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阿根廷作家和传统问题提出一些质疑的命题并加以解释。我的怀疑并不是指问题难以解答,或者不可能解答,而是指问题是否存在。我认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修辞学的主题,大有文章可做;据我理解,那是外观、表象,是假问题,而不是真正的心理困难。
在探讨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最近的提法和解答。我首先要谈的是一个几乎出于直觉的解答,不加任何论证就提了出来;它声称阿根廷文学传统早在高乔诗歌中就已存在。按照这种说法,高乔诗歌的词汇、方法、题材应该对当代作家有所启迪,是出发点,甚至是典型。这是最常见的解答,因此我认为有必要花些时间探讨。
解答是卢贡内斯作出的;他在《吟唱诗人》中说,阿根廷人有一部经典长诗《马丁·菲耶罗》,它之对于我们应该像是《荷马史诗》之对于希腊人一样。要反驳这个意见而不贬低《马丁·菲耶罗》似乎很难。我相信,《马丁·菲耶罗》是阿根廷人至今所写的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作品;我也坚信,不能像某些人宣称的那样,将《马丁·菲耶罗》奉为我们的《圣经》,我们的宝典。
里卡多·罗哈斯对《马丁·菲耶罗》也推崇备至,在他写的《阿根廷文学史》中有一专论,但几乎像是陈词滥调,显得有些狡黠。
罗哈斯研究了那些专门描写高乔人的诗人的作品,也就是说,伊达尔戈、阿斯卡苏比、埃斯塔尼斯劳·德尔坎波和何塞·埃尔南德斯的诗歌,民间诗人诗歌的衍变和高乔人的自发的诗歌。他指出通俗诗歌的格律是八音节,高乔诗歌的作者运用这种格律,从而认为高乔诗歌是民间诗人作品的继续或发扬。
我觉得这种说法有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不妨说是一个巧妙的错误,因为罗哈斯显然想替伊达尔戈开创的、埃尔南德斯使之登峰造极的高乔诗歌找一个民间的根源,便把它说成是高乔人的诗歌的继续或派生,这一来,巴托洛梅·伊达尔戈便不是米特雷所说的高乔诗歌的荷马,而只是其中的一环。
里卡多·罗哈斯把伊达尔戈说成是民间诗人;但是据他自己撰写的《阿根廷文学史》所说,这位所谓的吟唱诗人早期创作民间极少见的十一音节格律诗歌,因为他们认为十一音节不和谐,正如加尔西拉索从意大利引进十一音节格律时,西班牙读者也不感到它的和谐。
据我所知,高乔人的诗歌和高乔诗歌之间有根本性的差别。随便找一个民间诗歌的集子同《马丁·菲耶罗》、《保利诺·卢塞罗》、《浮士德》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差别不仅在于词汇,而且在于诗人的用意。乡村和城郊的诗人采用普遍的题材:爱情的烦恼和失恋的痛苦,运用的词汇也很普遍;反之,高乔诗人故意发展了一种民间诗人并不尝试的通俗语言。我不是说民间诗人的语言是正确的西班牙语,我想说的是,如果有错误,也是出于无知。然而,高乔诗人的作品追求地方语言和浓郁的地方色彩。证明是:一个哥伦比亚人、墨西哥人或者西班牙人一看就懂得民间诗人和高乔人的诗歌;与之相反,他们要看懂埃斯塔尼斯劳·德尔坎波或者阿斯卡苏比,或者揣摩大概的意思,却必须借助于生僻语词词汇表。
可以这样总结:高乔诗歌毫无疑问地产生了优秀的作品,但和任何文学体裁一样是人为的产品。在早期的高乔作品,在巴托洛梅·伊达尔戈的歌谣里,已经看出作者的意图是借高乔人之口唱出这些诗歌,让读者感受到高乔语气。这同民间诗歌相差太远了。我不但在乡村,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注意到人们作诗时深信自己是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于是本能地回避通俗的字眼,寻找夸张的词句和结构。如今民间诗人可能受到了高乔诗歌的影响,他们本身也有许多地方色彩,但最初并不是这样的,我们在《马丁·菲耶罗》里可以找到前人从未指出的证据。
