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七日,早上七点零一分
血橙色在油画布上袭击亮蓝色和紫罗兰圈
带有病态粉红色的血橙色要求我全神贯注,与此同时,三只喜鹊与一只不明身份的鸟在二十号家的杂草丛生的前花园里的一棵橡树上闹哄哄地争论不休,自从我们十个月前搬到这里,各种各样的鸟都在争夺对树木和树叶的所有权。
我用爸爸在圣诞节给我买的双筒望远镜看着喜鹊不怀好意地在空中飞舞和搏斗。通常,我在我们星期天下午散步时,用双筒望远镜观察里士满公园里形成各种各样颜色的鸟:斑点小一些的啄木鸟、棕柳莺和松鸦。我看不出跟喜鹊争论的鸟是什么鸟,但是我已经对它肃然起敬了。虽然敌众我寡,但是它勇敢地坚守阵地。那只鸟现在还躲在一根树枝后面,声音的颜色被新的、姜黄色的尖利形状所淹没。
一辆蓝色的大货车停在屋外,但是喜鹊还没有摆脱对它们的恶毒攻击。一个穿着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运动衫的男人从车里出来,走上了通往前门的小路。我开始以为只有一个人往返于货车和房子之间搬家具,直到我看到两个穿着牛仔裤和海军运动衫的男人抬着一个五斗柜,才知道原来有两个人。
我没太在意,因为还有两只喜鹊落在树上,是三个恶霸请来的援军。
然后,发生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事:一只长尾小鹦鹉对着喜鹊尖叫,然后直冲云霄——它是明亮的蓝色和紫色圆圈,中间是翠玉色。
回来!
我张开嘴大喊,但喉咙由于兴奋已经干了,说不出话来。我只在里士满公园见过长尾小鹦鹉,在我住的这条街上从来没见过。
我放下望远镜,把长尾小鹦鹉记录下来。在我的淡绿松石笔记本里,我记录了在公园和我们所住的街道上所有的鸟。我不关心喜鹊,我一直不喜欢它们那爱出风头的颜色。
穿过马路,男人们继续工作。里里外外,来来往往。他们把床垫和箱子从房子里拖出来,把它们挤进货车的后面。
我用望远镜扫视树枝,但我看不到更远处树上的长尾小鹦鹉。那些喜鹊也飞走了,证明了它们的领土之战毫无意义。
我继续看着那棵树,怒火满腔,因为我可能错过了又一次看到长尾小鹦鹉的机会。当爸爸告诉我时间到了,该上学时,我不肯从窗前挪动。他试图把我拉走,但我尖叫着,直到鼻血流到胸口。我没有干净的白衬衫可换,因为爸爸又忘了洗,所以我们达成一致,我可以暂时不去上学,他在书房工作,设计一个新的应用程序。
在男人们令人不愉快的颜色叫喊声和黄色车顶的货车发动机快速旋转的刺耳声音消失以后很久,街道上一直静得出奇。我听不到一只棕柳莺和麻雀的颜色,一声小汽车的鸣笛声或开关门的声音。
也许我在窗前守望的时候屏蔽了其他声音。我的注意力集中在文森特花园街二十号前花园的那棵树上,不过,我认为没有人进进出出。平安无事。
这是暴风雨前的寂静,这条街道都屏息静气地等待那只长尾小鹦鹉归来。
那天晚上,九点三十四分
油画布上的《动物狂欢节》,有一抹浑浊的黄褐色
文森特花园街二十号的窗户大开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倾泻出来,像一条长长的、弯弯的蛇在路上拖曳而来,爬上我的卧室,敲打着窗户。敲打着这条街上的每一扇窗户。
我在这里。注意看我。
这些颜色砰的一声来到,互相渗透,把一切都搅乱了。
也许有人会觉得它们讨厌。它们当然讨厌,那天夜里,在接下来的那几个星期和那几个月里,都是讨厌的。
有光泽的深洋红色大提琴;钢琴上的耀眼、明亮的电光点和长笛上带绛红色斑点的浅粉色的圆圈,都正式宣布有新的来者已经莅临这条街道。
来者是一个人,还有一只长尾小鹦鹉。他们想引人注目。他们像我一样喜欢响亮的音乐。
后来,很久以后,我发现这首美妙的音乐叫作《动物狂欢节》sup/sup。法国浪漫主义作曲家卡米尔·圣桑的十四乐章交响乐。他为动物写音乐:袋鼠、大象和乌龟。我喜欢《鸟舍》的这些颜色,最喜欢的是丛林间的鸟,但那天晚上轮到《狮王的进行曲》了。
