的头几个月里,当他指控她由于粗心大意导致他们死亡时,他更是变本加厉地凶残。有两次他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次在超市停车场,一次是当她在加油站的时候——从轻便货车窗口对外尖叫:“杀人的婊子!杀人的母狗!你杀死了我的孩子,你这个杀人的母狗!”许多次,在她早晨去学院上班的路上,只要朝后视镜看一眼,必定能见到他的货车,以及他在挡风玻璃后龇牙咧嘴的面孔,仿佛正在说:“你谋杀了我的孩子。”有时他会在她从学院回来的路上尾随她。那时她还住在孩子由于加热器着火窒息身亡后,剩下的半间没烧掉的平房车库里。出于对他的恐惧,她从那儿搬到西里福的一间屋子住。后来,在一次自杀未遂后,搬入奶场,奶场的两位主人和她们年幼的孩子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身边走动,她被他缠上的机会也就不再那么大了。第二次搬家之后,法利的货车较少出现在她的后视镜中。再后来,接连几个月都不见他的踪影,她巴不得他从此消失。但现在福妮雅确信无疑,他还是发现了她和科尔曼的事,于是新仇旧恨交织,重新燃起对她的怒火,又返回到原先疯狂的跟踪,躲在科尔曼房子外窥探她在里面做什么,他们在里面做什么。
那天夜里当福妮雅上了她的老雪佛兰车后——先前按科尔曼的意思停在他别人看不见的车库里,科尔曼决定驾车尾随六英里,直到她安全抵达经过牛棚通往农庄的土路。然后在他回家的一路上,留意地观察是否有人尾随他。到家以后,他从车库步行前往住房的路上,一只手挥动着一根轮毂铁条,左右前后地抽打,以防潜伏在黑地里的任何人近身。
第二天早晨,躺在床上与焦虑斗争了八小时以后,他决定不向州警察局报案。因为法利的身份无从确定,警察对他也无可奈何,再说,一旦泄露科尔曼曾与他们有过联系,他的报案电话便只会证实已经流传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前院长与雅典娜清洁女工有染的闲言碎语。那不是办法,在不眠之夜以后,科尔曼能够忍气吞声地以静制动:早饭后,他给他的律师纳尔逊·普赖姆斯打电话。当天下午,他到雅典娜与他磋商有关匿名信的事,不顾普赖姆斯叫他忘记这件事的建议,强制他给在学院上班的德芬妮·鲁斯写了如下的信:“亲爱的鲁斯女士:我是科尔曼·西尔克的代理律师。几天前你给西尔克先生发出一封冒犯、骚扰、诋毁西尔克先生的匿名信。你信的内容如下:‘人人皆知你正在性欲上剥削一个受凌辱、没文化、比你小一半的女人。’你已不幸地介入并参与一件与你无关的事情。与此同时,你损伤了西尔克先生的合法权益,应当被起诉。”
几天以后,普赖姆斯收到德芬妮·鲁斯的律师写来的三句简短的句子。中间一句断然否认德芬妮·鲁斯为匿名信作者,科尔曼将它用红线画出。“你信中无一说法是正确的,”她的律师在写给普赖姆斯的信中说,“而且,都是诽谤性的。”
科尔曼立即从普赖姆斯处得到波士顿一位资深文件鉴定专家的名字,一位为私营公司、美国政府机构以及本州做法庭辩论工作的笔迹分析家。第二天,他亲自驾了三小时的车到波士顿,将德芬妮·鲁斯笔迹的样本连同匿名信及其信封交到文件鉴定专家手中。过了一星期,他收到鉴定结果。“应你的请求,”报告称,“我审查并将已知的德芬妮·鲁斯笔迹与一封写给科尔曼·西尔克的可疑的匿名信及其信封进行了比照。你要求获得关于可疑文件上的笔迹作者的认定。我鉴定了笔迹特点,诸如斜度、分隔、字母形状、线条性质、力度规格、比例、字母高度关系、连接、首尾字母笔画的形状,等等。依据所提交的文件,我以专家身份认为,标明为德芬妮·鲁斯亲笔所写的标准笔迹与可疑的匿名信及其信封上的笔迹为同一人所为。此致。道格拉斯·戈登,文件鉴定专家。”当科尔曼将鉴定报告交到纳尔逊·普赖姆斯手中,指示他送一副本给德芬妮·鲁斯的律师时,普赖姆斯不再提出异议,但为看到科尔曼几乎和早先跟学院打官司时一样愤怒而感到非常苦恼。
自他那晚上看见法利逃进树林后总共过了八天,八天中他决定最好还是让福妮雅避避风头为妙,他们相互间用电话联络。为了不招惹任何局外人对他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进行窥测,他连到农场取鲜奶的事都免了,尽可能多地待在家里,小心观察着,特别是天黑以后,以确定究竟有没有人在周围窥探。同样,他也叫福妮雅在奶场小心观察,告诫她无论驾车到哪里,都要瞄着后视镜。“就好像我们对公共安全是个威胁似的,”她对他说,一面像她惯常的那样大声笑着。“不对,是公共卫生,”他回答,“我们不符合卫生部的规定。”
八天过去了,他至少可以证明德芬妮·鲁斯是匿名信作者,虽然法利是否是闯入者尚待确定,科尔曼横下心来断言他已竭尽所能抗击了所有一切讨厌的、挑衅性的干扰。福妮雅那天午休时打电话给他,问“隔离期过了没有”时,他终于感到他大可放心地——或咬咬牙决定放心地——发出安全信号。
他预计她当晚七点左右会来,于是在六点吞服了一颗伟哥,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之后,便拿着电话,走到外面,在一张帆布椅上坐定,给他女儿拨电话。他和艾丽斯抚育了四个孩子:两个儿子现在已经四十有余,都是大学理科教授,成了婚,有了孩子,住在西海岸;而那对双胞胎,莉萨和马克,尚未结婚,已三十好几,住在纽约。所有的西尔克后代中除了一个,都设法每年北上伯克夏三四趟,看望父亲,还每月给他打一次电话。那个例外便是马克,马克一辈子都和科尔曼闹别扭,每隔一阵就会完全不理他。
