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说,我不清楚黄绢母子俩是如何背负着各种悬而未决的难题,磕磕碰碰又相互搀扶着向前继续自己的人生的。他们两个人形同一体,都那样地固执和坚毅,那样地脆弱和刚强。不过,我想,那次危机大概发挥了不少的作用。在2000年世纪之交的夏天,和那个闷热难当、蝉虫嘶鸣的天气一样,许多矛盾已经积累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这个时候,那个孩子突然的入院反而成了缓冲和转机。
那一年,那个孩子读高中三年级。一天深夜,他从钻心的绞痛中醒来。他咬紧牙关滚来滚去,嘴唇一开始被咬得通红,进而失去了血色。虽然他一声不吭,但是床板的响声最终让黄绢推门而入。黄绢给我打电话,我开车把他们母子俩送往医院。一路上,那个孩子几度休克,黄绢发狂叫喊,不断用手拍打儿子的脸,好不容易才把他唤醒。她一会儿喊哥哥的名字,一会儿又喊弟弟的名字,当时不明真相的我,简直以为这个单亲妈妈因为救子心切而陷入了神志不清的状态。我从未见过那个样子的黄绢,以后也再没见过。
经过诊断,那个孩子患上了感染性心内膜炎。医生说,不排除是因为长期服用抗排斥药物、免疫系统功能降低而引发的病症。文成两兄弟的基因配型十分完美,术后几年都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排异问题,但硫唑嘌呤、雷帕鸣一类的药还是没少吃。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病情终于得到了控制,那个孩子瘦了一大圈,胸腹则肿胀难消。我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极力展现平日的笑容,但我还是能从他眉宇间看见因为突如其来的死亡阴影而留下的痕迹:变得胆怯,但也对生命更加敬畏。毕竟,上一次意外因为事出突然,他对生死的感知还比较模糊,而这次却经历了真正的生存的挣扎。他那原本刚硬如铁甚至超出他年龄段的心智,经此一役柔化了。
或者说,我觉得他终于慢慢承认自己还是个孩子,并且能够坦然地以孩子的身份过自己的生活。
那个孩子出院的前一天,黄绢在病房里收拾东西。那个孩子坐在床上,忽然轻轻叫了一声。
“妈妈……”
“怎么了,没有不舒服吧?”黄绢柔声说。
“我一直没有谢谢他呢。”
“谢谢谁?”
“……弟弟。他把心脏——不,身体给了我,让我活了下来。”那个孩子喃喃说,“刚入院的时候,我觉得也许是到时候了。我占据了他的身体,所以他现在提出抗议了。我应该把身体还给他,对吧?而且,妈妈也是这样想的。”
“傻瓜,你在胡说什么!你又要开始说这样的话了吗?你们两个都是我最爱的人,只要有生存的机会,你就给我好好地活下去。”
“嗯,我已经想明白了。所以,我现在只想说声谢谢他。妈,我觉得能活着真好。”
黄绢静默了片刻,抬起头说:“那就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命,好好过你自己的人生。”
千禧年来临以后,那个孩子更积极地投入自己的人生了,也不再时常问黄绢奇怪的问题了。母子俩的关系变得缓和,矛盾渐渐远去,生活的甜蜜一圈圈地弥散。黄绢辞掉了俱乐部的工作,花更多的时间陪伴自己的孩子。除了看电影,他们还会一起到菜市场买菜,到旱冰场溜冰、去唱卡拉ok。有的时候,黄绢甚至会亲自下厨,端上来一盘荤素难辨的黑暗料理。黄绢开始正式和我交往,幸运的是,对此那个孩子也十分赞同。我有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儿,周末的时候,我们会一同开车出去郊游。在开满不知名的五颜六色的野花的山坡上,铺开洁白的野餐布,用背囊或者石头压住四角,中间摆上三明治、凉面、甜酱和水果。
我也问过黄绢几次,为什么在紧急入院的那天晚上,她会同时呼喊哥哥和弟弟的名字。但黄绢始终没有回答。
“时候还没到,再等等吧。”
她每次都这么说,然后嘴角微微翘起。当她决定告诉我的时候,已经是那个孩子大学退学以后的事情了。
新世纪的第二年春天,到了填报大学志愿的时候,那孩子考虑再三,然后郑重地对黄绢宣布:
“妈妈,我想去北京念书。”
“哦,很好呀。成绩没问题吧?”