颜色一开始流动,我就从床上跳下来跑到窗前,把窗帘拉开。一个有着一头金发的女郎手里拿着一个玻璃杯在客厅里乱转。她像我一样跳舞,不在乎有没有人看,不在乎饮料是不是洒了。
她旋转着,旋转着,用颜色鲜艳的披肩把自己裹起来,披肩上闪烁着音乐的色彩,紧紧地拥抱着她的身体。
这些颜色与我眼前的一块透明的屏风相互重叠,淡入淡出。如果我伸出手来,感觉就像我几乎可以触摸它们一样。
“贾斯珀,把音量调低……”
最后一个词很长,并且拉长了,因为句子根本就没有结束,就像爸爸跟我说话时说的许多句子一样。
他朝我走来,但我却无法回头。这个跳动的音乐把一切都从我的脑海中推了出来。就算我们家的房子烧成灰烬,我也不情愿动一动。
我认为这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颜色组合。当然,我错了。一群鹦鹉来了以后,结果好多了。但那时我并不知道。
我把望远镜对准对面的房子。五彩缤纷的音乐把大部分家具从客厅里挤出去了。沙发、小桌子和椅子被推到了钢琴边上的墙上。一个绿色的豆袋坐垫还留在原处,支架上放了一个苹果牌播放器。
我认出平时挂在窗户上的深褐色窗帘和灰白色的帐幔现在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它们被打包了,不需要了。
“好家伙!”爸爸一把从我手里抢走望远镜,“人们会怎么想?你不应该这么做,谁都不喜欢被偷看。”
我才不操心什么人会有想法。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放弃去猜这个特殊的谜的谜底了。
正常情况下,爸爸贪婪的手都会让我很愤怒——抢东西是粗暴无礼的。这也是他教给我的规矩。我并没有提醒他,因为颜色的深度已经让我目瞪口呆了。
在这个女人雪白玉臂的映衬下,这些颜色让人目眩神迷,她一圈又一圈地跳着华尔兹,如花的裙袍展开,好像一阵微风突然吹过一样。
我无法移开眼去看爸爸。
他正要说明我做错了什么的时候,音乐戛然而止。
“不要!等等!”我大声喊道。
那些颜色消失得像橡树上的那只长尾小鹦鹉一样快。它们并非飘走了或者融化了,而是瞬间消失,就像关电视一样。可是,接下来……
几分钟以后,晚上九点三十九分
油画布上的火星音乐和热乎乎的奶油烤面包
那个女人一定听到了我的喊声。
她穿过房间向豆袋坐垫跑去,从播放器传出的霓虹声更大、更醒目、更闪亮。
火星音乐。
这些颜色都是异域来客,只有我才理解——像爸爸这样的人不知道有这些颜色存在,这些颜色跟真实世界里的颜色不一样,它们只存在于我的脑海里——无法描述,更不用说画出来。
银色、祖母绿、紫罗兰和黄色同时出现,然而却根本不是这些颜色。
“她喜欢她的电子舞曲,是不是?”爸爸问道,“邻居们会兴奋的。”
这听起来像个问题,可是我却没有答案。我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在文森特花园街二十号干什么。
这次,爸爸对其他词汇的选择很准确。我兴奋了,跟所有的邻居一起。她不仅喜欢舞蹈和古典音乐,她更喜欢火星音乐。
我感觉到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好朋友。
“她这样不会受欢迎的。”他说道,“她把车直接停到了大卫家门前,就已经惹恼了他。”
“她是谁呀?”我问道,“她为什么没有得体的衣服穿呢?那些人为什么用货车把她的家具拉走呢?”
爸爸没有回答。他看着她把头发甩来甩去地狂热舞蹈。我觉得爸爸为她难过,因为她买不起家具和窗帘。她穿了一件颜色鲜艳、滑稽可笑的花睡袍,衣服不停地从她的肩上滑落,落到腰间。不论是否使用双筒望远镜,看她那颇具异国情调的皮肤,都让人觉得不对劲。
爸爸说,她不是原来住在这里的那个老太太。这个“她”——无名女人——不会让我想起一个老人,一点儿也不会。正常情况下,我是不太注意别人的头发的,可是她的头发是长发,是金发,是多姿多彩的头发。她在房间里优雅地移动,像一个芭蕾舞演员,或者一位指挥一个管弦乐队颜色的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