科尔曼给莉萨打电话,因为他意识到已经有一个多月,抑或两个月,都没跟她说过话了。也许他不过是屈从于一种暂时的孤独感——这当福妮雅到来时便会消失的——但无论他的动机何在,电话接通前他对将要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不会寻求更多人的反对,尤其是来自那个孩子的,单单她的嗓音——尽管在纽约下东区度过了十二年艰难的教师生涯,依然柔和、韵味十足、少女气不减——就足以让他获得慰藉,使他平静,有时,甚至作用更大:让他重新对这个女儿产生痴情。他当时或许正做着绝大多数上年纪的父亲或母亲所习惯做的事,不管什么理由,他或她把一个长途电话看做重温老关系的机会。科尔曼和莉萨之间连续不断、明确无误的温柔史使她成为最不可能当面侮辱他,而是与他仍然心心相印的人。
大约三年前——远在幽灵事件之前——当莉萨不知道自己放弃课堂教学,变成一名“排除阅读障碍”教师,是否犯了个极大的错误时,科尔曼曾去纽约住了好几天,了解她的处境。艾丽斯当时还活着,还非常活跃,但莉萨要的并非艾丽斯充沛的精力——并不需要艾丽斯用她喜欢的使人发动起来的方式帮助她发动起来——宁可要这位老院长以他有条不紊的、斩钉截铁的方式解开谜团。艾丽斯肯定会叫她勇往直前,那只会让莉萨不知所措,越发感到一筹莫展;他用的方法则是留有余地的,倘若莉萨果真不能坚持下去,他会告诉她,如果她愿意,可以立即退出,一走了事,以免损失更大——这样反而促使她狠下决心继续干。
他不仅在第一个晚上在她的起居室里坐到夜深,倾听她诉苦,而且第二天还亲自到她的学校去了解究竟是什么让她心灰意懒。他明白了,原来如此:早晨,首先,连续四节半小时课程,每一节都是教一个六岁或七岁儿童,全是一、二年级里成绩最差的。以后余下的所有时间,都是四十五分钟一堂的课程,每班八个孩子,其阅读能力并不比那些一对一的孩子好,却没有足够的受过训练的教师进行强化教学。
“正常班过大,”莉萨对他说,“所以教师没办法感化这些孩子。我是担任课堂教学的。学习费劲的孩子——三十个当中有三个。三四个。不算太糟。你有着所有其他孩子的进步带动你的教学进度。教师不是停下来,提供给无助的孩子所需要的,而是敷衍塞责地对待他们,以为——或者装做——他们跟着全班往前移动。他们给拖到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然后真的不及格了。但在这里只有这些孩子,这些教不会的、不开窍的孩子。因为我对我的孩子们和我的教学非常有感情,这影响了我整个的身心——我整个的世界。学校、领导层——爸,不高明。有个校长,她缺乏想像力,不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还有一群乱七八糟的人,做着自以为是最好的事情。倒不在于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我十二年前刚来时,多有意思啊。校长真的很优秀,她把整个学校都翻过来了。但现在,四年里我们走了二十一名教师。不少啊。我们失去许多优秀人才。两年前我换到‘排除阅读障碍班’,因为我对课堂教学心灰意冷。十年来天天如此。我再也吃不消了。”
他让她讲,很少插嘴,因为她只差几岁就满四十了,他很容易地就抑制住了把这个遭现实打击的女儿搂入怀抱的冲动,在他的想像中她抑制了同样的冲动,没有把不开窍的六岁儿童搂进怀里。莉萨有着艾丽斯全部的激情,却没有艾丽斯的权威感,对于一个只为别人而活着的人——无可救药的利他主义是莉萨天生的诅咒——身为一名教师,她无时无刻不处于精疲力竭的边缘。一般她身边总有个颇有要求的男友,她忍不住要对他好,为了他,她不在乎掏心挖肺;对男友而言,无一例外地,她纯洁的伦理上的童贞终会变成极其可恶的东西。莉萨在道德上过分苛求,然而又不忍心看到别人因为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失望,也没有足够的毅力直面自身力量究竟有多大的事实。这就是为什么他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放弃弱智班教程,为什么他对她所怀抱的父爱不仅负荷着恐惧,而且还不时带有几近于轻蔑的厌烦。
“你得照看三十个孩子,不同的级别,有着不同的经历,而你必须使一切奏效。”她告诉他,“三十个来自不同背景的不同的孩子,以三十种不同的方式学习。要下很大的功夫管理,要做很多的书面工作,要花大量的时间做一切的一切。但还是没有一样能和这个相比。肯定地,即使做这件事,即使在弱智班,有时我也会想,今天我干得挺好,但大多数时候我都想跳楼。我思想斗争很剧烈,不知这种教程是否适合我。因为我非常投入,你可能不太明白。我要以正确的方式教学,可是并不存在正确的方式——每个孩子都不一样,每个孩子都一筹莫展,而我又必须进课堂,做出成绩来。当然每个人都在差生身上大费周章。可你拿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怎么办?想一想——一个识不了字的孩子。很困难。爸爸。你的自尊心有些受不了,你知道。”
莉萨,一个心中怀有那么多关爱的人,一个良知从不含糊的人,一个希望只为助人而生存的人。莉萨这永不幻灭的,莉萨这毋庸置疑的理想主义者。给莉萨打电话,他对自己说,绝对想不到他会从这个傻气的圣人似的孩子嘴里听到她接电话时那种冷冰冰的厌恶口吻。
“你听起来好像不对劲。”
“我没问题。”她对他说。
“出了什么事,莉萨?”
