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不是为马德鲁斯而是为我自己)在前面那些段落的考证里读到了某种警察办案式的做法而惋惜。马德鲁斯是唯一文人们引以为荣的阿拉伯文化学者。在这种肆无忌惮的成绩面前,连那些文人自己都知道他是谁了。安德烈·纪德是第一批赞扬他的人之一,那是在一八九九年八月;我不会想到坎塞拉和卡德维拉将会是最后赞扬他的人。我的目的并不是想破坏这种崇敬,而只是想把它记录下来。庆祝马德鲁斯的忠实就是忽视马德鲁斯的灵魂。甚至就是根本未提及马德鲁斯。他的不忠实,他的具有创作性和流利的不忠实则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h2id="b011"三、恩诺·利特曼/h2《一千零一夜》一个著名阿拉伯文版的祖国德国可以(枉)为四个版本自豪:“图书管理员式的,尽管也是古以色列人式”的古斯塔夫·魏尔的版本——其相应版本记录在某些百科全书的有关加泰罗尼亚人条目里,《古兰经》的译者马克斯·亨宁的版本,文人费利克斯·保罗·格雷夫的版本,阿克苏姆城堡埃塞俄比亚铭文的破译者恩诺·利特曼的版本。第一种版本(一八三九年至一八四二年)的四卷书是最可爱的;因为它的作者——由于痢疾而被从非洲和亚洲挖掘出来——注意保持或替代其东方风格。他的插入语值得我完全的敬佩。他让几个闯入聚会的人说:“我们不想象早晨,因为早晨驱散节日。”至于那个慷慨的国王,他保证说:“他为客人点燃的火让人想起地狱,而他仁慈的手上的水珠则像洪水。”他还向我们谈起另外一个人的手“就像大海一样开放”。这些漂亮的描述伯顿或马德鲁斯是可以写出来的,而译者又把它断断续续地使用到诗歌里——在诗歌里,美丽的激情可以成为原抒情诗的替代或代用品。至于散文,我觉得他们是照译,再加上一些有道理的删改,保持在虚伪与羞耻之间的程度。伯顿对他的翻译加以赞扬——完全忠实于原文,可以称是百姓化的翻译。“魏尔博士尽管是图书管理员式的人”,也不枉为犹太人,我觉得在他的文风里有某种《圣经》的味道。
第二种版本(一八九五年至一八九七年)缺少准确性方面以及风格方面的魅力。我谈的是莱比锡的阿拉伯文化学者亨宁向菲利普·雷克拉姆的“大学图书馆丛书”提供的版本。这是个删节本,而出版社却说不是删节本。其风格平淡固执,其最无可争议的特点就是引申。布拉克和布列斯拉夫的版本已经介绍过了,除了佐滕伯格的手稿和伯顿的《夜之补遗》。作为理查德爵士的翻译的亨宁在语义表现上要比作为阿拉伯语翻译的亨宁强得多,它完全可以证明理查德爵士在阿拉伯语方面占的优势。在著作的序言和结尾处充满了伯顿的赞扬——几乎连那份说他已经掌握了“乔叟的风格,相当于中世纪的阿拉伯文”的报告都不认可的赞扬。如果把乔叟指定为伯顿的词汇库之一倒是更合理。(另外一个词汇库就是托马斯·厄克特爵士的《拉伯雷》。)
第三个是格雷夫的版本,源于伯顿的英文本,并且是把它予以重复,只去掉了那些百科全书式的注释。它于一战前在因泽尔出版社出版。
第四个版本(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二八年)一直在取代上一个版本。它同前一个版本一样,有六卷,而且阿克苏姆铭文的破译者、耶路撒冷二百八十三部手稿的清点者、《东方学杂志》的撰稿人——恩诺·利特曼在上面签了名。如果没有那些愉快的拖延,伯顿的译文就是完全流畅的译文。最难以言表的污秽没有让他退缩,他把它们译成了贞节的德文,个别地方还译成了拉丁文。他没有回避一个词,甚至那些一千次由每个夜晚到下一个夜晚过渡的段落。他无视或拒绝地方色彩。有必要指出出版者的名字,让他们保留“真主”,而不要用“上帝”予以代替。他像伯顿和约翰·佩恩一样,把阿拉伯诗歌译成了西方诗歌。他会认真地发现,如果在一段常见的“某某发表了这首诗”提示之后见到的却是一段德文散文,读者们一定会目瞪口呆的。他提供了必要的注释,以便更好地理解书的内容。每卷二十个,都很简练。他总是那样光彩照人、清晰可见、不偏不倚。他继续(有人告诉我们)那阿拉伯人的呼吸。如果《大不列颠百科全书》里面没有错误的话,他的译文就是所有现有译文中最优秀的。我听说阿拉伯文化学者们对此同意,这丝毫不影响一个文人——他,来自完全阿根廷的共和国——对此表示异议。
我的理由如下:伯顿和马德鲁斯的译本,还有加朗的译本,都只能让人产生“文学之后”的感觉。无论其瑕瑜如何,他们的作品都先行准备了前面提到的那种丰富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伯顿的作品被几乎是无止境的英语程序罩上了阴影——约翰·多恩的刺耳的粗话、莎士比亚和西里尔·图尔纳的巨大词库、斯温伯恩的古老嗜好、一千七百年著作家们的愚昧博学、毅力与无所事事、暴风骤雨的爱情和神话般的爱情。在马德鲁斯的漂亮段落里,萨朗波和拉封丹,《柳条人像衣架》和俄罗斯芭蕾舞互相辉映。利特曼就像华盛顿一样不会说谎,只剩下德国的诚实了。不过还少,实在太少了。《一千零一夜》和德国的贸易应该能再生产出点儿什么。