“没问题的,几次模拟考试成绩都比重点线高,而且我有信心。”
“那就考呗,学费我会准备好的。”
“妈……但是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
“我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照顾了?”黄绢停顿了一下,她按捺着胸间的情绪,“何况,有你林叔叔在啦。你是很乖巧,但是萱萱也不比你差多少。”
萱萱是我女儿的名字。说到最大的幸运,应该是我家千金对黄绢出人意料的认可。尽管黄绢看上去不好相处,而且有时衣着过分时髦,但我的女儿从她身上看到了比她亲生母亲更多、更藏而不露的责任、道德和母爱。
黄绢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那个孩子的顾虑。但是他对母亲的牵挂没有丝毫减少。而且,在他大学二年级,黄绢病倒的时候,他对自己选择远走高飞的决定感到极大的愧疚。前一天夜里接到我的电话,第二天他就带着女朋友坐飞机赶了回来。
“喂,你以为我活不长啦,还专门把媳妇儿带回来。”黄绢靠在垫得高高的枕头上,不以为然地哂道。
那时候,她刚口服完氟达拉滨,眼皮有点水肿,医生要她躺下来,她却坚持坐着。本来按照医疗计划,她应该采取静脉注射的,但是考虑到反应会更大,她说开口服药就行了,输液什么的等那个孩子走了再说。
“得了,当年我难产时都没输过液。”黄绢不耐烦地把医生打发走。但我知道她说的这话言不由衷。她有没有输过液不好说,但她肯定输过血。她生文成时大出血,如果当时不是医院血库的特种血刚好够,她根本不能看到她的孩子长大成人。
黄绢患上的是一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细胞比例一度飙升到90%,而血小板则低至五个单位,这种病和家族遗传有关,所幸发现得早。黄绢在她公司组织的一次常规体检中发现血液指标异常,而她本身并无太大感觉,所以一直保持满不在乎的态度。她做了两个疗程的化疗,病情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她就出了院。之后的日子,她经常说那是个骗子病。
“不痛不痒,但天天要吃高价药,药还得放在冰箱里,比大班冰皮月饼还金贵。”
虽然她嘴上这么说,但实际情况并不尽然。黄绢体重减了20斤,那是她本来体重的五分之一。原本她是个圆脸美女,现在脸颊向里收缩,像做了削骨手术。头发掉得不算多,但又干又灰,缺乏光泽。大概一个月一次,她睡醒过来会发现眼睛肿得无法睁开。如果被蚊子咬了,红包要一星期才消失。那一年,黄绢42岁,本来她驻颜有术,谁也说不准她的年龄,但生病以后,她就确确实实地成为一个脸色发黄的中年女子了。
那个孩子在医院里陪了他妈妈一周,不过因为黄绢行动自如,加上我和林萱都在,最后他就回去了。走的前一天,他陪黄绢在医院楼下散步。那天阳光很好,草地也看上去比平时更绿。黄绢脸色苍白,但是精神还不错。
走近一个凉亭时,那个孩子忽然像变魔法一般,不知从哪里掏出两块精美的榴梿蛋糕。
“啧啧!”黄绢眼睛一亮,“有一套呀。”
那个孩子咧嘴笑着:“今天突然想起,好久没和妈妈一起吃榴梿蛋糕了。我们到那边吃吧。”
黄绢像个小姑娘似的嘟起嘴,发出沮丧的声音。
“吃个鬼呀,医生说了,我这病不能吃榴梿,血热。”
“啊,这样子吗?但是你最喜欢……”
“那也没办法,保命要紧。”黄绢挽着儿子的手臂,一边走一边说,“反正以后不能和你吃榴梿了,蛋糕、雪糕,总之,都不行。你想吃只能自己吃。不过你回来得也少。”
那个孩子低着头,默不作声。黄绢忽然哈了一声。
“喂,那个女孩是给我过目的吧?样子还凑合啦。”
她说的是她儿子带回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待了三天,然后先回去了。我应该向大家说明一下,那个孩子在高三下学期就和那个叫田晶晶的女孩分手了。那个女孩比他大两届,当时已经在上大学二年级。他们分开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因为妈妈的表达总给人不祥的感觉,那个孩子本来想躲开这个话题,但是黄绢那天似乎来了兴致,不停地问东问西。
“是艺校生吧?你别胡扯,我看人很准的。”