“没什么。”
“夏季班怎么样?教学怎样?”
“不错。”
“乔西好吗?”目前的男友。
“不错。”
“你的孩子们好吗?那个不识字母n的小鬼怎样了?他有没有达到十级?那个名字里都是n的孩子——赫尔南多。”
“样样都不错。”
他这才轻轻地问:“你想不想知道我过得怎样?”
“我知道你过得怎样。”
“是吗?”
没有回答。
“什么让你不快活,宝贝?”
“没什么。”一个“没什么”,这是第二个,意思太清楚了,你别叫我宝贝。
出了什么不可理喻的事了。谁告诉她了?他们跟她说了些什么了?在中学时代,以及战后在大学里,他一直孜孜不倦地钻研最困难的课程;任雅典娜院长期间,他在一个繁重劳累的工作岗位上取得骄人的成绩;在幽灵事件中,作为被控方他自始至终与虚假的指控做斗争,从没软弱过;即使他从学院退休,也不是一个投降的举动,而是愤怒的抗议,故意表白他不屈不挠的蔑视。但在他所有的与职责,与挫折,或与惊愕相抗争的年月里,他从来没有——即使在艾丽斯死后——感到过如此的无助,当听到莉萨,这个善良得几乎令人忍俊不禁的典型,在那一个“没什么”里集中了那么多的恶意——她以前从没有,一辈子都没有找到一个值得领受它的对象。
随后,甚至就在莉萨的“没什么”依然还在散发着它可怕的含义时,科尔曼看见一辆货车从他房子那边沿着柏油路面缓缓开过来——向前爬行一两码,刹住,重又向前滚动,然后又刹住……科尔曼站起来,开始迟疑地走过草坪,伸长脖子张望,然后,边跑边叫:“你!你想干什么!喂!”但货车迅速加大油门,不等科尔曼走近发现任何有关驾驶员或卡车的有用的线索,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因为他分不清车型,从他所站的地方甚至都看不出卡车是新的还是旧的,他最后只知道车子的颜色,一种不明确的灰色。
现在电话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在跑过草坪时,他无意触到了挂断键。要不是这,就是莉萨故意中断了联系。当他再拨时,是个男人接电话。“是乔西吗?”科尔曼问。“是。”那男人说。“我是科尔曼·西尔克。莉萨的父亲。”沉默一分钟后,男子说:“莉萨不想谈话。”就挂断了。
马克的所作所为。一定是。不可能是任何别的人。不可能是这个他妈的乔西——他是谁?科尔曼想不出马克怎么会听说福妮雅的事的,就像他不明白德芬妮·鲁斯或其他人是怎么知道的一样,但此刻那些都无关紧要——是马克用他们父亲的罪行挑拨了他的孪生妹妹。因为在那孩子看来,是罪行。几乎从他一学会说话起,马克就再也没放弃过他的信念:父亲老跟他作对,喜欢两个大儿子,因为他们年纪大些,在学校里出人头地,毫无怨言地接纳了他们父亲知识分子的臭架子;喜欢莉萨,因为她是莉萨,家里的小女孩,无可置疑的是爸爸的最爱;跟马克作对,就因为他孪生妹妹所有的一切——可爱、有爱心、善良、动人、彻底的高尚——马克没有,并且拒绝拥有。
马克或许是科尔曼命里注定必须付出最大努力与之格斗的对象,并非理解的对象——他的怨气太容易被理解了。在他还不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就开始嘀嘀咕咕,生闷气了,不久便和家人及其对世事的感受对着干起来,无视一切安抚劝慰的企图。他的逆反性情随着时间的流逝凝固为他性格的核心。十四岁时在尼克松弹劾听证会期间,他大叫大嚷支持尼克松,而家里其余成员无不赞成让总统终身监禁;十六岁时他成为正统犹太人,而其余的孩子都从他们的反教会、无神论的父母那儿接受了熏陶,只是名义上的犹太人而已;二十岁时他在只差两学期就毕业的情况下悍然从布兰迪斯退学,使父亲火冒三丈。现在,几乎四十岁了,在从事又放弃了十多个他认为不屑一顾的工作后,终于发现自己是个叙事诗人。
因为他对父亲不可动摇的敌意,马克使自己成为他全家不可能成为的人——更令人悲哀的是,逼自己成为他本来不可能成为的人。一个聪明的孩子,阅读广泛,思维敏捷,伶牙俐齿,却始终不能绕过科尔曼看清自己的出路。直到三十八岁上,作为一名就圣经题材写作的叙事诗人,他终于能够以一个一事无成者的傲气孕育他伟大的赋予生命活力的愤怒。一名忠实的女友,一个毫无幽默感、易激动、严守教规的年轻女子,在曼哈顿当牙科技术员挣钱养活他们俩,而马克则待在他们布鲁克林没有电梯的楼房里,撰写由《圣经》启发的,甚至连犹太杂志都不愿刊载的诗作,连篇累牍地叙述大卫如何冤枉儿子押沙龙,以撒如何冤枉儿子以扫,犹大如何冤枉兄弟约瑟夫,以及先知拿单在大卫和拔示巴犯罪后如何发毒咒——以各种铺张虚浮的手法写成的诗篇,念念不忘地返回一成不变的理念,在那理念上,马克押上了并且输掉了他的所有。