在哲学领域,在小说领域,德国具有绝妙的文学——最好说,也只有一个绝妙的文学了。《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我希望在德语里应反复斟酌。提出这个愿望的时候,我想起了故事里那些不着边际的奇事——一盏灯或一只戒指的无所不能的奴隶,能把穆斯林人变成鸟的女王拉布,胸中装有护身符和图案的铜船工——和那些聚合性质的、出于凑齐一千零一个部分的需要而编造的普通事情。神话用完了,抄书匠们就开始求助于历史故事和慈善故事了,把这些故事加进去似乎也可以增加其余故事的可信度。升上天的红宝石和对苏门答腊的第一次描述,阿拔斯王朝的特点和靠为上帝辩护为生的银天使都共存在一个同样的水平上。这种混合是诗意的,我说某些重复也如此。在第六百零二个夜晚,沙赫里亚尔国王从王后嘴里听说了自己的故事,这还不算新奇吗?按照大体的框架,一个故事里常常包含几个故事,而且不仅如此,一个场面里还包含另一个场面,就像《哈姆雷特》悲剧一样,还有梦呓般的拔高。丁尼生一句拗口而又明朗的诗句似乎可以给它们下个定义:
精心雕琢的东方象牙,圆中套圆。
更令人惊奇的是,七头蛇的那些异位头竟然可以比它的身体还管用:“中国和印度斯坦岛”的传奇国王沙赫里亚尔得到了丹吉尔的总督、瓜达雷特战役的战胜者塔里克·本塞亚德的消息……前厅同镜子混在一起,面具藏在脸后面,谁也认不出哪个是真正的人,哪个是偶像。这丝毫也不重要,这种混乱很常见,就像半昏睡中的杜撰一样可以接受。
命运的游戏可公正、可相反、可偏离,一个按照德文的歪曲、按照德国的“恐怖感”组织和强调这种游戏的人,一个卡夫卡,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呢?
一九三五年,阿德罗格
在我核对过的书中,我应该列出下列几种:
《一千零一夜》,加朗译《阿拉伯故事集》,巴黎。
《一千零一夜》,通称《阿拉伯之夜闲谈》,莱恩译,伦敦,一八三九年。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理查德·伯顿直译本,伦敦(?),第六、七、八卷。
《阿拉伯之夜》,选自理查德·伯顿著名直译本的未删节全本选集,纽约,一九三二年。
《一千夜零一夜的故事》,译自阿拉伯文本的直译全本,马德鲁斯译,巴黎,一九○六年。
《一千零一夜》,马克斯·亨宁译自阿拉伯文本,莱比锡,一八九七年。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译自加尔各答出版社一八三九年出版的恩诺·利特曼的《故事集》,莱比锡,一九二八年。
richardfrancisburton(1821—1890),英国探险家,一八四二年被牛津大学开除,后游历世界,通晓数十种语言,担任过驻赤道几内亚的费尔南多波、巴西的桑托斯、叙利亚的大马士革等地的领事。
指英国学者弗朗西斯·纽曼(francisnewman,1805—1891),曾就《荷马史诗》译文和马修·阿诺德有过争论。
《圣经》中的城市,因居民罪孽深重,遭上帝焚毁。
英国讽刺诗人塞缪尔·巴特勒(samuelbutler,1613—1680)名作《休迪布拉斯》中的人物。
土耳其城市,濒临黑海。原文作“samun”,疑误。
caaba,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城大清真寺广场中央著名方形石殿,供奉神圣的黑石,又音译为“克尔白”。
埃塞俄比亚的旧称。
贝宁的旧称。
我是指受到恺撒呼唤的马可·安东尼:……在山上据说,你吃生肉,还有的用目光盯死人……在这两行字里,我似乎隐约看到了蛇怪(一种目光可以致人死亡的蛇)神话的倒置反映。普林尼(《自然史》,第八卷第三十三节)没有向我们提及任何有关这种动物死后功能的情况,不过看与死两种概念的结合大概对莎士比亚产生了影响。蛇怪的目光是有毒的,而神却仅仅靠发光或放射神力就可以杀死人。上帝的直接目光是难以忍受的。莫伊塞斯在阿烈山里蒙住脸,因为他害怕看到上帝。乔拉桑的先知哈基姆用了四层白丝绸的帷幔才不至于弄瞎人们的眼睛。也参见《以赛亚书》第六章第五节,和《列王纪上》第十九章第十三节。——原注
bennettcerf(1898—1971),美国出版家,兰登书屋创始人。
伯顿于一八八六年受封为爵士。
阿布贝卡·德龙达和豪尔赫·曼里克动机的变化是值得记忆的:那些曾居住在印度和信德的勇士今在何处?那可是暴君施虐的地方。——原注
指十七、十八世纪意大利为了保持女音而动此手术的男童。
指奥斯曼土耳其的高级官员。
masudi(?—956),阿拉伯历史学家。
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纳迪姆(?—1047)的著作。
原文为propósitopolicial,此处采用意译。
thomasurquhart(约1611—1660),英国作家,此处《拉伯雷》指译作《弗朗索瓦·拉伯雷先生的作品》。
cyriltourneur(约1575—1626),英国剧作家,著有《复仇者的悲剧》和《无神论者的悲剧》。
作者“博尔赫斯”的其他小说
《私人藏书:序言集》《阿莱夫(El Aleph)》《天数》《铁币》《杜撰集》《深沉的玫瑰》《老虎的金黄》《另一个,同一个》《面前的月亮·圣马丁札记》《诗艺》《探讨别集》《密谋》《为六弦琴而作·影子的颂歌》《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埃瓦里斯托·卡列戈》《沙之书》《诗人》《序言集以及序言之序言》《讨论集》《布罗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