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罗斯玛丽 第四章 斯蒂芬·法拉第

“你愿意的话,我们明天就去。不过就得推迟和阿斯特利夫妇见面的日子,我还得取消礼拜二的那个会。和拉瓦特夫妇的约会怎么办?”

“哦,也取消吧。我们可以找个借口。我想出去散散心。”

和桑德拉在费尔黑文的日子很平静。露台上的狗狗们,去带围墙的古老花园游览,到山德里奚斯的高尔夫球场,傍晚带着马克达维西溜溜达达去农场。

他感觉自己像个大病初愈的人。

看到罗斯玛丽的来信,他皱起了眉头。他告诉过她不要写信。太危险了。桑德拉从不过问谁给他写信,即便如此,这也不是明智之举。仆人们不可靠。

他把信拿进书房,有点生气地撕开信封。几页纸,好几页全是字。

读着读着,旧日销魂的感觉再次向他袭来。她很爱他,比以往更爱他,她无法忍受整整五天见不到他。他有同样的感受吗?“豹”想不想他的“古实人”?

他半微笑,半叹气。他给她买了一件她很想要的带波点的男式晨袍,荒谬的笑话就此诞生。豹子改变身上的斑点,他说:“而你不能改变自己的皮肤,亲爱的。”此后,她便叫他“豹”,他则叫她“黑美人”。[2]

蠢透了,真的。是的,蠢透了。她真贴心,写了这么多页。但即便如此也不该写信。该死,他们应该谨慎一点!桑德拉不是那种受得了这种事的女人。一旦她发现苗头——写信很危险。他这么告诉过罗斯玛丽。为什么就不能等他回城了再说?该死,过两三天他要见她。

第二天早上,又有一封信摆在早餐桌上。这次,斯蒂芬小声骂了一句。他认为桑德拉的目光在信上停留了一两秒,但她什么都没说。谢天谢地,她不是那种过问男人信件的女人。

早餐后,他开车去八英里外的集镇。不能在村子里打电话。罗斯玛丽接了电话。

“喂——是你吗,罗斯玛丽?不要再写信了。”

“斯蒂芬,亲爱的,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

“小心点,有没有人会听到?”

“当然没有。哦,我的天使,我想你了。你想我吗?”

“想,当然想。不过,别写信。太危险了。”

“你喜欢我的信吗?有没有让你感觉和我在一起?亲爱的,我每时每刻都想跟你在一起。你也有这种感觉吧?”

“是——但别在电话里说,老兄。”

“你简直谨慎到了荒唐的地步。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也一直想你,罗斯玛丽。我无法忍受你因为我惹上麻烦。”

“我不在乎我会怎样,你知道的。”

“呃,我在乎,甜心。”

“你什么时候回来?”

“礼拜二。”

“那我们公寓见,礼拜三。”

“好——呃,好的。”

“亲爱的,我快等不及了。你能找个借口今天就来吗?哦,斯蒂芬,你可以的!政治之类的无聊的借口?”

“恐怕不能。”

“我觉得你想我还不到我想你的一半。”

“胡说,我当然想你。”

挂断电话后他觉得很累。为什么女人总是坚持这样不顾后果?以后他和罗斯玛丽要加倍小心,必须少见面。

后来事情变得很棘手。他很忙——非常忙,不可能再给罗斯玛丽那么多时间了——讨厌的是,她似乎理解不了。他跟她解释,但她就是不听。

“啊,你那愚蠢的政治——好像有多么重要似的!”

“的确是很重要——”

她不明白。她不在乎。她对他的工作、他的雄心、他的事业丝毫不感兴趣。她只想听他一遍又一遍地说他爱她。“你跟以前一样爱我吗?再说一遍你真的爱我?”

当然,他想,她可能想当然地认为他爱她!她是个漂亮女人,漂亮——但问题是,你没法跟她说话。

他们见面的次数太频繁了,婚外情不该如此狂热地进行。他们必须减少见面次数——稍微松点劲儿。

但这令她不满——非常不满。她开始频繁责备他。

“你不像从前那么爱我了。”

然后他不得不向她保证,向她发誓,他当然还是一样地爱她。她不断提起他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如果我们俩一起死该有多好?在彼此的怀抱里长眠?记不记得你曾经说过,我们应该乘上一辆拖车,一起去沙漠?只有星星和骆驼——忘掉世间的一切?”

人在恋爱时说的话真傻!当时不觉得有多蠢,但冷静之后再提起就显得很愚蠢了!女人为什么就不能体面地顺其自然呢?男人不想听人不断地提醒他曾经有多蠢。

她突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他能不能出国,去法国南部,然后她再去那里找他?或者去西西里、科西嘉什么的——这种永远不会碰到熟人的地方?斯蒂芬冷冷地说,世界上没有这种地方。你总是会在最不可能的地方碰到某个多年不见的老同学。

后来她说的一句话吓到了他。

“哦,这也没什么,不是吗?”

他变得警觉起来,心一下子冷了。

“你什么意思?”

她面带微笑,抬头看着他,这迷人的微笑曾经搞得他神魂颠倒、全身的骨头都在渴望——现在却只让他不耐烦。

“豹子,亲爱的,有时候我想,再这样偷偷摸摸下去太蠢了。有点不值得。我们私奔吧,别再装了。乔治会跟我离婚,你太太也会跟你离婚,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就是这样!灾难!毁灭!她竟然看不出来!