莉萨怎么能听他的呢?莉萨怎么能把马克的任何指控当真呢?她不明白他一辈子都受那些指控的驱使吗?不过莉萨对她哥哥一向宽容,不论她知道扭曲了他性格的敌意有多荒谬,她还是顾念旧情,不忘他们双胞胎的身世。因为她生来悲天悯人,因为当她还是个小女生时她就为自己得宠而感到内疚,她总是容忍她孪生哥哥的抱怨,而且在家庭纷争中充当他的安抚者。但她对于他们二者中较少宠幸一位的关切一定得延伸到这疯狂的指控上来吗?究竟指控什么?父亲犯了什么过错将怎样的伤痛强加在了他儿女的身上,以致这一对双胞胎非得与德芬妮·鲁斯以及莱斯特·法利联手?还有另外两个,他的科学家儿子们——他们和他们的自责是否也加入了进来?他有多久没听到他们的声音了?
他此刻回想起艾丽斯葬礼结束后屋子里那个尴尬的一小时,不仅回想起来,而且再次被马克对他的指责深深地刺痛。当时两个大孩子进来,把他拖到他的老房间里去,他在里头待了整整一下午。以后的几天里,孩子们都还没走,科尔曼愿意将那孩子胆敢说的话归罪于马基的哀伤,而不是马克,但这并非意味着他忘记了,或迟早会忘记。马基在他们从墓地驱车回来几分钟后,就开始训斥他:“学院没干。黑人没干。你的敌人没干。是你干的。你杀死了母亲。你用这方式杀死了一切!因为你必须正确!因为你不愿道歉,因为每次你都是百分之百正确,现在是母亲死了!而这一切原本应当很容易就解决的——二十四小时里就能解决一切,只要你知道如何平生第一回向别人道歉。‘对不起,我说了“幽灵”。’你只需要这么做,伟人,只要走到那些学生面前,说声对不起,母亲就不会死了!”
待在外面的草坪上,科尔曼突然感到一阵揪心的愤怒,自从马基发火后的第二天他只花了一小时写成并提交了他的辞呈以来,就再没有这么愤怒过了。他知道对孩子怀有这种情绪是不正确的。从幽灵事件他得知如此等级的愤怒是疯狂的一种形式,可能置他于死地。他知道像这样的愤怒不会带来问题的恰当、合理的解决。作为育人者他知道如何育人,作为父亲他知道如何教子,作为七十多岁的老人他知道不可以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任何事情,尤其在家庭内部,即使这个家庭有个像马克那样怨天尤人的儿子。他并不是从幽灵事件中才得知什么可以败坏、扭曲一个自认为蒙冤受屈的人。他从阿喀琉斯的愤怒中,从菲罗克忒忒斯的怒火中,从美狄亚的狂怒,埃阿斯的疯狂,伊莱克特拉的绝望,普罗米修斯的苦难中都统统看到了。当愤怒达到极点时,恐怖事件将层出不穷,复仇将以正义的名义索求,而冤冤相报将从此开始。
幸亏他明白这一切,因为只有这些,只有古雅典悲剧和古希腊史诗的预言才使他克制了自己的冲动,没有当即打电话给马基提醒他,他是个刺头,而且一向都是。
和法利的正面冲突发生在大约四小时后。依我事后对当时的重构,科尔曼为了证实没人在屋外监视,亲自在福妮雅来到后的几小时里从大门、后门、厨房门进进出出了不下六七次。直到十点左右,当他们二人站在厨房纱门里,拥抱着互道晚安时,他才得以摆脱一切腐蚀性的愤怒,从而允许他生活中真正有意义的东西——最后一次纵情的陶醉,托马斯·曼描写阿申巴赫时所称的“迟到的感情冒险”——重新抬头,控制他的全部身心。在她即将离开时,他发现自己渴望拥有她,仿佛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无关紧要——都无关紧要,不论他女儿、他儿子、福妮雅的前夫,还是德芬妮·鲁斯。这不仅仅是生活,他想,这是生活的结束。不堪容忍的并非他和福妮雅引起的荒唐的众怒;不堪容忍的是他已走到了生命的末端,生命的尽头,时不再来,倘若曾有过时机让他了结争端,放弃反驳,从他哺育四个活泼孩子的意识中超脱出来,忍耐好斗的婚姻,影响固执的同事,尽力引导雅典娜平庸的学生理解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文学。是屈服的时候了,是该让这单纯的渴望作为他的向导的时候了。超脱他们的指责。超脱他们的控告。超脱他们的审判。趁你没死之前,他告诫自己,学会超脱他们令人发怒的、讨厌的、愚蠢的谴责的权限,我行我素地生活。
