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詹姆斯《教师的课程》《私生活》《地毯上的图像》

亨利·詹姆斯是位神学家的长子(这位神学家也叫亨利,曾放弃刻板的加尔文教派改信神秘的斯维登堡学说),一八四三年出生在纽约城。其父希望两个儿子成为世界主义者,而不是纯粹的美洲“乡巴佬”。亨利和弟弟威廉受到精心的欧洲教育。从一开始,亨利·詹姆斯就知道自己是生活的旁观者而非生活的行动者。读了他的作品。我们可以确信他确实是个敏锐而又富于创造力的旁观者。他一直认为美国人在智力上不如欧洲人,但在伦理上则胜一筹。他写戏剧不是很成功,但写长、短篇小说却极为拿手。他不同于康拉德和狄更斯,不擅长人物性格的塑造,但善于创造故意写得模棱两可的复杂的情节,使人难以解读,因此可以永无休止地读下去。他那些丰富的作品,写出来就是为了要人慢慢品味、细细分析的。他挚爱英国、意大利、法国而不喜欢德国。他写道,巴黎是全世界所有情人的一盏明灯。一九一六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詹姆斯在伦敦去世。

詹姆斯发觉文学生涯可以成为宝贵的题材。读了本集所选的三篇故事,读者即可确信习文的魅力和奇妙绝不亚于习武(后者对创作史诗弥足珍贵)。三篇中的第一篇,笔调是讽刺性的;第二篇是神奇怪诞的,有人认为是受了罗伯特·勃朗宁最后几年创作的启示;第三篇则是詹姆斯全部浩繁著作的一种象征。

罗伯特·勃朗宁在最后的年月里大多写以当代事件为题材的叙事诗和独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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