《马丁·菲耶罗》是用带有高乔口气的西班牙文撰写的,它使我们久久不会忘记吟唱的是个高乔人;它有大量的取自牧民生活的比喻;但是在一个著名的章节里,作者忘了刻意追求地方色彩,用了普通的西班牙文,他谈的不是本地的题材,而是抽象的大题目,是时间、空间、海洋、夜晚。我指的是第二部分结尾时马丁·菲耶罗和黑人的对话。似乎埃尔南德斯本人也想指出高乔诗歌和高乔人的真正的诗歌之间的区别。当菲耶罗和黑人两个高乔人开始吟唱时,他们把高乔的做作抛在脑后,讨论哲学问题了。我听郊区民间诗人吟唱时也证实了这一点;他们不用郊区俚语,试图用标准的语言表达。当然不成,但他们的用意是使诗歌成为崇高的、不一般的东西,可以脸带笑容地说出来的东西。
认为阿根廷诗歌必须具有大量阿根廷特点和阿根廷地方色彩,是错误的观点。如果我们要问,《马丁·菲耶罗》和恩里克·班奇斯的《陶瓮》里的十四行诗两者之间,哪一个更有阿根廷特色,说前者更有特色是毫无理由的。人们会说,班奇斯的《陶瓮》里没有阿根廷的景色、地形、植物、动物;然而《陶瓮》里有别的阿根廷情况。
我记得《陶瓮》里有些诗句,一看就使人不能说这本书是纯阿根廷的,诗句说:“……太阳在房顶/和窗口闪耀。夜莺/仿佛在说它们堕入情网。”
“太阳在房顶和窗口闪耀”似乎免不了指摘。恩里克·班奇斯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写这些诗句的,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没有房顶,只有屋顶平台;“夜莺仿佛在说它们堕入情网”;夜莺与其说是现实生活中的鸟,不如说是文学中的、希腊和日耳曼传统中的东西。然而我要说,在这些常规形象的运用上,在那些违反常规的房顶和夜莺上,当然没有阿根廷的建筑和鸟类,但是有阿根廷的腼腆和暗示;班奇斯在抒发压在他心头的巨大痛苦时,在谈到那个抛弃了他、只给他留下一片空虚的女人时,他运用了房顶和夜莺之类的外来的常规形象,这种特定环境是意味深长的:它透露了阿根廷人的腼腆、怀疑、欲言又止,很难和盘托出我们的隐衷。
此外,我不知道有没有必要说,认为文学应该由产生国的特点所确定这一概念是比较新的;认为作家应该寻找他们各自国家的题材也是专断的新概念。远的且不说,如果有谁由于拉辛寻求了希腊和罗马的题材而否认他法兰西诗人的称号,我相信拉辛一定会啼笑皆非。如果有谁试图把莎士比亚限制在英格兰题材里,说他作为英格兰人无权写斯堪的纳维亚题材的《哈姆雷特》,或者苏格兰题材的《麦克白》,他会大吃一惊的。阿根廷人对地方色彩的崇拜是欧洲的一种新思潮,其实民族主义者应当把它作为外来物予以排斥。
前不久,我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论断,说是真正土生土长的东西往往不需要,也可以不需要地方色彩;这是吉本在他的《罗马帝国衰亡史》里说的。吉本指出,在那本完完全全是阿拉伯的书里,也就是《古兰经》里,没有提到过骆驼;我认为如果有人怀疑《古兰经》的真实性,正由于书中没有骆驼,就可以证实它是阿拉伯的。《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写的,穆罕默德作为阿拉伯人没有理由知道骆驼是阿拉伯特有的动物:对他来说,骆驼是现实的一个组成部分,他没有加以突出的理由;相反的是,一个伪造者、旅游者、阿拉伯民族主义者首先要做的是在每一页大谈骆驼和骆驼队;但作为阿拉伯人的穆罕默德却处之泰然;他知道即使没有骆驼,他还是阿拉伯人。我觉得我们阿根廷人也能像穆罕默德一样,我们可以相信,即使不渲染地方色彩,我们也能是阿根廷人。
请允许我在这里吐露一个秘密,一个小小的秘密。多年来,在一些现在幸好已被遗忘的书里,我试图写出布宜诺斯艾利斯远郊的特色和实质;我自然用了许多当地的词汇,少不了青皮光棍、米隆加、干打垒之类的词儿,就这样写了一些给人印象淡薄、已被遗忘的书;后来,也就是一年前吧,我写了一篇名叫《死亡与指南针》的故事,讲的是梦魇,其中有因梦魇的恐怖而扭曲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事物;我想到哥伦布大道,在故事里把它叫做土伦路,我想到阿德罗格的别墅区,把它叫做特里斯特勒罗伊;这篇故事发表后,朋友们对我说他们终于在我写的东西里找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特色。正由于我不打算寻求那种特色,由于我放弃了梦想,经过这许多年之后,我才找到了以前没有找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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