和法利的冲突。那晚和法利的冲突,和一个永不言败却一败涂地的农场主,一名从不计较工作何等卑贱却始终全力以赴的本镇养路工,一名为祖国出征不是一次而是两次(第二次回去完成倒霉任务)的忠诚美国人的冲突。重新入伍,又回到那儿去,因为第一次回家的时候,人家都说他跟原来大不相同了,他们不认识他了,而他知道他们说得对:他们全都怕他。他从丛林战回到他们中间,他们不赏识他就算了,反倒怕他,所以不如回去。他并不指望别人像英雄似的对待他,可是大家就以那种眼光看着他?所以他第二次出征,这次可是加大油门的。精疲力竭。又重新充气。一个敢作敢为的武士。第一次去时不像这样雄心勃勃。第一次去时他是随和的莱斯,不知什么叫绝望。第一次去时只是个伯克夏男孩,信任别人,完全不知道生活会有多下贱,不知道吃药打针是什么滋味,不感到自卑,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莱斯,对社会从不构成威胁,成群结队的朋友,飙车,尽是那一类的玩意儿。第一次去时他割过耳朵,因为他在那儿,而且都那么干,仅此而已。他不属于那种人,那种人一旦到了无法无天的境地就急不可待地动手,那是些乌合之众,跟着他们起步有点过分,他们只要一个小小的机会就大发兽性。队伍里有个家伙,他们叫他大个子,刚到还没一两天就把一个怀孕女人的肚子劈开了。法利自己只是在他第一次出征即将结束时才变得娴熟起来。但第二次,他的部队里有许多家伙也是重返战场的,他们回来并不是为了消磨时光,或多赚几块钱,这第二次,和这些始终盼望上火线,兽性大发,明知恐怖却感到无比美妙的家伙待在一起,他也就变得疯狂起来。在枪林弹雨中,躲避险情,用枪射击,你不可能不感到可怕,但你可以发疯,可以蛮干,所以第二次他肆无忌惮起来。第二次他赤膊上阵,胡作非为。生存在死亡边缘,开足马力,既兴奋又恐惧,日常生活中没有东西可以和它相提并论。舱门射击。他们正失去直升机,需要舱门射手。他们在某个位置上征求舱门射手,他跳起应征,自愿报名。高高地在战场上空往下看,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他只管朝下猛射。只要是移动着的。死亡和毁灭,这便是舱门射击的全部目的。再加上你不必成天待在下面莽丛里,这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但当他回到家里,并不比第一次好,而是更糟。不像二次大战那些家伙:他们乘船返回,他们放松,有人看护他们,询问他们身体怎样。没有过渡。前一天他还在越南进行舱门射击,目睹直升机爆炸,在半空中眼见战友血肉横飞,贴近地面时闻到人皮焦臭味,听见惨叫声,看见整座整座村庄付之一炬,第二天就回到了伯克夏。现在他真的失去了归属感。另外,他对他脑袋里的东西也有些害怕。他不想和别人相处,不想笑,也说不出笑话,他感到自己不再是他们世界的一分子,他看见了并且亲手干下了周围人绝对想像不到的事,他跟他们接不上气,他们也跟他接不上。他们告诉他,他可以回家?他怎么能回家?家里没有直升机。他独自待着,酗酒,找到退伍军人服务部,他们对他说他只是来拿钱的,可是他知道他要寻求的是帮助。早先他尝试找政府帮助,但他们只给他一些安眠药片,操他政府的。把他当垃圾。你还年轻,他们告诉他,你会好的。所以,他试着好起来。搞不过政府,因此他不得不自己对付。只不过出征两次后回来靠自己安顿下来不容易。他平静不下来。烦躁。不安。酗酒。动不动就发火。老想那些东西。他并没放弃:总算有了老婆、家、孩子、农场。他想一个人过,可她想有个家,和他一起搞农活,所以他也努力强迫自己安定下来。那些他记得十或十五年前,越战爆发前那个随和的莱斯向往的东西,他现在也努力让自己重新想要。问题是,他不能真正和家人沟通。坐在厨房里,和他们一起吃饭,淡而无味。他没办法从那儿到这儿。但他仍然努力着。有两三次他半夜醒过来掐她脖子,但不能怪他——是政府的错。政府把他变成这个样的。他以为她是该死的敌人。她以为他想干什么?她知道他会恢复正常的。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那些都是谎话。她向来只关心她自己。他当初不该让她带孩子们离开。她一直在等,直到他进了康复中心——那就是为什么她要送他去康复的原因。她说等他身体好了,他们就可以重新在一起,结果她利用这件事和他斗,把孩子从他身边带走了。这母狗。这骚货。她骗了他。他不该让她带孩子走。他也有错,因为当时他烂醉如泥,他们就可以用强制手段送他去康复,但如果他像他说的那样,把他们统统干掉的话,要好多了。应当杀了她,应当杀了孩子,要不是被送去康复,早杀了。而且她知道,知道要是她再想把他们带走,他就会像那样杀死他们。他是父亲——如果有人抚养孩子,非他莫属。如果他抚养不成,孩子最好死了算。她无权偷他的孩子。把他们偷走,然后她亲手杀死他们。他在越南所作所为的报应。他们在康复中心全都这么说——这个报应,那个报应,但并不因为大家都那么说,它就不成其为报应。是报应,全是报应,孩子的死是报应,她操的木匠是报应。他不知道他为什么没杀死那家伙。起先他只闻到烟味。他在路那头的灌木丛里监视躲在木匠轻便货车里的这两个人。他们把车停在她门口。她走下楼——她租住的屋子在一栋平房后面车库的楼上——她钻进货车,既没有灯光,又没有月亮,但他知道正在发生着什么。