“我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事的。”

“可是,亲爱的,我不在乎。我真的不是一个传统的人。”

但我是,我是,斯蒂芬心里想。

“我真的认为爱情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别人怎么看我们不重要。”

“对我来说很重要,亲爱的。这种丑事一旦公开,我的事业就完了。”

“但那真的很重要吗?你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别傻了。”

“你干吗不什么事都不做呢?我有很多钱,你知道。我自己的钱,我是说,不是乔治的钱。我们可以周游世界,去最偏僻、最迷人的地方——可能任何人都没去过的地方。或者到太平洋的某个岛上——你想想看,艳阳、蓝色的大海,还有珊瑚礁。”

他确实想了一下。南海的一个岛!这白痴的念头,她把他当什么人了——海滨拾荒者吗?

他看着她,最后一丝留恋也消失了。好好一个美人长了个母鸡脑子!他之前一定是疯了——彻彻底底地疯了。但现在他又恢复了理智。他必须摆脱这个困境。一个不小心,她就会毁掉他的整个生活。

他说了在他之前很多男人说过的话。他们必须一刀两断——于是,他提笔给她写信。只有这样对她才是公平的。他不能冒险给她带去不幸。她不明白——诸如此类的。

一切都结束了,他必须让她明白这一点。

然而这正是她拒绝明白的。没那么容易。她爱慕他,比以往更爱他,没有他,她活不了!她认为唯一该做的是,她把实情告诉她丈夫,斯蒂芬把实情告诉他太太!他想起他坐在那里,手里拿着她的信时所感受到的寒冷。小傻瓜!这个愚蠢黏人的傻瓜!她会把一切都告诉乔治·巴顿,然后乔治会跟她离婚,把他列为共同被告。桑德拉也一定会跟她离婚,对此他毫不怀疑。她曾谈起过一个朋友,有点惊讶地说:“不过,当然了,当她发现他和另一个女人有染时,除了跟他离婚还能怎样?”这就是桑德拉的想法。她很骄傲,绝不会跟另一个女人分享一个男人。

然后,他就完了,毁了——基德明斯特这个有权有势的靠山倒了。这种丑闻会让他翻不了身,即使舆论比过去更开放了。但这种不能容忍的事不行!再见了,他的梦想、他的抱负。一切都破碎了、毁灭了——一切都是因为他疯狂地迷恋上一个傻女人。这一切不过源自一场虚假的初恋,在错误的人生阶段发生的初恋。

他会失去他押上的一切。失败!耻辱!

他会失去桑德拉……

突然,他惊愕地意识到,这才是他最在乎的。他会失去桑德拉。有着方正、白皙的额头和清澈的淡褐色眼睛的桑德拉。桑德拉,他亲爱的朋友和伴侣,自大、骄傲、忠诚的桑德拉。不,他不能失去桑德拉——不能……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她。

他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必须想办法摆脱这个狼狈的处境。

他必须设法说服罗斯玛丽……可是,她会听吗?罗斯玛丽和理智合不来。假设他告诉她,他终究还是爱他太太呢?不,她肯定不相信。她是那么笨的一个女人。没头脑、黏人、占有欲强,而且她还爱着他——伤脑筋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的心头腾起一股怒火。怎样才能让她保持沉默呢?封住她的嘴。除了一剂毒药,没别的法子了,他恶狠狠地想。

一只黄蜂在附近嗡嗡叫,他心不在焉地盯着它看。它飞进一个雕花玻璃的果酱瓶里,正想办法飞出来。

和我一样,他想,因为甜蜜的东西而陷入困境,现在,它出不去了,可怜的东西。

而他,斯蒂芬·法拉第必须设法脱身。时间,他必须拖延时间,等待有利时机。

恰在此时,罗斯玛丽患了流感,卧病在床。他送去传统的慰问——一大束鲜花。这给了他一个喘息的机会。下个星期,他和桑德拉要跟巴顿夫妇一起进餐——罗斯玛丽的生日聚会。罗斯玛丽说过:“生日之前,我什么都不会做——这对乔治太残忍了。他为了我的生日忙得不亦乐乎。他真是个可爱的人。等这一切都结束了,他会理解我的。”

假设他残忍地告诉她一切都结束了,他不喜欢她了呢?他打了个哆嗦。不,他可不敢这么做。她可能会歇斯底里地跑去找乔治,甚至可能来找桑德拉。他都能听到她流着眼泪、困惑地哭诉。

“他说他不喜欢我了,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他只是尽力忠诚——跟你玩游戏——但我知道你会同意我的说法,人们相爱时,诚实是唯一之道。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你给他自由。”

她肯定会吐出这些令人作呕的话。桑德拉则会面露骄傲和轻蔑之色,说:“他可以拥有他的自由!”

她不会相信——她怎么会相信呢?如果罗斯玛丽拿出那些信——那些他蠢到极点才写给她的信,天知道他在信里都说了些什么。这绝对足以让桑德拉相信,他可从来没给她写过这样的信——

他必须想出一个办法——让罗斯玛丽保持沉默的办法。可惜,他冷酷地想,我们没生活在波吉亚家族那个年代……[3]

一杯下了毒的香槟几乎是唯一能让罗斯玛丽保持沉默的东西。

是的,他真的这么想了。

把氰化钾放进她的香槟酒杯里,把氰化钾放进她的晚宴包里。流感引起的精神抑郁。

桌子那头,桑德拉的目光与他的相遇。

大约一年前——他忘不了。

注释:

[1]此处原文为法语。本书中有多处法语,全部用仿宋表示。

[2]典故出自《圣经·耶利米书》中的一句:“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古实人就是埃塞俄比亚人。

[3]波吉亚家族(borgias)是一个意大利-西班牙皇室家族,在十五到十六世纪十分强大。家族中诞生了两位教皇,卡利特斯特三世(popecallixtusiii)和亚历山大六世(popealexandervi)。亚历山大六世在位期间此家族涉嫌多起犯罪,包括通奸、盗窃、买卖圣职、贿赂和谋杀,用砷化物毒杀尤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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