随后他闻到烟味。他从越南活着回来,惟一的窍门就是任何变化、响动、动物的气息、莽丛里的任何动静,他都能比别人早发现一步——具有丛林中灵敏的警觉感,就好像他是那儿土生土长的一样。看不见烟,看不见火苗,天黑得什么也看不见,但突然他嗅到烟味,那些事情闪过他的脑海,他开始朝前跑。他们看见他跑过来,以为他要偷走孩子。他们不知道房子着火了。以为他疯了。但他能闻到烟味,知道是从二楼冒出来的,而且知道孩子在里头。他了解他老婆,愚蠢的母狗婊子,不会采取任何行动的,因为她正在卡车里操木匠。他径直从他们身边跑过。他此刻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忘记了地点,只知道他必须冲进去。他跑上楼梯,撞开边门,正朝着火的地方跑,突然看见两个孩子坐在楼梯口,蜷缩在楼梯最上层,张大嘴喘粗气,他是在这个时候把他们抱起的。他们在楼梯上瘫成一团,他一把抱起他们,冲出边门。他们活着,他肯定。没想过他们会死。只认为他们吓坏了。这时他抬起眼睛,看见谁在门外站着旁观,就是那木匠。一刹那间他神智不清了。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冲上去掐他的喉咙。动手掐死他,那婊子竟然不去管孩子,却担心他会掐死她混账的男朋友。混账婊子担心他会杀死她男朋友,而不担心她的亲生孩子。他们本来可以有救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死掉了。因为她对孩子根本不关心。她从来不管。他们在被他抱起的时候还没死。有热气。他知道死人什么样。两次赴越作战,你就不要告诉他死人是什么样的了。他需要的时候都能闻出死人味。他尝得出死人味。他知道死是怎么回事。他们——没——有——死。那个男朋友才要死了哩。结果警察和政府勾结,带着枪来了,把他扣了起来。婊子杀死了孩子,她的疏忽,可是他们把他抓走了。耶稣基督啊,就认同我一分钟吧!婊子不关心孩子!她从不关心。比如说他有预感他们会遭遇伏击。说不清为什么,但他知道他们给人下了套子,没人相信他,结果他是对的。有个蠢蛋军官派进他们连,不愿听他的话,结果有人给杀死了。结果有人给烧死了!这就是那些蠢驴怎么让你最要好的两个伙伴送了命的原因!他们不听他!他们不信他!他活着回来了,不是吗?他四肢健全地回来了,带着他的阳具回来了——你知道这要什么代价吗?但她不听!从不听!她背叛他,背叛他的孩子。他只是个疯疯癫癫的越战老兵。但他见过世面,妈的。而她一无所知。但他们有没有抓那蠢婊子?他们抓的是他!他们给他灌药,然后又把他禁闭起来,他们不让他走出北安普顿退伍军人康复中心。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他们训练他做的,你看见敌人,你杀死敌人。他们训练你一年,然后他们花一年时间企图杀死你,可是当你正做着他们训练你做的事情时,他们给你套上橡皮镣铐,让你吞一肚子的狗屎。他做他们训练他做的事,当他正做着,他的混账老婆出卖他孩子。他早该把他们统统杀死。特别是他。那个男朋友。早该把他们的混账脑袋砍下来了。不明白他怎么会没砍的。最好别他妈的走近他。要是他知道混账男朋友在什么地方,他会让他死了都不明白怎么死的,他们不会知道是他干的,因为他知道怎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干掉。因为政府训练他这么干的。感谢美国政府,他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他尽自己的职责。按照指令办事。他们就他妈的这样对待他?他们把他关进锁着的病房,他们诓他,竟然诓他!他们连张支票都不给他签。为这一切他得到混账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断送掉整个的家只得到百分之二十。就为这一点他还得求人。“那么告诉我出了什么事。”他们说,那些矮子社工,有大学学位的小矮子心理医生。“你在越南杀过人没有?”在越南有他没杀的人吗?他们送他去越南不就要他干那个吗?杀混账黄脸皮。他们说怎么都行?所以怎么都行。都和这个词“杀”相关。杀黄脸皮!如果“你杀过人没有?”不算坏,他们还给他一个混账黄脸皮心理医生,这人像个瘪三。他为国效劳,还得不到个妈的说英语的医生。北安普顿到处都是中国餐馆、越南餐馆、韩国超市——但他呢?你要是越南人,你要是中国人,你能出头,你开间餐馆,开家超市,你搞个杂货店,你成个家,你受个好教育。但他们却弄个混账活儿给他。因为他们想要他死。他们巴不得他永远回不来。他是他们最坏的噩梦。他不应当回来。现在又来个大学教授。知道政府把我们一条胳膊绑在背后送我们进去的时候他在哪儿?他正在那边领导混账的抗议。他们给他们钱上大学,教书,教孩子,不是让他们去他妈的抗议越战的。他们什么鬼机会也没给我们。他们说我们打了败仗。我们没打败仗,政府打了败仗。但当纨绔子弟大学教授兴致一来,可以哪天不去上课,而跑到外面罢课反战,这就是他为国效劳得到的报答。这就是他一天又一天出生入死得到的报答。他没有一夜睡得着。妈的二十六年来他都没睡过一次好觉。为了这个,就为这个,他老婆跟了个不值钱的犹太人?在越南可没有许多犹太人,反正他不记得。他们搞学位都来不及哩。犹太杂种。那些犹太杂种有点不对劲。他们看上去不对劲。她跟了他?耶稣基督啊。恶心,老兄。这么做究竟为了什么?她不懂世道。一辈子没过过一天苦日子。他从没伤害过她,从没伤害过孩子。“哦,我继父对我太下作了。”继父常用手指捏她。应当操她,那样可以让她清醒一点。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的混账孩子们今天还会活着!他就会跟外面所有的家伙一样,有家庭,有漂亮的车子。而不是关在个混账的退伍军人机构里。这就是他得到的报答:冬眠灵。他所得到的报答就是氯丙嗪大杂烩。就因为他以为他又回到了越南。
这便是从灌木丛里呼啸着冲出来的莱斯特·法利。这便是在科尔曼和福妮雅站在厨房门里时,从房子侧面黑魆魆的灌木丛里呼啸着冲过来向他们发起袭击的那个人。上述的一切仅仅是他脑袋里所想的冰山之一角。他一夜又一夜,熬过整个春天,进入初夏,接连几小时地躲藏,虽行动受限制,但依然如故,心潮起伏,坚守在隐蔽处等着看她干那事儿。她两个亲生孩子在烟雾里窒息身亡时干的事儿。这回还不是和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家伙。甚至都不是法利的年龄。这回不是跟她的老板、伟大的标准美国人霍伦贝克。霍伦贝克至少可以给她些什么作为回报。你几乎可以因为霍伦贝克而对她刮目相看。但现在这女人无可救药,愿意分文不取,就跟随便什么人干。眼下姘上个灰白头发皮包骨的老头,一个高高在上、神气活现的犹太教授,他那犹太黄面孔快活得都变了形,他颤抖的老手紧紧抓住她的头。还有谁有个老婆操犹太老头的?还有谁?这回这个放荡、杀人、呻吟的婊子正用她的淫嘴像唧筒似的吮吸一个令人作呕的老犹太稀薄的精液。而罗莉和小莱斯却不能死而复生了。
报应。没完没了。
感觉仿佛在飞翔,感觉仿佛在越南,感觉仿佛回到你发狂的一刹那。更疯狂,突然之间,因为她在吮吸那个犹太人,比上回因为她杀死孩子时更疯狂,法利向上飞去,尖厉地叫着,犹太教授也朝他尖叫,犹太教授举起轮毂铁条,只是因为法利手无寸铁——因为那天夜里他直接从消防队训练场过来,没能从他尽是枪械的地下室里抄上一杆带来——他才没有当场把他们的脑袋打爆。他怎么没伸手夺过轮毂铁条,就此了结一切,他百思不得其解。他能用那根铁条创造多美妙的奇迹啊。“放下!我会用它打烂你脑袋瓜!妈的,放下!”犹太人放下了。犹太人运气好,他放下了。
那夜他回到家以后(也不知道是怎么回的家)直到凌晨——当消防队的五名人员,他的五名伙伴,最终制服了他,套上橡皮铐,驾车送他到北安普顿——莱斯特突然看见了那一切,一切,就在他自己的屋子里,忍受着酷热,忍受着淫雨和他自己厨房桌子旁地毡上的泥泞、巨蚁、杀人蜂,他腹泻、头痛,他饥肠辘辘,喉干舌燥,弹药短缺,肯定活不过今夜,等着死亡来临。福斯特踩上地雷,奎林淹死了,他自己只差一点淹死,神智错乱,朝四面八方投手雷,大声叫唤:“我不想死!”战斗机混作一团,朝他们射击。德拉戈丢了一条腿、一只胳膊和鼻子,康理逖烧焦的身体粘在他两只手上。叫不到一架直升机,驾驶员说他们没办法降落,因为我们遭攻击。他气得发疯,知道自己要死了,他准备把直升机射下来,射下我们自己的直升机——他曾目睹的最惨无人道的夜晚,此刻就在他自己的破房子里重新上演,也是最漫长的夜晚,他在世上最漫长的夜晚。他的每个行动都受阻,伙伴们嚎叫着,谩骂、哭泣着。他自己没料到会听到这么多哭声。有的伙伴被击中脸部,在等死,奄奄一息,等死。康理逖的身体粘满他两手,德拉戈的血流得到处都是,莱斯特拼命想把死掉的什么人摇醒,嚎叫着,不停地嚎叫:“我不想死!”死亡没有暂停。死亡没有间歇。死亡没有逃生之路。死亡不可能松手。整夜和死亡作战,直到凌晨,一切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剧烈的恐惧,剧烈的愤怒,没有一架直升机愿意着陆,还有在他混账房子里的德拉戈的血腥味。他以前不知道这味道会这么恶心。b一切都那么剧烈/b,b每个人都离家那么遥远/b,b愤怒愤怒愤怒愤怒怒火万丈/b!
几乎去北安普顿的一路上——直到他们再也无法忍受,堵上他的嘴巴为止——法利都在半夜三更掘土。早晨醒来时,他总是和蛆虫一道躺在什么人的坟墓里。“劳驾!”他大声呼唤,“我受够了!够了!”所以他们没别的办法,只好封上他的嘴巴。
在退伍军人医院,一个只有用武力才能迫使他进来的地方,一个他多年来始终设法从中逃跑的地方——从他对付不了的政府开办的医院里逃出一条生路的地方——他们将他送进上锁的病房,把他捆在床上,给他补水,让他安定,给他解毒,帮他戒酒,治疗他的肝病。于是,在随后的六星期里,他每天早晨在小组医疗班上讲述罗莉和小莱斯是怎么死的。他告诉他们每个人所发生的事情,每天告诉他们在他看见两个孩子窒息的面孔,断定他们死了时,所没能发生的事情。
“麻木了,”他说,“绝对麻木。没有感情。对我自己孩子的死麻木不仁。我儿子翻着白眼,没有脉搏。没有心跳。我儿子没有气了。我的儿子。小莱斯。我惟一有过的儿子。但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我举手投足就好像他是个陌生人。对罗莉也一样。她是个陌生人。我的小女儿。混账的越南,都是你搞的!战争过去那么多年,你还在搞!我所有的感情都耗尽了。没事的时候我感到好像我的一边脑袋给什么小东西击中了似的。等到真出了事,出了妈的弥天大祸时,我反而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片麻木。我孩子死了,但我身体麻木,脑子空白。越南。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没为我孩子哭过。他五岁,她八岁。我对自己说:‘为什么我不难过?为什么我没救他们?为什么我救不了他们?’报应。报应!我不断想起越南。想起我认为我死了的那些年月。这样我开始明白我不能死。因为我死过了。因为我已经在越南死掉了。因为我是个他妈的死掉了的人。”
小组的多数成员是像法利这样的越战老兵,只有两名从海湾战争回来的,像好哭的婴儿,在一场四天的地面战里眼睛里进了沙。一场百小时战争。一串沙漠中的等待。越战老兵是在战后岁月里亲身经受了生活中一切罪孽的人——离婚、酗酒、毒品、犯罪、警察、牢房、毁灭性的精神压抑、无可控制的哭泣、想尖叫、要砸东西、双手颤抖、身体痉挛、面部紧绷、从头到脚大汗淋漓,由于重温枪林弹雨、刺眼的爆炸、血肉横飞的场面,由于回想起屠杀俘虏、平民家庭、老妇以及儿童的罪行——所以,虽然他们对罗莉和小莱斯的事点头,并且对他在看见他们翻白眼不感到难受,因为他自己已经死掉了表示理解,但他们,这些真是有病的家伙(他们极少谈论他们之外的其他什么人如何在街上游荡,随时张嘴冲天大叫“为什么”,谈论其他什么人怎么不能得到他们应得的尊敬,以及只有在他们死了,埋了,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以后方才快活)还是一致认为,法利最好把那些事都丢到脑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过自己的日子。他知道那是一派胡言,但他只剩这个了。继续过吧。ok。
八月下旬,他给放出医院,决心继续过。在他加入的一个支持小组,特别是在一个拄拐杖走路,名叫吉米·伯理若的人的帮助下,他至少成功了一半;非常艰难,但在吉米的帮助下,他或多或少地在努力着,驾驶货车将近三个月,直到十一月。但突然——不是因为有人对他说了什么或者因为他在电视上看见什么,或者又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感恩节即将来临,而是因为对法利而言别无选择,没有办法阻止过去的一切卷土重来,重新复苏,呼唤他投入战斗,召唤他强烈的反应——一切并没有抛到脑后,而是就呈现在他的眼面前。
又一次,它成为他的生活。
乔·利伯曼(josephisadorelieberman,1942—),1998年,他成为美国民主党内第一个对克林顿总统处理与莫妮卡·莱温斯基的性丑闻的方式提出质疑的突出人物。
指约瑟夫·赖因费尔德(josephreinfeld,1891—1958),美国实施禁酒令时期(1919—1933)的著名私酒贩子。
原文为法语,labelledamesansmerci,出自济慈诗。
马克的昵称。
作者“菲利普·罗斯”的其他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